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精工: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的说明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1-30 22:0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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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的说明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向
Foresight US BidCo, Inc.出售其持有的广东佛斯伯智能设备有限公司的 100%
股权和狄伦拿(广东)智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的 100%股权,上市公司全资子
公司 Dong Fang Precision (Netherland) Co?peratief U.A. 拟向 Foresight Italy
BidCo S.p.A.(与 Foresight US BidCo, Inc.合称“交易对方”)出售其持有的
Fosber S.p.A.的 100%股权(该等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
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
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
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 号)等
相关规定,公司就本次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
填补回报措施,具体如下: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当期每股收益摊薄的影响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东东方精工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审阅报告及备考财务报表 2024 年度及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止
九个月期间》(安永华明(2026)专字第 70022785_G01 号),本次交易前后上
市公司基本每股收益的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备考前           备考后          备考前          备考后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
 注:基本每股收益=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当期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根据备考财务数据,本次交易预计会导致上市公司每股收益被摊薄。为应
对未来可能存在的每股收益摊薄的风险,上市公司拟采取以下填补措施,增强
上市公司持续回报能力:
  (1)有效利用本次交易价款回笼资金,加大水上动力设备业务投入,进一
步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制造业,实现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
  上市公司将充分利用本次交易价款回笼的现金,为存量业务发展提供更充
裕的资金支持。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集中精力发展水上动力设备业务,
进一步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制造业,实现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提升上市公司
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2)坚持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上市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
确保公司规范运作、决策科学、执行有力、监督到位、运转高效,维护公司整
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同时,上市公司将进一步夯实制度根基,常态化梳理和更新相关制度,不
断加强合规运作,推动可持续发展。
  (3)进一步完善公司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回报
  公司已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并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一步明确了
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
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决策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
则,强化了对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保障机制。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继续严格
执行现行分红政策,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
配,努力提升对股东的回报。
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为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上市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
不会采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动。
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激励的行权条件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本承诺相关内容不能满足监管部门该
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
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为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上市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会采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动。
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激励的行权条件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本承诺相关内容不能满足监管部门该
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
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
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的说明》之盖章页)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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