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导科技: 董事会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说明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2-02 21:0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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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说明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及支付现金购买盛锋、李晖、黄松、王青松合计持有的上海吉瞬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吉瞬科技”)100%的股权以及盛锋、李晖、黄松、王青松、瞬雷
优才(深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上海瞬雷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瞬雷科技”)17.15%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直接/间接持有吉瞬科技和瞬雷科技 100%的股权。
  为本次交易之目的,公司聘请了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沃克森评估”)作为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董事会对本次交易评估机构
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公允性
进行审查:
  公司聘请沃克森评估承担本次交易的评估工作,选聘程序合规。沃克森评估
作为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具有有关部门颁发的评估资格证书,具有从事评估工
作的专业资质和丰富的业务经验,能胜任本次评估工作。沃克森评估及经办资产
评估师与公司、交易对方、标的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除专业收费外的
现实的和预期的利害关系,具有独立性。
  沃克森评估综合考虑行业实际情况及相关资产实际运营情况,对标的资产进
行评估。本次评估假设的前提均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与规定进行,遵循了市场的通
用 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未发现与评估假设前提相悖的事实
存在,评估假设前提合理。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确定标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本次交易提供
价值参考依据,评估机构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评估
机构在评估过程中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与行业规范的要求,实施了相应的评估程序,
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目标资产实
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资产评估价值公允、准确。评
估方法选用恰当,评估结论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
  在本次评估过程中,沃克森评估根据有关资产评估的法律法规,本着独立、
客观、公正的原则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各类资产的评估方法适当,评估结果
客观、公正地反映了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本次评估结果公允。本次
交易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经交易各方
协商确定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交易价格公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利益。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交易事项中所委托的评估机构沃克森评估具有独立性,
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
估结论合理,评估定价公允。
  特此说明。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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