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79 证券简称:峰岹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2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3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合计归属限制性股票总数为 474,300 股。
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1 月 16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
暨股票上市公告》。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
券变更登记证明》和《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已完成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共 474,300 股的股份登记工作,其中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281,300 股,使用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193,000
股。
鉴于此,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公司
注册资本、股本及《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调整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二 十条 公司 股份总数 为 114,832,780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15,114,080
除上述之外,《公司章程》中其他内容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
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根据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
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修改《公司章程》、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办理公
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因此,本次修订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生效,无需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