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麦格米特 股票代码:002851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发行人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上市公告书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公司全体董事签字:
童永胜 张志 王雪芬
沈华玉 楚攀 毛栋材
公司全体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
沈华玉 楚攀 王雪芬
除董事以外的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王涛 沈楚春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童永胜先生认购的本次发行的
股票自上市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除童永胜先生以外的其他发行对象认购
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
亦应遵守上述股票锁定安排。锁定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
关规定执行。
四、股权结构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
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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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释 义
在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发行人/公司/麦格米特 指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
本上市公告书 指
公告书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
指 麦格米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对象发行
国金证券、保荐人、保
指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荐人(主承销商)
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 指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东大会 指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
A股 指 在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
《认购邀请书》 指
邀请书》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
《发行方案》 指
方案》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本上市公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
五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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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全称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henzhen Megmeet Electrical Co., Ltd.
股票简称 麦格米特
股票代码 002851.SZ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成立日期
上市时间 2017 年 3 月 6 日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朗山路 13 号清华紫光科技园 5 层 A、
注册地址
B、C501-503、D、E
法定代表人 童永胜
发行前注册资本 54,569.7847 万元
所属行业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公司是以电力电子及相关控制技术为基础的电气自动化公司,专注于
电能的转换、自动化控制和应用,系国内知名的智能家电电控产品、
主营业务
电源产品、新能源及轨道交通部件、工业自动化、智能装备、精密连
接领域供应商。
董事会秘书 王涛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荣超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 34 楼
互联网网址 www.megmeet.com
电子信箱 irmeg@megmeet.com
研究、开发、设计、生产和销售(生产由分支机构经营)电力电子产
品、电气产品、机电一体化设备、家用电器及其零部件,包括家用电
器电源、工业与通信电源、节能灯及高频镇流器、便携式设备电源、
医疗设备电源、电机及变频驱动器和可编程逻辑控制器、触摸屏、工
经营范围 业自动化软件、智能型电力电子模块,并为经营上述产品及业务提供
必要的工程服务、技术咨询服务、售后维修服务、电池采购并配套销
售服务;经营上述各项产品及系统的采购、零售(不设店铺)、批发、
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
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注:公司工商登记的注册资本为 54,569.7847 万元,公司对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
权等事项导致的股本变动尚未办理工商变更,因此工商登记的注册资本与公司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的总股本不一致,公司的总股本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登记的总股本为准,截至 2026 年 1 月 26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
的总股本为 550,152,641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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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类型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面值为
人民币 1.00 元/股。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董事会审议通过
发行人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的十个子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
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
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
承诺的议案》、《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
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
(2025-202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提
议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相关的议案。
发行人于 2025 年 5 月 2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发行人于 2026 年 1 月 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关于公司开设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议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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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
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与特
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
于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
知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
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3032
号),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该批复自同意注册
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落款日期为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本次发行经过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批准,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的批
复同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发行过程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
下简称“《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根据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于 2026 年 1 月 5 日向深交所报送的《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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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对象的名
单》,符合发送《认购邀请书》相关条件的投资者共计 87 名(未剔除重复)。
前述 87 名投资者包括:①董事会决议公告后至 2026 年 1 月 4 日(向深交所报送
发行方案前一日)已经提交认购意向函的 6 名投资者;②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前 20 名股东中的 14 名股东(不含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
方以及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
承销业务实施细则》规定条件的投资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30 家、证
券公司 13 家、保险机构投资者 9 家,其他投资者 15 家。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于 2026 年 1 月 9 日向上述投资者发送了《认
购邀请书》及其附件文件等。
除上述投资者外,2026 年 1 月 5 日(含,向深交所报送发行方案日)至 2026
年 1 月 13 日(含,竞价前一日),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共收到 17 名新
增投资者表达的认购意向。保荐人(主承销商)在审慎核查后向其补充发送了《认
购邀请书》及其附件文件等,上述过程均经过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见证。
新增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如下:
序号 投资者名称或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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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投资者名称或姓名
综上,本次发行共向104名投资者(未剔除重复)发送了《认购邀请书》及
其附件文件。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认为,认购
邀请文件的内容、发送范围及发送过程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
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
发行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也符合向深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等规定;《认
购邀请书》的发送对象主体不存在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同
时,认购邀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地事先告知了投资者关于本次选择发行对象、
确定认购价格、分配数量的具体规则和时间安排等情形。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即 2026 年 1 月 14 日上午 9:00-12:00,在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保荐人(主承销商)共接收到 29 名认购对象
的申购报价。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对象均在本次认购邀请文件发送范围内。除
其余 15 名认购对象均按照《认购邀请书》的约定按时足额缴纳申购保证金,前
述认购对象的申购报价均为有效报价。
认购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如下表所示:
申购价格
序号 认购对象名称或姓名 申购金额(元) 保证金(元)
(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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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睿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前海中船(深圳)智慧海洋私 75.57 80,000,000.00
伙) 73.81 100,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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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投资者的申购报价情况、《认购邀请书》规定的定价配售原则及最终的
缴款情况,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85.01 元/股,控股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童永胜先生不参与本次发行的竞价过程,接受市场竞价结果并
以与其他特定投资者相同的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或姓名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限售期
上海睿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睿沣宏盛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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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31,325,851 2,663,010,593.51 —
经核查,本次发行对象为 10 名,未超过《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
务实施细则》规定的 35 名投资者上限。除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童永胜
外,上述获配对象均在《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
发送认购邀请书对象的名单》所列示的及新增的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范围内。
除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童永胜外,上述获配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保荐人
(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
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
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
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本次获配的投资者未以直接或
间接方式接受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
偿。
经核查,本次发行定价及配售过程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
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向深交所报送的《发
行方案》等文件的规定。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的确定、股份数量的分配严格遵守
了《认购邀请书》确定的程序和规则。
(四)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时间为:2026 年 1 月 14 日(T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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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进行。
(六)发行数量
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31,325,851
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
数量,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 37,880,662 股且发行股
数超过本次《发行方案》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发行人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
(七)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6 年 1 月 12 日。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
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即不低于 70.30 元/股,本次
发行底价为 70.30 元/股。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
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分配股数的确定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
发行价格为 85.01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的确定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发行
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
(八)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根据发行人本次发行方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人民币 266,301.06 万元。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629,352,509.50 元,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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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募集资金总额,未超过《发行方案》报备的拟募
集资金总额。
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存放募集资金
的商业银行已根据深交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
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九)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根据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麦格米
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资金验证报告》(川华信验 2026 第 00
收到麦格米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购资金人民币 2,663,010,593.51 元。
含增值税)后将本次认购款项转至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内。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6 年 1 月 22 日出具的《深圳
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6]0056 号),截至 2026
年 1 月 21 日止,麦格米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总数量为 31,325,851 股,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663,010,593.51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
民币 33,658,084.01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629,352,509.50 元,其中
计入股本人民币 31,325,851 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 2,598,026,658.50 元。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金额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发行人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
(十)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的专项存
储和使用。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国金证券与银行之间已签署多方监管
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十一)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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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
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十二)发行对象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
发行对象及分配股数的确定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85.01 元/股,发行
股数为 31,325,851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2,663,010,593.51 元。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10 名(包括公司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童永胜先生),不超过 35 名,符合股东大会决议,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的要求以及向深交所报备的
《发行方案》。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童永胜先生承诺认购不低于 3,000 万元(含本数),
不高于 10,000 万元(含本数),最终实际认购 99,999,983.32 元,严格遵守了认
购股份承诺。
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或姓名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限售期
上海睿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
金
合计 31,325,851 2,663,010,593.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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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并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1)童永胜
姓名 童永胜
投资者类型 个人投资者
住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身份证号码 3201031964********
获配数量(股) 1,176,332
限售期 18 个月
(2)上海睿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睿沣宏盛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名称 上海睿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 1,052.6316 万元
住所地 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新申路 921 弄 2 号
主要办公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新金桥路 36 号上海国际财富中心南塔 3101 室
法定代表人 余均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230MA1JX4TU7Y
一般项目: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
经营范围 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2,211,504
限售期 6 个月
(3)金飞春
姓名 金飞春
投资者类型 个人投资者
住址 浙江省永康市古山镇********
身份证号码 3307221969********
获配数量(股) 941,065
限售期 6 个月
(4)UBS AG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名称 UBS AG(瑞士银行)
企业类型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注册资本 385,840,847 瑞士法郎
Bahnhofstrasse 45 , 8001 Zurich, Switzerland and Aeschenvorstadt
住所地
主要办公地点 51st Floor Two IFC, 8 Finance Street, Central, Hong Kong
法定代表人(分支机
房东明
构负责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QF2003EUS001
(境外机构编号)
经营范围 境内证券投资。
获配数量(股) 1,776,261
限售期 6 个月
(5)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
住所地 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 号 505 室
主要办公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45 楼
法定代表人 吴林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577433812A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
经营范围 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1,039,512
限售期 6 个月
(6)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60,060 万元
住所地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博成路 1101 号 8F 和 7F701 单元
主要办公地点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博成路 1101 号 8F 和 7F701 单元
法定代表人 赵明浩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70945342F
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
经营范围 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1,105,748
限售期 6 个月
(7)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住所地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 99 号 18 层
主要办公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富城路 99 号震旦国际大厦 18 层
法定代表人 郑成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17866186P
(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
经营范围 (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968,458
限售期 6 个月
(8)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住所地 上海市虹口区杨树浦路 168 号 20 层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9 号安信金融大厦 18
主要办公地点
层
法定代表人 傅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3883903XW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
经营范围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1,882,129
限售期 6 个月
(9)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名称 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注册资本 3,320,000 万元
住所地 北京市东城区金宝街 52 号 8 层 803 室
主要办公地点 北京市东城区金宝街 52 号
法定代表人 任小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1MACNA4WK2B
许可项目:保险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
经营范围
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
动。)
获配数量(股) 1,058,698
限售期 6 个月
(10)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13,244.2 万元
住所地 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荣粤道 188 号 6 层
主要办公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 21 号粤海金融大厦 52 楼
法定代表人 吴欣荣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000727878666D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依
经营范围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19,166,144
限售期 6 个月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对象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童永胜先
生,童永胜先生属于公司关联方。
除童永胜外,其他最终获配的各发行对象在提交《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
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申购报价单》时均作出承诺:“我方及我方最终认
购方不包括麦格米特和国金证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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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通过结构化产品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通过
其利益相关方接受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保荐人(主承销商)及前述主体关联方作出的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
底保收益承诺,以及提供的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经核查,除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童永胜外,本次发行对象及其出资
方不属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
最近一年内,童永胜先生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主要为
与浙江岩谷科技有限公司的销售产品、采购气凝胶绝热毡,金额较小。公司的各
项关联交易均严格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和披露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
度的规定。详细情况请参阅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有关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
等信息披露文件。
除童永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外,本次发行对象及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
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日,童永胜先生及其控制的其他企
业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未来预计将继续,除童永胜之外的发行对象与公司没有
未来交易的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根据竞价结果,保荐人(主承销商)和本次发行见证律师北京市嘉源律师事
务所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获配发行对象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
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自律规则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如下:
童永胜、金飞春、UBS AG 以自有资金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不属于《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
登记备案办法》以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等法规规
定的私募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无需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或私募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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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程序。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属于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公募基金、
社保基金、年金基金、养老金产品以及资产管理计划等产品参与认购。前述参与
配售产品中的资产管理计划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
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
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完成资产管理计划的备
案;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年金基金以及养老金产品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
案办法》所规定的需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的范围,无需履行相关
登记备案程序。
上海睿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睿沣宏盛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属于《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
登记备案办法》以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
手续,其基金管理人已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手续。
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属于保险机构投资者,
以其管理的保险资金产品、保险资管产品以及养老金产品等产品参与认购,不属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
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无需履行私
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
经核查,本次发行全部获配对象均按照《认购邀请书》的要求提供文件,其
中涉及需要登记备案的产品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
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以及《证券期货经
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要
求完成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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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中国证券业协会《证
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保荐人(主承销商)投资者
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保荐人(主承销商)须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
根据《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承销保荐分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
本次麦格米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风险等级界定为 R4 级,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
资者 C4 级及以上的投资者按照《认购邀请书》的要求提交相应核查材料,经保
荐人(主承销商)核查确认符合要求后均可参与认购。
本次发行最终获配的发行对象已提交相应核查材料,保荐人(主承销商)对
其材料进行核查。经核查,最终获配的发行对象类别(风险承受等级)均与本次
麦格米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风险等级相匹配。
投资者类别/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或姓名 风险等级是否匹配
风险承受等级
上海睿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睿沣宏盛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根据发行对象随申购报价文件一并提交的承诺,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北京
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对发行对象的认购资金来源进行了核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对象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童永胜先
生,童永胜先生已就其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资金来源出具《关于认购资金来源的
承诺函》:
“1、本次发行股票的认购资金全部为本人的自有资金或合法自筹资金,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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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对外募集资金、结构化融资等情形;
关联方的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
的情形;
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等违规持股的情形,不存在不当利益输送。”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童永胜用于本次认购的资金来源为个人自有资
金或合法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
直接、间接使用发行人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认购的情形;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
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认购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除童永胜之外的发行对象承诺:“我方及我方最终认购方不包括麦格米特和
国金证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
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产品等形
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接受发行
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人(主
承销商)及前述主体关联方作出的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以及提供
的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综上所述,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上述认购资金来源
的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
规定。
(十三)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了必要的授权,获得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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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的同意注册的批复。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完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符合已向深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同
意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5〕3032 号)和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
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上市公司及
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及《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已向深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的规定。
除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童永胜外,本次获配的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
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
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除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童永胜外,发
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产品等形
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充
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四)发行人律师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经核查,发行人律师认为:
证监会同意注册,该等授权与批准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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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以及公司
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过程涉及的《认购邀请书》
《申购报价单》《认购协议》等有关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
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为:麦格米特
证券代码为:002851
上市地点为: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为 2026 年 2 月 6 日。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童永胜先生认购的本次发行的
股票自上市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除童永胜先生以外的其他发行对象认购
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自 2026 年 2 月 6 日(上市首日)起开
始计算。发行对象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
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票锁定安排。锁
定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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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大股东情况对比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持有有限售条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件的股份数量
(股)
香港中央结算
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中证 500 基金、理财产
交易型开放式 品等
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
合计 205,508,056 37.36 85,777,190
注:第二大股东王萍为发行人控股股东童永胜的配偶,第四大股东王萍为重名的境外自
然人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合并普通账户和融
资融券信用账户前十名明细数据表》,截至 2026 年 1 月 26 日,公司前十名股东
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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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
序号 股东名称或姓名 股份数量(股)
(%) 股份数量(股)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208,074,367 35.78 86,953,522
注:第二大股东王萍为发行人控股股东童永胜的配偶,第五大股东王萍为重名的境外自
然人
(二)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 31,325,851 股有限售条件
流通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本规模、股东结构及持股比例将发生变化,
童永胜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未对公司控制权产生影响。本
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
条件。
(三)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童永胜直
接持有上市公司 9,748.32 万股股份,占股本总额的 17.72%,本次发行后,童永
胜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9,865.96 万股股份,占股本总额的 16.97%。
除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童永胜外,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参
与此次认购。除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童永胜外,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其他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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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发行前(元/股) 发行后(元/股)
项目 2025 年 1-9 月/2025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2024 年
年 9 月末 /2025 年 9 月末 末
基本每股收益 0.3911 0.8651 0.3657 0.7500
每股净资产 11.3936 11.0230 15.3001 14.8652
注 1:发行前数据源自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报告、2025 年三季度财务报告。
注 2: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分别按照 2024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5 年 9 月 30 日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收益分别按照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 31,325,851 股有限售条件
流通股。同时,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童永胜仍为公司控股股
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二)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与净资产规模均相应增加,资产负债率将有所
降低。本次发行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改善财务状况,增强偿债能力和抗风
险能力,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麦格米特全球研发中心扩展项目智能电源及电控研发
测试中心建设、长沙智能产业中心二期项目、泰国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
麦格米特株洲基地扩展项目(三期)以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实施后有
利于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巩固公司的市场地位,提升经营业绩,符合公司长期
发展需求及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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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化,对公司治理
不会有实质的影响,但机构投资者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有所提高,公司股权结构
更加合理,这将有利于公司治理结构的进一步完善及公司业务的健康、稳定发展。
(五)对公司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童永胜及其控制的其
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童永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
业不会因本次发行产生新的同业竞争或潜在的同业竞争。
本次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童永胜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公司与童
永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主要为与浙江岩谷科技有限公司的销
售产品、采购电力和关联租赁,金额较小。若未来公司因正常的经营需要与发行
对象及其关联方发生交易,公司将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照市
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公正地确定交易价格,并履行必要的批准程序和相应的信
息披露义务。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发行不会产生其他新的关联交易,也不会导致同业竞争。
(六)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研发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若
未来公司拟调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
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一)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和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9.30 2024.12.31 2023.12.31 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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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合计 1,309,578.24 1,198,559.08 1,011,341.34 846,477.93
负债合计 671,786.35 587,042.73 557,290.32 463,313.34
股东权益 637,791.89 611,516.35 454,051.02 383,164.59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权益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309,578.24 1,198,559.08 1,011,341.34 846,477.93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营业收入 679,124.67 817,248.64 675,424.12 547,775.86
营业利润 25,988.51 45,635.45 63,265.95 50,614.92
利润总额 25,799.30 45,386.81 63,691.33 50,530.00
净利润 24,033.25 45,869.07 62,511.20 47,938.8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
润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066.91 13,769.40 30,992.96 -2,074.3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1,622.30 -14,779.46 -29,189.69 -119,660.5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5,724.98 71,597.10 8,249.09 121,203.1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2,328.53 70,629.72 10,672.46 1,128.69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62,433.90 130,105.37 59,475.65 48,803.18
项目
月/2025.9.30 /2024.12.31 /2023.12.31 /2022.12.31
流动比率(倍) 1.42 1.35 1.47 1.71
速动比率(倍) 0.98 0.91 1.01 1.15
资产负债率(合并) 51.30% 48.98% 55.10% 54.73%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数) 3.51 3.33 3.38 3.61
存货周转率(次数) 2.77 2.73 2.59 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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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元/股)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59 1.29 0.21 0.02
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1-9 月营业收入除以 0.75 折算为年度);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1-9 月营业成本除以 0.75 折算为年度);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股本;
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股本;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 告期 各 期末 , 资 产总 额 分别为 846,477.93 万元、 1,011,341.34 万元 、
司依托自身的核心技术平台和成熟管理体系,不断进行横向产品拓展。聚焦电能
变换与控制,通过并购和战略投资完成多元化业务布局,多领域协同发展。大力
挖掘海内外不同国家及地区的业务需求,全球化布局初见成效。报告期内,公司
总体产销规模实现快速增长,应收账款、存货和固定资产等各项经营性资产随产
销规模扩大不断增加。
报告期各期末,负债总额分别为 463,313.34 万元、557,290.32 万元、587,042.73
万元和 671,786.35 万元。公司负债总体规模逐年增长,与产销规模逐年扩大基本
一致。公司主要通过银行贷款、票据背书贴现和发行可转债等多种措施对外融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规模、负债水平和结构合理,不存在较大财务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1.71、1.47、1.35 和 1.42,速动比率分
别为 1.15、1.01、0.91 和 0.98。2024 年和 2025 年 1-9 月速动比率小于 1,主要系
于快速扩张中,保持适度的负债规模,为公司正常经营需要。同时,公司注重资
产流动性管理,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短期偿债能力较强,流动性风险相对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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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分别为 54.73%、55.10%、48.98%
和 51.30%,公司资产负债结构较为稳健,未发生无法偿还到期债务的情况,银
行资信状况良好。同时,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借助资本市场再融资工具,提高偿债
能力。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具有良好的经营
状况,偿债能力较强。
报告期各期,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3.61 次、3.38 次、3.33 次和 3.51
次,变动较小。公司保持了较稳健的销售信用政策,公司主要客户基本为大型上
市企业,资质良好,合作时间长,回款风险较小。
报告期内,公司的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2.29 次、2.59 次、2.73 次和 2.77 次,
逐年稳步提升。各业务环节的存货均保持在合理的规模,不存在大量提前储备或
长期滞留的情形。公司一直致力供应链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存货周转效率以增加
总资产、净资产收益率,增强公司总体经营盈利能力。
综上,公司应收账款管理能力良好,存货等资产周转情况良好。
七、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冉云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 1088 号紫竹国际大厦 23 楼
保荐代表人:陈海玲、陈坚
项目协办人:/
其他项目人员:赵宇飞、冯静静、樊松林
电话:021-68826801
传真:021-68826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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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律师: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颜羽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F408
电话:010-66493371
传真:010-66493371
经办律师:徐莹、王浩
(三)发行人会计师: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高峰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电话:0571-88879999
传真:0571-88879999
经办注册会计师:熊树蓉、廖坤
八、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公司已与国金证券签署了《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与国金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保荐协议》、《深圳麦格米特
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
上市之保荐协议之补充协议》。
国金证券已指派陈海玲、陈坚担任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
负责本次发行上市工作及股票发行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
陈海玲: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先后主持或参与了易天股份(30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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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盈科技(301067)、铭科精技(001319)IPO 项目,麦格米特(002851)2019
年度和 2022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债项目。
陈坚: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先后主持或参与了冰川网络(300533)、
麦格米特(002851)、易天股份(300812)、芯朋微(688508)、显盈科技(301067)、
铭科精技(001319)、中荣股份(301223)等 IPO 项目,智慧松德(300173)、
麦格米特(002851)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华伍股份(300095)非公开发行股票、
麦格米特(002851)2019 年度和 2022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债项目等再融资项目。
(二)保荐人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国金证券经过审慎的尽职调查和
对申请文件的核查,并与发行人、发行人律师及发行人会计师经过充分沟通后,
认为麦格米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已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主体
资格及实质条件;申请文件已达到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国金证券愿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保荐麦格米特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项目,并承担保荐机构的相应责任。
九、其他重要事项
无。
十、备查文件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认文件;
(以下无正文)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公告书》的签章页)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此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公告书》的签章页)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