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摩登: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2-02 19:06:39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656              证券简称:*ST 摩登           公告编号:2026-010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2026 年 2 月 2 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2 月 2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2 月 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2 月 2 日上午
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
                      《股东会议事规则》等内部制度
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27人,代表有
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75,267,6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12,519,844股
的24.5983%。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23人,代
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15,383,4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12,519,844股的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并参与有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人,代表有表
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80,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12,519,844股的0.0113%。
   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2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
司股份数合计为175,187,2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12,519,844股的24.5870%。
   (1)本次股东会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
   (2)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0,382,64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7.2128%;反对 3,713,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1190%;弃权 1,171,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8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0,498,4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
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2451%;反对 3,713,9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1422%;弃权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
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70,385,64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7.2145%;反对 3,713,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1190%;弃权 1,168,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6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0,501,4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
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2646%;反对 3,713,9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1422%;弃权
   表决结果:同意 77,633,69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4.0835%;反对 3,713,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4.5008%;弃权 1,168,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415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0,501,4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
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2646%;反对 3,713,9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1422%;弃权
   就本议案的审议,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广州普慧源贸易有限公司、嘉远新能源
投资(广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锐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0,385,64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7.2145%;反对 3,713,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1190%;弃权 1,168,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6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0,501,4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
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2646%;反对 3,713,9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1422%;弃权
   表决结果:同意 172,417,54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8.3739%;反对 1,682,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9597%;弃权 1,168,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6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2,533,3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
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4729%;反对 1,682,0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9338%;弃权
   表决结果:同意 77,992,49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4.5184%;反对 3,355,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4.0660%;弃权 1,168,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415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0,860,2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
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5970%;反对 3,355,1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8098%;弃权
   就本议案的审议,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广州普慧源贸易有限公司、嘉远新能源
投资(广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锐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
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0,382,64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7.2128%;反对 3,716,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1207%;弃权 1,168,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6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0,498,4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
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2451%;反对 3,716,9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1617%;弃权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
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70,382,64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7.2128%;反对 3,716,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1207%;弃权 1,168,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6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0,498,4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
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2451%;反对 3,716,9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1617%;弃权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
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70,382,64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7.2128%;反对 3,716,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1207%;弃权 1,168,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6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0,498,4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
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2451%;反对 3,716,9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1617%;弃权
   四、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李化律师、聂若渐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
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
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ST摩登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