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8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含本次担保本金,公司累计负有担保义务的、实际发
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 156,770.81 万元(均为上市公司对联营、合营企业的担保,
不包括对关联方的反担保余额),占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本次对吉首市棕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供差额补足责任,被担保
对象吉首棕吉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请投资者注意担保风险。
一、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棕榈股份”)持有
吉首市棕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首棕吉”)90%股权,吉
首棕吉是公司承接的“吉首市创建国家级和省级园林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二期工程
PPP 项目”的实施主体。
吉首棕吉为推进 PPP 项目的实施,向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
海信托”)进行了融资贷款,公司同意为其在上海信托的信托贷款本息承担差额
补足义务,提供差额补足的额度为项目融资本金 282,771,306.71 元及项下利息。
并同意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担保或差额补足协议等相关文件,
同时吉首棕吉向公司提供吉首 PPP 项目的全部权益及收益形成的应收账款作为
第二顺位质押担保。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2月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关联方的相关规
定,吉首棕吉不属于公司关联方,本次为吉首棕吉提供差额补足义务不构成关联
担保。
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担保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被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吉首市棕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3101MA4L6D9Q1E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曹建
注册资本:18,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6 年 9 月 13 日
注册地址:湖南省吉首市乾州世纪大道 8 号(金湘西艺术大酒店 3 楼)
经营范围:园林工程项目的开发、建设、管理、经营;市政工程、房屋建筑
工程施工、亮化工程;园林绿化设计、施工,地形测绘;物业管理服务;停车场
服务;体育场馆管理服务;餐饮、住宿服务;酒店管理;游乐园管理服务;茶馆
服务;预包装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运营情况:被担保方吉首棕吉是公司与政府方股东代表“吉首市园林绿化建
设开发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的项目公司,是“吉首市创建国家级和省级园林
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二期工程 PPP 项目” 的实施主体,负责该项目的工程、项目运
营、管理等事宜。
股权结构: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90%,吉首市园林绿化建设
开发有限公司持股 10%。股权结构图如下:
根据《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关于关联方的相关规定,吉首棕吉不属于公司关联方,本次为吉首棕吉提供差额
补足义务不构成关联担保。
单位:元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604,543,555.50 642,561,624.81
负债总额 442,921,480.23 477,953,560.53
净资产总额 161,622,075.27 164,608,064.28
营业收入 40,845,337.53 38,369,244.01
净利润 -2,985,989.01 -4,124,829.59
公司持有吉首棕吉 90%股权;
另一股东吉首市园林绿化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实
际控制人为吉首市园林绿化中心)持有吉首棕吉 10%股权,对于吉首棕吉在上海
信托的贷款本息未提供相应比例担保。
三、协议主要内容
项目背景:
吉首棕吉 2017 年与上海信托签订“上信吉首棕吉单一资金信托”《信托贷
款合同》,公司与上海信托、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订《差
额补足协议》,由上海信托向吉首棕吉提供信托贷款,公司对该信托贷款提供差
额补足。吉首棕吉向上海信托申请 43,500 万元信托贷款,该贷款由浦发银行长
沙分行发放,融资利率在 7.03%-7.76%区间(分笔发放)。项目已于 2019 年 7
月全部竣工验收合格,根据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约定,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
进入运营期,由项目实施机构(即政府方)按约定支付可用性服务费。
在项目进入运营期后,受宏观环境影响,政府财政资金未能保障对项目公司
的及时足额付费,导致项目公司未能及时足额偿还项目应付贷款本息并产生罚息。
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25〕84 号)等相关政策文件,支持 PPP 项目相关各
方积极解决存量项目问题。在国家政策支持下,公司与项目公司、政府方以及金
融机构积极协商,为更好防范化解存量 PPP 项目风险,同时进一步降低项目公司
融资成本,提升存量 PPP 项目效益,项目公司拟与金融机构在原信托贷款合同上
签署《信托贷款补充协议》,约定金融机构豁免项目公司罚息,同时将项目公司
原融资成本降低至补充协议生效当日 5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 82 个基
点(BP)(按照当前 5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较原融资成本
为每季末月 30 日。
基于上述背景,公司及项目公司拟与上海信托、浦发银行新签署《四方协议》,
协议主要内容摘录如下:
甲方一: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信托”)
甲方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长
沙分行”)
(以上甲方一与甲方二,统称甲方)
乙方:吉首市棕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首棕吉”)
丙方: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棕榈股份”)
款合同》有关约定,及时、足额清偿信托贷款本息【即贷款按季度付息,每年分
期还本 2 次】。
出书面通知。
乙方 60 日宽限期,如宽限期内乙方仍未足额偿还,丙方应对乙方未偿付的信托
贷款本息立即向甲方进行差额补足。
该差额补足事项须经丙方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监管规则,履行董事会或股东会审
议程序,并在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完成披露。
乙方向丙方提供第二顺位质押担保。
(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中国台湾地区)法律。
如无法协商解决的,应向浦发银行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及本协议第 2.5 条约定的条件成就之日起生效。
订本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为吉首棕吉提供差额补足,是为了更好地防范化解存量 PPP 项目风
险,同时进一步降低项目公司融资成本,提升存量 PPP 项目效益,保障项目公司
的正常运营。担保对象为公司持股 90%股权的子公司,目前吉首棕吉实施的“吉
首市创建国家级和省级园林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二期工程 PPP 项目”已完工并进入
运营维护期,政府开始陆续付费,根据合同约定的政府应付费金额可覆盖吉首棕
吉须向上海信托偿还的贷款本息。
公司已要求吉首棕吉向公司提供吉首 PPP 项目的全部权益及收益形成的应
收账款作为第二顺位质押担保(第一顺位为贷款方金融机构)。后续公司将通过
进一步加强财务内部控制、及时监督被担保人的合同履行、日常回款等运行情况,
强化担保管理,降低担保风险。本次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保的情形,无涉诉担保金额,无因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 156,770.81 万元(均为上市公司对联营、合营企业的担
保,不包括对关联方的反担保余额),占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
的 94.53%;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