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重庆至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或“保
荐人”)作为重庆至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至信股份”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的规定,对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进行了核查,核
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重庆至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608 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
交易所同意,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以
下简称“本次发行”)5,666.6667 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1.88 元/股,募集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1,239,866,673.96 元 , 扣 除 与 本 次 发 行 有 关 费 用 人 民 币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6 年 1 月 12 日全部到账。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
况 进 行 了 审 验 , 并 于 2026 年 1 月 12 日 出 具 了 《 验 资 报 告 》 ( 容 诚 验 字
[2026]200Z0003 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存放募
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及投入金额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在《重庆至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
后,将按轻重缓急顺序投资募投项目,公司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 132,948.85
万元。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不能满足募投项目的实际资金使用需求,不足部分由
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容诚验字
[2026]200Z0003 号),公司首次公开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公司拟对募投项目的拟投入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
调整,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方式解决。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前拟投 调整后拟投
序 备案证 项目总投 拟实施主
项目名称 入募集资金 入募集资金
号 项目名称 资金额 体
金额 金额
冲焊生产线扩产能
及技术改造项目
冲焊生产线扩产能
至信实业产线
改造项目
庆基地)
宁波至信汽车
冲焊生产线扩产能
零部件产线智
能化升级改造
波基地)
项目
新能源汽车零
冲焊生产线扩产能
部件冲焊生产
线扩产技术改
徽基地)
造项目
合计 132,948.85 132,948.85 112,655.21 -
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不足部分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
或通过自筹资金方式解决。
三、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调整是基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计划募投
项目的拟投入金额,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做出的
决策。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30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
并于 2026 年 2 月 2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该事项在公
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至信股份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
金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保荐人对
至信股份实施该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