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华燃气: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2-04 20: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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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83      证券简称:首华燃气         公告编号:2026-013
债券代码:123128      债券简称:首华转债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于 2026 年 2 月 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
知已于 2026 年 2 月 4 日以通讯方式(电话及电子邮件)送达全体董事,全体董
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限。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志红先生召集并主持,
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董事 4
名,分别为吴海江、周展、项思英、葛艾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前赎回“首华转债”的议案》
  公司股票自 2026 年 1 月 14 日至 2026 年 2 月 4 日,已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
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2.15 元/股)的 130%
(含 130%,即 15.795 元/股),已触发《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
  结合当前市场及公司自身情况,经审慎考虑,同意行使“首华转债”提前赎
回权,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后续“首华转债”赎回的全部相关事宜。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国浩律师(上海)
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提前赎回“首华转债”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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