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现将 2025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张兴,1965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陕西微电子学研究
所计算机器件与设备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北京大学博士后、讲师、副教
授、教授,香港科技大学访问学者,北京大学微电子学研究所副所长、常务副所
长,北京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常务副院长,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常务副
院长、院长;2020 年 6 月至 2025 年 12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北京大学教
授、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部副主任、软件与微电子学院法人代表,北京屹唐集成电
路产业发展基金会理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
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
咨询等服务。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
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应参加董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通过出席董事会、股东(大)
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为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
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
合法有效。会议相关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且均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本着审慎的态度,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
审议,除与自身利益相关的薪酬议案回避表决外,对各议案未提出异议,均投赞
成票,无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委员会委员。在 2025 年度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委员会的工作,
本人的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报告期内召开会议次数 本人出席会议次数
提名委员会 2 2
战略委员会 1 1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1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能够投入
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专业、高效地履行职责,持续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主动调
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认真审议,
与公司管理层积极交流讨论,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公司
董事会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
职权的事项。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审计工作,对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程序及其执
行结果进行审查,确保内部审计计划的健全性及可执行性。本人参与独立董事与
会计师事务所沟通会,听取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就审计工作重
点、审计计划、公司财务情况、公司内控情况等事项充分沟通,有效监督了外部
审计的质量和公正性。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 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提交
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
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列席股东(大)会时,重点关注了涉及
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的议案表决情况,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情况
会议等机会以及其他工作时间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对公司经营状况、管理情况、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
现场调查,并通过电话、会谈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
联系,及时获悉公司情况,听取管理层对于公司经营状况、重大事项进展、规范
运作以及风险管控等方面的汇报,随时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为公司稳健和长远发展谏言献策。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券事务部等部门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及时向本人传递相关会议
文件并汇报公司销售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充分保证了独立董事的知情
权,使本人能够及时了解公司内部管理、生产经营及其它重大事项的进展动态,
为本人的独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
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
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
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达到披露标准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了重点
关注和监督,我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披露定期报
告,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内容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各报告期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
逐步建立并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编制真实、准确、完整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将持续根据监管要求、相关规定及自身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公司内部控
制体系建设,合理防范各类经营风险,不断提升公司内部控制建设水平,以确保
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本人对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业胜任能力、
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工作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
查,认为其具备相关审计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
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鉴于前述原因,本人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召开
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同意公司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兰芳云女士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公司不存在聘任或解聘上市公
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
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开展换届选举工作,本人于 2025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的第二届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审议了《关于董事会换
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
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欧新华先生、袁琼女士、
陈敏先生、温礼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肖明先
生、朱锐先生、王东海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王东海先
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
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
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本人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
对《关于公司 2025 年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定合理,符合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薪酬考
核和发放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人就董事薪酬相关议案履行了回避程
序,并就其他董事的回避情况进行了监督。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本人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对《关于制定及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及议案附件《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进行了审查。本人认为该制度能够
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符
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本人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在 2025 年度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为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
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相关职务。感谢公司对本人履职期间提供的支持与帮助,衷心希望公司在新一届
董事会的带领下能够持续、健康、稳定地发展。
独立董事:张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