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17 证券简称:宇通重工 编号:临 2026-001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6 年 2 月 4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2026 年 2
月 5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 9 名,实际参会 9
名。会议由董事长晁莉红女士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
表决方式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题:
。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
《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 2026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
关联董事胡文波先生、楚义轩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
《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关联董事胡文波先生、楚义轩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
议案》
。
为保证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
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全权办理公司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
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规定的方式对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3)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
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不再符
合激励对象范围等原因而不得获授限制性股票或者自愿放弃的,
授权董事会做出调整,将前述限制性股票直接调减或者分配至授
予的其他激励对象;
(5)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和条件进行审查确认,按照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
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6)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
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规定的方式对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7)在出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所列明的需要回购注销激
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时,办理该部分股票回购注销
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8)对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
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
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
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
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9)就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
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
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签署、执行、
修改、终止任何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
议;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
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10)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
等中介机构(如需)
;
(11)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
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2)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
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同意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行使。
(13)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一致。
关联董事胡文波先生、楚义轩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
《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
《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案》
。
为保证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
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有
关规定的前提下,
全权办理公司关于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以
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
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情形时,按照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
定,对股票期权的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
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情形时,按照本激励计划的
有关规定,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4)股票期权授予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不再符合激励对象
范围等原因而不得获授股票期权或者自愿放弃获授股票期权的,
授权董事会做出调整,将前述股票期权直接调减或者分配至授予
的其他激励对象;
(5)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授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
权并办理相关事项;
(6)授权董事会审查确认本激励计划各行权期内的行权条件
是否成就,以及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办
理股票期权行权/注销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期权行
权/注销手续;
(7)授权董事会负责本激励计划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取消
激励对象的参与资格;
(8)授权董事会负责本激励计划的调整,在不违背本激励计
划有关规定的前提下,不定期调整本激励计划的配套制度。若相
关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行为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
关监管机构批准的,董事会的该等修改行为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9)就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
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
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签署、执行、
修改、终止任何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
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10)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
等中介机构(如需)
;
(11)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本激励计划所涉的其他事项,但
有关规定明确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2)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
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同意董事会授权公
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行使;
(13)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一致。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上述议案,授权董事
长择机确定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召开时间(含股权
登记日时间)
、地点,并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安排向公司全体股东发
出召开股东会的通知和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