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84 证券简称:力源信息 公告编号:2026-004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全资子(孙)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3 月 4 日、3 月 21 日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 2025 年
度公司为全资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22.55 亿元(实际担保
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上述担保额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可循环使用。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5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
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06)。
二、本次担保进展情况及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在上述已批准的担保额度项下,近日公司与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签
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鼎芯无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鼎芯无限”)
和全资孙公司鼎芯科技(亚太)有限公司(下称“鼎芯亚太”)共同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鼎芯无限和鼎芯亚太对本公司提供了等值的反担保。签
订的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①所担保的主债权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
②保证方式:无条件和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③保证担保范围:根据主合同在债权确定期间与债务人办理的银行业务项下债务人
应向权利人支付的所有主债权、及其所有的相关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
现债权而产生的费用(包括诉讼费用、财产保全费用、律师费用等)及债务人在主合同
项下应向权利人支付而尚未完全支付的其他所有债务,以及在主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
销的情况下债务人应向权利人赔偿的全部损失。
④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计,直至主合同项下的相关银行业务项下债务人
债务最终履行期届满之后三年止,最终履行期指债权确定期间所发生债务的最晚到期日
或权利人另行宣布的提前到期或提前终止日。
三、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人民币 5.77 亿元(均系公司为全资子(孙)
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5.47%,不存在逾期担保、
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