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于 2026 年 2 月 3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 名,实际出席
独立董事 3 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独立董事吴长顺先生召集
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
序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
经全体独立董事讨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产品是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
行为。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公平合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
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
股东会审议。
独立董事:吴长顺、冯凯燕、丁嘉宏
二零二六年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