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6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暨完成工商变
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英
文名称由“JILIN ELECTRIC POWER CO.,LTD.”变更为“SPIC Green
Energy Co.,Ltd.”;
变更为“SPIC GECL”,启用时间为 2026 年 2 月 4 日;
一、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说明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8 月 20 日、2025 年 9 月 9 日召开第九届董
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吉林电力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2025
年 9 月 10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根据公告内
容,变更后的公司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最终登记为准。
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工商变更登记名称情况如下:
变更事项 变更前 前次公告拟变更 本次变更后
吉林电力股份有 国家电投集团绿色能 国电投绿色能源股
公司名称
限公司 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 吉电股份 电投绿能 电投绿能
SPIC Green Energy
JILIN ELECTRIC SPIC Green Energy
英文名称 Development
POWER CO.,LTD. Co.,Ltd.
Co.,Ltd.
英文简称 JEP SPIC GED SPIC GECL
实际工商变更登记名称与前次公告拟变更名称不一致系根据国
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使用中央企业集团字号的相关规定,字段
“国家电投集团”调整为“国电投”;为符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名
系统中行业表述,字段“绿色能源发展”调整为“绿色能源”。本次
工商登记变更名称及章程修订较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公
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议案》未发生实质性变化。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登记情况,公司对前次公告的《公司
章程》中涉及公司名称的条款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
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二、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近日,公司已在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公司名称变更登记手
续和公司《章程》的备案,并取得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
业执照》。
变更后公司信息如下:
能源、气电、生物质、核能)的开发、投资、建设、生产、经营、销
售、技术服务、项目建设委托管理。供热、工业供气、供水(冷、热
水)、制冷服务(由分支机构凭许可证经营)。煤炭的采购与销售(以
上经营项目中经销单台出力大于等于 20 蒸吨、1 小时锅炉燃用煤炭
及其制品以及禁止在禁燃区内销售高污染燃料,不在长春市经营)
(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电站检
修及运维服务。配电网、供热管网、供水管网的投资、建设、检修和
运营管理业务。汽车充电桩设施的建设和经营管理服务。粉煤灰、石
膏综合利用开发、销售。燃烧煤烟污染治理服务。自有房屋租赁。电
力项目科技咨询。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电力设施承试四级(申请人
在取得相关许可审批部门许可文件、证件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电
站发电设备及附件的生产、开发和销售(由分支机构凭许可证经营)。
电力设备加工、安装、检修。冷却设备安装、维护。工程管理及设备
试验服务。火电厂环保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
环境工程设计、环境污染治理运营。环保成套设备的研发、销售。信
息安全技术服务、咨询与评估。危险废物处置。进出口贸易。(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变更的原因说明
自公司转型发展新能源以来,业务重心已从传统能源加速转向绿
色、低碳、可再生能源,新能源产业装机、营业收入和利润均已超过
火电产业,公司已成为以新能源产业为主营业务的新型绿色能源企业。
作为国家电投集团公司面向全球发展的唯一绿色氢基能源平台,公司
现有名称无法准确体现公司以“新能源+”和绿色氢基能源“双赛道”
发展的业务布局和未来方向。变更公司名称可以突出绿色能源的企业
属性,顺应发展国家新质生产力的要求,彰显企业新形象。
四、其他事项说明
核无异议。自 2026 年 2 月 4 日起,公司证券简称由“吉电股份”变
更为“电投绿能”,英文简称由“JEP”变更为“SPIC GECL”;公司
证券代码“000875”保持不变。
律文件均继续有效,相关权利义务均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原合同的
履行不受任何影响。
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及主营业务基
础未发生根本性改变。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