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国城矿业 公告编号:2026-007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2 月 3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2 月 3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2
月 3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2 月 3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 号 16 区 19 号楼 16 层会议室
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吴城先生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328 人,代表股份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3 人,代表股份 57,003,4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51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25 人,代表股份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小玲女士及王羽先生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投票表决情况
如下:
总表决情况:同意 81,943,84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6498%;反对 230,10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1,943,84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98%;反对 230,10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98%;弃权 5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04%。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国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甘肃建新实业
集团有限公司未出席本次会议。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会的审议事项
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做出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