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和《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以下简称“《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
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相应的职责和义务,现就 2025 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报
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王志瑾、杨敏和温礼诚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员均具有胜任审计委员会委员工作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审计事项相关工作
提出了丰富的意见和指导。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六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2025 年年度公司内审部工作计划>的议案》
《关于<2024 年度公司内审部工作报
告>的议案》。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会计
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
《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关
于提名公司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
议案》《关于<2025 年第二季度公司内审部工作计划>的议案》。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5 年第二季度公司内审部工作报
告>的议案》《关于<2025 年第三季度公司内审部工作计划>的议案》。
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2025 年第三季度公司内审部工作报告>
的议案》《关于<2025 年第四季度公司内审部工作计划>的议案》。
名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审
计工作的进展及执行情况,在审计期间未发现审计中存在的其他重大事项。审计
委员会对报告期内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能够遵循审计准
则等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审计职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了
公司报告期内财务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议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以及重大错报的情
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
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
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内部
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计委员会积极推动
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促进公司内控体系的发展和内控制度的落实,实现公
司的合规运营。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积极协调公司内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公司
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及对外部审计工作的配合,提高了相关审计
工作的效率。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的相关规定,
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特此报告。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