证券代码:920634 证券简称:新威凌 公告编号:2026-006
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
可[2022]2578 号),同意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经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同
意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函》(北
证函〔2022〕238 号)批准,本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11 月 24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
公司本次发行股数为 11,280,000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9.60 元/股,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108,288,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3,358,234.23 元(不含增值税),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4,929,765.77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11 月 17 日划至公
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
并于 2022 年 11 月 17 日出具《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实收资本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818 号)。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
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以及
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
理制度,并已与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金鹏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江新区分行、 中国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岳麓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
案》,同意使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按募投项目进度分批
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即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四川新威凌金属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四川新威凌”)及湖南新威凌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新威凌”) 无
息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四川新威凌与湖南新威
凌均已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四川新威凌与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于 2022 年 12 月 20 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
议》,湖南新威凌与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长沙分行于 2022 年 12 月 20 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
金管理》相关要求,公司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
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公司分别与四川新威凌、湖南新威
凌、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四方
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对原协议中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主体 银行名称 银行账户 使用情况
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
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南湘江新区分行
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司长沙金鹏支行
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
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司长沙岳麓支行
四川新威凌金属新材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
料有限公司 沙麓谷科技支行
湖南新威凌新材料有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限公司长沙麓谷科技支行
三、本次募集资金账户注销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江新区分行设立的募
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609379285906)资金已按规定及披露用途使用完毕,并完
成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上述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江新区分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及《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也相应终止。湖南新威凌在上海浦东
发展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麓谷科 技支行 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
项账户的注销手续。上述账户注销后,公司与湖南新威凌、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麓谷科技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
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也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专户销户证明。
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