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68 证券简称:蓝焰控股 公告编号:2026-002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相关方延期履行
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焰控股”)
控股股东山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燃气集团”)及其受
托管理方华新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新燃气集团”)作出的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问题的承诺即将于 2026 年 2 月底到期,现两家公司
拟对该承诺进行延期,承诺履行期限延长 5 年。具体事宜如下:
一、原承诺内容
山西燃气集团《收购报告书》“收购人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的同业竞
争情况”章节中做出承诺:将其下属的山西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山西煤层气”)和山西华新煤成气勘查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华新煤成气”)股权在自本次蓝焰控股股权转让至山西燃气集团工商
变更登记之日起 3 年内以注入上市公司、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等方式解
决同业竞争问题。
二、承诺履行情况
自作出避免同业竞争问题的承诺以来,华新燃气集团、山西燃气集
团积极开展相关工作,以“先由上市公司托管,后注入上市公司”的工
作思路作为避免同业竞争问题的实施方案。截至目前,公司已托管山西
能产集团持有的山西煤层气 81%股权、山西燃产集团持有的山西煤层气
团持有的山西煤层气 81%股权被司法冻结,已终止收购;考虑到华新煤
成气勘探开发进度及其内部股权整合情况尚不满足收购条件,暂未启动
收购。
三、承诺延期的原因
一方面,山西能产集团所持山西煤层气 81%股权被司法冻结,该债
务纠纷系国有产权行政划转所形成,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截至目前各方
尚未达成共识,该标的股权短时间内无法解除冻结;同时,山西煤层气
与中石油合作开发协议将于 2031 年到期,需进一步协商合作事宜。另
一方面,华新煤成气开发区块目前尚处于勘探阶段且连年亏损,虽然华
新燃气集团正在积极理顺勘察开发合作机制,并逐步加大资金投入,但
是根据煤层气勘探开发周期,完成勘探工作并提交探明储量、实现探转
采后进入规模化开发阶段,也需 5 年左右的时间。
综上所述,为保障公司后续可持续发展,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华新
燃气集团及山西燃气集团拟对原承诺进行延期。
四、承诺内容及后续计划
基于当前两家标的公司业务经营现状,华新燃气集团与山西燃气集
团拟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进行延期,新的期限为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
华新燃气集团、山西燃气集团及公司将积极推进山西煤层气 81%股
权司法冻结解除、与中石油合作开发协议延续等事宜,加快华新煤成气
勘探开发进度,尽快使标的资产具备注入上市公司条件。同时,将综合
运用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妥善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五、承诺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承诺延期不违反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
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资产造
成损失,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承诺事项将继续推进。
六、审议程序
该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
体独立董事认为:
承诺延期不会对公司现有业务开展造成不利影响,不违反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资产造成损失,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该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全体审计委员会认为:
控股股东及相关方延期履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事项,符合中国证监
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一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承诺
延期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公司于2026年1月30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控股股东及相关方延期履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参与
该议案表决的7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
控股股东及关联股东在股东会上对上述议案应回避表决,其所持股份不
计入有效表决权总数。
七、备查文件
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