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朗科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科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
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对朗科科技继续使用超募资
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390 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80 万股,发行价格每股 39.00 元,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655,2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43,216,750.00 元后,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11,983,250.00 元,超募资金净额为 398,603,250.00 元。以
上募集资金已由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09 年 12 月 29 日出具的
深鹏所验字[2009]245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及投资额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
募投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备案文号 环保批文
号
闪存应用及移动存储技术研究平台扩建 深发改备案 深环法证字
项目 [2009]0017 号 [2009]第 135 号
闪存应用及移动存储产品开发平台扩建 深发改备案 深环法证字
项目 [2009]0016 号 [2009]第 135 号
深环法证字
[2009]第 135 号
深环法证字
[2009]第 135 号
合计 21,338 — —
上述四个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均为公司,实施地点均为公司投资建设的位于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高新南六道的朗科大厦,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号为“深房地
字第 4000353454 号”。建设期均为三年(自募集资金到位后),预计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均为 2012 年 12 月 01 日。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资金投入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募集资 预计达到预
项目投 承诺拟使用 累计投入募
募投项目 金投入 定可使用状
资额 募集资金 集资金金额
进度 态日期
闪存应用及移动存储技术研究
平台扩建项目
闪存应用及移动存储产品开发
平台扩建项目
专利申请、维护、运营项目 5,991 5,991 1,388.88 — —
营销网络扩展及品牌运营项目 6,542 6,542 1,174.69 — —
合计 21,338 21,338 4,651.91 — —
经公司 2013 年 1 月 7 日召开的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终止实施“闪存应用及移动存储技术研究平台扩建项目”、“闪存应用及移动存
储产品开发平台扩建项目”、“营销网络扩展及品牌运营项目”三个募投项目,
经公司 201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终止实施“专
利申请、维护、运营项目”。上述四个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余额共计 16,686.09
万元。
(三)公司超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月10日召开的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6,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日常经营所需流
动资金,2010年公司已将上述6,000万元超募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基本
账户。
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7,000万元,2011年该笔银行贷款已归还
完毕。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广西朗科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用
于建设朗科国际存储科技产业园的议案》,决定使用超募资金4,900万元对广西
朗科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朗科”)增资,2011年该笔超募资金已增
资完毕。
年5月16日召开的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
行流动资金贷款及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超募资金7,000万
元用于归还银行流动资金贷款及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其中3,000万元用于归
还银行流动资金贷款,4,000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012年5月,公司已使
用超募资金3,000万元归还银行流动资金贷款,已将4,000万元超募资金从募集资
金专户转入公司一般账户。
年5月28日召开的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
园项目的议案》,决定使用超募资金向广西朗科增加投资15,200万元,用于建设
朗科国际存储科技产业园。2012年6月,公司已用超募资金15,200万元对广西朗
科增资。
年1月18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使用部分超
募资金投资全资子公司广西朗科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建设朗科国际存储科技产业
园的议案》等,公司决定转让广西朗科全部股权,为加强超募资金的监管,公司
将把转让价款中属于原超募资金投资款项20,100万元、转让收益部分及公司剩余
超募资金1,560.99万元(含利息),另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放,并与专户银行、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进行三方监管。所剩全部
超募资金将转存新设立的专户,原剩余超募资金存放的募集资金账户予以销户。
公司已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侨
城支行分别新设立一个专户,用于存放上述原超募资金20,100万元、转让收益部
分及公司剩余超募资金1,560.99万元(含利息),并已分别与上述专户银行、平
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
行贷款的议案》,决定使用超募资金11,50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2024年8月和9月,
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11,50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
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决定使用超募资金 11,500 万元偿还银行贷款。2025
年 12 月,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 11,500 万元偿还银行贷款。
(四)公司超募资金、闲置募集资金现状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超募资金、闲置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和理
财收益)共计 35,894.44 万元。上述资金中,除 25,400.00 万元理财产品尚未到期
目前仍存放于理财账户外,其它超募资金、闲置募集资金(含利息和理财收益)
均以定活两便或定期存款等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享受定活两便或定期存款等利
息。目前公司暂无上述资金的详细使用计划。
二、本次使用超募资金、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计划
(一)投资额度
拟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的超募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含
利息和理财收益)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投资品种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含利息和理财收益)投资的品种为短期
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为控制风险,以上额度内资金
只能用于购买一年以内的短期理财产品,不得用于开展财务性投资,不得购买以
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
(三)授权期限
本次投资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四)投资期限
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得超过 12 个月。
(五)投资授权
授权总经理在上述投资额度、品种和期限内具体组织实施,开立或注销产品
专用结算账户,审批每笔委托理财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资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风险,以保证资金安全
性。
向,并按季度上报董事会现金管理进展情况和异常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
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以控制投资风险,并及时向
总经理和董事会汇报。
个季度末应对所有现金管理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
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进展和执行情况、相关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投资期满后资金应转回
募集资金专户存放。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
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
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
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本次事项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超募
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使用
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的超募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含利息和理财收益)
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短期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次投资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朗科科技拟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
元的超募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含利息和理财收益)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综上,平安证券对本次朗科科技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继
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 荣 甘 露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