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89 证券简称:*ST 建艺 公告编号:2026-019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
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
资格的机构,开展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应收账款有追索权保理、无追
索权保理业务。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额度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 12 个月,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循环使用,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
理业务约定期限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
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一、保理业务的主要内容
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具体根据资金成本、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审慎选择。
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二、主要责任及说明
开展应收账款有追索权保理业务,公司或子公司应继续履行服务合同项下的
其他所有义务,并对有追索权保理业务融资对应的应收账款承担偿还责任,保理
业务相关机构若在约定期限内不能足额收到应收账款、融资利息,则有权按照合
同约定向公司或子公司追索未偿融资款以及由于公司或子公司的原因产生的罚
息等。
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保理业务相关机构若在约定的期限内未收
到或未足额收到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相关机构无权向公司或子公司追索未偿融资
款及相应利息。
三、开展保理业务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将有利于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有利于
公司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整体利益。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