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09 证券简称:有棵树 公告编号:2026-012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说明:
一、限售股份情况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收到长
沙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4)湘 01 破 61 号),长沙市中
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
划》)。根据《重整计划》,公司共计转增 506,528,796 股股票。其中,415,770,100
股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90,758,696 股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转增股票不向
原股东分配,全部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进行分配和处置,其中,185,727,225
股股票由产业投资人有条件受让,230,042,875 股股票用于引入财务投资人。
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招商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湖南鑫盛实业有
限公司、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湖南湘江汇城私募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合智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北置城
发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湖南云松新能科技有限公司(宋超群)、北京博雅春
芽投资有限公司、珠海晓晓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杨庆大、齐建湘、湖北楚民
投控股有限公司与湖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合体、中信聚信(北京)资本管理
有限公司、锦绣中和(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宏翼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国民信托有限公司、陈新建、深圳市一元信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吉富创业
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新兴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久银投资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与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联合体作为财务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
议》。
质为首发后限售股。2025 年 3 月 25 日,2,666,674 股股票过户至部分财务投资人
名下,股份性质为首发后限售股。
二、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财务投资人所作出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是于 2025 年 1 月 21 日完成过户的 207,360,000 股,
财务投资人承诺遵守《重整投资协议》、相关法律法规等对锁定期及减持的相关
规定,并承诺本次受让的标的股份登记至其指定证券账户之日起 12 个月内,持
有标的股份的主体或载体不通过任何形式转让、减持(包括集合竞价、大宗交易
等各种方式)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标的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财务投资人已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且无后续追加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从而影
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财务投资人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
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不存在为其违规担保的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安排
所持限 本次申
质押或冻结
售条件 请解除 可上市流
序号 股东名称 的股份数量
股份总 限售数 通时间
(股)
数 量
深圳前海合智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智进取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珠海晓晓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珠海晓晓
金城贰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锦绣中和(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和
资本耕耘 915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宏翼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宏翼红林
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秀长颈鹿 7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深圳市前海久银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久
银久利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207,360,000 207,360,000 -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 本次变动数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
股份性质
股数 比例 (股) 股数 比例
一、限售条件
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8,349,065 0.90% 0 8,349,065 0.90%
首发后限售
股
二、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
三、总股本 928,636,126 100.00% 0 928,636,126 100.00%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最终
办理结果为准。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