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89 股票简称:ST 信通 公告编号:2026-009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诉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执行和解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执行人
? 涉案金额:借款本金9,975.66万元及借款利息等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和解金额4,900万元,公司于
以往年度对本案计提相关损失3,600万元,本期还需补提1,300万元,将对上市公
司损益产生一定负面影响。
? 本次支付和解款项4,900万元,系公司为控股股东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亿阳集团”)违规担保承担赔偿责任所致,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大连
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升集团”)承诺自该等事项发生之日起90
个自然日内以现金方式予以全额清偿。
一、诉讼情况概述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北京天元天润投资有限公司
(已更名为“天元天润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元天润”)因与邓伟、亿
阳集团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济南市
中院”)(2017)鲁 01 民初 1706 号民事判决,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
称“山东省高院”)提起上诉。公司与天元天润同为本案上诉人。公司已收到山
东省高院文书号为(2019)鲁民终 1797 号的《民事判决书》。按照判决书的判
决内容,该判决第一项所确定的债务,在亿阳集团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范围
内,公司需承担赔偿责任。公司已收到济南市中院(2019)鲁 01 执 2114 号《执
行通知书》。公司已就本案执行与天元天润达成和解。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此前已披露的临 2017-061、临 2019-002、临 2019-091、
临 2019-111 和 2026-003 号公告。
二、本案目前进展
公司已于 2026 年 1 月 29 日向天元天润支付和解款项 4,900 万元。公司在
(2017)鲁 01 民初 1706 号《民事判决书》和(2019)鲁民终 1797 号《民事判
决书》中有关公司的义务已全部履行完毕(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加倍
利息等)。
三、其他说明
任所致,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和升集团承诺自该等事项发生之日起 90 个自然日内
以现金方式予以全额清偿。
并向其申请出具对公司按照履行完毕结案的结案文书。
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本案进展,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
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
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