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纬锂能: 关于参股公司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1-30 19: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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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代码:300014          证券简称:亿纬锂能               公告编号:2026-006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签订的《框架协议》系各方为加强战略合作而订立的框架性协议,仅作为
各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的初步约定,具体投资金额、合资方式等
相关事宜尚在协商推进阶段,相关权利义务与合作内容细节以相关方在后续期间内所
签署的最终协议为准,尚具有不确定性。
   ? 本次签订的《框架协议》涵盖多项子项目,各子项目后续尚需经相关方内部审
批,以及境内外相关主管部门核准或备案等前置审批程序,各项决策及审批程序能否
获得通过尚存在不确定性。各子项目在推进过程中,若受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
化等不可预见因素或不可抗力影响,可能导致投资项目无法如期履行或履行效果未达
预期。
   ? 本协议的签订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的具体影响存在不确
定性。
   ? 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的情况详见公告中的“五、重大风险提示”。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签订概况
                                  “亿纬锂能”)参
股公司HYD Investment Limited(由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亿纬锂
能的全资子公司及PT Daaz Bara Lestari Tbk的全资子公司共同设立,以下简称“HYD”,
其中公司间接持股15%)与PT Aneka Tambang Tbk(以下简称“ANTAM”)、PT Industri
Baterai Indonesia(以下简称“IBC”
                          ,以下与“ANTAM”合称为“印尼国企方”)签订
《框架协议》
     (以下简称“本协议”),三方将依托各自资源与产业优势,在印度尼西亚
围绕新能源汽车电池全产业链开展合作,项目所需矿石由ANTAM的子公司予以供应。
    本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后续双方若有正式合作协议签署,公
司届时将根据相关事项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1)名称:PT Aneka Tambang Tbk.
    (2)成立时间:1968年7月5日
    (3)主要办公地点:Gedung Aneka Tambang Tower A, Jl. Letjen. T.B. Simatupang No.
    (4)注册资本:约3,800,000,000,000印尼盾
    (5)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为印度尼西亚国有矿业公司MIND ID,实
际控制人为印度尼西亚政府。
    (6)主营业务:ANTAM是一家印度尼西亚上市的国有矿业公司,从事各类矿物
的采矿业务,以及从事与各类矿物的开采有关的工业、贸易、运输和服务业务。
    (7)关系说明:公司与ANTAM不存在关联关系。
    (8)类似交易情况:最近三年公司与ANTAM无类似交易情况。
    (9)履约能力分析:ANTAM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履约
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名称:PT Industri Baterai Indonesia
    (2)成立时间:2021年4月19日
    (3)主要办公地点:Menara Mandiri II Lt. 3A Jl. Jend. Sudirman Kav. 54-55 Jakarta
Selatan, 12190
    (4)注册资本:约为1,216,784,000,000印尼盾
      (5)主要股东:PT Indonesia Asahan Aluminium持有IBC33.75%的股权;PT Aneka
Tambang Tbk.持有IBC 33.75%的股权。
      (6)主营业务:IBC是一家印尼投资控股公司,专注于电池价值链领域,致力于
通过对一体化电池制造生态系统的战略性投资,开发并支持镍矿产业的下游化进程。
      (7)关系说明:公司与IBC不存在关联关系。
      (8)类似交易情况:最近三年公司与IBC无类似交易情况。
      (9)履约能力分析:IBC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履约能力,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在良好合作关系和互利共赢的基础上,本协议各方拟在印度尼西亚投资建设一体
化电池产业,将印度尼西亚打造为电动汽车电池及其他电池应用产品的生产基地,用
于供应印度尼西亚国内市场、区域市场及国际市场,从而对印度尼西亚的可持续经济
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本协议各方同意在印度尼西亚建设电池产业链一体化项目,涵盖矿山、火法冶炼
(RKSBF/RKEF)、湿法冶炼(HPAL)、精炼、前驱体与正极材料、电池以及电池回收
等多个子项目,从而实现采矿、冶炼、精炼、前驱体、正极材料及电池产业的一体化。
暂定各子项目产能如下:
      (1)矿山项目:待定,需依据矿山联合可行性研究和估值结果确定;
      (2)火法冶炼(RKSBF/RKEF)项目:年产(以金属镍计)10万吨镍产品1;
      (3)湿法冶炼(HPAL)项目:年产(以金属镍计)5万吨镍产品;
      (4)精炼与前驱体项目:年产10.5万吨前驱体;
      (5)正极材料项目:年产3万吨正极材料;
      (6)电池项目:年产20GWh的镍基电池,其中一期为7GWh;
    “镍产品”的具体范围将根据镍冶炼项目联合可行性研究结果以及印度尼西亚适用法律确定。
  (7)电池回收项目:年产能不超过1万吨。
  各子项目最终产能及预计总投资额将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前提下,根据整
个项目的联合可行性研究结果确定;各子项目的产品应优先保证对本项目的供应,以
实现一体化发展。
  本协议各方拟分别组建合资公司投资各子项目。就矿山项目而言,矿山合资公司
的部分股权将于本协议约定的交割之时转让给HYD。各合资公司股权结构将在整个项
目的联合可行性研究结果出来后方可确定。
  本协议的生效以若干先决条件成就(或在适用情形下经相关方豁免)为前提;协
议生效后,各方将按照协议约定及适用法律法规推进后续相关程序。
  (1)本协议生效后6个月内,任一方未发出“继续推进通知”;
  (2)本协议的任一生效条件已无法满足或者在本协议签署后12个月内未能满足
(且未豁免);
  (3)本协议生效后18个月内未能签署最终协议(不包括电池回收项目的最终协议),
或已签署的最终协议取代本协议;
  (4)任一方发生重大违约且在补救期内未有效补救。
  四、对公司的影响
印度尼西亚联合布局新能源汽车电池全产业链的重要战略举措。此举将充分整合各方
在资源禀赋及产业链布局等领域的核心优势,进一步拓展公司在印尼市场的业务纵深,
持续强化公司全球供应链协同效应。本协议的签署契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有利于切
实保障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影响尚不确定,如本协议对公司本年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公司
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重大风险提示
     (1)本次签订的《框架协议》系各方为加强战略合作而订立的框架性协议,仅作
为各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的初步约定,具体投资金额、合资方式
等相关事宜尚在协商推进阶段,相关权利义务与合作内容细节以相关方在后续期间内
所签署的最终协议为准。
     (2)本次签订的《框架协议》涵盖多项子项目,各子项目后续尚需经相关方内部
审批,以及境内外相关主管部门核准或备案等前置审批程序,各项决策及审批程序能
否获得通过尚存在不确定性。各子项目在推进过程中,若受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
变化等不可预见因素或不可抗力影响,可能导致投资项目无法如期履行或履行效果未
达预期。
     (3)后续各方若有正式合作协议签署,公司届时将根据相关事项后续进展情况及
时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序号                名称                披露日期           进展情况
     亿纬马来西亚与PKL签订《MEMORANDUM
     OF UNDERSTANDING》
                                             协议已被取代,后续执行亿
                                             纬动力2024年9月与AESI签
                                             TO MASTER PURCHASE
                                             AGREEMENT》约定内容

      公司分别于2025年10月24日、2025年11月5日披露了《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公
告编号:2025-131)、《关于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权益
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142),截至2025年11月4日,公
司控股股东西藏亿纬控股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刘金成先生、骆锦红女士上述询价转
让计划已实施完毕,实际转让的股份数量为40,776,800股。
      公司分别于2025年11月26日、2025年11月29日披露了《关于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提示性公告(定向增发)》(公告编号:
示性公告(回购股份)》(公告编号:2025-156),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刘建华
先生、江敏女士、黄国民先生分别获得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483,000股、277,000股、
      除前述持股变动情况外,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其他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
限售股份即将解除限售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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