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26-005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6 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劲嘉股份”)于 2026 年 1
月 30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
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对关联交易程
序与披露的相关规定,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应当按照累计计算的原则计
算关联交易的交易金额。在未经股东会审议前,公司将严格按照董事会审批权
限范围内的额度与关联人发生交易。
具体内容如下:
一、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交易情况如下:
声”)及其控股子公司重庆宏劲印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统称“重庆宏声及控股
子公司”)采购及销售商品,预计 2026 年采购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 万元、销售
额不超过人民币 21,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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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称“申仁包装”)销售商品,预计 2026 年销售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
联”)及其控股子公司出租房屋、销售水电及管理服务;预计 2026 年房租、销
售水电及管理服务不超过人民币 200 万元。
劲嘉”)及其控股子公司贵州劲瑞新型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统称“贵州劲嘉
及控股子公司”)采购及销售商品,预计 2026 年采购额不超过人民币 4,600 万
元、销售额不超过人民币 17,000 万元。
安泰”)采购及销售商品,预计 2026 年采购额不超过人民币 1,800 万元、销售
额不超过人民币 7,000 万元。
斯”)销售商品,预计 2026 年销售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
(二)2026 年度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定 2026 年度合同签订 2025 年发生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价原则 金额或预计金额 金额
重庆宏声及控股子公司 200.00 319.35
向关联人采购 贵州劲嘉及控股子公司 4,600.00 1,806.18
原材料、商品 安徽安泰 1,800.00 753.19
小计 6,600.00 2,878.72
以市场价格
重庆宏声及控股子公司 21,000.00 11,811.95
作为定价依
贵州劲嘉及控股子公司 17,000.00 11,767.83
据,具体由
向关联人销售 安徽安泰 7,000.00 9,820.48
交易双方协
产品、商品 申仁包装 2,000.00 3,130.11
商确定
赫克乐斯 15,000.00 6,163.73
小计 62,000.00 42,694.10
向关联人提供 兴鑫互联及控股子公司 200.00 196.37
服务 小计 200.00 196.37
总计 / 68,800.00 46,214.48
注:因实际业务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预计发生的具体交易类别和发生金额可以在 2026 年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范围内进行调剂。
(三)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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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 2025 年实 2025 年预 实际发生额占 实际发生额与
关联人 交易内容
易类别 际发生额 计发生额 同类业务比例 预计金额差异
颐中(青岛)包装有限
公司
重庆宏声及控股子公司 319.35 - 1.16% /
向关联
兴鑫互联及控股子公司 采购材 24,191.09 24,191.09 87.88% 0.00%
人采购 料、商品
材料、商 贵州劲嘉及控股子公司 1,806.18 - 6.56% /
品 安徽安泰 753.19 - 2.74% /
申仁包装 445.29 1,000.00 1.62% -55.47%
小计 27,526.82 25,391.09 / 8.41%
重庆宏声及控股子公司 11,811.95 12,000.00 20.91% -1.57%
颐中(青岛)包装有限
公司
长春鼎承智印科技有限
责任公司
向关联 贵州劲嘉及控股子公司 销售产 11,767.83 16,000.00 20.83% -26.45%
人销售 品、商品
产品、商 安徽安泰 9,820.48 11,000.00 17.38% -10.72%
品 申仁包装 3,130.11 2,000.00 5.54% 56.51%
兴鑫互联及控股子公司 3,399.49 3,050.00 6.02% 11.46%
赫克乐斯 6,163.73 10,000.00 10.91% -38.36%
昆明彩印有限责任公司 2,982.83 6,000.00 5.28% -50.29%
小计 56,494.22 75,050.00 / -24.72%
房租及物
兴鑫互联及控股子公司 196.37 200.00 26.45% -1.82%
向关联 业
人提供 颐中(青岛)包装有限 房租及劳
服务 公司 务服务
小计 790.83 1,000.00 / -20.92%
接受关 兴鑫互联及控股子公司 咨询服务 159.30 300.00 100.00% -46.90%
联人服
务 小计 159.30 300.00 / -46.90%
总计 84,971.17 101,741.09 / -16.48%
公司、贵州劲嘉及控股子公司、安徽安泰、申仁包装采购材料、商品的
日常关联交易中,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显著差异的主要原因系双
方业务实际需求随市场变化而调整。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 斯、昆明彩印有限责任公司销售产品、商品的日常关联交易中,实际发
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生额与预计发生额存在显著差异的主要原因业务合作受市场环境波动、
客户需求变化以及生产计划调整等多重因素影响,需求亦随市场趋势动
态调整,使得实际交易金额与年初预计产生一定偏差;在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向长春鼎承智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昆明彩印有限责任公司销售产
品、商品的日常关联交易中,实际发生额与预计发生额存在差异的主要
原因除了市场因素导致需求变化之外,还与报告期内关联关系变更进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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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口径发生变化有关。
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主要原因系 2025 年 5 月 1 日起公司不再与兴
鑫互联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供应链贸易业务,从而导致实际咨询服
务发生额低于预计金额。
联方发生的交易类别实际发生额超出预计,超出部分未达到披露标准,
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 公司董事会对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的说
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 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 2025 年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没有违反
明 相关制度和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重庆宏声
药品商标、食品商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产品包
装设计;防伪包装技术的研究和应用;物联网技术应用、技术服务;户外广告
设计、制作(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为 381,185,352.74 元,2025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审计)
嘉鑫隆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重庆宏声 0.1%股权,重庆宏声为公司的
联营企业,公司将按照权益法核算对重庆宏声的投资收益。根据《企业会计准
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相关规定,认定重庆宏声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与重庆宏声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的交易为关联交易。
(二)申仁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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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
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
经营。(包装材料及印刷材料技术的设计、研发;转让自行开发的技术成果;
企业形象策划;经济信息咨询;计算机软件;自有物业租赁;承接包装材料的
制版、印刷及生产业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有形动产租赁(不含金融租赁业
务)。
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为 630,329,858.48 元,2025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审计)
人员李晓华为申仁包装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
定,申仁包装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申仁包装发生的交易为关
联交易。
(三)兴鑫互联
新材料技术研发;国内贸易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运输代理(不含航空客货运代理服务和水路运输代理);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
台技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策
划;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建筑材料销售;农副产品销售;新鲜水果
批发;日用百货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化工产品销售(不
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品经营(销售预
包装食品);食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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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为 269,080,531.33 元,2025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审计)
业,公司按照权益法核算对兴鑫互联的投资收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元丽、
富培军为兴鑫互联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兴鑫互联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兴鑫互联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
的交易为关联交易。
(四)贵州劲嘉
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
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
经营。(生产经营包装材料,承接包装材料的设计、制版,包装装潢印刷品印
刷(在许可证有效期内从事经营);房屋租赁。)
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为 382,049,883.63 元,2025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审计)
业,公司按照权益法核算对其投资收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
方披露》相关规定,认定贵州劲嘉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贵州
劲嘉发生的交易为关联交易。
(五)安徽安泰
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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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
纸制品销售;工业设计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
备租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为 567,614,846.31 元,2025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审计)
下简称“中华香港”)持有安徽安泰 48%股权,安徽安泰为公司的联营企业,公
司按照权益法核算对其的投资收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
露》相关规定,认定安徽安泰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安徽安泰
发生的交易为关联交易。
(六)赫克乐斯
元 、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的 净 资 产为 21,723,548.38 元 , 2025 年 度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审计)
赫克乐斯为公司的联营企业,公司按照权益法核算对赫克乐斯的投资收益。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吕伟为赫克乐斯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有关规定,赫克乐斯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赫克乐斯发生的
交易为关联交易。
(七)颐中(青岛)包装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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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许可证 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包装及包装材料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
生产、销售:烟用接装纸、内衬纸、拆封拉线、BOPP 薄膜、卡纸、礼品盒及
其他包装材料、胶粘剂(不含危险品)、打火机、过滤嘴及其他烟用产品;实
验室检测服务;货物仓储(不含危险品及国家违禁品)、搬运装卸、普通货物
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月,佳信(香港)有限公司以减资的方式退出持有的颐中(青岛)包装有限公
司 30%股权,在过去十二个月内,颐中(青岛)包装有限公司为公司能对其施
加重大影响的联营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规定,
在 2025 年 12 月 4 日前,颐中(青岛)包装有限公司被视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颐中(青岛)包装有限公司发生的交易为关联交易。
(八)长春鼎承智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商品商标的设计、印刷;经销包装材料、包装机械、印刷材料;商务信息咨询;
印刷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司总资产为 291,393,918.09 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为 94,691,927.51 元,2025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324,602,083.93 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3,6007,669.02 元。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 48%股权;在过去十二个月内,公司董事李青山、高级管理人员吕伟兼任
长春鼎承智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25 年 8 月,公司受让长春鼎承智印科
技有限责任公司 68.87%股权,长春鼎承智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成为公司控股子
公司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长春鼎承智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不再为本公司
的关联法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长春鼎承智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的交易
不再为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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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昆明彩印有限责任公司
资料等其他印刷品印刷;出版物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非
居住房地产租赁;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包装服务;工业设计服务;医
用包装材料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除外)
为 194,097,359.48 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为 110,924,960.36 元,2025 年度
实现营业收入 125,941,583.23 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146,684.76 元。(以
上数据未经审计)
任公司 10%股权、41.61%股权;在过去十二个月内,公司董事李青山、财务负
责人富培军兼任昆明彩印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6.3.3 条规定,截至 2025 年 11 月 14 日前,昆明彩印有限责任公司被视
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昆明彩印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的交易
为关联交易。
以上关联法人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拟与公司发生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关联法人依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正
常,根据其财务状况,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将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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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与上述关联方发生日常经营关联交易,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
的行为,也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的独
立性。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交易双方待交易发生时根据市场化的原则,协商签订协议。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均是依据双方正
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发生的,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对于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经营均是必要的、有利的,并且遵循了公开、公平、
公正的定价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时关联交易不会对公
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六、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全体独立
董事认为:
公司董事会对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的说明
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 2025 年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没有违反相关制度和
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 2026 年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
原则,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法,在表决关于公
司 2026 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
会及股东会审议。
七、 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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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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