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96 证券简称:利亚德 公告编号:2026-015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对外投资概述
为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专业资源和投资能力,积极发掘优质项目资源,提升
公司对新兴产业的洞察力及综合竞争力,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于 2026 年 2 月 2 日与深圳前海君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川
资本”或“普通合伙人”)、中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有限合伙人共同签署了《共
青城道盈盛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
伙协议》”或“本协议”)。共青城道盈盛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道盈盛远”或“合伙企业”)将定向投资商业航天领域的非上市公司,
本次目标认缴规模为人民币 30,001 万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拟以不超过 1 亿
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认购道盈盛远 33.33%的份额,公司本次投资不存在对道盈
盛远实施控制或共同控制的情形,亦不存在对道盈盛远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交
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无需
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深圳前海君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601044871
成立日期:2016年2月26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梦海大道 5033 号前海卓越金
融中心(一期)8 号楼 1401-27
法定代表人:姚君文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
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
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
限制项目);股权投资(不含证券、期货、保险及其它金融业务)。
股权结构情况:姚君文持股 100%。
(2)君川资本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主要投资领域:高科技、商业航天、生物医药等
(4)备案情况:深圳前海君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
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码为:P1032141。
(1)中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中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879711243
成立日期:2014年1月3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山社区福华三路与金田路交界处东
南侧卓越世纪中心、皇岗商务中心 1 号楼 4304
法定代表人:周大平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管
理、经济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在合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范围内从事房地产
开发经营业务;受托资产管理。(以上不含证券、保险、基金、金融业务、人才
中介服务及其它限制项目)。
股权结构情况:庞玉琴持股 64.8649%;周大平持股 35.1351%。
(2)共青城致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共青城致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405MA35T7BK8N
成立日期:2017年3月20日
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私募基金创新园内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前海君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管理,实业投资。
股权结构情况:姚君文持股 39.2157%;朱小路持股 39.2157%;李果辉持股
(3)其他有限合伙人均为自然人,具体情况如下:
周*汀:身份证号 3704************24
王*:身份证号 1101************85
赵*昌:身份证号 3209************36
张*春:身份证号 2207************20
谭*华:身份证号 3625************32
周*红:身份证号 3205************23
杨*军:身份证号 3708************59
上述有限合伙人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君川资本、道盈盛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
安排,与其他参与认缴道盈盛远份额的投资人不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未直接或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公司与上述其他有限合伙人亦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共青城道盈盛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405MAG09L4WX7
成立日期:2025年10月16日
注册及主要办公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基金小镇内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前海君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
本次投资前 本次投资后
合伙人姓名或企业名称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万元) (万元)
共青城致一投资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共青城君川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深圳前海君川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
中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3,000 9.9997%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33.3322%
周*汀 2,000 6.6664%
王* 2,000 6.6664%
赵*昌 3,000 9.9997%
张*春 3,000 9.9997%
谭*华 2,000 6.6664%
周*红 1,000 3.3332%
杨*军 2,000 6.6664%
共青城致一投资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合计 2,001 100% 30,001 100%
注:以上认缴出资额及持股比例以最终工商注册情况为准。
四、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详见本公告“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合伙企业将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定向投资商业航天领域的非上市公司。
本合伙企业之存续期限为 8 年,自本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算。根据普通合伙
人单方决定,本合伙企业期限可延长 2 次,每次不超过 2 年;本合伙企业期限再
次延长的,应经合伙人会议审议同意。
本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 30,001 万元,由全体合伙人缴纳。
本协议签署后,普通合伙人将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向各合伙人发出书面付款通
知(“付款通知”)。合伙人应在收到普通合伙人的付款通知后根据付款通知所
载内容及时间向本合伙企业缴付实缴资本。
实缴资本用于支付目标项目的投资款项及本协议或其他适用法律要求支付
的费用。每位合伙人应按照该付款通知对本合伙企业缴付实缴资本。若实缴资本
不足以支付本合伙企业的日常运营费用,则该等费用应由普通合伙人垫付。普通
合伙人在合伙人签署本协议后向每位合伙人发出付款通知,并写明该次缴款的最
后日期(“到账日期”),各合伙人应当按照付款通知的要求在约定的到账日期
之前将该次应缴的实缴资本汇入指定的银行账户。
合伙企业的首期实缴出资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若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
门或基金业协会备案要求实缴部分资金超过前述标准,则首期出资的实缴金额以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基金业协会要求为准。
(1)投资限制、举债和担保限制
本合伙企业的全部实缴资金将定向投资目标项目,不得投资任何其他项目;
本合伙企业的资产亦不得用于其它用途或成为其它用途的主体,但短期的现金管
理类投资除外。
合伙企业不得作为借款方举债,并且不得作为担保方为任何人士提供担保。
(2)投资决策委员会
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合伙企业设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其成
员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因合伙企业仅定向投资目标项目,投资决策委员会负
责就对投资退出等重大事项作出决策。合伙企业无需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支付
任何薪酬。
(3)投资后的管理
合伙企业对目标项目进行投资后,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对目标项目的投后管
理相关重大事宜进行审议,并在适宜的时机就实现投资变现做出决策。
(4)投资退出
合伙企业投资退出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①合伙企业在目标项目在中国境内或境外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或被中国境内
或境外上市企业发行股票收购后,出售投资项目或其关联上市公司股票退出;
②合伙企业直接或间接出让目标项目股权、出资份额或资产实现退出;及
③目标项目解散、清算后,本合伙企业就投资项目的财产获得分配。
任何来源于投资目标项目所得的可分配现金(指本合伙企业因出售、处置目
标项目收到的现金,或是从目标项目分得的股息、利息、及其他收入扣除相关税
费及合伙企业其他费用后可供以现金形式分配的部分)不得用于再投资,应尽快
(最迟不迟于合伙企业取得该等可分配现金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向有限合伙人进
行分配,应尽快按以下顺序进行分配:
(1)回本:向各有限合伙人按其实缴出资比例(即有限合伙人的实缴出资
占全部有限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比例,以下简称“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进行
分配,直至各有限合伙人税前分配金额累计等于其实缴资本总额。
(2)优先回报:按照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给有限合伙人,直至其
就上述第(1)项金额,自每一期出资实际缴付至合伙企业之日起至相应出资被
该资金有限合伙人收回之日止,按照实缴出资每年8%的门槛收益(税前)实现
优先回报。
(3)普通合伙人追补:分配给普通合伙人或其指定主体,使普通合伙人按
照本第(3)项累计分配的金额等于本第(3)项与上述第(2)项之和的20%。
(4)收益分成:在支付(1)至(3)后,若仍有剩余,则余额的20%全部
分配给普通合伙人或其指定主体,其余的80%分配给全体有限合伙人,并按照有
限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在各个有限合伙人间进行分配。
在合伙企业向有限合伙人支付上述分配款项前,如有限合伙人存在未支付合
伙费用、其他税费或违约金等情况,普通合伙人应首先将待支付的分配款项中直
接扣除前述相关费用并代该等有限合伙人支付,剩余分配款项再向有限合伙人支
付。
普通合伙人作为管理人向本合伙企业提供的日常运营及投资管理服务的对
价,管理人向有限合伙人收取管理费,该等管理费由有限合伙人承担并在认缴出
资额及其实缴出资之外向管理人支付。为免疑义,管理费应由有限合伙人支付至
管理人指定账户。
有限合伙人每年应向管理人支付的管理费为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认缴
出资额的 2%,且管理费自本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开始计收,并计收至本合伙企
业自目标项目完成全部投资退出之日(不足一年按日计算,即实际天数*2%/365
日)。
本协议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协议引起的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
争议,首先应由相关各方之间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相关各方不能协商解决,则
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当时现行仲裁规则在北京仲裁解决。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相关各方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庭有裁决,仲裁费应由败
诉一方负担。
五、本次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公司本次投资旨在积极响应国家航天强国、新基建战略方向,借助投资机构
的专业力量及资源优势,通过投资商业航天领域具备发展潜力的企业,助力公司
探索新兴市场机遇及新兴产业快速发展的时机,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为公司与
股东创造更多的价值。
公司以有限合伙人身份投资,承担有限风险。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
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投资目标项目属于商业航天领域,商业航天属于典型的技术密集型和资
本密集型产业,具备高投入、高风险、高迭代的行业特征,若产业规模化生产效
率不及预期,短期内形成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效应的难度较大;且投资过程中可
能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投资标的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投资失败或
亏损等不能实现预期收益或目标的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状况及投资项目的情况,
以尽可能降低投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事项说明
未参与认购道盈盛远份额,未在道盈盛远担任任何职务。
金的情形。
及相关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公司为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对
合伙企业的对外投资无一票否决权,在公司对合伙企业不形成控制的情况下,合
伙企业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会计核算方式以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确认
意见为准。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