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机场: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收到裁决书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2-05 19: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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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04      证券简称:白云机场    公告编号:2026-007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收到裁决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裁决阶段
   ? 上市公司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申请人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
司广州白云国际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告公司”、
                        “被申请人”)
近日收到广州仲裁委员会《裁决书》(穗仲案字第 18174 号),现将
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广州仲裁委员会于 2025 年 7 月就广告公司与迪岸双赢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迪岸公司”、“申请人”)《2023 年广州白云国
际机场 T1 航站楼广告经营合同》仲裁案件作出裁决(详见公司 2025
年 8 月 5 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收到仲裁裁决书的公告》
                            (公告编号:
知书》,因申请人对《付款通知书》内容存在异议,向广州仲裁委员
会提出仲裁申请(详见公司 2025 年 8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涉
及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二、 本次判决情况
  (一)被申请人退回申请人履约保证金 7147826.55 元;
  (二)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为本案支出的律师费 500000 元;
  (三)本案受理费 117719 元、处理费 29334 元,仲裁费合计
  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三、 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对
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影响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本次判决对公司生产经营未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
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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