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鼎科技: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2-02 19: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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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409        证券简称:云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2
                  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 2026
年 2 月 2 日上午在山东省济南市工业南路 57-1 号高新万达 J3 写字楼公司 1920
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1 月 29 日以传真、当面送达或邮件的方式
发出。在保障所有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情况下,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和通讯相结合
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11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11 人(其中
毕方庆先生、钱旭先生、曹克先生、王丽君女士因临时公务安排以通讯方式表决)。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健先生主持,本次
会议的召开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和《云
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
   经投票表决,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 2023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一个限售期于 2026 年 2 月 1 日届满,董事会认为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24 名,可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87.09 万股。
   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 2023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刘波先生、曹怀轩先生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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