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基础上出具的承诺函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拟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桂林光隆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100.00%股权以及上海奥
简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00.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本独立财务顾问”)接
受上市公司委托,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依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2025 年修订)》《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
及其他相关法规规范要求,浙商证券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并作出如下承诺:
的专业意见与上市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查,确信披露文件的内容与格式符合要求;
的交易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
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构审查,内核机构同意出具此专业意见;
严格的保密措施,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
场和证券欺诈问题。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基础上出具的
承诺函》之签字盖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肖尧 莫瑞君 冯大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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