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原尚: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业绩预告的问询函》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1-30 20:18:33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3813    证券简称:*ST 原尚      公告编号:2026-004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业绩预告的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30 日收
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业绩预告的问询函》
(上证公函【2026】 0335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现将《问询函》内容
公告如下: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收入为 3.21 亿元至 3.70 亿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
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 3.1 亿元至 3.58 亿元,净利润亏损。公司股票已被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025 年业绩情况对公司及投资者影响重大,根据本所《股
票上市规则》第 13.1.1 条等有关规定,现请你公司进一步核实并补充披露以下
事项。
  一、业绩预告显示,公司预计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3.21 亿元至 3.70 亿元。而
前期三季报显示,公司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3.35 亿元,相关财务数据存在差
异。请公司:
     (1)说明全年收入预计下限低于前三季度收入的具体原因,收入调
整所涉的具体业务、对应客户、调整原因、调整前后金额、对前期已披露的各期
财务报告数据的影响,是否需进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2)自查同类业务是否存
在类似问题,是否存在可能需进一步调整的收入,如存在,请补充披露所涉业务
具体情况及可能调整的金额,并充分提示风险;
                    (3)列示调整后各季度各业务板
块收入、毛利率及同比变化情况,并补充披露四季度各业务板块主要客户和供应
商名称、是否关联方、合作时间、交易内容、交易金额及占比、应收或预付账款
余额、期后回款或交付情况等信息;
               (4)说明四季度是否存在新增业务板块、模
式或新增客户,如是,请进一步补充披露业务开展情况及客户具体信息,并说明
相关收入确认方法、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二、请公司结合《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附件第七
号《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相关规定,说明 2025 年全年营业收入扣
除相关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扣除项目、金额、相关业务开展情况及扣除原因等,
并说明是否存在其他应扣除而未扣除的情况。
  三、请年审会计师对前述问题发表意见。年审会计师应当严格遵守审计准则
等有关规则要求,充分关注公司营业收入等财务指标,保持合理的职业怀疑,制
定必要、可行、有针对性的审计计划及程序,详细记录有关事项,严格履行质量
控制复核制度,发表恰当的审计意见和相关专项意见。公司应当积极配合年审会
计师开展工作。
  请公司在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披露,并于 5 个交易日内披露对本问询函的
回复。”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及时回复《问询函》涉及的相关问题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ST原尚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