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石股份: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2-03 18:0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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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112          证券简称:振石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3
              浙江振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振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3日召开了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
意聘任李强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董事会
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李强先生(简历见附件)具备履行证券事务代表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具
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李强
  电话:0573-88181081
  电子邮箱:ir@zhenshi.com
  通讯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凤凰湖大道288号
  特此公告。
                           浙江振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简历
  李强,男,1995 年 12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
历,中级经济师。2019 年 6 月加入振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历任投资战略部投
资经理、科长,2023 年 4 月至 2023 年 12 月任浙江振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
券法务部负责人,2024 年 1 月至今任证券法务部副部长。
  李强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通过持有中信证券资管振石股份员工参与
主板战略配售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振石股份 1 号资管计划”)1.39%
的财产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振石股份 1 号资管计划持有公司 1.50%股份),
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
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
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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