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不提
前赎回“永吉转债”的核查意见
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吉股份”、 “公司”) 2022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2 号——可
转换公司债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
等相关规定,对永吉股份不提前赎回“永吉转债”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
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09 号)核准,贵州永吉印务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4 日公开发行了 1,458,680 张可
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14,586.80 万元。债券期限为发行之
日起六年(自 2022 年 4 月 14 日起至 2028 年 4 月 13 日止),债券票面利率为第
一年 0.30%、第二年 0.50%、第三年 1.00%、第四年 1.50%、第五年 1.80%、第
六年 2.50%。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131 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
债券简称“永吉转债”,债券代码“113646”。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贵州永吉印务股份
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
书》”)的相关条款,本次发行的“永吉可债”转股起止日为 2022 年 10 月 20
日至 2028 年 4 月 13 日,初始转股价格为 8.76 元/股。
经调整后的最新转股价格为 8.05 元/股。历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调整次数 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披露索引
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6 日
因公司实施 2022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
披露的《关于实施 2022 年半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规
第一次调整 年度权益分派时“永吉转债”
定,“永吉转债”的转股价格于 2022 年 9 月 30
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日起由 8.76 元/股调整为 8.51 元/股。
(公告编号:2022-091)。
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5 日
因公司实施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可
披露的《关于实施 2022 年年
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规定,
第二次调整 度权益分派时调整“永吉转
“永吉转债”的转股价格于 2023 年 5 月 31 日
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
起由 8.51 元/股调整为 8.26 元/股。
编号:2023-058)。
因公司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可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8 日
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规定, 披露的《关于实施 2023 年度
第三次调整 权益分派时调整“永吉转债”
“永吉转债”的转股价格于 2024 年 6 月 3 日起 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
由 8.26 元/股调整为 8.18 元/股。 号:2024-035)。
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7 日
因公司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可
披露的《关于实施 2024 年度
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规定,
第四次调整 权益分派时调整“永吉转债”
“永吉转债”的转股价格于 2025 年 6 月 3 日起
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
由 8.18 元/股调整为 8.07 元/股。
号:2025-072)。
因公司实施回购股份注销需调整“永吉转债” 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8
转股价格,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 日披露的《关于因回购股份注
第五次调整 的相关条款规定,“永吉转债”的转股价格于 销调整“永吉转债”转股价格
元/股。 编号:2025-107)。
二、可转债赎回条款与触发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本次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下述两种情形的
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按照本次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
或部分未转股的本次可转债:
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首个付息日前,指从计息起始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
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首个付息日后,指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
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本次可转债的赎回期与转股期相同,即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
易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止。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日前的交易
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
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永吉转债”当期转股价格 8.05 元/股的 130%(即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永吉转债”的
议案》。
结合当前市场情况及公司实际情况,出于保护投资者利益的考虑,公司董事
会决定本次不行使“永吉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永吉转债”,且在
未来三个月内(即 2026 年 2 月 6 日至 2026 年 5 月 5 日),若“永吉转债”再次
触发赎回条款,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以 2026 年 5 月 5 日之后的首个交
易日重新计算,若“永吉转债”再次触发赎回条款,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
决定是否行使“永吉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四、相关主体减持可转债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在本次“永吉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的 6 个月内,不存在交易“永吉转债”的
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六个月内减持“永吉转债”的计划。如上述主体未来
拟减持“永吉转债”的,公司将督促其依法合规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永吉股份本次不提前赎回“永吉转债”已经公司董
事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2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荐机构对永吉股份本次不
提前赎回“永吉转债”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