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豪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JIANGSU SOHO HIGH HOPE GROUP CORPORATION
二〇二六年二月十日
江苏苏豪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江苏苏豪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时间:二〇二六年二月十日 14:00
会议地点:南京市白下路 91 号汇鸿大厦 26 楼会议室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承明先生
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介绍会议出席情况
二、宣读股东会须知
三、会议审议议案
(一)《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二)《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四、宣读会议表决办法,推选监票人
五、议案审议及现场沟通
六、休会(统计现场投票结果)
七、律师宣读本次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八、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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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豪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正常秩
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
会须知如下:
一、董事在股东会召开过程中,应当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维护股东合法权益;
二、股东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并认真履行法定
义务;
三、与会人员应听从股东会工作人员的指引和安排,遵守会议规则,维护会
议秩序;
四、由会议主持人根据会议程序和时间条件确定发言人员,发言主题应与本
次股东会的表决事项相关;
五、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结合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参加现场会议的
股东须根据股东会的会议通知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六、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所有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有
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表决通过。
七、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议案 2。
八、表决办法:
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每一表决权
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其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公司将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
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律师参加清点统计,并由律师当场宣布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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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公
司现按照法律程序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
公司董事会提名杨承明先生、胡瑞芳女士、刘明毅先生、董亮先生为公司第十一
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会,
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附:候选人简历。
江苏苏豪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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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董事候选人:杨承明先生
际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财务
部总经理助理、资金运营中心副总监,江苏苏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总
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无锡天鹏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财务总监,江
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资金运营中心总监、
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开元股份(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汇鸿
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董事,江苏苏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锦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鼎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江苏汇鸿国际集团外经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江苏汇鸿国际集
团土产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江苏苏豪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
记、董事长,兼任江苏苏豪汇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苏豪科创投
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杨承明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
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
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董事候选人:胡瑞芳女士
江苏省海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常州钟海塑业
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辽宁丽天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海外
集团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苏豪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江苏苏豪
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江苏海外集团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苏
豪丽天(辽宁)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董事,江苏苏豪丽天智储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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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江苏苏豪创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江苏苏豪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总经理,兼任常州海企高分子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连云港
杜钟新奥神氨纶有限公司监事,常州丰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胡瑞芳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
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
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董事候选人:刘明毅先生
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江苏省海外企业集团办公室副主任,江苏省对外经贸股
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集团中层正职)、党总支委员,江苏海企长城股份有
限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党总支书记、党总支副书记,江苏省海外企业集
团贸易管理办公室主任、兼律师事务部总经理,江苏海企长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现任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豪控股”)大宗商品事业部总
经理,兼任江苏省对外经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刘明毅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担任公司控股股东苏豪控股大宗
商品事业部(物资储备管理部)总经理,兼任江苏省对外经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之外,刘明毅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
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
行政处罚,未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
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董事候选人:董亮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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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江苏丽天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室总经理助理、董事、销售
部经理,辽宁丽天新材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江苏省海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投资
发展部副总经理,江苏省海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副总经理(主持工
作),江苏苏豪创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辽宁丽天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现
任苏豪控股投资发展部副总经理,兼任江苏丽天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常
州海企高分子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江苏丽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
理,集萃苏豪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江苏省东豪物流有限公司董事。
董亮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担任公司控股股东苏豪控股投资发
展部副总经理,兼任苏豪控股子公司江苏丽天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常州
海企高分子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江苏丽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集萃苏豪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江苏省东豪物流有限公司董事之外,与本公司其
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上海证券交
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江苏苏豪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二: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公
司现按照法律程序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
公司董事会提名丁宏先生、巫强先生、范蕊女士为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
事)候选人。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会,
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附:候选人简历。
江苏苏豪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二月十日
江苏苏豪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附:
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独立董事候选人:丁宏先生
究院副院长、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江北新区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兼任江苏省城市
经济学会副会长,江苏省区域研究会常务理事,省政府参事室特约研究员、韩国
东亚大学访问学者,南京市第六届经济社会发展咨询委员会委员,江苏省青年联
合会第十届、第十一届委员,是江苏省 333 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二层次,南京
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方案主要起草者。
丁宏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
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巫强先生
领域发表中英文论文数十篇,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江苏省第四
期 333 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南京大学优秀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南京大
学青年骨干教师。兼任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新能,603693)独
立董事、江苏省价格协会理事、中国工业经济学会理事、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学
会会员。
巫强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
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江苏苏豪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范蕊女士
导师,东南大学至善青年学者 A 类,入选 2024 中国知网高被引学者 TOP1%。主
持国家社科基金 1 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1 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 1
项。曾在《经济研究》
《金融研究》
《世界经济》
《中国工业经济》
《Pacific-Basin
Finance Journal》等国内外一流期刊上发表论文 10 余篇。主要的学术兼职包括
江苏省会计学会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专业委员会委员等。
范蕊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
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