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
核查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
作指引》及《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
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经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公司《2021 年限
》规定,结合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案,同意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 72.533 元/股。同时,因部分
激励对象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
未 解 除 限 售 的 限 制 性 股 票 共 计 40,500 股 , 回 购 资 金 总 额 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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