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02 证券简称:茂莱光学 公告编号:2026-006
转债代码:118061 转债简称:茂莱转债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0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 2026 年 1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股权激励信息披露》)
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的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
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方式
(1) 公示内容: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
(2) 公示时间:2026 年 1 月 22 日至 2026 年 1 月 31 日。
(3) 公示方式:公司以张贴方式内部公示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4) 反馈方式:在公示期内,公司员工若有异议可向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进行反馈。
(5) 公示结果: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异
议。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身份
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或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
司或子公司担任的职务及任职文件等信息资料。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股权激励信
息披露》以及《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以下简称《公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与《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所
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
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他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
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
重大误解之处。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2026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