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504 证券简称:博迅生物 公告编号:2026-010
上海博迅医疗生物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上海博迅医疗生物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
下简称“募投项目”)在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
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
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73,125,00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64,175,437.50 元,到
账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11 日。公司因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取得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二、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 2026 年 1 月 31 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募集资 募集资金计划 累计投入募 投入进度
序号 实施主体
金用途 投资总额(调 集资金金额 (%)
整后)(1) (2) (3)=(2)/
(1)
募投项
目生命
上海博迅
科学仪
医疗生物
仪器股份
验室设
有限公司
备扩产
项目
募投项 上海博迅
目营销 医疗生物
网络建 仪器股份
设项目 有限公司
合计 - - 71,787,243.10 45,642,208.73 -
注:以上数据尚未审计。
三、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
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募集
资金直接支付,在支付人员薪酬、购买境外产品设备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支
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公司在募投项目
实施过程中,存在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
需要,主要原因如下:
公司募投项目支出涵盖销售人员薪酬(含工资、社保公积金等)、相关税金
等款项,其中社保公积金及税费按征收机关要求需通过银行托收缴纳,若使用多
账户支付或直接从募集资金专户支付,均存在实操性差、支付效率低的问题。
基于上述情况,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提升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
成本,公司在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先以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
目的上述相关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即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
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四、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投项目相关款项申请付款。财务部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以自有资金进行
款项支付。
募投项目的相关款项。按照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程序,将以自有资金支付的
募投项目所使用的相关款项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自
有资金账户,上述置换事项在自有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完毕。
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采取现场核查、书
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督权,公司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核查与
问询。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结合项目实际推进情况,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项
目人员相关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该部分支出。此操作系基于公司业务实
际作出的合理安排,有助于提升公司整体运营管理效率,保障募投项目按计划顺
利实施,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置换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对募
投项目正常开展造成影响,亦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
司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
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
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无需提交
股东会审议。该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不存在改变、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博迅生物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
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一)上海博迅医疗生物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博迅医疗生物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
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上海博迅医疗生物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