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86 证券简称:国投电力 公告编号:2026-006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5 日召开第十
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
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投电力章程修订内容
理审核批准的相关内容,规范和细化了公司董事会职权。
(1)进一步规范了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2)进一步规范了公司董事会审核关联交易的标准。
(3)规范和细化了公司董事会职权。
(4)规范和补充了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现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情形时的处理方案。
二、章程修订条款
拟对国投电力章程以下条款进行修订(见下表):
- 1 -
修改后条文
现有条文
(修改或新加内容用下划线加粗表示)
行为(财务资助、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 行为(财务资助、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
产、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达到 产、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达到
下列标准之一的,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下列标准之一的,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
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 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百分之五十以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百分之五十以
上; 上;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
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 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
高者为准)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高者为准)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资产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三)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 (三)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
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产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且绝对金 额超过
(四)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 (四)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百分之五十以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百分之五十以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
(五)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 (五)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
(六)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 (六)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 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百分之五十以 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百分之 五十以
- 2 -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
本章程或法律法规对交易行为审议表 本章程或法律法规对交易行为审议表
决另有规定的,依相关规定。 决另有规定的,依相关规定。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绝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绝
对值计算。本章程所称“交易”包括下列 对值计算。
事项:购买或者出售资产;对外投资(含 公司下列担保事项应当在董事会审议
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提供财务 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资助(含有息或者无息借款、委托贷款等);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
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租 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入或者租出资产;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 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以后提供的 任何担
和业务;赠与或者受赠资产;债权、债务 保;
重组;签订许可使用协议;转让或者受让 (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
研究与开发项目;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 的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等);上海证券 资产百分之三十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交易(上述交易中均不 (三)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
包括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提供、接 累计计算原则,向他人提供担保的金额超
受劳务等;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工程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百分之三
承包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交易,但资产置 十的担保;
换中涉及到的此类资产购买或者出售行 (四)为资产负债率超过百分之七十
为,仍包括在内)。 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公司下列担保事项应当在董事会审议 (五)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
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计净资产百分之十的担保;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方提供的担保。
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以后提供的任何担 公司股东会审议前款第(三)项担保
保; 时,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的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公司违反本章程中董事会、股东会审
资产百分之三十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批对外担保的权限和违反审批权限、审议
- 3 -
(三)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 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应依照相关法律法
累计计算原则,向他人提供担保的金额超 规及本章程的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百分之三 公司财务资助事项属于下列情形之一
十的担保; 的,还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
(四)为资产负债率超过百分之七十 会审议:
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一)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过公司最
(五)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计净资产百分之十的担保; (二)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数据显示资产负债率超过70%;
方提供的担保。 (三)最近12个月内财务资助金额累
公司股东会审议前款第(三)项担保 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时,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者
公司违反本章程中董事会、股东会审 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批对外担保的权限和违反审批权限、审议 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
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应依照相关法律法 股子公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
规及本章程的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包含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公司财务资助事项属于下列情形之一 其关联人的,可以免于适用前款规定。
的,还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
会审议:
(一)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过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二)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数据显示资产负债率超过70%;
(三)最近12个月内财务资助金额累
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四)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者
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 4 -
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
股子公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
包含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关联人的,可以免于适用前款规定。
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 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
副董事长一人,职工董事一人。董事长和 副董事长一人,职工董事一人。董事长和
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 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
举产生。外部董事原则上应占多数。本条 举产生。外部董事原则上应占多数。本条
所称外部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所称外部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的非执行董事。 的董事。
职工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 职工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
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一)审议决定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 (一)审议决定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
和落实国家发展战略的重大举措; 和落实国家发展战略的重大举措;
(二)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 (二)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
工作; 工作;
(三)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四)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 (四)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
案; 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利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利
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
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 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
形式的方案; 形式的方案;
(八)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 (八)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
- 5 -
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事 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事
项(公司提供担保除外,达到股东会审议 项(公司提供担保除外,达到股东会审议
标准的,董事会审议后报股东会审议批 标准的,董事会审议后报股东会 审议批
准),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人拟发生的关 准),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人拟发生的关
联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 联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 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
的关联交易事项(公司提供担保除外,达 的关联交易事项(公司提供担保除外,达
到股东会审议标准的,董事会审议后报股 到股东会审议标准的,董事会审议后报股
东会审议批准); 东会审议批准);
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或者 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或者
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 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
交易,按照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的原 交易,按照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的原
则,计算关联交易金额; 则,计算关联交易金额;
(九)审议批准本章程第5.2.8条规定 董事会应当准确、全面识别上市公司
的应由董事会审核的担保及其他交易事 的关联方和关联交易,重点审议关联交易
项; 的必要性、公允性和合规性,并严格执行
(十)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关联交易回避表决制度;
(十一)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决定 (九)审议批准应由董事会审核的担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 保及其他交易事项;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 (十)决定公司重要改革方案、内部
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 管理机构的设置和调整方案,决定分公司
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财务 的设立或者撤销;
负责人)、总法律顾问等高级管理人员, (十一)按照有关规定,决定聘任或
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
(十二)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
(十三)制定经营业绩考核办法,与 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
经理层成员签订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责任 聘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
书,科学合理确定经理层成员业绩考核结 总法律顾问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
果; 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 6 -
(十四)制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十二)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办法,制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 (十三)制定经营业绩考核办法,与
建立健全与经理层成员激励相配套的约束 经理层成员签订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责任
机制; 书,科学合理确定经理层成员业绩考核结
(十五)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果;
(十六)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制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十七)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 办法,制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
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 建立健全与经理层成员激励相配套的约束
(十八)制定公司重大会计政策、会 机制;
计估计变更方案; (十五)制订本章程的草案和修改方
(十九)制订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案;
(二十)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 (十六)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七)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
(二十一)决定专门委员会的设置及 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
任免其有关人选; (十八)制定公司重大会计政策、会
(二十二)制定董事会的工作报告; 计估计变更方案;
(二十三)决定公司合规管理体系, (十九)制订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审议批准合规管理基本制度、体系建设方 (二十)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
案和年度报告等,推动完善合规管理体系 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并对其有效性进行评价,研究决定合规管 (二十一)决定专门委员会的设置及
理重大事项,决定合规管理部门设置及职 任免其有关人选;
责; (二十二)制定董事会的工作报告;
(二十四)指导、检查和评估公司内 (二十三)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和
部审计工作,决定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负 风险控制制度,加强内部合规管理。决定
责人,建立审计部门向董事会负责的机制, 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内部控制体系、违
审议批准年度审计计划和重要审计报告; 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合规管理
(二十五)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体系,对公司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法律
章、本章程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合规管理制度及其有效实施进行总体监控
董事会作出前款决议事项,第(六)、 和评价;
- 7 -
(七)、(十五)项必须由出席董事会会 (二十四)指导、检查和评估公司内
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其余事项可 部审计工作,决定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负
以由过半数的董事表决同意。 责人,建立审计部门向董事会负责的机制,
审议批准年度审计计划和重要审计报告;
(二十五)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其他规范性文件、本章程或股东会授
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作出前款决议事项,第(六)、
(七)、(十五)项必须由出席董事会会
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其余事项可
以由过半数的董事表决同意。
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委托 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委托
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权限,建立 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权限,建立
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 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
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 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
报股东会批准。 报股东会批准。
(一)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发生的下列 公司制定治理主体决策权责清单,规
交易(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 定董事会授权的具体事项及授权额度标
免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由董事会审议 准,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批准:
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百分之一以上不满
百分之五十;
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
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
分之一以上不满百分之五十,或虽达到前
- 8 -
述标准但绝对金额未超过5000万元;
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百分之一以上不满百分之五十,或虽达到
前述标准但绝对金额未超过5000万元;
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百分之一以上不满
百分之五十,或虽达到前述标准但绝对金
额未超过500万元;
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
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百分之一以上不
满百分之五十,或虽达到前述标准但绝对
金额未超过5000万元;
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百分之一以上不满百
分之五十,或虽达到前述标准但绝对金额
未超过500万元。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
绝对值计算。
公司发生的对外担保行为,除法律法
规、监管部门及本章程第4.2.2条规定应提
交股东会审核的,由董事会审议批准。
(二)公司发生的下列交易(提供担
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
债务除外),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审核批准:
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
- 9 -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百分之一以上不满
百分之十;
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
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
分之一以上不满百分之十;
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百分之一以上不满百分之十;
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百分之一以上不满
百分之十;
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
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百分之一以上不
满百分之十;
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百分之一以上不满百
分之十。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
绝对值计算。
(三)公司对外捐赠事项由董事会审
批,单笔金额2000万元及以下事项授权总
经理决策。
薪酬与考核,环境、社会与治理等其他专 提名、薪酬与考核、环境、社会与治理等
门委员会,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 专门委员会,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
职责,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 行职责,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
- 10 -
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由董事会 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由董事
负责制定。 会负责制定。
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提名委 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充分考虑
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董事会的人员构成、专业结构等因素。提
(一)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 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
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出建议; 立董事担任召集人。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
(二)遴选合格的董事人选和高级管 责包括:
理人员人选; (一)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
(三)对董事人选和高级管理人员人 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选进行审核并提出建议。 (二)对提名或者任免董事的事项提
出建议;
(三)对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提出建议。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应当对董事候
选人是否符合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公司在
披露董事候选人情况时,应当同步披露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审核意见。
人制度,任期三年、到期重聘、连聘可以 年、到期重聘、连聘可以连任,任期一般
连任,任期一般同公司董事会的任期保持 同公司董事会的任期保持一致。高级管理
一致。高级管理人员签订聘任协议和绩效 人员实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签订聘任
合约,严格执行、刚性考核与兑现要求, 协议和业绩合约,严格执行刚性考核与兑
强化责任、权利和义务对等。绩效合约的 现要求,强化责任、权利和义务对等;强
履约结果作为高级管理人员考核评价、薪 化聘期管理,把履约结果作为高级管理人
酬分配、岗位调整的重要依据。 员考核评价、薪酬分配、岗位调整等的重
要依据。
职权: 职权:
- 11 -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
作; 作;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公司经营方针、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公司经营方针、
投资计划、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投资计划、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审议批准公司发生的下列交易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
(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 案;
司义务的债务除外):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低于公司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百分之一; 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总
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
为准)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百分之一; (八)拟订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方案和
和费用)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实施。组织制定合规管理具体制度、应对
的百分之一; 重大合规风险事件,批准合规管理年度计
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百分之一; 工作;
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低于公司最近一个 权。
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百分之一;
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
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百分之一。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
绝对值计算。
依 据 上 述 规 定之 权 限作出 的 对外 投
- 12 -
资,应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
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
行评审。
(四)审议批准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与
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低于30万元的
关联交易事项(公司提供担保除外);公
司或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
(公司提供担保除外)金额低于300万元,
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低
于0.5%的关联交易;
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或者
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
交易,按照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的原
则,计算关联交易金额;
(五)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
案;
(六)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七)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八)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
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总
法律顾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
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十)拟订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方案和
合规管理基本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组织
实施。组织制定合规管理具体制度、应对
重大合规风险事件,批准合规管理年度计
划,指导监督各部门和所属企业合规管理
工作;
- 13 -
(十一)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
权。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
定的其他内容。 定的其他内容。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聘任董事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聘任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
无效。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 无效。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
现本条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停 列情形的,应当立即停止履职,董事会知
止其履职。 悉或者应当知悉该事实发生后应当立即按
规定解除其职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应当
对董事的任职资格进行评估,发现不符合
任职资格的,及时向董事会提出解任的建
议。
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
一款所列情形的,应当立即停止履职并辞
去职务;高级管理人员未提出辞职的,董
事会知悉或者应当知悉该事实发生后应当
立即按规定解除其职务。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应当对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评
估,发现不符合任职资格的,及时向董事
会提出解聘的建议。
(一)控股股东,是指其持有的股份 (一)控股股东,是指其持有的股份
占公司股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的股东; 占公司股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的股东;
或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未超过百分之五 或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未超过百 分之五
十,但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 十,但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
- 14 -
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 …
(四)本章程所称“交易”包括下列
事项:购买或者出售资产;对外投资(含
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提供财务
资助(含有息或者无息借款、委托贷款等);
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租
入或者租出资产;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
和业务;赠与或者受赠资产;债权、债务
重组;签订许可使用协议;转让或者受让
研究与开发项目;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
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等);上海证券
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交易(上述交易中均不
包括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提供、接
受劳务等;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工程
承包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交易,但资产置
换中涉及到的此类资产购买或者出售行
为,仍包括在内)。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
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