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诚股份: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2-04 00: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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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920407    证券简称:驰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4
              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增资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艾智物
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智物联”)为贯彻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提升业务发展
需要,拟增加注册资本 500 万元,由艾智物联现有股东同比例认缴出资,即:公
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认缴 375 万元,股东深圳市艾智壹号物联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艾智壹号”)拟认缴 75 万元,股东陈康祝拟认缴 50 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艾智物联注册资本将由 500 万元变更为 1000 万元,艾智
物联仍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上市公司及其控
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
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
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三)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
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本次对艾智物联增资 375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7%、
净资产的 1.43%,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标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决策与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2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于 2026 年 2 月 2 日召
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关联董事及一致行动人回避表决。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及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决策范围内,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事宜尚需在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办理
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六)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七)投资对象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二、增资协议其他主体的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市艾智壹号物联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流塘社区前进二路 21 号流塘商务大厦 3
栋 A 座 801-EF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4 年 6 月 5 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徐卫锋
   实际控制人:徐卫锋
   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
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
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无。
   注册资本:75 万元
   实缴资本:75 万元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徐卫锋直接控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财务状况:
   艾智壹号 2025 年末总资产为 751,214.61 元、净资产为 747,564.61 元,2025
年度营业收入为 0 元,净利润为-1,732.83 元。
   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姓名:陈康祝
   住所:广东省雷州市纪家镇北仔后村 113 号
   目前的职业和职务:艾智物联的董事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随着艾智物联业务的不断拓展,艾智物联拟增加注册资本 500 万元,公司与
艾智壹号、陈康祝按同比例增资,其中公司认缴 375 万元,艾智壹号认缴 75 万
元,陈康祝认缴 50 万元。增资后艾智物联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股东名称         出资形式      出资金额     持股比例
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       750 万元    75%
深圳市艾智壹号物联合伙企业
                       货币       150 万元    15%
(有限合伙)
陈康祝                    货币       100 万元    10%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艾智物联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CYC1JL08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卫锋
  注册资本:500 万元
  实缴资本:500 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术转让、技术推广;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家居用品销售;家具销售;办公设
备销售;办公用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国内贸易
代理;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
及辅助设备零售;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光电子器件销售;照明器具销售;互联
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
息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应用服务;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机械
设备研发;专业设计服务;平面设计;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
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家用电器研发;酒店管理;餐饮管理;食
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计算机软
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
发;广告制作;广告发布;数字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数字广告发布;供
应链管理服务;软件销售;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外卖递送服务;礼品花卉销
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设备制造;
电子元器件制造;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智能家庭网关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
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电机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
                                 (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住
宿服务;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财务情况
      时间           资产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2025 年 1-9 月(未    2,331,395.43    52,501.78   687,920.13 -1,869,127.33
    经审计)
/2024 年度(经审计)
(二)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说明
  本次对控股子公司增加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实物资产、无形
资产、股权出资等出资形式。
四、定价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艾智物联本次新增股份 500 万股,认购价格为 1.00 元/股。
定价综合考虑了艾智物联的资产状况、经营状况预期等市场因素,由艾智物联现
有股东同比例以现金予以认购,增资价格公允、增资方式公平,未损害公司及公
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本次增资完成后,艾智物联各股东持股比例不变。
五、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艾智壹号、陈康祝本次共计向艾智物联增资人民币 500 万元(大写:
伍佰万元整),双方按现有持股比例等比例增资,具体如下:
  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 375 万元(大写:叁佰柒拾伍万元整);
  艾智壹号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 75 万元(大写:柒拾伍万元整);
  陈康祝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 50 万元(大写:伍拾万元整)。
  本次增资完成后,艾智物联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500 万元增加至人民币
艾智壹号仍持有艾智物联 15%的股权,陈康祝仍持有艾智物联 10%的股权。
六、增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增资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次拟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从长远利益出发所做出
的慎重决策,投资资金主要用于控股子公司后续业务发展,其投资效益和回报可
能受到市场环境、行业政策、经营管理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和经
营风险。公司将通过加强管理,积极防范和应对相关风险。
(二)本次增资对公司的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
  本次拟对控股子公司增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
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
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该事项信息披
露真实、准确、完整,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
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风险。综上,保荐机构对公
司本次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决议;
资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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