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9 证券简称:仁智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2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额度审批情况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七
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5年5月12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为公司所有合并报表范围内
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已设立的分/子公司及将来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
公司)的融资贷款事项提供担保,或者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担保业务种
类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借款、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理业务、
信用证、融资租赁、贸易融资、保函担保等业务,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 10,000
万元,担保额度期限为自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
股东会审议通过新的担保额度事项之日止。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及子
公司与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及类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等
进一步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1日、2025年5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
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5-020)。
二、本次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公司下属控股孙公司四川安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航
环保”)因企业日常经营周转的需要,向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沐川支
行(以下简称“乐山市商业银行沐川支行”)申请借款人民币600万元,并签署
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为24个月,即自2026年1月30日至2028年1
月29日。
称“圳川能源”)与乐山市商业银行沐川支行签署了《保证担保合同》(编号:
下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之内,无
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安航环保的担保余额为600万元(含本
次,前次300万元贷款已提前足额偿还全部本息、担保责任已实际解除)。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固
体废物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工程管理服
务;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钻采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
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
备零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塑料制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
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水污染治理;污
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机械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石油
钻采专用设备制造;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环境保护监测;环境卫生管理(
不含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检查,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垃圾的处置
服务);生态资源监测;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型催
化材料及助剂销售;土石方工程施工;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
备销售;工业工程设计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
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建设工程施工;检验检测服务;建设工程设
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合计 100.00%
安航环保系公司下属的控股孙公司,公司持有四川仁智环保科技有限责任
公司100%股权,四川仁智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圳川能源51%股权,圳川
能源持有安航环保51%股权。
单位:万元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515.91 473.86
营业利润 124.77 162.29
净利润 119.52 148.28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717.92 2,385.50
净资产 1,413.96 1,566.84
负债总额 1,303.96 818.66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300.12 300.00
流动负债总额 1,302.41 817.93
或有事项涉及金额 0.00 0.00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及其修订或补充;
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的费
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五、董事会意见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本次
提供担保的事项在上述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及有效期内,无需另行召开
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安航环保其他自然人股东此次不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保。安
航环保系公司控股孙公司,目前经营正常,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
控制,且安航环保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率低于70%,圳川能源为其提供担保的
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
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
的总额度为10,000万元,实际担保总余额为36,998,034.09元(含本次),占公司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以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涉及
诉讼的担保,亦不存在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