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52 证券简称:ST西发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交易对方 Carlsberg International A/S(嘉士伯国际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
日期:二〇二六年一月
声 明
一、上市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对报告书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已提供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全部信息
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信息等),保证所提供的
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
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等文件,保证在本次交易
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中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如本公司/本人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对本次交易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收益的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
属虚假不实陈述。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交
易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交易时,除本报
告书及其摘要内容以及与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外,还应认真考
虑本报告书及其摘要披露的各种风险因素。
投资者若对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
师、专业会计师或者其他专业顾问。
二、交易对方声明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将及时向上市公司及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
介机构提供本次重组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
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投资者及相关中
介机构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证券服务机构及人员声明
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同意西藏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在《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
中援引各机构出具的结论性意见,并保证所引用的内容已经各机构审阅,确认《西
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前述内
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本次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交易形式 重大资产购买
上市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嘉士伯国际购买其持有的拉萨
交易方案简介 啤酒 50.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持有拉萨啤酒
交易价格(不含募集配套
资金金额)
名称 西藏拉萨啤酒有限公司 50%股权
交易标的 主营业务 啤酒的生产和销售
所属行业 C15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构成关联交易 □是 ?否
构成《重组办法》第十二条规定
交易性质 ?是 □否
的重大资产重组
构成重组上市 □是 ?否
本次交易有无业绩补偿承诺 □是 ?否
本次交易有无减值补偿承诺 □是 ?否
其他需特别说明的事项 无
二、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评估与定价情况
单位:万元
交易标的 评估或估 评估或估 增值率/ 本次拟交易 其他
基准日 交易价格
名称 值方法 值结果 溢价率 的权益比例 说明
资产基础
拉萨啤酒 7 月 31 119,604.61 25.71% 50.00% 29,200.00 无
法
日
分红 6,000.00 万元(上述评估估值未考虑本次分红事项)。
经与嘉士伯国际持有拉萨啤酒 50%股权优先购买权案的相关方道合实业协
商,上市公司将在本次交易股东会审议通过且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后向道合
实业支付 3,500.00 万元和解金。道合实业将不就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藏
三、本次交易支付方式
单位:万元
向该交易对方
交易对方 交易标的名称及权益比例 支付方式
收取的总对价
嘉士伯国 现金对价 其他
拉萨啤酒 50.00%股权 29,200.00
际 29,200.00 -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均为啤酒的生产与销售。本次收购拉萨啤
酒少数股权,将使上市公司持有拉萨啤酒 100%股份,提升上市公司资产完整性,
增强上市公司对拉萨啤酒的管理控制,有利于提升决策效率,优化整体业务布局,
巩固和提升市场地位,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二)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的支付方式为现金,不涉及发行股份,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股权结
构。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西藏盛邦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罗
希。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仍为西藏盛邦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
人仍为罗希,未发生变化。
(三)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西藏发展财务报表以及经会计师审阅的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上市公司本
次交易前后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资产总计 121,036.08 121,036.08 100,057.15 100,057.15
负债总计 38,183.36 76,883.36 37,335.31 80,035.31
所有者权益总计 82,852.72 44,152.72 62,721.84 20,021.8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所有者权益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营业收入 23,515.72 23,515.72 42,146.71 42,146.71
利润总额 6,694.32 6,694.32 8,975.08 8,975.08
净利润 5,930.88 5,930.88 7,709.27 7,709.2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
本次交易前,拉萨啤酒已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本次交易后,负债、所有
者权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发
生变化,且相较于交易前变动幅度较大。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归属于
母公司的净利润将有所增加,盈利能力以及抵御风险的能力将进一步增强。同时,
能进一步优化控股子公司拉萨啤酒的股权结构,加强对标的公司的管控力度,有
利于上市公司对啤酒业务进行整体整合,推进公司发展战略、提高决策效率。
五、本次交易的决策和审批情况
(一)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摘要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
议案。
年4月15日起代表嘉士伯国际为拉萨啤酒签署并执行与嘉士伯国际持有的拉萨啤
酒股权有关的股权转让协议、共管账户协议、股东出资暨股东协议等协议、补充
协议、开立银行共管账户及与之相关的所有交易文件。该项授权于2026年4月30
日自动终止。
嘉士伯国际授权人士已按照《授权书》的授权与西藏发展签署附条件生效的
《股权转让协议》。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尚需获得的批准和核准如下:
凭证(如需);
重整申请,本次交易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其他破产重整法
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上述审批为本次交易完成的前提条件,本次交易能否通过上述审批以及最终
通过审批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对本次重组
的原则性意见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西藏盛邦控股有限公司与实际控制人罗希已就上市公司
本次重组发表原则性意见如下:
“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的方案公平合
理、切实可行,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本人/本公司原则同意上
市公司实施本次交易,将全力促成本次交易的顺利进行。”
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股份减持计划
(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罗希和控股股东西藏盛邦控股有限公司已出具承诺: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本公司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
毕期间,不存在股份减持计划或安排。如未来在本次交易实施完毕之前,本人/
本公司新增减持上市公司股份计划或安排的,本人/本公司届时将严格按照有关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若违反上述承诺,由
此给上市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本公司承诺将向上市公司或其
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承诺:“本人保证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起
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不存在股份减持计划或安排。如未来在本次交易实施
完毕之前,本人新增减持上市公司股份计划或安排的,本人届时将严格按照有关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若违反上述承诺,由
此给上市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承诺将向上市公司或其他投资者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八、本次重组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主要采取如下安排和措施,以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一)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交易涉及上市公司重大事件,上市公司已经切实按照《证券法》《重组
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
司将继续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公平、公开地向所有投资者披露可能对
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以及与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并
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并防止本次交易对股价造成异
常波动,交易双方在开始筹划本交易时依照保密协议,采取了严密的保密措施。
本报告书披露后,上市公司、交易对方、标的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将继续严格要
求,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
(二)严格执行相关审议及表决程序
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进程中严格遵守《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积极履行法定程序,并进行表决和披露。本报告书已获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本次交易及其相关事宜未来将提交股东会进行进一步讨论和表决。
(三)股东会表决及网络投票平台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有
关规定,为给参加股东会的股东提供便利,上市公司就本次资产重组方案的表决
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直接通过网络进行投票表决,行使股东权利。关联
股东将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不计入出席股东会的表决权总数。
(四)确保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公允
上市公司已聘请独立的第三方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审计、评
估,确保标的资产的定价公允合理。上市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将
对本次交易的实施过程、资产过户事宜和相关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及风险进行核查,
并发表明确的意见。
(五)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采取的措施
根据西藏发展财务报表以及《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主
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营业收入 23,515.72 23,515.72 42,146.71 42,146.7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121 0.2249 0.0993 0.2923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在总股本不变的情况下,2024年及2025年1-7月
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将有所上升,2024年及2025年1-7月的基本每股
收益将有所上升。除非后续上市公司业务经营发展不达预期,否则不存在即期回
报被持续摊薄的风险。
(1)不断完善上市公司治理,为上市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上市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日常经营管理运作规范,具备
完善、高效的股东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管理层的运行机制,设置了与上市
公司经营相适应的、独立的组织机构,并制定了相应的岗位职责,各职能部门之
间职责明确、相互协同。上市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合理、运行有效,股东会、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和管理层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衡,形成了一套合理、完整、有
效的公司治理与经营管理框架。上市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资本市场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
权益,为上市公司持续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2)积极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完善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制度,推动上市公司建立更为科学、合理的利润分
配和决策机制,更好地维护股东和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
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22]3号)的要求及其他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上市公司在《公司章程》中已
经建立健全有效的股东回报机制。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
分配,有效维护和增加对股东的回报。
(3)专注主营业务领域,积极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
上市公司主营啤酒的生产与销售。上市公司将积极开展各项应对措施,立足
主营业务,持续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积极推动完成生产技术的升级改造,提高
生产效率,努力降低运营成本,提振上市公司经营业绩,提高上市公司抵御风险
的能力,通过内部培养及外部引进的方式汇集优秀人才,不断提高公司管理水平,
优化企业的人员结构,满足企业可持续发展需求;积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效
降低相关成本费用;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促进企业提高经营效率,创
造更大的经济效益。
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为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上市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
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动。
定的薪酬制度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全力促使上市公司筹划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
定时,本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
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
为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本次重组后上市公
司控股股东西藏盛邦控股有限公司与实际控制人罗希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本人承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行使股东权利,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以任何形式侵占上
市公司的利益。
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
且本承诺相关内容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上述监管
部门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
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
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重大风险提示
一、本次交易相关风险
(一)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本次重组存在如下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能缩小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按时登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但无法完
全排除某些机构或个人滥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可能性,本次交易存在因上市公
司股价的异常波动或涉嫌内幕交易而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易的条件;此外,监管机构的审核要求也可能对交易方案产生影响。在本次交易
审核过程中,交易双方可能需要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不断完善交易方案,如交易
双方无法就完善交易方案的措施达成一致,本次交易存在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
风险。
任一条款若无法满足,则有可能导致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取消或者后续步骤
无法进行。
(二)本次交易的审批风险
本次重组尚需履行若干审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
次交易方案等,上述程序均为本次重组实施的前提条件。本次交易能否获得上述
批准,以及最终成功实施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三)资金筹措风险
本次交易中交易双方已就本次交易价款的支付进度及违约条款进行了明确
约定。但是,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所需资金主要来源于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若上
市公司在约定时间内无法筹集或支付足额资金,则本次交易价款存在不能及时、
足额支付的风险。
(四)标的资产未能完成交割导致的履约风险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交易双方已签署相关协议对本次交易双方需履行的义
务、交割相关条件等作出了明确的约定和安排,但是未来如出现标的资产因法律、
政策、质押或其他原因而无法完成过户手续或其他交割程序或者其他影响本次交
易的事项,仍存在标的资产无法交割履约的风险。
二、与标的公司经营相关的风险
(一)啤酒行业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集中精力与资源,在发展啤酒生产与销售主业
的基础上,持续巩固核心竞争力。上市公司将充分利用行业发展机会和自身优势,
不断优化经营管理及风险管控,逐步调整战略发展方向。
标的公司虽然拥有技术领先优势和卓越的产品质量,在西藏地区具有较高的
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消费者也对标的公司产品有较强的忠诚度,但啤酒行业竞
争形势日趋激烈及啤酒行业的整合发展,可能会给标的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一定压
力。我国啤酒产业品质化消费需求不断升级,啤酒企业面临产品结构调整和迭代
升级的压力,西藏区域市场内新兴啤酒企业的崛起以及其他啤酒品牌的影响可能
对标的公司保持区域内优势地位构成一定的冲击。
(二)市场较为集中导致业绩发展不及预期的风险
由于消费者对啤酒新鲜度的要求较高,啤酒产品运输成本高,啤酒具有明显
的区域性销售特点,有一定的销售半径。标的公司啤酒销售市场区域主要集中在
西藏市场,虽然近年来标的公司拟通过持续完善全国营销网络,提升标的公司在
其他地区的影响力。但若标的公司不能持续有效地拓展西藏地区以外市场,将对
公司未来收入的可持续增长产生不利影响。
(三)部分房屋建筑物未取得所有权证的风险
拉萨啤酒房屋所有权证(房权证字第009912号)证载房屋建筑面积合计
建筑物,除了证载房屋外,拉萨啤酒公司内的房屋建筑物均未办理房产证。拉萨
啤酒承诺上述房产均为合法取得,无第三方对上述房产权属存在争议。拉萨啤酒
部分房屋建筑物未取得所有权证,对其生产经营活动的合法合规性构成风险。
(四)存货发生减值损失的风险
价格大幅下降,或者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存货可能出现积压、滞销
等情况,使得存货面临较大的跌价损失风险,进而导致大额存货减值风险并对公
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税收优惠取消风险
报告期内,拉萨啤酒依法享受国家和西藏自治区规定的所得税税收优惠政
策,实际承担的所得税税率为 9%。如果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者
公司不再具备享受相应税收优惠的资质,则拉萨啤酒可能面临因税收优惠取消或
减少而盈利降低的风险。
(六)本次交易完成后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根据上市公司财务数据以及深圳久安会计师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本次
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2024年及2025年1-7月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
基本每股收益将有所上升。后续若上市公司业务的经营发展不达预期,则存在即
期回报被持续摊薄的风险。
三、其他风险
(一)预重整及重整的风险
院提交了对公司的预重整及重整申请,拉萨中院已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法院
是否受理债权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具有不确定性;即使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
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
(二)重整失败等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法院尚未裁定受理债权人对上市公司的重整申请,
重整投资人已出资 103,173.74 万元用于避免上市公司股票退市、增厚资本公积
和解决资金占用。
若重整失败等,投资人可能对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诉讼等,
可能会对盛邦控股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申请冻结、处置等,从而导致上市公司
控制权不稳定。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三)股票价格波动的风险
股票市场投资收益与投资风险并存。股票价格的波动不仅与本公司的经营业
绩和盈利水平相关,还受到国家宏观经济政策、金融政策调控、市场投机行为和
投资者情绪等因素的影响。本次重组交易的实施完成需要一定的时间,这期间上
市公司的股票价格可能会受到市场的不确定性和投资者情绪的影响,导致价格出
现较大波动,提请投资者注意本次交易中股票价格波动导致的投资风险。
(四)不可抗力风险
本公司不排除因政治、经济、自然灾害等其他不可控因素受到不利影响的可
能性。
目 录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若无特别说明,下列词语具有以下特定含义:
一、普通词语
西藏发展、上市公司、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前企业名称:西藏银河科技
公司、本公司、西藏银 指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河
标的公司、拉萨啤酒 指 西藏拉萨啤酒有限公司
标的资产、标的股权、 嘉士伯国际有限公司持有的西藏拉萨啤酒有限公司50%股
指
交易标的、拟购买资产 权
拉萨啤酒、标的公司 指 西藏拉萨啤酒有限公司
交易对方、交易对手、
指 嘉士伯国际有限公司(Carlsberg International A/S)
嘉士伯国际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现金购买嘉士伯国际有限公司持有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 指
的西藏拉萨啤酒有限公司50%的股权
重组报告书、报告书、
指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草案、本报告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摘
摘要 指
要》
西藏盛邦、盛邦控股 指 西藏盛邦控股有限公司
西藏源耀 指 西藏源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恒生科技 指 四川恒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力创基金 指 苏州华信善达力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道合实业 指 西藏道合实业有限公司
天易隆兴 指 西藏天易隆兴投资有限公司
金脉青枫 指 深圳市金脉青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远征包装 指 西藏远征包装有限公司
西藏青稞 指 西藏青稞啤酒有限公司
绿色饮品 指 西藏天地绿色饮品发展有限公司
福地产业 指 西藏福地天然饮品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福地包装 指 西藏福地天然饮品包装有限责任公司
合兴环保 指 西藏合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西藏藏红花 指 西藏藏红花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西藏好物 指 西藏好物商业有限公司
伟东太平洋 指 伟东太平洋有限公司(Wilton Pacific Limited)
丹麦基金会 指 丹麦发展中国家工业基金会
报告期 指 2023年、2024年、2025年1-7月
报告期各期末 指 2023年末、2024年末、2025年7月末
过渡期 指 自基准日起至股权交割日止的期间
标的资产过户至公司名下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且交易价款支
交割日 指
付至交易对方指定账户之日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西藏证监局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西藏监管局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法院、拉萨中院 指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
一审法院判决、一审判 拉萨中院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
指
决 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3)藏01民初27号
《公司章程》 指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
则》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
指
作》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
指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
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
号》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
《准则第26号》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25年修订)》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指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股东会 指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董事会 指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深圳久安会计师、审计
指 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
锦天城律师、法律顾问 指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中企华、评估机构 指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股权转让协议》 指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嘉士伯国际有限公司就本次交易
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西藏拉萨啤酒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久安专审字
《审计报告》 指
[2026]第00006号)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审阅报告及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久
《备考审阅报告》 指
安专审字[2026]第00007号)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嘉士伯国际有限公司持有
《资产评估报告》、评 的西藏拉萨啤酒有限公司股权涉及的西藏拉萨啤酒有限公
指
估报告 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
(2026)第8022号)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二、专业词语
行业集中度指数(Concentration Ratio),“CR5”即行业内
CR5 指
规模最大的前5家企业占整个行业的份额
麦芽中的淀粉在适当的温度和湿度下,通过酶的作用转化为
糖化 指
可溶性的糖
啤酒花是桑科葎草属多年生攀援草本植物,是酿造啤酒的重
要原料之一。赫斯布鲁克啤酒花产自德国,香气包括干草、
赫斯布鲁克啤酒花 指
烟草和橙子的香气,具有平衡果味、辛辣和花香的特点,适
合酿造深色啤酒
α-淀粉酶,能够催化淀粉分解成糖类,特别是麦芽特和葡萄
α-amylase 指
糖
国 际 标 准 化 组 织 (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ISO 指
Standardization)
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zard Analysis and Critical Control
HACCP 指
Point),是一种生产加工安全食品的控制手段
PET 指 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广泛应用于啤酒饮料包装
立方米每天(Cubic Meter per day)的缩写,通常表示水流
M3/d 指
量或气体流量的单位
化学需氧量(Chemical Oxygen Demand),这是水质检测中
COD 指
的一个指标,用来衡量水体中有机物质的浓度
QES 指 质量、环境与安全(Quality, Environment, and Safety)
CAGR 指 复合年均增长率(Compound Annual Growth Rate)
千升 指 体积单位,啤酒1吨=0.988千升
在企业产品的销售渠道中,直接面对消费者的环节,一般包
销售终端 指 括专卖店、连锁店、零售便利店、商超、百货大楼等,属于
企业销售渠道中最前沿的一环
注:本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本报告书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
该等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不断出台利好并购重组的相关政策。2014年3月,国
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强调兼并重组是企
业加强资源整合、实现快速发展、提高竞争力的有效措施,是化解产能严重过剩
矛盾、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提高发展质量效益的重要途径。随后,作为资本市场
支持实体经济的重要政策举措,证监会等监管部门通过修订《重组管理办法》、
更新相关配套法规等措施,不断鼓励企业通过并购重组、资产注入等方式做优做
强上市公司。
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鼓励上市公司聚焦主业,综合运用并购重组、股权激
励等方式提高发展质量。
的意见》鼓励上市公司加强产业整合。资本市场在支持新兴行业发展的同时,将
继续助力传统行业通过重组合理提升产业集中度,提升资源配置效率。
监管政策进行优化调整,以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新规通过市场化并购机制推动
资源高效配置,旨在提升上市公司经营效益与核心竞争能力,促进产业结构优化
升级。
上市公司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号召、落实相关精神,采取并购重组方式进一步
巩固对标的公司控制权,提高资产的完整性,从而提升上市公司盈利能力,进一
步增厚股东回报。
中国是啤酒生产和消费大国,啤酒产业发展至今已经进入稳定发展的成熟
期,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4年全国啤酒产量为3,521.30万千升,同比下降0.60%。
近年来,龙头啤酒厂商积极发力中档、高档产品,并通过丰富自身产品矩阵来满
足消费者多元化需求。随着啤酒消费者的消费观念逐步向享受品质啤酒转变,高
端化、多元化、特色化成为消费导向。
拉萨啤酒作为区域性中型啤酒生产厂商,产品虽然拥有长期的口感美誉度、
绿色无污染的认知度,消费者对公司产品也有较强的忠诚度,但西藏区域市场内
新兴啤酒企业的建设以及其他啤酒品牌对公司保持区域内的优势地位构成影响。
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充分利用拉萨啤酒现有品牌优势,根据消费者需求变化,
研发满足年轻用户的新产品,满足消费者多元化的市场需求;以市场需求为导向,
逐步完善配套生产设施建设;进一步强化营销体系建设,逐步构建线上、线下结
合的全渠道营销体系规划布局;利用新媒体建立营销推广矩阵;逐步提升品牌形
象。
(潜在买方)转让其所持拉萨啤酒50%股权,询问西藏发展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发展认可的受让人受让拉萨啤酒股权,希望就股权转让事宜积极开展协商。
月23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西藏发展在被告知后30日内未行使优先购买权,
要求拉萨啤酒配合办理股权转让工商登记手续。
讼请求:(1)判令拉萨啤酒向道合实业签发出资证明书;(2)判令拉萨啤酒向
其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股东信息登记变更,即将嘉士伯国际持有拉萨啤酒的50%股
权变更至道合实业名下。
判决驳回道合实业全部诉讼请求。
的上诉状。
公司于2024年5月29日收到西藏高院《民事判决书》2024藏民终4号,判决驳
回道合实业上诉,维持原判。
西藏发展在嘉士伯国际与道合实业关于西藏发展控股子公司拉萨啤酒股权
转让事项中,以享有的同意权以及优先购买权受到侵犯为由,向拉萨中院提起了
诉讼,并于2023年10月13日收到拉萨中院受理案件通知书及举证通知书(2023)
藏01民初27号。
民初27号),判决撤销嘉士伯国际与道合实业于2023年3月23日签订的《股权转
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补充协议》等;确认西藏发展对嘉士伯国际持有的拉萨
啤酒50%的股权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权,截至本报告出具日,该案件在二审
程序中。
综上,拉萨啤酒股权转让事项出现纠纷,第三方的介入可能会影响拉萨啤酒
的持续稳定经营,恶化拉萨啤酒的公司治理状况。目前,道合实业要求办理股权
转让工商登记手续的诉讼请求已经被法院终审驳回。公司主张对嘉士伯国际持有
拉萨啤酒50%股权享有优先购买权获得了一审法院判决的支持。若公司最终通过
和解方式购买拉萨啤酒剩余50%股权,将有助于保持拉萨啤酒的经营稳定性,解
决股权转让纠纷,提升拉萨啤酒的公司治理水平。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持有拉萨啤酒50%股权,主要通过董事会多数席位及
委派主要管理人员实现控制。拉萨啤酒经营业绩较为平稳,是上市公司核心的经
营性资产。
本次收购拉萨啤酒少数股权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直接持有拉萨啤酒100%股
权,有助于巩固上市公司对拉萨啤酒的控制权,同时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规模,进一步改善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巩固并提升上市公司
的持续经营能力。
上市公司长期坚持啤酒生产与销售主业,通过此次收购,公司希望能夯实主
营业务,提升资产完整性,推动可持续发展。
上市公司通过收购拉萨啤酒少数股权,在立足自身已形成的品牌优势基础上
促进产能提升及产品升级转型,完善营销体系,优化管理体系,提升品牌影响力,
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本次交易具体方案
(一)交易方案概述
上市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嘉士伯国际购买其所持有的拉萨啤酒 50%
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持有拉萨啤酒 100%股权,拉萨啤酒将成为
西藏发展的全资子公司。
(二)标的资产评估及作价情况
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5 年 7 月 31 日,拉萨啤酒的资产评估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评估标的 评估方法 股东全部权益账面值 评估值 增值额 增值率(%)
资产基础法 95,144.26 119,604.61 24,460.35 25.71
拉萨啤酒
收益法 95,144.26 122,162.00 27,017.74 28.40
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论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即:西藏拉萨啤酒有限公
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结果为 119,604.61 万元。
分红 6,000.00 万元(上述评估估值未考虑本次分红事项)。
本次交易收购嘉士伯国际持有的拉萨啤酒 50.00%股权价格经交易双方协商
为 29,200.00 万元。
经与嘉士伯国际持有拉萨啤酒 50%股权优先购买权案的相关方道合实业协
商,上市公司将在本次交易股东会审议通过且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后向道合
实业支付 3,500.00 万元和解金。道合实业将不就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藏
(三)资金来源
本次交易资金来源为上市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四)支付方式
本次交易对价在上市公司股东会通过并完成股权登记工商变更登记后以现
金方式一次性支付。
(五)过渡期损益归属
在本次交易交割完成的情况下,过渡期损益由上市公司所有。
三、本次交易的性质
(一)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和拟购买资产财务数据,
并结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和第十四条的规定对本次交易购买资产是否构
成重大资产重组进行初步测算如下:
单位:万元
交易标的和成交价
项目 标的公司 交易标的 成交价格 上市公司 格孰高/上市公司占
比(%)
总资产 99,963.21 49,981.61 29,200.00 100,057.15 49.95
净资产 97,195.04 48,597.52 29,200.00 13,780.94 352.64
营业收入 38,972.92 19,486.46 - 42,146.71 46.23
注 1:标的公司拉萨啤酒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本次购买资产为收购标的
公司少数股东持有的股权,标的公司的总资产、净资产和营业收入指标按照其最近一年经审
计的数据乘以本次收购股权的比例,即 50.00%计算得到。
注 2: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
“上市公司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十四条等条款,计算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净额的比例时,应当参照《公开发行证券的
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相关规定,前述
净资产额不应包括少数股东权益。”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
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超过五千万元,达到《重组管理办
法》第十二条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因此,预计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对价拟全部采用现金支付,依据《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无需提交中国证监会审核。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的对手方为嘉士伯国际,根据《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
的交易对手方不属于上市公司的关联方。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重组前36个月内,上市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更。本次重组为上市公司以
现金方式购买控股子公司拉萨啤酒50%少数股权,不涉及发行股份,不涉及上市
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因此,
本次重组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均为啤酒的生产与销售。本次收购拉萨啤
酒少数股权,将使上市公司持有拉萨啤酒100%股权,提升上市公司资产完整性,
增强上市公司对拉萨啤酒的管理控制,有利于提升决策效率,优化整体业务布局,
巩固和提升市场地位,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二)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的支付方式为现金,不涉及发行股份,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股权结
构。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西藏盛邦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罗
希。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仍为西藏盛邦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
人仍为罗希,未发生变化。
(三)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西藏发展财务报表以及经会计师审阅的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上市公司本
次交易前后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资产总计 121,036.08 121,036.08 100,057.15 100,057.15
负债总计 38,183.36 76,883.36 37,335.31 80,035.31
所有者权益总计 82,852.72 44,152.72 62,721.84 20,021.8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所有者权益
营业收入 23,515.72 23,515.72 42,146.71 42,146.71
利润总额 6,694.32 6,694.32 8,975.08 8,975.08
净利润 5,930.88 5,930.88 7,709.27 7,709.2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
本次交易前,拉萨啤酒已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本次交易后,负债、所有
者权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发
生变化,且相较于交易前变动幅度较大。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归属于
母公司的净利润将有所增加,盈利能力以及抵御风险的能力将进一步增强。同时,
能进一步优化控股子公司拉萨啤酒的股权结构,加强对标的公司的管控力度,有
利于上市公司对啤酒业务进行整体整合,推进公司发展战略、提高决策效率。
五、本次交易的决策和审批情况
(一)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摘要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
议案。
年4月15日起代表嘉士伯国际为拉萨啤酒签署并执行与嘉士伯国际持有的拉萨啤
酒股权有关的股权转让协议、共管账户协议、股东出资暨股东协议等协议、补充
协议、开立银行共管账户及与之相关的所有交易文件。该项授权于2026年4月30
日自动终止。
嘉士伯国际授权人士已按照《授权书》的授权与西藏发展签署附条件生效的
《股权转让协议》。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尚需获得的批准和核准如下:
凭证(如需);
重整申请,本次交易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其他破产重整法
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上述审批为本次交易完成的前提条件,本次交易能否通过上述审批以及最终
通过审批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判决或和解、批准、备案或许可存在不确定性,取得
相关判决或和解、批准、备案或许可的时间也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本次交易的审批风险。
六、本次交易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和说明
(一)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重要承诺
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内容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证本公司所提供的信息、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完整和
有效的,本公司已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提供本次交易
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和
口头证言等) ,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均真实、准确、完整,
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其正本、原始资料或原件
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
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
关于提供信息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市公
真实、准确、 3、根据本次交易进程,需要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补充
司
完整的承诺函 提供相关信息、说明及确认时,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保证
继续提供的信息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要求。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有
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
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如违反上述保证,将承担法律责任;
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
投资者、交易各方及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造成损失的,
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市公 2、本人已提供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说明及确认,并保证
司 董 关于提供信息 本人所提供的信息、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
事、高 真实、准确、 的,本人已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提供本次交易的相关
级管理 完整的承诺函 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和口头证
人员 言等),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均真实、准确、完整,所提
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其正本、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
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
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内容
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及确认时,本人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
整、有效的要求。
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有关
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如违反上述保证,将承担法律责任;如
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
资者、交易各方及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造成损失的,本
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人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
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
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
人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
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
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人的身
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直
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
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易预案首次披露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本次交易终止之
上市公 日期间,如本人拟减持所持上市公司的股份,本人将审慎制订
司 董 股份减持计划,并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关于不存在减
事、高 规定及要求,及时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上述股份包括原持
持计划的承诺
级管理 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以及因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获
人员 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的,本人将向上市公司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出具的重要承诺
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内容
关于提供信 1、本公司/本人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
西 藏 盛 息真实、准 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邦、罗希 确、完整的 2、本公司/本人已提供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说明及确认,
承诺函 并保证本公司/本人所提供的信息、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
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内容
完整和有效的,本公司/本人已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提
供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
副本材料和口头证言等),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均真实、
准确、完整,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其正本、原
始资料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
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属企业补充提供相关信息、说明及确认时,本公司/本人及本公
司/本人下属企业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
整、有效的要求。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
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如违反上述保证,将承担法律
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给上市公司、投资者、交易各方及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
机构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公司/本人不转让在上市公
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
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
会代本公司/本人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锁定;
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
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
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证券
登记结算机构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
规情节,本公司/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
排。
自本次交易预案首次披露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本次交
易终止之日期间,如本公司/本人拟减持所持上市公司的股份,
关于不存在 本公司/本人将审慎制订股份减持计划,并将严格遵守相关法
西 藏 盛
减持计划的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要求,及时履行有关信息披露
邦、罗希
承诺 义务。上述股份包括原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以及因上市公司送
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的,本公司/本人将向上市公司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内容
本公司/本人保证,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公司、
企业或其他组织、机构(以下简称“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主体”)
的资产与上市公司的资产将严格分开,确保上市公司完全独立
经营;本公司/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上市
公司章程中关于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等内容
的规定,保证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主体不违
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保证不以上市公司
的资产为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主体的债务违
规提供担保。
本公司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在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
主体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在本公司/本人及本
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主体领薪;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本公
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主体中兼职及/或领薪。本公
司/本人将确保上市公司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与本公司/本
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主体之间完全独立。
关于保持上 本公司/本人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部门独立和财务核算体
西 藏 盛
市公司独立 系独立;上市公司独立核算,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
邦、罗希
性的承诺函 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上市
公司具有独立的银行基本账户和其他结算账户,不存在与本公
司/本人或本公/本人司控制的其他主体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
本公司/本人不会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
本公司/本人保证上市公司具有健全、独立和完整的内部经
营管理机构,并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
/本人控制的其他主体与上市公司的机构完全分开,不存在机构
混同的情形。
本公司保证,上市公司的业务独立于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
/本人控制的其他主体,并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
资质和能力,具有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本公司/本人
除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外,不会对上市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进行
干预。
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责任,且在本公司/本人作为上市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如本承诺函被证明是不真实
的或未被遵守,本公司/本人将向上市公司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
损失。
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内容
间接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相同或相类似的业务。
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不以任何形式从事任何与上市公司及
其下属子公司届时正在从事的业务有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经
营活动,并保证不通过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控制任何与上市公
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届时正在从事的业务有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
的经济实体。
关于避免同
西 藏 盛 间,无论何种原因,如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
业竞争的承
邦、罗希 企业获得可能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
诺
机会,本公司/本人将尽最大努力,促使该等业务机会转移给上
市公司。若该等业务机会尚不具备转让给上市公司的条件,或
因其他原因导致上市公司暂无法取得上述业务机会,上市公司
有权选择以书面确认的方式要求本公司放弃该等业务机会,或
采取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许可的其他方式加
以解决。
司损失的,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损失由本公司/本人承
担。
量避免和减少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
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能够通过市场与独立第三方之间发
生的交易,将由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与独立第三方进行。
本公司/本人控制或影响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避免向上市公司及
其下属子公司拆借、占用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资金或采取
由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代垫款、代偿债务等方式侵占上市
公司资金。
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
关于减少和
西 藏 盛 生的关联交易,均将严格遵守市场原则,本着平等互利、等价
规范关联交
邦、罗希 有偿的一般原则,公平合理地进行。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
易的承诺函
人控制或影响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关
联交易,将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等公司治理制度的有关规
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及本公司/本人控制或影响的其他企业的关联交易事项时主动
依法履行回避义务,且交易须在有权机构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
益或使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如果
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内容
因违反上述承诺导致上市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损失的,上市公
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损失由本公/本人司承担。
效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责任,且在本公司/本人作为上市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
(三)标的公司出具的重要承诺
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内容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证本公司所提供的信息、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完整和
有效的,本公司已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提供本次交易
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和
口头证言等) ,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均真实、准确、完整,
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其正本、原始资料或原件
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
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
关于提供信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拉萨啤 息真实、准
酒 确、完整的承
提供相关信息、说明及确认时,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保证
诺函
继续提供的信息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要求。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有
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
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如违反上述保证,将承担法律责任;
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
上市公司、投资者、交易各方及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造
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交易对方出具的重要承诺
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内容
关于所提供 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保证不存在任何虚
嘉士伯 资料真实、准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时承诺向参与本次交易的
国际 确、完整的承 各中介机构(包括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
诺函 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
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
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内容
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中引用的由本公司所出具的文件及引用文件的相关内容已经本
公司审阅,确认本次交易申请文件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关信息时,本公司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仍然符合真实、准确、
完整、有效的要求。
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律责任。
司股权,本公司确认,本公司已经依法履行相应的出资义务,
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及出资不实等违反作为目标公
司股东所应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不存在可能影响目标公
司合法存续的情况。
信托持股、委托持股等股权代持的情形或类似安排,除本公司
持有目标公司股权被上市公司冻结外,不存在其他禁止转让、
限制转让的承诺或安排,不存在其他法律权属纠纷。除本公司
关于标的资
嘉士伯 持有目标公司股权被上市公司冻结外,该等股权不存在质押、
产权属状况
国际 抵押、其他担保或第三方权益限制情形,也不存在其他法院或
的承诺
其他有权机关冻结、轮候冻结、查封、拍卖该等股权之情形。
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权,对该等股权的占有、使用、收益
或处分没有侵犯任何其他第三方的权益。除本公司持有目标公
司股权被上市公司冻结外,该等股权的过户、转移或变更登记
不存在其他法律障碍,在上市公司或其关联方配合本公司消除
上文已披露股权受限情况的前提下,若因本公司所出售股权的
任何权属瑕疵引起的损失或法律责任,均由本公司依照届时生
效的判决承担。
关于不存在
高级管理人员及上述主体控制的机构均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的
泄露内幕信
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息及内幕交
嘉士伯 2、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
易、不得参与
国际 高级管理人员及上述主体控制的机构均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
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
组相关情形
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即:
的承诺
不存在因涉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立
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内容
案调查或者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
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失的,则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公司章程约定的终止、提前清算的情形;
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等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受到
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或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不存在严重损害
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其他有权部门调查的情形;
关于合法合
嘉士伯 4、除本公司与上市公司、拉萨啤酒相关诉讼外,本公司及
规情况的承
国际 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目前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
诺
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
存在因违反证券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
罚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形,最近五年内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采取
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或者被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采取行政监管
措施的情形;
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的情形,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承诺
的情形,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公司与本次交易拟聘请的各中
关于不存在 介机构及其负责人、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嘉士伯 关联关系及 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公司与上市公司及其持股比例
国际 一致行动的 超过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
声明和承诺 人员之间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
关系。
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关于不存在 2、本人(含控制的机构)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泄露内幕信 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
嘉士伯
息及内幕交 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即:不存
国际主
易、不得参与 在因涉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要管理
重大资产重 查或者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
人员
组相关情形 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
的承诺 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的,则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内容
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其他有权部门调
查的情形;
嘉士伯
关于合法合 者仲裁的情况;
国际主
规情况的承 3、本人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因违反证券法律、行政法规或规
要管理
诺 章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形,最近五年内
人员
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且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纪
律处分的情形;
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承诺的情形,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第二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上市公司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曾用名 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西藏拉萨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TIBET DEVELOPMENT CO. LTD
股票简称 ST 西发
股票代码 000752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成立日期 1997 年 6 月 20 日
注册地址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金珠西路格桑林卡 A 区 28-5
注册资本 26,375.85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400007109057360
法定代表人 罗希
办公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 966 号
联系电话 028-85238616
传真 028-65223967
啤酒(熟啤酒)生产;国内及进出口贸易;饲料、养殖业、藏红花
系列产品开发;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农业、新能源、生态环保、新
一代信息产业技术的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电子商务(不含电
经营范围 信、银行、金融的延伸业务);人工智能开发与应用;相关产业高
端装备及智能制造;实业投资、创业投资(不直接从事以上经营业
务);企业管理服务;场地租赁、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本结构及前十大股东情况
(一)股本结构
截至2025年7月31日,上市公司总股本为263,758,491股,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型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高管锁定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股份类型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流通 A 股 263,758,491 100.00
三、总股本 263,758,491 100.00
(二)前十大股东情况
截至2025年7月31日,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名称、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情况
具体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合计 79,949,011 30.31
三、上市公司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四、上市公司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一)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公司是西藏第一家现代化啤酒生产企业,作为西藏地区历史最悠久的啤酒生
产企业,主营品牌为“拉萨啤酒”,在西藏自治区形成了一定的品牌优势。公司
主要产品包含普通瓶装啤酒、绿色听装啤酒(355ml)、小瓶啤酒“3650”、“拉
萨啤酒-青稞系列”、白听装啤酒(500ml)、绿听装啤酒(500ml)。拉萨啤酒
系列产品是以优质麦芽、泉水、啤酒花为原料,利用西藏“水质纯净、无工业污
染、原料上乘”三大自然优势和传统酿制,酒体清澈透明,泡沫洁白细腻、持久
挂杯、口感纯正。
深耕渠道积极扩展市场,同时严控成本以改善经营业绩。在产品营销方面,公司
继续加大营销力度,加速品牌升级,报告期内公司从生产、营销、内部控制、公
司治理等多方面努力提升公司管理效率和市场竞争力。关于公司涉诉案件,公司
前期通过司法手段、与债权人沟通等方式化解公司困境,解决债务纠纷。2025 年
此次捐赠对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和净资产产生积极影响。2023 年 7 月,经公司债
权人申请,拉萨中院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目前公司处于预重整阶段,公司将
继续依法配合拉萨中院和临时管理人开展预重整的相关工作。
(二)主营业务收入情况
最近三年及一期,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别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类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普通瓶装啤
酒
绿色听装啤
酒
小瓶啤酒
“3650”
“拉萨啤酒
-青稞系列”
白听装啤酒
(500ml)
绿听装啤酒
(500ml)
合计 21,357.00 100.00 38,851.43 100.00 33,602.70 100.00 27,646.60 100.00
五、上市公司最近三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与主要财务指标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7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121,036.08 100,057.15 92,655.86 90,546.34
负债总额 38,183.36 37,335.31 37,643.29 56,194.90
股东权益 82,852.72 62,721.84 55,012.56 34,351.4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权益
注:上市公司2022-2024年数据经审计,2025年7月末数据未经审计。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7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营业收入 23,515.72 42,146.71 33,688.37 27,694.06
营业利润 6,796.83 9,075.04 3,167.66 -11,741.20
利润总额 6,694.32 8,975.08 2,580.46 -10,696.29
净利润 5,930.88 7,709.27 1,707.77 -10,241.3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
注:上市公司2022-2024年数据经审计,2025年1-7月数据未经审计。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7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151.27 10,047.01 8,791.91 9,881.1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18.34 -2,606.49 37,511.27 -2,874.1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200.00 - -800.00 -900.5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9,932.93 7,440.52 45,503.18 6,106.47
注:上市公司2022-2024年数据经审计,2025年1-7月数据未经审计。
(四)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25年1-7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毛利率(%) 42.32 38.81 30.09 14.98
销售净利率(%) 25.22 18.29 5.07 -36.98
流动比率(倍) 2.46 1.92 1.67 1.07
速动比率(倍) 2.37 1.82 1.59 1.05
项目
/2025年1-7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资产负债率(%) 31.55 37.31 40.63 62.06
应收账款周转率
(次)
存货周转率(次) 4.14 8.01 11.19 14.07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
注:上述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收账款净额为0,该指标不适用;
六、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概况
(一)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关系如下图
所示:
(二)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西藏盛邦控股有限公司,其基本
情况如下所示:
公司名称 西藏盛邦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林琼岗东一路7号西欣大厦720-007号
注册资本 30,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罗希
成立时间 2019-01-15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企业管理与咨询(不含投资管理和投资咨询业务)、商务咨询、市
场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软
件开发及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食品经营;电子产品、通讯设
经营范围
备、环保设备、仪器仪表、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冷冻食品、食
糖、粮、食用油、酒类的销售。【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经营该项目】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40091MA6TCWAW2X
(三)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罗希,其基本情况如下所示:
是否取得其
姓名 国籍 他国家或地 身份证 住所/通讯地址
区居留权
成都市锦江区晨辉东路209号附
罗希 中国 否 5129031973********
七、上市公司最近三十六个月控制权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公司最近三十六个月控制权未发生变动。
八、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
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刑事处罚情况的说明
(一)行政处罚
公司相关对外披露的文件存在重大遗漏、相关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未及时披
露重大对外借款及相关股权冻结事项,上市公司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给予警
告,并处以800万元罚款;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现任董事长罗希被中国证监会
给予警告、处以80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实际控制人分别
罚款300万元、500万元;上市公司现任董事、总经理陈婷婷被中国证监会给予警
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上市公司现任董事、财务总监唐逸被中国证监会给予
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上述行政处罚事项不会对本次资产重组造成实质影响。
(二)行政监管措施
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2〕3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和董事长罗希、
董事和总经理陈婷婷、董事和财务总监唐逸收到西藏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罗希、
陈婷婷、唐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4号》。因未经审议子公司拉
萨啤酒向西藏青稞大额转款且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经审议子公司拉萨啤酒向
福地产业大额转款且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西藏证监局对上市公司采取责令改正
的行政监管措施,对罗希、陈婷婷和唐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
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3〕5号》,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盛邦控股收到西
藏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西藏盛邦控股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23〕7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和董事长罗希、董事和总经理陈婷婷、董
事和财务总监唐逸收到西藏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罗希、陈婷婷、唐逸采取出具
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6号》。因盛邦控股通过子公司拉萨啤酒代垫西藏经
济技术开发区挂牌出让土地保证金1,225万元并形成资金占用,导致上市公司
证监局对上市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盛邦控股、罗希、陈婷婷和
唐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3〕17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和董事长罗希、
董事和总经理陈婷婷、董事和财务总监唐逸收到西藏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罗希、
陈婷婷、唐逸、周佩、李天霖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18号》。因上
市公司债务人未能按承诺还款,在上市公司未有效催收和获得新担保的情况下,
仍按正常账龄计算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对已出现回收风险的大额应收款项
计提不符合会计准则要求,对子公司拉萨啤酒的应付股利会计处理错误,导致
施,对罗希、陈婷婷、唐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
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下发的《关于对西藏盛邦控股有限公司、罗希采取责令公开说明措施的决定〔2023〕
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西藏证监局对盛邦控股、罗希采取责令公开说明的行政
监管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于对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罗希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6号》。
因未能及时披露诉讼进展,西藏证监局对上市公司、罗希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
监管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到西藏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罗希、陈婷婷采取出具警
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41号》。因公司2023年半年报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对上市公司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况披露不准确,且2023年1月至6月与关联方西
藏好物商业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未及时履行关联交易审议披露程序,西藏证监
局对罗希、陈婷婷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
市场诚信档案。
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对本次资产重组造成实质影响。
(三)纪律处分措施及自律监管措施
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2019年4月至2020年7月,因子公司拉萨啤酒多次
向西藏青稞或西藏青稞委托的第三方划转资金,上市公司未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
披露义务,上市公司被深交所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董事长罗希、总经理陈婷婷、
财务总监唐逸被深交所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深证上〔2022〕996号)》。因子公司拉萨啤酒违
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上市公司未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以及控股股东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上市公司被深交所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实际控制人和董事
长罗希、总经理陈婷婷和财务总监唐逸被深交所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控股股东
盛邦控股被深交所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函(公司部监管函〔2024〕第20号)》,因未及时披露诉讼案件进展,被深交所
要求“上市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吸取教训,杜绝此类事件
发生”。
函(公司部监管函〔2024〕第85号)》,因上市公司相关公告信息存在遗漏披露
的内容,被深交所要求“上市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吸取教
训,并遵守相关法律和行业法规”。
当事人给予公开认定等纪律处分的决定(深证上〔2025〕74 号)》,因上市公
司未按规定审议并披露重大关联交易、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17 年至 2018 年
年度报告、2018 年中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控股子公司存在违规担保、其他重
大事项未披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及时履行承诺,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控
股股东盛邦控股、董事长罗希、总经理陈婷婷,财务总监唐逸被深交所华给予公
开谴责的处分。
上述纪律处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不会对本次资产重组造成实质影响。
九、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情况的说明
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392023037号)、(编号:证监
立案字0392023038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政处罚情况,见本节“八、上市公司
及其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
关的除外)或刑事处罚情况的说明”之“(一)行政处罚”。
除上述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情形外,上市公司及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情形,不存在其他重大违法违规事项。
上述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情形不会对本次资产重组造成实质影响。
十、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十二个月内收到证
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其他重大失信行为情况的说明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于2025年1月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给予公
开谴责的处分。详见本节“八、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
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刑事处罚情况的说明”之“(三)
纪律处分措施及自律监管措施”。
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嘉士伯国际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嘉士伯国际有限公司(Carlsberg International A/S)
所在国家 丹麦王国
登记号 37353817
注册地址 J.C. Jacobsens Gade1, K?benhavn V
注册资本 1,100,000.00 丹麦克朗
董事 Ulrik Andersen、Carsten Munk Petersen、Monica Gregers Smith
成立日期 1972-01-18
公司性质 有限公司
二、股权结构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股权结构
嘉士伯国际股权结构如下:
(二)实际控制人
Carlsberg Breweries A/S(嘉士伯啤酒厂有限公司)为丹麦上市公司 Carlsberg
A/S(嘉士伯有限公司)持股 100%的企业,Carlsberg A/S(嘉士伯有限公司)实
际控制人为 Carlsberg Foundation(嘉士伯基金会)。
三、主要下属企业情况
根据交易对方提供的资料,嘉士伯国际主要下属企业为嘉士伯越南啤酒厂,
嘉士伯越南啤酒厂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地 关联关系
嘉士伯越南啤酒厂有限公司
Carlsberg Vietnam Breweries Ltd.
四、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嘉士伯国际为控股型公司,负责对亚洲及周边地区的投资业务。
五、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
(一)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百万丹麦克朗
项目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合计 1,886 1,779
非流动资产合计 535 602
资产合计 2,421 2,381
流动负债合计 13 12
非流动负债合计 0 0
负债合计 13 12
所有者权益合计 2,408 2,369
(二)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百万丹麦克朗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营业收入 0 0
营业利润 0 0
利润总额 51 53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净利润 38 48
六、其他事项说明
(一)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关联关系说明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嘉士伯国际,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嘉士伯国际不存在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
员的情形。
(三)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
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
裁情况
根据嘉士伯国际及其主要管理人员出具的承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嘉士
伯国际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
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况。
(四)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的诚信情况
根据嘉士伯国际及其主要管理人员出具的承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嘉士
伯国际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因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第四节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西藏拉萨啤酒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成立日期 2004年3月30日
注册地址 拉萨市色拉路36号
注册资本 4,591.04万美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40000741911266X
法定代表人 索朗次仁
办公地址 拉萨市色拉路36号
啤酒(熟啤酒)生产、销售(仅限厂区内销售);纸箱生产、销售;
经营范围 进出口贸易(凭备案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2020 年 4 月 27 日,上市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拟向子公司委派治理层相
关人员的议案》,2020 年 5 月 6 日,上市公司向拉萨啤酒出具《关于委派新任董事长的函》,
上市公司委派罗希为拉萨啤酒董事长(根据拉萨啤酒《公司章程》,董事长为拉萨啤酒法定
代表人),但未进行工商登记变更。
二、标的公司历史沿革
(一)设立情况
投资企业“西藏拉萨啤酒有限公司”的批复(藏外经贸发外经字[2004]6 号)》,
同意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曾用名)和伟东太平洋有限公司
(Wilton Pacific Limited)(简称“伟东太平洋”)共同出资设立中外合资企业成
立外商投资企业“西藏拉萨啤酒有限公司”。
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公司增加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的批复(藏外经贸发外经字[2004]16 号)》,增资
后投资总额为 9,665.34 万美元,增资后注册资本 4,591.04 万美元。
批准证书》。同日,西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拉萨啤酒的设立登记。设
立时,拉萨啤酒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美元) 持股比例(%)
合计 4,591.04 100.00
(二)历次股本变动情况
让伟东太平洋股权的形式正式进入拉萨啤酒,同意放弃对拉萨啤酒 50%股权的优
先购买权。
方股权转让的批复(藏商发外资字[2004]1号)》,同意伟东太平洋将所持拉萨啤
酒50%股权转让给嘉士伯国际。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拉萨啤酒的股权结构如下
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美元) 持股比例(%)
合计 4,591.04 100.00
啤酒 17%的股权转让给丹麦发展中国家工业基金会(简称“丹麦基金会”)。同
日,西藏自治区商务厅签发《关于同意“西藏拉萨啤酒有限公司”转让外国合营
者部分股权的批复(藏商发资字[2004]33 号)》,同意嘉士伯国际有限公司将所
持西藏拉萨啤酒有限公司 17%的股权转让给丹麦发展中国家工业基金会。
请。
萨啤酒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美元) 持股比例(%)
合计 4,591.04 100.00
麦基金会持有的 17%拉萨啤酒的股权以 155,281,478 丹麦克朗作价转让给嘉士伯
国际。
董事免除、监事委派和总经理免除等事宜。同日,上市公司和嘉士伯国际签订了
《经修订和重述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约定上市公司以年产啤酒 5 万吨的
全部有效资产作价 2,295.52 万美元作为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50%;嘉士伯国际以
合营企业中 50%股权作为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50%。
司股权变更的批复》(藏商发资字[2013]38 号),同意“投资方丹麦基金会持有
拉萨啤酒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美元) 持股比例(%)
合计 4,591.04 100.00
本次股权转让后至今,公司股权结构未再发生变动。
三、最近三年增减资及股权转让的原因、作价依据及合理性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的前三十六个月内,拉萨啤酒不存在增减资及股权转让
的情形。
四、标的公司股权结构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拉萨啤酒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美元) 持股比例(%)
合计 4,591.04 100.00
(二)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拉萨啤酒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根据拉萨啤酒《经修订和重述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和拉萨啤酒《公司
章程》,董事会为拉萨啤酒最高权力机构,上市公司在拉萨啤酒的董事会中占据
多数席位(拉萨啤酒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上市公司向拉萨啤酒委派3名董事,
并由委派的董事之一担任董事长)。
自拉萨啤酒成立以来,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委派董事席位人数未发生变化,
且上市公司一直通过委派董事长、财务总监和提名总经理等关键管理人员实质负
责管理拉萨啤酒的生产经营活动,对拉萨啤酒形成了有效控制。因此,拉萨啤酒
的控股股东系西藏发展,实际控制人系罗希。
控股股东西藏发展的基本情况请参见本报告书“第二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实际控制人罗希的基本情况请参见本报告书“第二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之“六、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概况”的相关内容。
(三)本次交易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股权转让前置条件的情况
拉萨啤酒《公司章程》不存在影响本次交易的内容或影响股权转让的前置条
件。
(四)相关投资协议中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主要内容及高级管理人员
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拉萨啤酒不存在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高级管理
人员安排。
(五)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拉萨啤酒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亦不
存在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相关投资协议。
五、主要资产权属及抵押质押情况
(一)主要资产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拉萨啤酒固定资产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净值 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 9,824.20 5,865.81 - 3,958.39 40.29
机器设备 20,494.51 11,383.49 - 9,111.01 44.46
运输设备 568.32 316.38 - 251.94 44.33
电子设备及其他 487.91 453.81 - 34.10 6.99
合计 31,374.94 18,019.50 - 13,355.44 42.57
截至报告期末,拉萨啤酒已取得不动产权登记证的房屋及建筑物共4处,如下:
序 证载权 权属证书 坐落地 建筑面积
丘(地)号 设计用途 结构
号 利人 编号 址 (㎡)
拉萨啤 色拉路 拉土
号
截至报告期末,拉萨啤酒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共1处,如下:
是否存
序 证载权利 坐落地 规划用 土地使用 土地面
权属证书编号 在权利
号 人 址 途 年限 积(㎡)
限制
拉城国用(土登) 色拉路 工业用
第 704-01 号 36 号 地
截至报告期末,拉萨啤酒不存在租赁土地使用权的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拉萨啤酒未拥有租赁房屋。
截至报告期末,拉萨啤酒拥有的有效商标共6项,如下:
序 商标权 申请/注 国际 注册公告
截止日期 描述 图案
号 人 册号 分类 日期
拉萨啤
酒
拉萨啤 拉萨青稞啤
酒 酒
拉萨啤酒,
拉萨啤
酒
ER
拉萨冰啤,
拉萨啤
酒
BEER
拉萨啤
酒
拉萨啤
酒
截至报告期末,拉萨啤酒拥有专利权共1项,如下:
序 专利
申请人 专利名称 申请号 申请日 到期日
号 类型
基于数字化平台
拉萨啤 发明
酒 专利
方法及系统
截至报告期末,拉萨啤酒拥有作品著作权共6项,如下:
著作 创作完 首次发表
序号 登记号 作品名称 作品类别 登记日期
权人 成日期 日期
拉萨 国作登字 拉萨啤酒
啤酒 -2022-F-10231443 628
拉萨 国作登字 拉萨啤酒
啤酒 -2022-F-10218902 628 药王泉
拉萨 国作登字 拉萨啤酒
啤酒 -2022-F-10231444 3650
拉萨 国作登字 拉萨啤酒
啤酒 -2022-F-10218903 3650 箱
拉萨 国作登字 拉萨啤酒
啤酒 -2022-F-10231442 335
拉萨 国作登字 拉萨啤酒
啤酒 -2022-F-10270659 335 绿听
截至报告期末,拉萨啤酒拥有软件著作权共4项,如下:
序 著作 取得 权利
软件名称 证书号 登记号
号 权人 方式 范围
拉萨 拉啤智汇数字化销售数据 软著登字第 原始 全部
啤酒 实时监控系统 V1.0 15451193 号 取得 权利
拉萨 拉啤智汇销售数据综合分 软著登字第 原始 全部
啤酒 析系统 V1.0 15451201 号 取得 权利
拉萨 拉啤智汇数字化销售活动 软著登字第 原始 全部
啤酒 全流程管理系统 V1.0 15425557 号 取得 权利
拉萨 拉啤智汇数字化销售数据 软著登字第 原始 全部
啤酒 管理系统 V1.0 16230624 号 取得 权利
截至报告期末,拉萨啤酒未拥有域名。
(二)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及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拉萨啤酒不存在资产因抵押、质押受限情况。
六、主要负债及对外担保情况
(一)主要负债
根据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报
告期末,拉萨啤酒资产负债表中负债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2,025.05 29.04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
应付职工薪酬 10.54 0.15
应交税费 264.62 3.80
其他应付款 4,341.97 62.27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4,000.00 57.3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6,642.18 95.26
长期借款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项目
金额 占比(%)
递延收益 330.42 4.74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330.42 4.74
负债合计 6,972.60 100.00
截至报告期末,拉萨啤酒的主要负债为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应交税费和
递延收益等。
(二)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拉萨啤酒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七、标的公司最近三年行政处罚及合法合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拉萨啤酒存在因违反《拉萨市绿化条例》而被拉萨市
城关区城市管理局行政处罚的情形。
关)城罚决字【2025】第005号):因拉萨啤酒在拉萨市城关区色拉北路12号(啤
酒厂)内擅自砍伐城市树木的行为,违反了《拉萨市绿化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
对拉萨啤酒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处以陆万肆仟叁佰圆整罚款。2、责令改正并
补栽67棵树木。
根据《“信用中国”网站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申请表》并经城关区城市管
理局确认,拉萨啤酒已就前述违规事项缴纳罚款并补栽树木,已整改到位、决定
书明确的其他责任义务已履行到位。综合以上,独立财务顾问及律师认为,拉萨
啤酒前述违规行为的罚款为所砍伐树木价值的一倍且未造成损失,属于《拉萨市
绿化条例》规定的罚款范围的较低范围,且拉萨啤酒已充分认识到错误、整改完
毕。前述违反《拉萨市绿化条例》的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除上述行政处罚外,拉萨啤酒不存在其他因违反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
的法律法规或因重大质量问题而收到有权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
八、标的公司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一)主营业务概况和主要产品情况
拉萨啤酒于2004年3月30日在拉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成立,是一家中
外合资公司,作为上市公司西藏发展的控股子公司,是西藏发展的经营主体。
拉萨啤酒的主营业务为啤酒的生产和销售,“拉萨啤酒”系西藏本土品牌,
在西藏自治区具有较大的品牌影响力和知名度。拉萨啤酒系列产品包含普通瓶装
啤酒、绿色听装啤酒、小瓶啤酒“3650”和“拉萨啤酒-青稞系列”等。
(二)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最近三年拉萨啤酒的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为啤酒的生产和销售。拉萨啤酒
以西藏地区独特的自然资源为生产制造高品质、绿色无污染的西藏泉水酿造啤酒
提供了有利条件。
构单一的问题,同时更好的迎合了当下新一代年轻消费者的口味,使品牌更趋向
年轻化。“3650”在酿造技术层面,技术人员克服了高海拔环境,酿造设备低沸
点、酵母扩培低效率等客观影响因素,在保证拉萨啤酒独有配方的基础上,让新
产品口味更醇厚香浓。
藏青稞酿造,是积极响应政府“大力推动青稞产业发展”号召下推出的全新产品。
随着我国消费升级趋势日益明显,啤酒消费者的消费观念逐步向享受品质啤酒转
变,高端化、多元化、特色化成为消费升级导向。青稞啤酒的上市,使拉萨啤酒
产品更具有特色化、差异化,有助于提升拉萨啤酒品牌的市场地位,同时也推动
了西藏传统食饮品业的快速发展。
药王泉泉水及优质麦芽、米、酒花酿造而成,新产品的上线有助于公司优化产品
体系。
随着我国消费升级趋势日益明显,啤酒消费者的消费观念向享受品质啤酒转
变,高端化、多元化和特色化成为啤酒消费升级导向,拉萨啤酒面临转型升级压
力。拉萨啤酒作为西藏区域性中型啤酒生产厂商,西藏地区市场内新兴啤酒企业
的建设以及其他东部主流啤酒企业在西藏地区市场的加快布局对拉萨啤酒保持区
域内的优势地位构成影响。
面对行业转型及市场竞争的压力,拉萨啤酒在立足于西藏区域较为成熟的销
售体系基础上,建立并不断完善覆盖西藏区域外的经销网络,强化市场推广及品
牌营销巩固提高现有市场的优势地位和新市场的占有率;在立足自身的品牌优势
基础上促进产能提升和产品转型升级,打通电商平台推进数字化渠道,优化管理
体系,提升品牌影响力,促进拉萨啤酒健康稳定发展。
(三)核心竞争力及市场地位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25 年 1-7 月,全国规模以上啤酒产量为 2,327.00
万千升,同比增长 2.63%。我国啤酒市场份额高度集中。啤酒产品以玻璃酒瓶包
装为主,运输和销售范围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啤酒行业呈现较为明显的区域性
特征,华润啤酒、青岛啤酒、百威亚太、重庆啤酒等龙头公司在较多省份的市场
占有率领先。
拉萨啤酒是西藏第一家现代化啤酒生产企业,作为西藏地区历史最悠久的啤
酒生产企业,拥有坐落在世界上海拔最高的啤酒厂。自 1988 年建厂以来,拉萨啤
酒在西藏地区的先发优势充足,“拉萨啤酒”入选拉萨老字号,具有悠久的品牌
历史,多年以来通过辐射西藏地区的销售体系,实现在西藏区域内的市场优势地
位。
拉萨啤酒系列产品是以优质麦芽、泉水、啤酒花为原料,利用西藏“水质纯
净、无工业污染、原料上乘”三大自然优势和传统酿制工艺,酒体清澈透明,泡
沫洁白细腻、持久挂杯、口感纯正,其品质优良,工艺独特,形成了长期的口感
美誉度。拉萨啤酒利用 30 多年的酿造技术,进行市场调研及新品研究,现有的啤
酒生产线采用国外高端进口设备,灌装封口一体机拥有全国首台高速灌装机专利。
(四)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拉萨啤酒主营业务为啤酒的生产和销售,啤酒制造行业为我国轻工业中食品
工业的重要分支。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7),
标的公司属于大类“C 制造业”中的子类“C15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啤酒制造业主要由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进行宏观行政管理,国家质量监督总
局负责经营资质发放,由中国酒业协会、中国食品和包装机械工业协会等行业自
律组织进行行业自律管理,行业内企业生产经营完全基于市场化方式自主运营。
啤酒行业主管部门及主要职能如下:
机构名称 职能
主要负责研究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
国家工业和信息化
实施,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并借助行
部
业协会对相关企业进行监管
国家质量监督总局 负责审查发放啤酒生产许可证
行业协会基本职能包括反映行业意愿、研究行业发展方向、协助编制
中国酒业协会 行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政策;协调行业内外关系、参与行业重大项目决
策;组织研发成果鉴定和推广应用;组织技术交流和培训、开展技术
咨询服务;参与产品质量监督和管理及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工作;编辑
中国食品和包装机
出版行业刊物;提供国内外技术和市场信息;承担政府有关部门下达
械工业协会
的各项任务等
啤酒制造行业的主要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如下:
序号 发布机关 发布时间 法规/政策名称 主要内容
市场监管总
月 耗限额 动行业节能降耗和绿色转型
委
酒类制造业水污染物 酒类制造业废水排放是重要的水环
月
见稿) 要求,为持续推动水生态环境质量
序号 发布机关 发布时间 法规/政策名称 主要内容
持续改善,需要进一步优化酒类制
造业废水排放管控要求,实现废水
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
月 录(2024 年本)
用设备更新换代
商务部、发改 2022 年 10 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 鼓励外商投资我国多省份优质麦芽
委 月 录(2022 年版) 生产基地建设及啤酒生产基地
适用不同消费群体的多样化、个性
工业和信息 2022 年 6 关于推动轻工业高质
化部等 月 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产品等
到 2025 年,啤酒行业产量 3,800 万
干升,比“十三五”末增长 11.4%,
中国酒业协 2021 年 4 中国酒业“十四五” 年均递增 2.2%;销售收入达到 2400
会 月 发展指导意见 亿元,同比增长 63.4%,年均递增
长 124.0%,年均递增 17.5%
啤酒厂环评要求:年产 1,000 吨以上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
月 产 1,000 吨以下的啤酒厂和精酿啤
年版)
酒厂只需要填写报表即可
国 家 强 制 标 准 《 啤 酒 瓶 》
关于批准发布《啤酒
(GB4544-2020)于 2021 年 8 月 1
市场监督总 瓶》等 13 项强制性国
月 材科及消费者的人身安全,充分结
理委员会 国家标准修改单的公
合国内外行业发展趋势,统筹兼顾
告
了安全生产和节能减排
市场监督总 2020 年 2 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 啤酒类别下包括品种明细,分别为
局 月 录(修订) 熟牌酒、生啤酒鲜啤酒、特种啤酒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
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
安全法
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
承担社会责任
国家生态环 啤酒工业污染物排放 规定了啤酒工业污染物排放浓度限
境部 标准 值和单位产品污染物排放量
(五)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图
拉萨啤酒的主要工艺分为原材料加工工艺、酿造工艺和啤酒的包装工艺。工
艺流程图中的主要步骤包括原材料验收、粉碎、糊化锅、糖化、麦汁煮沸、冷却、
发酵、过滤、灌装、杀菌、验酒等。其中,原材料验收、杀菌和验酒为关键控制
节点。
拉萨啤酒的工艺流程图如下:
(六)主要业务的经营模式
拉萨啤酒的采购模式为“以需订购”,拉萨啤酒及控股股东会组织二人以上
对供应商进行先期考察,核查供应商行业资质;对供应商实施认定,供应商提供
样品、价格和供应商生产规模等,由公司质检部门确定样品是否达到国家或行业
标准,达标者进入合格供应商名录;根据生产需求,选择至少两家及以上合格供
应商进入拟合作体系,通过综合评定确定最终供货商。公司每年年底前和主要的
原材料供应商签署下一年的采购合同,采购部根据生产部提供的采购明细表和生
产计划,编制采购计划,下达采购订单,分批向供应商采购,通过“以需定购”
合理控制原材料库存量,有效降低存货资金占用。
拉萨啤酒的生产模式是“以销定产”,与客户签订框架合同后,按照客户的
月度订单由销售部门根据订单并结合产成品的库存情况,编制月度预测计划,经
销售、制造等部门评审后,由销售部门确定次月生产计划,再由制造部门安排组
织生产。销售部门接到客户订单后,结合产品库存,下达销售需求计划,生产部
门制定生产计划及材料采购计划,组织生产。
拉萨啤酒的销售模式是以经销商模式为主,直销模式为辅,直销模式可以实
现单位产品利润最大化,但难以形成规模效益,经销模式可以高效拓宽市场销售
渠道,实现规模效益。
标的公司与所有经销商均签署正式的《经销合同》,授权经销商代为销售公
司的啤酒产品。公司与客户签订框架合同后,按照客户的月度订单由标的公司根
据订单并结合产成品的库存情况,下达销售需求计划,并制定生产计划及材料采
购计划,组织生产及发货。
公司经销模式的运行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产品销售,即公司的产品
主要通过卖断方式直接面向经销商销售,再由经销商向零售终端商销售,最后由
零售终端商直接销售给消费者;二是服务于产品销售,公司对经销商指导、支持
与管理,公司的指导、支持与管理覆盖包括经销商、零售终端商的整个销售渠道。
注:图中的产品流向表示公司的产品逐级销售的过程;人员派遣流向表示销售网络各环
节派出业务人员对下属渠道逐级跟踪管理过程。
拉萨啤酒的盈利模式为通过生产和销售啤酒取得收入和利润。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与主要客户和供应商的结算模式如下:
(1)客户结算方式
标的公司按照客户的订单完成产品交付,开具发票完成后,按照双方所签订
合同约定方式收取相应货款。账期主要分为款到发货、货到后 45 天以及 60 天。
客户一般采用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货款。
(2)供应商结算方式
标的公司向供应商发出采购订单,根据订单约定完成货物交付入库后,由供
应商开具发票,并按照双方约定的账期支付货款。账期主要是款到发货、到货后
(七)主要产品的产销情况和主要客户
(1)产能利用率情况
报告期内,拉萨啤酒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情况如下:
产品 项目 2025 年 1-7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设计产能(吨) 87,500.00 150,000.00 150,000.00
啤酒 实际产量(吨) 38,942.93 72,457.94 65,783.66
产能利用率(%) 44.51 48.31 43.86
注:拉萨啤酒报告期内啤酒的产量不包含外部采购数量。
注:产能利用率=实际产量÷设计产能。
报告期内,拉萨啤酒的实际产量分别为 65,783.66 吨、72,457.94 吨、38,942.93
吨。 2023 年度,绿色听装啤酒由外部采购转为自产,导致实际产量提升,产能
利用率同比大幅提升;2024 年度产量同比增长 10.15%,产能利用率相比上一年
增长 4.45 个百分点。
拉萨啤酒的产能利用率相对偏低,主要原因在于实际产能和设计产能之间存
在一定差异,实际产能是综合考虑人员、设备运作负荷等因素基础生产企业所能
达到的全年实际生产能力,一方面受厂区生产面积、设备运作负荷等条件限制,
如酿造设备存在一定的酿造工序周期等;另一方面受下游需求量影响,由于拉萨
啤酒的主要销售于西藏地区,销售市场相对狭窄,结合拉萨啤酒的生产模式为“以
销定产”,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产能利用率水平。
(2)产销率情况
报告期内,拉萨啤酒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情况如下:
产品 项目 2025 年 1-7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销量(吨) 38,539.57 72,271.13 65,268.51
啤酒 产量(吨) 38,942.93 72,457.94 65,783.66
产销率(%) 98.96 99.74 99.22
注 1:拉萨啤酒报告期内啤酒的产量、销量均不包含外部采购数量。
注 2:产销率=销量÷产量。
报告期内,拉萨啤酒产销率分别为 99.22%、99.74%、98.96%,产销率水平较
高,主要系标的公司实施“以销定产”的生产销售模式,产销量相对匹配度相对
较高。
(3)产销量情况
报告期内,拉萨啤酒主要产品的产销存情况如下:
产品 项目 2025 年 1-7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期初库存量(吨) 767.16 715.74 351.28
本期产量(吨) 38,942.93 72,457.94 65,783.66
啤酒 本期出库量(吨) 38,645.44 72,406.52 65,419.20
其中:本期销量(吨) 38,539.57 72,271.13 65,268.51
期末库存量(吨) 1,064.65 767.16 715.74
注 1:各期出库量与销量存在部分差异,主要系产品运输、卸货过程中包装破损所致。
注 2:上述表格中啤酒的产量、销量均包含外部采购数量。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要产品销量、销售收入以及平均销售价格如下表:
产品 项目 2025 年 1-7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万元)
啤酒 销量(吨) 38,539.57 72,271.13 65,268.51
平均销售单价
(元/吨)
按各产品类型区分,主要产品的销量、销售收入以及平均销售价格具体如下:
产品 项目 2025 年 1-7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10,398.75 21,442.04 20,653.28
普通瓶
销量(吨) 22,864.27 47,340.27 46,420.38
装啤酒
平均销售单价(元/吨) 4,548.04 4,529.34 4,449.18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3,996.58 8,981.37 10,430.27
绿色听
销量(吨) 5,907.32 13,260.74 15,312.48
装啤酒
平均销售单价(元/吨) 6,765.48 6,772.90 6,811.61
小 瓶 啤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6,415.70 7,631.52 2,295.88
酒 销量(吨) 8,812.05 10,477.24 3,198.62
“3650” 平均销售单价(元/吨) 7,280.60 7,283.90 7,177.71
“拉萨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527.69 759.83 223.27
产品 项目 2025 年 1-7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啤 酒 - 青 销量(吨) 920.92 1,128.83 337.03
稞系列”
平均销售单价(元/吨) 5,730.01 6,731.12 6,624.76
拉萨啤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10.57 36.67 -
酒白听 销量(吨) 18.6 64.05 -
拉萨啤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7.71 - -
酒绿听 销量(吨) 15.56 - -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要产品的平均销售价格相对稳定,无异常波动,销售
价格具有合理性。
标的公司的啤酒产品销售基本面向经销商,再由经销商批发给零售终端,最
后由零售终端出售给消费者。啤酒销售渠道主要有流通渠道、商超渠道、餐饮渠
道等类别,每类渠道都含有为数众多的零售终端,如社区店、批发部、便利店、
大卖场、超市、茶馆乃至农村农贸市场和集市等。标的公司的终端客户主要分布
在拉萨、日喀则、山南等西藏地区,具体为上述地区的个人消费者等。
报告期内,拉萨啤酒的前五大客户情况如下:
报告 不含税销售金额(万 占主营业务收入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模式
期间 元) 的比例(%)
西藏藏红花生物科技开发有
年 1-7
月
前五大客户合计 21,342.35 99.93
西藏藏红花生物科技开发有
年度
报告 不含税销售金额(万 占主营业务收入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模式
期间 元) 的比例(%)
前五大客户合计 38,846.06 99.99
年度
前五大客户合计 33,597.02 99.98
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9.98%、99.99%和 99.93%,客户集中度高的主要原因系报
告期内拉萨啤酒对销售惯例及销售政策进行规范调整,将原来分散的经销商进行
了逐步集中,重点培育总经销商或一级经销商等主要客户,导致拉萨啤酒报告期
内客户集中度大幅提升,存在对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当期销售总额 50%的情
形。
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前五大客户中所占权益的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前五大客户中,西藏藏红花为拉萨啤酒控股股东西藏发
展的全资子公司,西藏好物为拉萨啤酒控股股东的关联方,拉萨啤酒对其销售构
成关联销售。关于对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合理性分析,参见本报告书“第十节 同
业竞争及关联交易”之“二、本次交易对关联交易的影响”之“(三)报告期内
标的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除了上述关联关系情况,拉萨啤酒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和核心技术人员,其他主要关联方或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在上述主要
客户中持有权益的情况。
(八)原材料采购和能源供应情况
拉萨啤酒主要原材料包括麦芽、大米和啤酒花;主要包装材料包括易拉罐瓶
和玻璃酒瓶;主要能源采购包括水、电和液化气。报告期内,拉萨啤酒的主要原
材料、主要包装材料和能源采购情况如下所示:
产品 项目 2025 年 1-7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不含税采购金额(万元) 1,424.45 2,802.15 3,013.48
麦芽 平均价格(元/公斤) 3.71 4.25 4.86
与采购总额占比(%) 11.48 12.21 10.5
不含税采购金额(万元) 447.73 1,163.73 1,369.80
大米 平均价格(元/公斤) 3.56 3.81 3.85
与采购总额占比(%) 3.61 5.07 4.77
不含税采购金额(万元) 80.97 82.84 75.22
啤酒花 平均价格(元/公斤) 57.84 47.34 49.82
与采购总额占比(%) 0.65 0.36 0.26
不含税采购金额(万元) 805.8 1,548.37 2,324.70
易拉罐瓶 平均价格(元/只) 0.46 0.45 0.47
与采购总额占比(%) 6.5 6.75 8.1
不含税采购金额(万元) 4,558.32 10,279.85 8,383.14
玻璃酒瓶 平均价格(元/只) 0.72 0.88 0.96
与采购总额占比(%) 36.75 44.79 29.22
不含税采购金额(万元) 1,053.06 1,989.68 1,694.64
纸箱 平均价格(元/只) 2.14 2.05 2.37
与采购总额占比(%) 8.49 8.67 5.91
不含税采购金额(万元) 4.11 8.29 4.29
水 平均价格(元/吨) 0.20 0.20 0.19
与采购总额占比(%) 0.03 0.04 0.01
产品 项目 2025 年 1-7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不含税采购金额(万元) 269.45 442.24 406.47
电 平均价格(元/度) 0.66 0.63 0.63
与采购总额占比(%) 2.17 1.93 1.42
不含税采购金额(万元) 606.79 1,131.01 1,246.96
液化气 平均价格(元/公斤) 5.63 5.32 5.35
与采购总额占比(%) 4.89 4.93 4.35
报告期内,拉萨啤酒对主要原材料、包装物、能源的采购单价相对稳定。
拉罐瓶的采购;2024 年度,玻璃酒瓶的采购比例较大,为期后生产备货所致。
报告期内,拉萨啤酒的前五大供应商情况如下:
占不含税采购
报告 序 不含税采购金额(万
供应商名称 采购内容 总额的比例
期间 号 元)
(%)
克朗斯流体技术(上海)有限
公司
年 1-7
月 4 成都紫祺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纸箱 1,134.15 9.14
前五大供应商合计 7,572.53 61.05
年度
占不含税采购
报告 序 不含税采购金额(万
供应商名称 采购内容 总额的比例
期间 号 元)
(%)
前五大供应商合计 13,931.94 60.69
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
限公司 1
年度
前五大供应商合计 17,413.38 60.70
注: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采购供应商已合并计算采购金额。上表中 2023 年度前五大供应
商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为当期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金
额为 141.13 万元)与全资子公司南京乐惠芬纳赫包装机械有限公司(采购金额为 6,408.07 万
元)采购金额的合并计算。
金额占不含税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60.70%、60.69%和 61.05%。报告期内,拉
萨啤酒不存在对单个供应商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 50%或严重依赖少量供应商的情
形。
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前五大供应商中所占权益的情况
报告期内,拉萨啤酒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其他主
要关联方或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在上述主要供应商中持有权益的情况。
(九)安全生产情况
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14 年 7 月修订)》等法律法规,拉萨啤酒不
属于依法取得国家规定的相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企业。
拉萨啤酒相关生产活动的开展严格按照有关劳动、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符
合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拉萨啤酒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拉萨啤酒设安全环境部,由安全环境部组织每月对公司进行安全生产巡查并记录,
负责编写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环境部负责编写的《拉萨啤酒安全生产
事故应急预案(编号:XZLSPJ-2024-01)》已于 2024 年 6 月获得拉萨市城关区
应急管理局的备案登记;拉萨啤酒各生产车间配备安全专员,定期对车间生产设
备的运行情况和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记录,拉萨啤酒的动力车间配有设备管理制度,
并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和设备维护的宣传和培训。拉萨啤酒为员工购买五
险一金和符合国家标准的劳保用品。
报告期内,拉萨啤酒的安全费用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7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安全生产费用 54.72 107.21 25.31
报告期内,拉萨啤酒不存在影响生产经营的安全隐患,亦未发生重大安全生
产事故,不存在因违反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
(十)环境保护情况
根据生态环境部《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废水污染重点监管
行业包括:制浆造纸,焦化,氮肥制造,磷肥制造,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化工,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化学纤维制造,有漂白、染色、印花、洗水、后整理
等工艺的纺织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皮革鞣制加工,毛皮鞣制加工,
羽毛(绒)加工,农药,电镀,磷矿采选,有色金属矿采选,乳制品制造,调味
品和发酵制品制造,酒和饮料制造,有表面涂装工序的汽车制造,有表面涂装工
序的半导体液晶面板制造等。拉萨啤酒属于上述规定的重点监管行业。
人民政府和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政府的备案,现状备案编号为 CG-001。截至本报告
书签署日,拉萨啤酒已就啤酒生产业务取得排污许可证,具体情况参见本节“十
二、标的公司的业务资质情况”之“(三)排污许可证”。拉萨啤酒建造了设计
能力 2,000M3/d 废水处理设施能够满足公司污水治理要求,并配备污水在线监测
仪和人工手持监测设备,COD 处理装置、污水泵、格糊、调节池、曝气池、厌氧
反应器、沉淀池等污水处理主要设备设施均运行完好;公司已建立烟气排放连续
监测系统和环保数采仪,并与拉萨市环保局联网,实施上传烟气排放监测数据。
公司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记录保存完整,污染治理设备运行率达 100.00%。公司对
废水、废气等污染物建立了严格的监测系统,并针对突发事件制定了详细的应急
预案。
报告期内,拉萨啤酒的环境保护费用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7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环境保护费用 37.15 73.23 73.29
报告期内,拉萨啤酒不存在因环境保护相关的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
(十一)质量控制情况
拉萨啤酒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的法律规定,具有完整
的质量控制体系,其啤酒生产业务已通过了 GB/T 19001-2016 和 ISO9001:2015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 HACCP 体系认证,并建立了 HACCP 计划手册、QES 管理
体系手册、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手册等内部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拉萨啤酒设质量控
制部,负责监督生产质量规范的实施并对产品质量进行检验,以保证生产过程中
原材料购入、酿造、灌装、成品入库等各环节符合质量控制标准。
报告期内,拉萨啤酒不存在因重大质量问题与客户存在纠纷或收到重大行政
处罚的情形。
(十二)主要产品生产技术及所处阶段
拉萨啤酒的生产工艺是将麦芽、青稞、大米粉碎后经过糖化转化为可发酵糖
类,再经过酵母发酵将糖类转化为酒精和二氧化碳,并产生了一定量的风味物质,
发酵成熟啤酒。经过-1.5 至 0 摄氏度贮存 7 日以上,再经过硅藻土进行过滤,最
后用玻璃酒瓶或易拉罐瓶进行灌装、压盖后再进行巴氏杀菌。
啤酒的生产工艺已有国家标准并日趋成熟,啤酒厂商生产工艺差别不大。拉
萨啤酒以西藏地区“水质纯净、无工业污染、原料上乘”三大自然优势和多年积
累的酿制技艺,使其产品更具有特色化、差异化,并形成一定的品牌优势。
九、标的公司最近两年一期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7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合计 84,540.43 83,950.88 74,280.09
非流动资产合计 17,576.42 16,012.32 15,745.99
资产合计 102,116.86 99,963.21 90,026.08
流动负债合计 6,642.18 2,768.17 3,010.33
非流动负债合计 330.42 - -
负债合计 6,972.60 2,768.17 3,010.33
所有者权益合计 95,144.26 97,195.04 87,015.74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7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营业收入 21,420.67 38,972.92 33,688.37
营业利润 6,676.25 11,260.92 9,981.19
利润总额 6,539.01 11,230.17 9,442.88
净利润 5,949.22 10,179.29 8,570.20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7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
-2,387.56 -2,478.61 37,511.27
金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 -4,000.00 - -
项目 2025年1-7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金流量净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3,134.67 -1,469.62 45,914.79
净增加额
(二)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年1-7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毛利率(%) 36.62 33.83 30.09
流动比率(倍) 12.73 30.33 24.68
速动比率(倍) 12.25 29.10 23.67
资产负债率(%) 6.83 2.77 3.34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69 7.24 25.29
存货周转率(次) 6.55 12.11 16.01
注:上述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三)非经常性损益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7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
-42.40 -28.12 -538.31
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
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
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
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
-94.84 -2.63 -
和支出
非经常性损益金额小计 58.56 4.25 -509.57
所得税影响额 5.27 0.38 -45.86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53.29 3.87 -463.7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26.64 1.93 -231.86
项目 2025 年 1-7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净额
十、标的公司最近三年与交易、增资或改制涉及的评估或估值情
况
除本次交易涉及的评估外,最近三年拉萨啤酒未进行与交易、增资或改制相
关的评估或估值。
十一、标的公司未决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拉萨啤酒报告期内的诉讼、仲裁案件如下:
对拉萨啤
序号 案件名称 原告 被告 原告诉讼请求 案件进展
酒的影响
酒向道合实业
到拉萨中院民事判决书
签发出资证明
(2023)藏01民初19号,
书;
判决驳回了道合实业全
道合实业 部请求;道合实业和嘉士
酒向登记机关 结果不会
诉拉萨啤 道合 拉萨 伯国际(原审第三人)提
酒工商登 实业 啤酒 起上诉;
信息登记变更, 酒造成实
记纠纷案 2024年5月,拉萨啤酒收
即将嘉士伯国 质影响。
到西藏高院民事判决书
际持有拉萨啤
(2024)藏民终4号,二
酒 50% 的 股 权
审判决驳回道合实业上
变更至道合实
诉请求并维持原判。
业名下。
除 原 被 告 双 方 到一审法院民事判决书 已对远征
于2017年6月20 (2023)藏0103民初1692 包装的应
日签订的《纸箱 号,判决驳回拉萨啤酒的 收款项全
拉萨啤酒
采购合作协议》; 诉讼请求,拉萨啤酒提起 额计提坏
诉远征包 拉萨 远征
装资金占 啤酒 包装
告 远 征 包 装 退 2024年6月,拉萨啤酒收 审判决不
用案
还 原 告 预 付 的 到拉萨中院二审民事判 会对拉萨
采 购 款 人 民 币 决书(2024)藏01民终428 啤酒本期
付 资 金 占 用 损 诉请求并维持原判。 润产生重
对拉萨啤
序号 案件名称 原告 被告 原告诉讼请求 案件进展
酒的影响
失 共 计 大影响。
告退还原告支
付 的 2,000 万 元
纸箱诚意保证
金并支付利息
共 计
元;
案诉讼费由被
告承担。
拉萨啤酒
已对金脉
请求判令金脉
青枫的应
青枫向拉萨啤
拉萨啤酒 酒 返 还 2018 年
到拉萨中院民事裁定书 额 计 提 了
诉金脉青 拉萨 金脉 分 红 款 9,500 万
枫股权转 啤酒 青枫 元及资金占用
裁定驳回拉萨啤酒的起 不 会 对 本
让纠纷案 利息,本息合计
诉。 期或期后
财务状况
元。
造成不利
影响。
注:“拉萨啤酒诉金脉青枫股权转让纠纷案”原告已提起上诉,法院尚未开庭审理。
上述诉讼的判决结果均不会对本次资产重组造成实质影响。
十二、标的公司的业务资质情况
拉萨啤酒的主营业务为啤酒的生产和销售,需要取得相关生产许可资质。截
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拉萨啤酒持有的业务资质情况如下:
(一)食品生产许可证
拉萨啤酒持有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基本信息如下:
生产者名 核准经营
许可证编号 生产地址 核发机关 有效期至
称 类别
拉萨啤酒 SC11554010100672 酒类 拉萨市城关区 拉萨市市场 2027年5月23
色拉路36号 监督管理局 日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8号—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
四条之规定,“下列情形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一)销售食用农产品;(二)
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三)医疗机构、药品零售企业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中的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四)已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在其生产
加工场所或者通过网络销售其生产的食品;(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需要
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情形”,结合第(四)款之规定,拉萨啤酒无需再取得食品
经营许可证。
(二)取水许可证
拉萨啤酒持有的取水许可证基本信息如下:
取水 许可证编 水源 取水类 取水 有效
取水地点 取水量 核发机关
权人 号 类型 型 用途 期至
B540102 76.4454万
拉萨 拉萨啤酒厂 地下 自备水 工业 西藏自治 2029-
G2022-00 立方米/
啤酒 内机井 水 源 用水 区水利厅 10-14
(三)排污许可证
拉萨啤酒持有的排污许可证基本信息如下:
单位名 生产经营 发证机
证书编号 行业类别 有效期至
称 场所地址 关
拉萨市
拉萨啤 啤酒制造,锅 拉萨市色
酒 炉 拉路36号
境局
十三、标的公司的下属企业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拉萨啤酒无对外股权投资,不存在控股或参股子公司。
十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收入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
收入是标的公司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且与股东投入资
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标的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
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简称商品)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标的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
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标的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
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标的公司确认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
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标
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
该交易价格与合同承诺的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
时点履行履约义务: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标的公司履约所带
来的经济利益;②客户能够控制标的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③标的公司履
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标的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
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标的公司在该时段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
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标的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
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至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对于在某一时
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标的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
标的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的,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
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
金额确认收入。
标的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包括啤酒的销售,收入具体确认政策为:在产品发
出移交给购货方,已收到货款或取得收款权利时确认收入。
(二)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解释第16号”)中“关于
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规定”。
根据该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
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
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
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固定资产因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
债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中
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
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在交易发
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标的公司自2023年1月1
日起适用该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
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
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
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执行解释16号对标的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不存在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三)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同行业或同类资产之间的差异及对标的资产利
润的影响
根据同行业上市公司及同类资产交易的公开信息,拉萨啤酒的收入确认原则
和计量方法、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及残值率等主要会
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同行业公司及同类资产交易不存在重大差异,对拉萨啤酒的
利润不存在重大影响。
(四)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标的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
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
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标的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
某些金融工具外,标的公司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持有待售的非流
动资产,按公允价值减去预计费用后的金额,以及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的原账面
价值,取两者孰低计价。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
备。
(五)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及变化原因
报告期内,拉萨啤酒无下属子公司,无需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六)报告期存在资产转移剥离调整的,还应披露资产转移剥离调整的原则、
方法和具体剥离情况,及对标的资产利润产生的影响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不存在资产转移剥离调整情况。
(七)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与上市公司差异情况
拉萨啤酒自2022年1月1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
(财会〔2021〕35
号)、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财会〔2022〕31号)等变更对拉萨啤酒利润不
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与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八)行业特殊的会计处理政策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所处行业不存在特殊的会计处理政策。
(九)是否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情况或者存在妨碍权
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嘉士伯国际持有的西藏发展 50%股权。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
除交易对方持有目标公司股权被上市公司冻结外,标的股权不存在质押、被查封、
冻结、设置质押等权利被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的情形,亦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
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情况,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上述标的资产的过户不存在
实质性法律障碍。
(十)是否存在出资瑕疵或影响其合法存续情况,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是
否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转移是否不存在法律障碍的情况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拉萨啤酒不存在出资瑕疵或影响合法存续的情况。
(十一)取得标的公司股权是否为控股权的说明
本次拟收购的标的资产为拉萨啤酒 50%股权,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直接持有
拉萨啤酒 50%股权,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将直接持有拉萨啤酒 100%股权,拉萨
啤酒由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
(十二)取得标的公司股权是否已取得该公司其他股东同意或符合公司章程
规定的转让前置条件的说明
标的公司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交易对方为标的公司除上市公司外的唯一股
东,本次交易已经交易对方同意,不存在标的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前置条件。
(十三)关于标的公司的资产使用情况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拉萨啤酒不存在许可他人使用自己拥有的资产,或者
作为被许可方使用他人资产的情形。
(十四)本次交易涉及的债权债务转移及人员安置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仍为独立存续的法人主体,标的公司的全部债权
债务仍由标的公司享有或承担。因此,本次交易不涉及标的公司债权债务的处置
或转移事项,亦不涉及标的公司的人员安置问题。
(十五)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施工建设等有关报批事
项的相关说明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系股权类资产,不涉及其他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
地、规划、施工建设等相关报批事项。本次交易标的涉及的部分建筑物未取得相
关产权证书事项已在本报告书中详细披露,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了
特别提示。
第五节 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本次评估机构对拉萨啤酒股东全部权益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估值,
最终选取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拉萨啤酒股东全部权益的最终评估结论。评估
基准日为 2025 年 7 月 31 日,评估范围为拉萨啤酒于评估基准日的全部资产和负
债。
一、本次交易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的最终价格由交易双方参考标的公司评估情况等协商确定。
二、交易标的评估情况概述
根据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及《资产评估说明》,本次评估以 2025
年 7 月 31 日为基准日,对拉萨啤酒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
行评估,最终选取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拉萨啤酒股东全部权益的最终评估结
论。
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5 年 7 月 31 日,标的资产估值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股东全部
评估标的 评估方法 评估值 增值额 增值率(%)
权益账面值
资产基础法 95,144.26 119,604.61 24,460.35 25.71
拉萨啤酒
收益法 95,144.26 122,162.00 27,017.74 28.40
三、标的公司的具体评估情况
(一)评估基本情况
本次评估对拉萨啤酒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
最终选取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拉萨啤酒股东全部权益的最终评估结论。
(二)评估基准日
本次评估以 2025 年 7 月 31 日为基准日。
(三)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
本次评估对象为西藏拉萨啤酒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评估范围是拉萨啤酒经审计后的全部资产及负债。评估基准日,评估范围内
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递延所
得税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102,116.86 万元,负债包括流动
负债、非流动负债,总负债账面价值为 6,972.60 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95,144.26
万元。
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一致。评估
基准日,评估范围内的资产、负债账面价值已经深圳久安会计师审计,并发表了
无保留意见。
评估范围主要资产情况如下:
企业申报的纳入评估范围的主要资产包括银行存款、存货、固定资产和无形
资产,资产的类型及特点如下:
(1)银行存款
纳入评估范围的银行存款主要为存放在中信银行拉萨营业部、农行拉萨康昂
东路支行、中行拉萨夺底路支行的人民币存款。
(2)存货
纳入评估范围的存货为原材料、产成品、在产品及在用周转材料。原材料主
要为采购的油墨、易拉罐、进口麦芽、大米等,产成品为 640ml*12 普通瓶装啤
酒、拉萨啤酒 3650、330ml 青稞啤酒、355ml*24 绿色易拉罐啤酒、500ml 绿听,
在产品为酿造普通 10 度原麦汁、酿造全麦 8°原麦汁、酿造青稞啤酒 6°原麦汁、
酿造普通 12 度原麦汁,在用周转材料为采购的托盘。
(3)房屋建筑物类资产
纳入评估范围的房屋建筑物与构筑物位于西藏拉萨啤酒有限公司厂区内。房
屋建筑物面积共计 21,645.64 平方米,主要包括瓶装二线厂房、糖化车间、酿造车
间、五金材料库及辅助用房等。构筑物为卫生管道系统、发酵罐基础、全厂围墙、
厂区石板路及室外给排水管道等。厂区范围内房屋建筑物于 1989 年至 2024 年之
间建成,结构主要为混合结构、钢结构和框架结构等。
被评估单位房屋所有权证(房权证字第 009912 号)证载房屋建筑面积合计
建筑物。除房屋所有权证无法对应具体房屋建筑物外,被评估单位区域房屋建筑
物均未办理房产证,西藏拉萨啤酒有限公司承诺上述房产均为西藏拉萨啤酒有限
公司合法取得,无第三方对上述房产权属存在异议。房屋建筑物面积由被评估单
位申报,如后期厂区进行测绘,以测绘数据为准。
截至评估基准日,以上房屋建筑物未涉及抵质押等他项权利。
(4)设备类资产
①机器设备
纳入评估范围的机器设备共计 53 项,购置于 1992 至 2025 年,主要为啤酒的
发酵、糖化、存放及包装等,包括锥形罐 120 吨(台)、糖化自控系统及 CIP 自控
系统、36000 罐/时乐惠生产线、40000 瓶/时乐惠生产线等。截至现场清查日,机
器设备为正常使用状态,使用状况良好。
②运输设备
纳入评估范围的运输设备共计 16 项,购置于 2001 至 2025 年,主要包括商务
小轿车及叉车。运输设备分布于西藏拉萨啤酒有限公司厂区内。截至现场清查日,
除广州本田已报废,其余车辆均可正常使用,使用状况良好。
③电子设备
纳入评估范围的电子设备共计 29 项,购置于 1989 年至 2025 年,主要包括酿
造自动化控制系统、浊度计、电脑及投影机等。截至现场清查日,电子设备为正
常使用状态,使用状况良好。
(5)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为设备安装工程,包括煮沸锅热能回收、酵母自动充氧改造、糖化
CIP 改造、制冷改造项目、蒸汽系统改造等,上述项目于评估基准日部分正在建
设,部分尚未开工。
(6)无形资产
①土地使用权
纳入评估范围的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为西藏拉萨啤酒有限公司拥有的位于
拉萨市色拉北路 12 号的土地使用权,土地权证编号拉城国用土登第 704-01--1,
土地取得日期 2004 年 8 月 11 日,土地终止日期 2054 年 8 月 11 日,土地用途为
工业用地,土地面积为 62,240.00 平方米,已进行现状利用。
西藏拉萨啤酒有限公司土地使用证(拉城国用(土登)第 704-01 号)证载地址为
拉萨市色拉路 36 号,实际地址为拉萨市城关区色拉北路 12 号。
②其他无形资产
纳入评估范围的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为被评估单位申报评估的软件、商标、
作品著作权。纳入评估范围的软件共计 2 项,为智慧工厂-拉啤优码、智汇数字化
销售管理系统(含软件著作权证书三份)。纳入评估范围的商标共计 6 项,商标内
容为拉萨啤酒、拉萨啤酒;LHASA BEER、拉萨青稞啤酒、药王泉等。纳入评估
范围的作品著作权共计 6 项,作品著作权内容为拉萨啤酒 335 绿拉罐、拉萨啤酒
无形资产名称和
无形资产类型 权证编号 取得日期 备注
内容
拉萨啤酒 32 类-啤酒饮料 15182496 2015/12/7
无形资产名称和
无形资产类型 权证编号 取得日期 备注
内容
图形 32 类-啤酒饮料 15182284 2015/10/7
拉萨啤酒;LHASA
BEER
拉萨;LHASA 32 类-啤酒饮料 4519497 2008/7/28
拉萨青稞啤酒 32 类-啤酒饮料 3311650 2004/3/21
拉萨啤酒 335 绿 国作登字
美术作品 2004/4/1
拉罐 -2022-F-10270659
国作登字
拉萨啤酒 628 美术作品 1989/9/1
-2022-F-10231443
国作登字
拉萨啤酒 3650 美术作品 2022/2/1
-2022-F-10231444
国作登字
拉萨啤酒 335 美术作品 1998/2/1
-2022-F-10231442
国作登字
拉萨啤酒 3650 箱 美术作品 2021/2/1
-2022-F-10218903
药王泉 32 类-啤酒饮料 523495 1990/7/10
拉萨啤酒 628 药 国作登字
美术作品 1989/8/1
王泉 -2022-F-10218902
(6)企业申报的其他表外资产情况
拉萨啤酒申报的表外资产为 6 项商标权及 6 项作品著作权。
(7)引用其他机构报告结论涉及的相关资产
评估报告不存在引用其他机构报告的情况。
(四)评估方法介绍及选择
依据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企业价值评估可以采用收益法、市场法、成本法
(资产基础法)三种方法。
收益法,是指将评估对象的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以确定其价值的各种
评估方法的总称。本次采用收益法中的现金流量折现法对企业整体价值评估来间
接获得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市场法,是指通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参照物进行比较,以可比参照物的市场
价格为基础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的总称。
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评估表内
及可识别的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其价值的评估方法。
本次评估选用的评估方法为:资产基础法、收益法。评估方法选择采用理由
如下:
收益法:由于委估企业系持续经营的企业,未来预期收益可以预测并可以用
货币衡量,资产拥有者获得预期收益所承担的风险也可以预测并可以用货币衡量,
以及被评估资产预期获利年限可以预测,故委估企业也具备收益法评估的条件,
可以采用收益法评估。
资产基础法:由于资产基础法是以资产负债表为基础,从资产成本的角度出
发,以各单项资产及负债的市场价值替代其历史成本,并在各单项资产评估值加
和的基础上扣减负债评估值,从而得到企业净资产的价值,因此资产基础法对委
估企业适用。
市场法:经查询与被评估单位同一行业的国内上市公司,在服务内容、经营
模式、企业规模、资产配置、未来成长性等方面具备可予比较的上市公司很少;
且近期产权交易市场类似行业特征、经营模式的股权交易较少,相关交易背景、
交易案例的经营财务数据等信息无法从公开渠道获得,不具备采用市场法评估的
基本条件。
(五)评估假设
本资产评估报告分析估算采用的假设条件如下:
(1)假设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化,
本次交易各方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
(2)针对评估基准日资产的实际状况,假设企业持续经营;
(3)假设评估基准日后,与被评估单位相关的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
政策性征收费用等除已知事项外不发生重大变化;
(4)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的管理层是负责的、稳定的,且有能力担
当其职务;
(5)除非另有说明,假设公司完全遵守所有有关的法律法规;
(6)假设评估基准日后无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对被评估单位造成重大不
利影响。
(1)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和编写本评估报告时所采
用的会计政策在重要方面保持一致;
(2)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在现有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经
营范围、方式与目前保持一致;
(3)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的现金流入为平均流入,现金流出为平均
流出。
(六)资产基础法的评估情况及分析
西藏拉萨啤酒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102,116.86 万元,评估
价值为 126,246.78 万元,增值额为 24,129.92 万元,增值率为 23.63%;总负债账
面价值为 6,972.60 万元,评估价值为 6,642.18 万元,减值额为 330.42 万元,减值
率为 4.74%;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95,144.26 万元,资产基础法评估价值为 119,604.61
万元,增值额为 24,460.35 万元,增值率为 25.71%。各类资产及负债的评估结果
见下表: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
A B C=B-A D=C/A×100%
一、流动资产 1 84,540.43 99,305.37 14,764.94 17.46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
A B C=B-A D=C/A×100%
二、非流动资产 2 17,576.42 26,941.41 9,364.99 53.28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3 0.00 0.00 0.00 0.00
投资性房地产 4 0.00 0.00 0.00 0.00
固定资产 5 13,355.44 19,898.81 6,543.37 48.99
在建工程 6 1,882.95 1,882.95 0.00 0.00
油气资产 7 0.00 0.00 0.00 0.00
无形资产 8 530.42 4,808.04 4,277.62 806.46
其中:土地使用权 9 417.25 3,365.63 2,948.38 706.63
其他非流动资产 10 1,807.61 352.36 -1,455.25 -80.51
资产总计 11 102,116.86 126,246.78 24,129.92 23.63
三、流动负债 12 6,642.18 6,642.18 0.00 0.00
四、非流动负债 13 330.42 0.00 -330.42 -100.00
负债总计 14 6,972.60 6,642.18 -330.42 -4.74
净资产 15 95,144.26 119,604.61 24,460.35 25.71
纳入评估范围的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其他应收
款、存货。上述流动资产评估基准日账面价值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科目名称 账面价值
货币资金 488,448,317.19
应收账款 146,469,610.71
预付款项 4,812,221.63
其他应收款 174,253,739.60
存货 31,420,459.93
流动资产合计 845,404,349.06
(1)货币资金
库存现金账面价值 241,548.40 元,全部为人民币现金,存放在财务部门。
评估人员采用倒推方法验证评估基准日的库存现金余额,并同现金日记账、
总账现金账户余额核对,以核实无误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评估倒推法计算
公式为:盘点日库存现金数+评估基准日至盘点日前现金支出数-评估基准日至盘
点日前现金收入数=评估基准日现金金额。
评估人员和被评估单位财务人员共同对现金进行了盘点,并根据盘点结果进
行了评估倒推,评估倒推结果和评估基准日现金账面价值一致。
现金评估值为 241,548.40 元。
银行存款账面价值 488,206,768.79 元,核算内容为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拉萨分行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康昂东路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拉萨城东支行等银行的人民币存款。
评估人员取得了银行存款的询证函、对账单和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其逐
行逐户核对,并对双方未达账项的调整进行核实。经了解未达账项的形成原因等,
没有发现对净资产有重大影响的事宜,且经核对被评估单位申报的各户存款的开
户行名称、账号等内容均属实。银行存款以核实无误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银行存款评估值为 488,206,768.79 元,无增减值变化。
(2)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146,469,610.71 元,核算内容为被评估单位应收的销售啤
酒 货 款 。 评 估 基 准 日 应 收 账 款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0.00 元 , 应 收 账 款 账 面 净 额
评估人员向企业财务了解应收账款形成原因、应收款的账龄、查阅了相关总
账、明细账等财务资料,通过审核债务人名称、金额、发生日期及相关凭证,确
定以上债权成立,采用个别认定与账龄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确定评估值。
经评估,应收账款评估值为 146,469,610.71 元,无增减值变化。
(3)预付款项
预付款项账面价值 4,812,221.63 元,核算内容为被评估单位按照合同规定预
付的购买备件、购买易拉罐及盖子、购买大米等款项。
评估人员向被评估单位相关人员调查了解了预付款项形成的原因,并对预付
款项的凭证及合同进行了抽查。评估人员在对预付款项核实无误的基础上,根据
所能收回的权利价值确定评估值。对于能够收回相应权利的,按核实无误的账面
值作为评估值。
预付款项的评估值为 4,812,221.63 元。
(4)其他应收款
评估基准日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 320,624,090.90 元,核算内容为被评估单位
除应收账款、预付款项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评估基准日其他应收
款计提坏账准备 146,370,351.30 元,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净额 174,253,739.60 元。
评估人员向被评估单位调查了解了其他应收款形成的原因、根据每笔款项可
能收回的数额确定评估值。对于有充分理由相信全都能收回的,按全部应收款额
计算评估值;对于很可能收不回部分款项的,在难以确定收不回账款的数额时,
借助于历史资料和现场调查了解的情况,具体分析数额、欠款时间和原因、款项
回收情况、欠款人资金、信用、经营管理现状等,按照账龄分析法,估计出这部
分可能收不回的款项,作为风险损失扣除后计算评估值;对于有确凿依据表明无
法收回的,按零值计算;账面上的“坏账准备”科目按零值计算。
经评估,其他应收款评估值为 320,421,305.62 元,增值额为 146,167,566.02
元,增值率为 83.88%。增值原因是评估基准日后部分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
应收款已收回导致。
(5)存货
评估基准日存货账面余额 31,420,459.93 元,核算内容为原材料、产成品、在
产品及在用周转材料。评估基准日存货计提跌价准备 0.00 元,存货账面净额
截至评估基准日,评估范围内的存货-原材料主要为采购的油墨、易拉罐、进
口麦芽、大米等。评估基准日账面值为 22,075,975.09 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0
元,账面净值 22,075,975.09 元。
评估人员向被评估单位调查了解了原材料的采购模式、供需关系、市场价格
信息等。按照重要性原则对大额凭证合同进行了抽查。评估人员和被评估单位存
货管理人员共同对原材料进行了盘点,并对原材料的质量和性能状况进行了重点
察看与了解,最后根据盘点结果进行了评估倒推,评估倒推结果和评估基准日原
材料数量一致。
被评估单位原材料采用实际成本核算,由于原材料周转较快,市场价格变化
不大,故以核实无误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经评估,原材料评估值为 22,268,996.29 元,增值额为 193,021.20 元,增值率
为 0.87%,评估增值原因为基准日部分原材料价格上升导致。
截至评估基准日,评估范围内的存货-产成品为 640ml*12 普通瓶装啤酒、拉
萨啤酒 3650、330ml 青稞啤酒、355ml*24 绿色易拉罐啤酒、500ml 绿听。评估基
准日账面值为 3,702,079.11 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0 元,账面净值 3,702,079.11
元。
评估人员向被评估单位调查了解了产成品的销售模式、供需关系、市场价格
信息等。对评估基准日近期的销售合同进行了抽查。评估人员和被评估单位存货
管理人员共同对产成品进行了盘点,并对产成品的残次冷背情况进行了重点察看
与了解,最后根据盘点结果进行了评估倒推,评估倒推结果和评估基准日产成品
数量、金额一致。
被评估单位产成品采用实际成本核算,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评估基准
日,被评估单位产成品根据评估基准日的销售价格减去销售费用、全部税金和适
当数额的税后净利润确定评估值。具体评估计算公式如下:
正常销售产成品评估值=产成品数量×产成品不含税销售单价×[1-销售税金及
附加率-销售费用率-销售利润率×所得税率-销售利润率×(1-所得税税率)×扣减率]。
一般情况下,正常销售产成品适当的利润扣减率取 0.5。产成品销售价格取被
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近期的平均售价。
典型案例
产成品(评估明细表序号 1)
存货名称:640ml*12 普通瓶装啤酒
账面单价:2,960.79 元/吨
账面价值:1,694,607.30 元
核实后的商品结存量:572.35 吨
具体评估计算公式如下:
评估基准日其不含税价格为 3,765.77 元/吨。对于该存货的评估按基准日该产
品的销售价扣除销售费用、税金和一定利润确定市场价值,具体评估计算公式如
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计算公式或
序号 项目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1-7 月 平均值
依据
主营销售收 取自历年报
A 336,883,697.71 389,729,212.78 214,206,699.83 363,306,455.25
入 表数
取自历年报
B 销售费用 7,374,466.78 8,336,802.89 8,684,510.33 7,855,634.84
表数
C=B/A*100
C 销售费用率 2.19% 2.14% 4.05% 2.16%
%
取自历年报
D 税金及附加 1,251,978.84 3,146,645.04 1,417,880.49 2,199,311.94
表数
税金及附加 E=D/A×100
E 0.37% 0.81% 0.66% 0.61%
率 %
扣减非经常
取自历年报
F 性损益后的 81,034,609.72 112,301,669.99 62,590,429.95 96,214,333.26
表数
利润总额
G 销售利润率 G=F/A*100% 24.05% 28.58% 29.22% 26.48%
H 所得税率 9.00% 9.00% 9.00% 9.00%
计算公式或
序号 项目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1-7 月 平均值
依据
净利润折减
I 50.00% 50.00% 50.00% 50.00%
率
J=1-C-E-G×
J 费率 84.33% 81.48% 79.36% 82.80%
H-G×(1-H)×I
故该项库存商品的市场价值=572.35×4,548.03×82.80%
=2,155,340.00 (元)(取整)
经评估,产成品评估值为 4,881,666.00 元,评估增值 1,179,586.89 元,增值率
截至评估基准日,评估范围内的存货-在产品为酿造普通 10 度原麦汁、酿造
全麦 8°原麦汁、酿造青稞啤酒 6°原麦汁、酿造普通 12 度原麦汁。评估基准日账
面值为 5,233,212.46 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0 元,账面净值 5,233,212.46 元。
评估人员向被评估单位调查了解了在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经现场了解及
勘察,发现企业在产品是以独立的生产部件存在,可单独销售,对评估基准日近
期的销售合同进行了抽查。评估人员和被评估单位存货管理人员共同对在产品进
行了盘点,并对在产品的残次冷背情况进行了重点察看与了解,最后根据盘点结
果进行了评估倒推,评估倒推结果和评估基准日在产品数量、金额一致,以核实
无误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经评估,在产品评估值为 5,233,212.46 元,无增减值变化。
截至评估基准日,评估范围内的存货-在用周转料为采购的托盘。评估基准日
账面值为 409,193.27 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0 元,账面净值 409,193.27 元。
评估人员向被评估单位调查了解了周转材料的采购模式、供需关系、市场价
格信息等。按照重要性原则对大额采购合同进行了抽查。评估人员和被评估单位
存货管理人员共同对在用周转材料进行了抽盘,核实账面数量和实物资产数量是
否一致。并对在用周转材料的使用状况、质量和性能进行了重点察看与了解。
在用周转材料采用实际成本法核算,对于在用周转材料的评估,采用成本法
评估。
经评估,在用周转材料评估值为 518,365.15 元,增值额 109,171.88 元,增值
率 26.68%。增值原因是在用周转材料经济寿命大于企业摊销年限。
综上,存货评估值为 32,902,239.89 元,增值额为 1,481,779.96 元,增值率为
单位:元
存货类别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原材料 22,075,975.09 22,268,996.29 193,021.20 0.87
产成品 3,702,079.11 4,881,666.00 1,179,586.89 31.86
在产品 5,233,212.46 5,233,212.46 0.00 0.00
在用周转材料 409,193.27 518,365.15 109,171.88 26.68
存货合计 31,420,459.93 32,902,239.89 1,481,779.96 4.72
减:存货跌价准
备
存货净额 31,420,459.93 32,902,239.89 1,481,779.96 4.72
(6)评估结果
流动资产评估结果及增减值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科目名称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货币资金 488,448,317.19 488,448,317.19 0.00 0.00
应收账款 146,469,610.71 146,469,610.71 0.00 0.00
预付款项 4,812,221.63 4,812,221.63 0.00 0.00
其他应收款 174,253,739.60 320,421,305.62 146,167,566.02 83.88
存货 31,420,459.93 32,902,239.89 1,481,779.96 4.72
流动资产合计 845,404,349.06 993,053,695.04 147,649,345.98 17.46
纳入评估范围的房屋建筑物类资产主要为房屋建筑物、构筑物。评估基准日
账面价值如下表所示:
科目名称 账面原值(元) 账面净值(元)
房屋建筑物 58,016,396.70 27,266,724.32
构筑物 40,225,600.26 12,317,142.65
合计 98,241,996.96 39,583,866.97
纳入评估范围的房屋建筑物与构筑物位于西藏拉萨啤酒有限公司厂区内。房
屋建筑物面积共计 21,645.64 平方米,主要包括瓶装二线厂房、糖化车间、酿造车
间、五金材料库及辅助用房等。构筑物为卫生管道系统、发酵罐基础、全厂围墙、
厂区石板路及室外给排水管道等。厂区范围内房屋建筑物于 1989 年至 2024 年之
间建成,结构主要为混合结构、钢结构和框架结构等。
房屋建筑物总体质量一般,均正常使用,日常维护一般。
①账面原值的构成
房屋建(构)筑物类资产的账面原值主要由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分摊的建设工
程前期及其他费用、分摊的资金成本等构成。符合增值税抵扣条件的,账面值不
含可抵扣的增值税。
②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类别 使用年限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5-40 3 2.43-19.40
构筑物 5-31.67 3 3.06-19.40
纳入评估范围内的房屋建(构)筑物因建成年份较早,相关建造合同、预决算
资料及概算资料等均丢失,故不能提供。申报明细表中所列房屋建(构)筑物均为
西藏拉萨啤酒有限公司出资建造或购买,其权属归于西藏拉萨啤酒有限公司名下。
被评估单位房屋所有权证(房权证字第 009912 号)证载房屋建筑面积合计
建筑物。
除房屋所有权证无法对应具体房屋建筑物外,被评估单位区域房屋建筑物均
未办理房产证,西藏拉萨啤酒有限公司承诺上述房产均为西藏拉萨啤酒有限公司
合法取得,无第三方对上述房产权属存在异议。房屋建筑物面积由被评估单位申
报,如后期厂区进行测绘,以测绘数据为准。
部分资产入账时间较长,资料缺失,西藏拉萨啤酒有限公司无法提供资产的
相关资料,评估人员根据所能获得的资料,结合现场勘查情况进行评估。
西藏拉萨啤酒有限公司土地使用证(拉城国用(土登)第 704-01 号)证载地址为
拉萨市色拉路 36 号,实际地址为拉萨市城关区色拉北路 12 号。
被评估单位针对上述情况出具产权情况说明,承诺其产权无异议,上述资产
归其所有和使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各类房屋建筑物的特点、评估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主
要采用成本法评估。成本法计算公式如下:
评估值=重置全价×综合成新率
房屋建(构)筑物的重置成本一般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建设工程前期
及其他费用、可抵扣增值税和资金成本。房屋建(构)筑物重置成本计算公式如
下:
重置成本=建安工程造价+前期及其他费用+资金成本-可抵扣增值税
A. 建安综合造价
对于大型、价值高、重要的建筑物,采用类比法确定其建安综合造价,即以
结构面积相似的造价指标案例,对面积 、层数、层高等因素进行修正,得到建安
综合造价。
对于一般建筑物、决算资料不齐全或者价值量小、结构简单的建筑物采用单
方造价法确定其建安综合造价。
B. 前期及其他费用
建设工程前期及其他费用按照被评估单位的工程建设投资额,根据行业、国
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
C. 资金成本
资金成本按照被评估单位的合理建设工期,参照评估基准日中国人民银行发
布的同期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以建安综合造价、前期及其他费用等总
和为基数按照资金均匀投入计取。资金成本计算公式如下:
资金成本=(建安工程造价+前期及其他费用)×合理建设工期×贷款基准利率
×1/2
D. 可抵扣增值税
前期费可抵扣费率=勘察设计费率+工程监理费率+工程招投标代理服务费率
+可行性研究费率+环境影响评价费率
单方可抵扣进项税额=建安单价/(1+税率)×税率×前期费可抵扣费率
A. 对于大型、价值高、重要的房屋建筑物类资产,依据其经济寿命年限、已
使用年限,通过对其进行现场勘察,对结构、装饰、附属设备等各部分的实际使
用状况做出判断,综合确定其尚可使用年限,然后按以下公式确定其综合成新率。
年限成新率=(经济寿命年限-已使用年限)/经济寿命年限×100%
勘察成新率根据评估人员现场实际勘查情况打分取得。
综合成新率=年限成新率×40%+勘察成新率×60%
B. 对于价值量小、结构简单的房屋建筑物类资产,主要依据其经济寿命年限
确定成新率。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新率=(经济寿命年限-已使用年限)/经济寿命年限×100%
C. 评估值的确定
评估值=重置全价×综合成新率
典型案例
案例 1:综合楼
结构:框架结构
建成年月:1990 年 12 月
建筑面积:816.00 平方米
①建筑物概况
委估房屋建筑物为西藏拉萨啤酒有限公司厂区内综合楼,建成于 1990 年 12
月,位于拉萨市色拉路 36 号,建筑面积 816.00 平方米,结构为框架结构。
A. 建筑安装工程综合造价
因被评估单位未能提供待估资产的预决算资料,无法通过预(决)算调整法确
定其建安综合造价,故采用类比法的方式,结合现场勘查情况进行调整,以待估
建筑物工程结构特征与概算定额和投资估算指标中的类似工程相对照选用指标,
并对待估工程与参照工程的差异进行调整,从而确定房屋的建安综合造价。该单
方造价反映了该类型建筑物在评估基准日及所在地区正常的施工水平、施工质量
和一般装修标准下的造价情况。在此基础上根据建筑物的特点(如不同的层高、跨
度、特殊装修、施工困难程度等)和现场勘查情况,对单方造价进行相应的调整,
从而确定建安工程税前造价及含税建安工程造价。
类似结构、用途的房屋情况如下:
工程名称 海西政府/企业自用办公楼 1# 工程所在地 青海-海西
建成日期 2021-07
工程用途 办公楼 结构类型 钢结构 建筑面积(㎡) 2,558.58
地上层数 3层 地下层数 0 层高 3.6m
工 程 特 征 描 述
土石方工程 机械挖土,人工挖士,土方运距综合考虑
基础工程 独立基础
墙体工程 300 厚加气混凝土砌块,200 厚加气混凝土砌块,120 厚加气混凝士砌块
楼地面工程 水泥砂浆,地砖
平屋面,20 厚水泥砂浆找平,最薄处 30 厚 LC5.0 轻集料混凝土找坡层,4
屋盖工程
厚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内墙饰面 腻子,水泥砂浆,乳胶漆,内墙面砖
外墙保温节能 100 厚 BS-A 一体化保温板
门窗工程 断桥隔热铝合金,中空钢化玻璃,钢铝保温门
电气工程 JDG 管,pvc 管,SC 管,BVNH-RVS,单管荧光灯,防水防尘灯,配电箱
给排水工程 PPR 管,PVC-U 排水管
地板热辐射采暖,无缝钢管,焊接钢管,阻氧型聚乙烯管,,PE-RTⅡ型,壁
暖通空调
式轴流风机,换气扇
综合比较评估对象与案例之间差异进行修正,修正如下:
序号 比较基础 类比案例 待估对象 调整系数
白水泥腻子、釉面砖、大白浆饰 白水泥腻子、釉面
面 砖、大白浆饰面
序号 比较基础 类比案例 待估对象 调整系数
防滑地砖楼地面、水泥砂浆楼地 防滑地砖楼地面、
面 水泥砂浆楼地面
水电齐全,暗敷电
线,普通照明
类比案例造价(元/
㎡)
调整后基准日造价
(元/㎡)
含税建安综合造价
(元)
即,含税建安工程造价为 2,960,186.88 元。
不含税建安工程造价为 2,715,770.40 元。
B.前期及其他费用
建设工程前期及其他费用按照被评估单位的工程建设投资额,根据行业、国
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前期及其他费用具体计算如下表:
序号 费用名称 计费基础 计费标准 计费依据
依据发改价格(2015)299 号,参照
财政部财建[2016]504 号
依据发改价格(2015)299 号,参照
发改价格(2007)670 号
依据发改价格(2015)299 号,参照
号
项目建议书费及 依据发改价格 (2015)299 号,参
可行性研究费 照计委计价格(1999)1283 号
依据发改价格(2015)299 号,参照
计委建设部计价(2002)10 号
依据发改价格(2015)299 号,参照
发改价格[2011]534 号
序号 费用名称 计费基础 计费标准 计费依据
合计 6.10%
前期及其他费用=建安造价×费率×建筑面积=180,572.64 元
C. 可抵扣进项税额
适用进项税税率为=6%
前期费可抵扣费率=勘察设计费率+工程监理费率+工程招投标代理服务费率
+可行性研究费率+环境影响评价费率=4.97%
可抵扣进项税额=建安单价/(1+税率)×税率×前期费可抵扣费率×建筑面积
=8,331.36 元
D. 资金成本
资金成本即建设期投入资金的贷款利息。场内房屋建筑物的施工合理期限为
一定的浮动点数,贷款利率取 3.06%。
资 金 成 本 =( 建 安 单 价 + 前 期 及 其 他 费 用 )× 合 理 工 期 × 利 率 /2× 建 筑 面 积
=72,077.28 元。
F. 重置全价
重置全价=不含税建安+前期费及其他费用-可抵扣进项税额+资金成本
=2,715,770.40+180,572.64-8,331.36+72,077.28
=2,960,100.00(元)(取整)
③综合成新率
该建筑于 1990 年 12 月建成,框架结构,经济耐用年限为 60 年,截至基准日,
已使用 34.69 年,剩余使用年限为 25.31 年,则:
年限成新率=(经济寿命年限-已使用年限)/经济寿命年限×100%=42%
经评估人员现场勘察打分:
序号 分项 标准分 评定分 评定依据
基本完好,梁、板、柱等有轻微裂缝、变
形、露筋
结构
A 小计 100 60
部分翘裂、榫头松动、腐朽、开关不灵、
玻璃五金残缺、油漆老化脱皮
稍有空鼓、裂缝、风化、剥落、勾缝砂浆
装修 少量酥松脱落
面层稍有裂缝、脱钉、翘角、松动、压条
损坏
B 小计 100 60
基本畅通、器具基本完好、个别零件残缺
损坏
设备
C 小计 100 60
勘察成新率= A×80%+B×10%+C×10%=60%
综合成新率=年限成新率×40%+勘察成新率×60%
=53%
④评估值的确定
评估值=重置全价×综合成新率
=2,960,100.00×53%
=1,568,853.00
案例 2:水泥路面改造
结构:砼
建成年月:2024 年 11 月
面积:4,950.00 平方米
①构筑物概况
该场地位于西藏拉萨啤酒有限公司厂区内,面层厚 25cm,面积 4,950.00 平方
米。于 2024 年 11 月建成并投入使用,混凝土。其基本做法是机械场地平整,压
路机原土碾压,机械铺装 3:7 灰土垫层,铺设混凝土。截至本次评估基准日,该
路面整体保养较好,可正常使用。
②重置全价的确定
A. 建筑安装工程综合造价
因为属于构筑物,价值量较小,本次主要采用类比法确定其建筑工程造价。
本次根据该构筑物的实际情况,确定其单方造价。
类比法建安单价费用计算表:
序号 工作内容及项目特征 计算公式 金额(元/平方米)
含税建安造价=187.83×4,950.00=929,758.50(元)
不含税建安造价=187.83×4,950.00/1.09=852,984.00(元)
B. 前期及其他费用
建设工程前期及其他费用按照被评估单位的工程建设投资额,根据行业、国
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
序号 费用名称 计费基础 计费标准 计费依据
依据发改价格(2015)299 号,参
照财政部财建[2016]504 号
依据发改价格(2015)299 号,参
照发改价格(2007)670 号
依据发改价格(2015)299 号,参
(2002)125 号
项目建议书费及可行性研 依据发改价格 (2015)299 号,
究费 参照计委计价格(1999)1283 号
依据发改价格(2015)299 号,参
照计委建设部计价(2002)10 号
依据发改价格(2015)299 号,参
照发改价格[2011]534 号
合计 6.10%
前期及其他费用=建安造价×费率×建筑面积=56,727.00 元
C. 可抵扣进项税额
适用进项税税率为=6%
前期费可抵扣费率=勘察设计费率+工程监理费率+工程招投标代理服务费率
+可行性研究费率+环境影响评价费率=4.97%
可抵扣进项税额=建安单价/(1+税率)×税率×前期费可抵扣费率×建筑面
积=2,623.50 元
D. 资金成本
资金成本即建设期投入资金的贷款利息。场内房屋建筑物的施工合理期限为
一定的浮动点数,贷款利率取 3.06%。
资金成本=(建安单价+前期及其他费用)×合理工期×利率/2×建筑面积
=22,621.50 元。
E. 重置全价
重置全价=不含税建安+前期费及其他费用-可抵扣进项税额+资金成本
=852,984.00+56,727.00-2,623.50+22,621.50
=929,700.00(元)(取整)
该水泥地面于 2024 年 11 月建成,混凝土,经济耐用年限为 30 年,截至基准
日,已使用 0.75 年,剩余使用年限为 29.25 年,则:
年限成新率=(经济寿命年限-已使用年限)/经济寿命年限×100%=98%。
④评估值的确定
评估值重置全价×综合成新率
=929,700.00×98%
=911,106.00(元)
(8)评估结论
房屋建筑物评估结果及增减值情况如下表:
账面价值(元) 评估价值(元) 增值率(%)
项目
原值 净值 原值 净值 原值 净值
房屋建筑物 51,121,730.62 25,444,226.59 96,150,800.00 52,493,541.00 88.08 106.31
构筑物 47,120,266.74 14,139,640.38 53,206,400.00 30,090,409.00 12.92 112.81
合计 98,241,996.96 39,583,866.97 149,357,200.00 82,583,090.00 52.03 108.63
房屋建筑物类原值评估增值 51,115,203.04 元,增值率 52.03%;净值评估增
值 42,999,723.03 元,增值率 108.63%。评估增减值原因主要如下:
和机械使用费涨价导致。
评估经济耐用年限大于企业财务折旧年限导致。
(1)评估范围
纳入评估范围的设备类资产包括: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设备类
资产评估基准日账面价值如下表所示:
项目 账面原值(元) 账面净值(元)
设备类合计 215,507,400.72 93,970,555.82
固定资产--机器设备 204,945,056.12 91,110,123.94
固定资产--车辆 5,683,205.56 2,519,420.96
固定资产--电子设备 4,879,139.04 341,010.92
(2)设备概况
纳入评估范围的机器设备共计 53 项,购置于 1992 至 2025 年,主要为啤酒的
发酵、糖化、存放及包装等,包括锥形罐 120 吨(台)、糖化自控系统及 CIP 自控
系统、36000 罐/时乐惠生产线、40000 瓶/时乐惠生产线等。截至现场清查日,机
器设备为正常使用状态,使用状况良好。
纳入评估范围的运输设备共计 16 项,购置于 2001 至 2025 年,主要包括商务
小轿车及叉车。运输设备分布于西藏拉萨啤酒有限公司厂区内。截至现场清查日,
除广州本田已报废,其余车辆均可正常使用,使用状况良好。
纳入评估范围的电子设备共计 29 项,购置于 1989 年至 2025 年,主要包括酿
造自动化控制系统、浊度计、电脑及投影机等。截至现场清查日,电子设备为正
常使用状态,使用状况良好。
(3)相关会计政策
机器设备的账面原值主要由设备购置价、相关税费、运杂费、安装工程费、
分摊的建设工程前期及其他费用等构成。
运输设备的账面原值主要由车辆购置价、车辆购置税及牌照费等构成。
电子设备的账面原值主要由设备购置价、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
费等构成。
被评估单位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按设备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
计残值,确定各类设备资产的年折旧率如下:
固定资产类别 使用年限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机器设备 7-19.17 3 5.06-13.86
车辆 4-13 3 7.46-24.25
电子设备 3-21.42 3 4.53-32.33
(4)评估方法
根据企业提供的设备类资产明细清单进行核对,做到账表相符,同时通过对
有关的合同、法律权属证明及会计凭证审查核实对其权属予以确认。在此基础上,
组织人员对主要设备进行必要的现场勘察和核实。
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以及三种
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条件,本次评估主要选用成本法,部分选用市场法进行评估。
评估值=重置全价×综合成新率
①重置全价的确定
A. 机器设备
对价值较大设备的重置全价,主要由不含税设备购置价(非标设备现行价格)、
运杂费、设备基础费、安装工程费、建设工程前期、可抵扣增值税及其他费用及
资金成本等构成。
重置全价=设备购置价+运杂费+设备基础费+安装调试费+前期及其他费用+
资金成本-可抵扣的增值税额。
对于价值量较小、不需要安装的设备,重置全价一般包括:设备购置价和运
杂费。同时,按照国家相关税收政策对购置固定资产的增值税进项税进行抵扣,
设备重置全价计算公式如下:
不需要安装的设备重置全价=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可抵扣的增值税额
设备购置费
国产机器设备主要通过向生产厂家或代理商询价、或参照《2025 年机电产品
询到购置价的设备,采用同年代、同类别设备的价格变动率推算确定购置价。
运杂费的确定
设备运杂费指出厂地点或调拨地点运至安装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运
输费、包装费、装卸费、采购保管费和供销部门手续费。对于有实际运费依据的,
按照实际确认。如供货条件约定由供货商负责运输时(在购置价格中已含此部分
价格),则不计运杂费。
设备安装调试费的确定
设备安装调试费率,参照《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确定;对小型、
无须安装的设备,不考虑安装调试费。
设备购置价中可抵扣增值税
对于符合增值税抵扣条件的,计算出可抵扣增值税后进行抵扣。
B. 运输车辆
根据当地汽车市场销售信息等近期车辆市场价格资料,确定运输车辆的现行
含税购价,在此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规定计入车
辆购置税、新车上户牌照手续费等,同时根据“财税[2016]36 号”文件规定购置
车辆增值税可以抵扣政策,确定其重置全价,计算公式如下:
重置全价=不含税购置价+车辆购置税+新车上户手续费
C. 电子设备
根据当地市场信息及近期网上交易价确定重置全价。
②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通过对设备(仪器)使用情况(工程环境、保养、外观、开机率、完好率)
的现场考察,查阅必要的设备(仪器)运行、事故、检修、性能考核等记录进行
修正后予以确定。
A. 对于专用设备和通用机器设备
主要依据设备经济寿命年限、已使用年限,通过对设备使用状况、技术状况
的现场勘察了解,确定其尚可使用年限,然后按以下公式确定其综合成新率。
综合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100%
对于已超过经济适用年限的设备,根据现场勘察确认成新率。
B. 对于车辆
对于车辆,依据国家颁布的车辆强制报废标准,以车辆行驶里程、使用年限
两种方法根据孰低原则确定成新率,然后结合现场勘察情况进行调整,其公式为:
使用年限成新率=(经济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经济使用年限×100%
行驶里程成新率=(规定行驶里程-已行驶里程)/规定行驶里程×100%
C. 对于电子设备
对于电子设备、空调设备等小型设备,主要依据其经济寿命年限来确定其综
合成新率;对于大型的电子设备还参考其工作环境、设备的运行状况等来确定其
综合成新率。
③评估值的确定
设备评估值=设备重置全价×综合成新率
①车辆
对于部分年代已久的车辆采用二手市场交易价评估。
比准价格=可比实例交易价格×(年份修正系数×50%+公里数修正系数×50%)
×车况修正系数×型号修正系数×交易情况修正系数×交易时间修正系数
市场价值=(∑各案例比准价格)÷比准案例个数
②机器设备、电子设备
对于部分机器设备和电子设备,根据资产实际情况按照评估基准日的二手市
场价格或废品价格确定评估值。
(5)典型案例
案例一:40000 瓶/时乐惠生产线
设备名称:40000 瓶/时乐惠生产线
规格型号:40000 瓶/时
制造厂家:南京乐惠芬纳赫包装机械有限公司
启用年月:2023 年 8 月
账面原值:39,628,815.63 元
账面净值:32,109,247.84 元
主要设备技术参数:
设备名称 设备描述
XPD40G 全自动高位卸瓶机,额定速度为 46800 瓶/时,自动进垛、
自动卸瓶机
取隔层板,进垛时需人工解包。
额定速度:45000 瓶/时,双端洗瓶机,连轴节传动,塑料瓶盒,箱体底部
双端洗瓶机 和两侧面保温,6 碱槽 5 除标,碱槽热回收系统,标纸集中输送和压榨,
浸泡时间约 17 分钟,集中润滑。
配置二代分拣系统 HEUFTInLine lR 配置标准光学瓶底检测、彩色瓶口
EBI 空瓶检测机
检测传感器进瓶检测、2 侧壁检测及剔除器海富 HEUFT mono、mono
设备名称 设备描述
及 fip2 套瓶型件,330ml,628ml。
灌装压盖机 额定速度:330ml40000 瓶/时,628ml36000 瓶/时。
输盖机 外置输盖传送系统,磁性皮带,储盖约为 10 万个。
LBI 液位检测机 外置输盖传送系统,磁性皮带,储盖约为 10 万个。
额定速度:45000 瓶每小时,双层单通道杀菌机,自动 PU 控制,全
隧道式双层杀菌机
不锈钢机架,不锈钢链网。
吹干机 适用于两种瓶型。
额定速度:Max.45000 瓶每小时,凸轮结构回转式模块化贴标机,型
贴标机 号:ZH45-3-3.3 个不干胶标站,满足 330ml 瓶型,包含 3 个塑料不干
胶标签。
贴标机后的海富分拣系统 HEUFTPRIME 配置 X-射线液位过低检测、
LBI 标签检测机 传感器在贴标机内标签有无检测、sonic 声波漏气检测、剔除器 HEUFT
mono 跟 mono。
瓶盖墨水喷码机 瓶盖油墨喷码机 Ax350i,快干墨水。
纸箱墨水喷码机 纸箱油墨喷码机小字符用 Ax150i,快干墨水。
称重检测 60 包称重检测,梅特勒托利多称重模块,剔除功能。
套标机 套标机+电热收缩炉,落地料架。
ALTAIR ALTAIR N60C,全自动纸箱裹包机,长边朝前运行;330ml,
全自动纸箱裹包机
散瓶 6X4,34 包/分钟,Max.48960Ocme 瓶/时。
PERSEUS LF2C SP,全自动低位双通道码垛机。330ml.37 箱/分钟,
全自动低位码垛机
Max.53280 瓶/时,628m1.65 箱/分钟,Max.46800 瓶/时。
输送带系统 SEW IE3 减速电机,整线全变频,丹佛斯 FC360 变频器。
CIP 系统
线包装线。
包含整线总电柜(买方负责从配电房给总电柜供电),以及总电柜到各
包装线动力柜
单机的电缆和桥架。
该设备购置于 2023 年,评估人员向生产厂家了解设备的现行市场价格,经了
解,该设备的市场购置价变化不大,设备购置价为 40,000,000.00 元。
重置全价计算过程如下:
单位:元
税率/工 计算公
序号 项目名称 费率 含税金额 可抵扣增值税 不含税金额
期 式
税率/工 计算公
序号 项目名称 费率 含税金额 可抵扣增值税 不含税金额
期 式
税)
小计 40,000,000.00 4,601,769.91 35,398,230.09
(1+2+
建设单位管理
(1) 1.13% 0.00% …+4)* 452,000.00 0.00 452,000.00
费
费率
(1+2+
(2) 工程监理费 1.82% 6.00% …+4)* 728,000.00 41,207.55 686,792.45
费率
(1+2+
(3) 环境评价费率 0.08% 6.00% …+4)* 32,000.00 1,811.32 30,188.68
费率
项目建议书费 (1+2+
(4) 及可行性研究 0.33% 6.00% …+4)* 132,000.00 7,471.70 124,528.30
费 费率
(1+2+
(5) 勘察费设计费 2.69% 6.00% …+4)* 1,076,000.00 60,905.66 1,015,094.34
费率
(1+2+
(6) 招投标代理费 0.05% 6.00% …+4)* 20,000.00 1,132.08 18,867.92
费率
(1+2+
(7) 其他费用 6.00% …+4)* 0.00 0.00
费率
(8) 0.00 0.00
(1)+…+
(6)
(1+2+
…+5)*
工期
*1/2
+6
重置成本取整
(百位)
该设备于 2023 年 8 月投入使用,已使用 1.9 年。评估人员到现场对设备进行
勘察,并向生产管理人员调查了解设备的实际使用、维护情况,经了解,该设备
处于正常使用中,运行情况正常,维护保养较好,综合判断该设备尚可使用 16
年。
综合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100%
=16/(16+1.9)×100%=89%
评估值=重置全价×综合成新率
=38,699,700.00×89%
=34,442,733.00(元)
案例二:别克多用途商务车
车辆名称:别克多用途商务车
车辆牌号:藏 AN0915
规格型号:SGM6525UBA1
制造厂家:别克
启用年月:2025 年 5 月
账面原值:330,876.11 元
账面净值:317,503.21 元
行驶里程:8,479.00 公里
①主要技术参数:
外形尺寸:5219×1878×1807(mm)
总质量:2670,2710(Kg)
轴荷:1334/1336,1338/1372
最高车速:195
前悬后悬:1005/1126
②重置全价的确定
A. 车辆购置费:
该车于 2025 年 5 月购置,评估人员向生产厂家了解车辆的现行市场价格,经
了解,该车的市场购置价变化不大,车辆购置价为 339,900.00 元。
B. 车辆购置税:税率为 10%;
即,购置税=339,900.00/(1+13%)×10%
=30,079.65 (元)
其它费用取 500.00 元。
C. 重置全价=购置价+车辆购置税+其它费用
=339,900.00+30,079.65+500.00
=370,479.65(元)
不含税重置全价=重置全价-税金
=370,479.65-39,103.54
=331,400.00 元(取整)
D. 成新率的确定
年限成新率
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联合发布《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该汽车无规定强制报废年限, 经济使用年限为 15 年,已使用 0.2 年,综合判断年
限成新率为 99%。
里程成新率
引导报废里程数为 60 万公里,该车已行驶 8,479.00 公里。
即:里程成新率=(600000-8479)/600000×100%
=99%(取整)
理论成新率
采用年限成新率和里程成新率孰低确定,故理论成新率确定为 95%。
现场勘察情况
根据现场勘察对实际技术状况分部位进行了评定,具体情况见下表:
D. 现场勘察技术状况表
评定项目 标准要求 勘察情况
发动机离合器 功率符合设计要求,油耗不超过国家标准,运行平稳无 各项指标符合标准,
总成 异响,无漏油、漏水、漏气现象。 无渗油现象。
变速杆无明显抖动,换档容易,无掉档现象,壳体无渗 各档变速轻、准、可
变速箱
油现象。 靠。
前桥 前轮定位准确,转向灵活可靠,各部联结牢固。 功能正常。
后桥 工作平稳,无漏油现象,差速器等磨损正常。 功能正常。
车架无变形,无缺
车架 无扭曲变形,弹簧无变形,减震器无漏油现象。
损。
车身 车身无碰伤、脱漆、锈蚀,门窗、座椅完整。 车身、门窗完整。
轮胎 前、后、备胎完好。 正常磨损。
制动装置较安全可
制动系统 工作正常、可靠,无渗漏现象,安全装置完好。
靠。
电器仪表较灵敏可
电器仪表 工作正常、灵敏可靠,表面完整无损伤。
靠。
根据现场勘察,该车现场勘察成新率与理论成新率基本一致,故不对理论成
新率进行修正,该车的综合成新率为 99%。
车辆的评估值
④评估值=重置全价×综合成新率
=331,400.00 ×99%
=328,086.00(元)
案例二:陆地巡洋舰 3956CC 越野车
车辆名称:陆地巡洋舰 3956CC 越野车
资产编号:0500055
车辆牌号:藏 A2077F
规格型号:陆地巡洋舰 3956CC 越野车
启用年月:2016 年 4 月
账面原值:572,612.62 元
账面净值:171,340.28 元
行驶里程:235,390.00 公里
技术参数
燃油种类:汽油
座位数:7 座
发动机:GR4.0L V6 发动机
变速箱:5AT 自动变速箱
最大功率:275 马力 2)现场勘察情况
评估人员与资产管理人员一起对该车进行了现场勘察,根据实际技术状况分部
位进行了评定,具体情况见下表:
评定项目 标准要求 勘察情况
发动机离合 功率符合设计要求,油耗不超过国家标准,运行平稳 各项指标符合标准,轻微
器总成 无异响,无漏油、漏水、漏气现象。 渗漏。
变速杆无明显抖动,换档容易,无掉档现象,壳体无 各档变速可靠,轻微撞击
变速箱
渗油现象。 声,轻微渗油。
前桥 前轮定位准确,转向灵活可靠,各部联结牢固。 功能正常。
后桥 工作平稳,无漏油现象,差速器等磨损正常。 功能正常。
车架 无扭曲变形,弹簧无变形,减震器无漏油现象。 功能正常。
车身 车身无碰伤、脱漆、锈蚀,门窗、座椅完整。 车身、门窗完整。
轮胎 前、后、备胎完好。 正常磨损。
制动系统 工作正常、可靠,无渗漏现象,安全装置完好。 制动装置较安全可靠。
电器仪表 工作正常、灵敏可靠,表面完整无损伤。 电器仪表较灵敏可靠。
参考掌握有关市场资料,在交易日附近的时间范围内,选择相同或相似的二
手设备作为比较对象。本次选择了与估价对象交易日邻近的三个交易案例作为比
较对象,与待估车辆一致。
①估价对象及案例比较说明
参与比较的因素条件应是对估价对象与比较案例之间的价格差异产生作用的
因素。由估价对象与三个比较案例各自特点的分析,本次评估共选择了车辆购置
时间、行驶里程数、车况、型号、交易情况、交易时间等因素进行比较,详见下
表:
项目 委估车辆 案例 1 案例 2 案例 3
品牌型号 兰德酷路泽 兰德酷路泽 兰德酷路泽 兰德酷路泽
市场交易价格 待估 303,100.00 338,000.00 308,000.00
初次登记日期 2016 年 4 月 2015 年 4 月 2015 年 10 月 2015 年 4 月
已行驶公里数(万) 23.54 14.60 9.31 23.00
车况 正常 正常 正常 正常
系数修正及评估值:
项目 委估车辆 案例 1 案例 2 案例 3
项目 委估车辆 案例 1 案例 2 案例 3
品牌型号 兰德酷路泽 兰德酷路泽 兰德酷路泽 兰德酷路泽
市场交易价格元 待估 303,100.00 338,000.00 308,000.00
初次登记日期 2016 年 4 月 2015 年 4 月 2015 年 10 月 2015 年 4 月
已行驶公里数(万) 23.54 14.60 9.31 23.00
车况 正常 正常 正常 正常
年份修正 100.00 96.00 98.00 96.00
公里数修正 100.00 104.00 107.00 100.00
车况修正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型号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交易情况修正 100.00 105.00 105.00 105.00
交易时间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修正后价格元 288,700.00 314,100.00 299,300.00
平均车价元 300,700.00
该车的评估值为 300,700.00 元。
案例四:自动糖化器
设备名称:自动糖化器
规格型号:Canneed-MB-800
生产厂家:广东嘉仪仪器集团有限公司
启用时间:2023 年 12 月
账面原值:38,672.57 元
账面净值:18,466.14 元
控温精度:+/-0.1℃
电压:230V/50HZ
加热功率:3kw
温度范围:室温~92℃
升温速度:1℃每分钟,0.5~1.5℃可调
搅拌速度:50~150rpm 可调
该设备于 2023 年 12 月购买,距基准日时间较近,本次评估根据其近期购置
价格确认市场销售价格为 43,900.00 元,经销商免费送货,不需要安装调试,即该
机的不含税重置单价为 43,900.00/(1+13%)=38,800.00 元(取整)。
评估人员查阅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得到该设备的经济使用寿命为 8 年,已
使用了 1.6 年,用年限法公式计算:
成新率=(经济寿命年限-已使用年限)/经济寿命年限×100%
=(8-1.6)/8×100%=79%(取整)
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38,800.00 ×79%
= 30,652.00(元)(取整)
(6)评估结果
账面价值(元) 评估价值(元) 增值率%
科目名称
原值 净值 原值 净值 原值 净值
机器设备 204,945,056.12 91,110,123.94 205,181,600.00 112,070,662.00 0.12 23.01
车辆 5,683,205.56 2,519,420.96 3,475,500.00 3,259,996.00 -38.85 29.39
电子设备 4,879,139.04 341,010.92 4,614,150.00 1,066,310.00 -5.43 212.69
合计 215,507,400.72 93,970,555.82 213,271,250.00 116,396,968.00 -1.04 23.87
①机器设备:机器设备评估原值增值,主要原因为部分机器设备的市场价格
有所上升,因此造成增值;评估净值增,主要原因是企业采用的折旧年限低于评
估所使用的经济寿命年限,所以导致评估增值。
②运输设备:车辆评估原值减值,主要原因一是近几年车辆有所降价,二是
部分车辆采用市场法评估,以二手市场价确定估值,故造成评估减值;评估净值
增值,主要原因是企业采用的折旧年限低于评估所使用的经济寿命年限,所以导
致评估增值。
③电子设备:电子设备评估原值减值,主要原因一是电子设备更新换代较快,
设备降价,二是部分老旧电子设备采用市场法评估,故评估减值;评估净值增值,
主要原因是企业采用的折旧年限低于评估所使用的经济寿命年限,所以导致评估
增值。
(1)评估范围
纳入评估范围的在建工程为在建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在建工程评估基准日账
面价值如下表所示:
科目名称 账面价值(元) 备注
在建工程-设备安装工程 18,829,522.54
减:减值准备
合计 18,829,522.54
(2)在建工程概况
在建工程为设备安装工程,包括煮沸锅热能回收、酵母自动充氧改造、糖化
CIP 改造、制冷改造项目、蒸汽系统改造等,上述项目于评估基准日部分正在建
设,部分尚未开工。
(3)评估方法
在建工程,根据在建工程的特点、市场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
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设备安装工程中未完工的设备安装工程,评估人员抽查了
部分原始入账凭证、合同、发票等,核实其核算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经核实,
设备安装工程原始发生额真实、准确,核实其形象进度与付款进度一致,在建工
程设备开工均不满半年,且于评估基准日处于正常建设中,故本次评估按照账面
价值确定其评估值。
(4)评估结果及分析
经评估,在建工程评估值为 18,829,522.54 元,无增减值变化。
(1)评估范围
纳入评估范围的土地使用权 1 宗土地,账面价值见下表:
序号 宗地名称 土地位置 取得日期 用地性质 面积(㎡) 账面价值(元)
拉萨市色拉路
(2)土地使用权概况介绍
纳入评估范围的土地使用权共 1 宗,为出让土地,已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土地使用权人为西藏拉萨啤酒有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表:
土地用 开发程
序号 宗地名称 权证编号 取得日期 终止日期 面积(㎡)
途 度
拉城国用土登第 工业用 五通一
根据企业提供的权属资料及现场勘查情况,委估宗地已进行了现状利用,现
状利用方向为工业用地,宗地内的建筑物主要为工业生产类建筑。
(3)价格定义
本报告所评估的委估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价格是指委估宗地在评估基准日
到土地平整“一平”的开发条件下,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性质为国有出让、有
限使用年限的市场价值。
委估宗地实际开发程度为:宗地上已建成正在使用中的房屋建筑物。宗地外
达到通水、通电、通路、通讯、排污“五通”,宗地内达到土地平整“一平”的开
发水平,土地登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实际用途为工业用地。
(4)地价影响因素分析
①地理位置
拉萨市,别称逻些、日光城,是西藏自治区辖地级市、首府,是国务院批复
确定的中国具有雪域高原和民族特色的国际旅游城市。全市下辖 3 个区、5 个县,
面积 2.964 万平方千米,截至 2022 年末,拉萨市户籍人口 58.12 万人。
拉萨市是首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拉萨以风光秀丽、历史悠久、风俗民情独
特、宗教色彩浓厚而闻名于世。七世纪,松赞干布统一全藏,将政治中心从山南
迁到拉萨。1951 年 5 月 23 日,西藏和平解放,拉萨成为自治区首府。1960 年国
务院正式批准拉萨为地级市。拉萨先后荣获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欧洲游客最喜爱
的旅游城市、全国文明城市、中国最具安全感城市、中国特色魅力城市 200 强、
世界特色魅力城市 200 强、2018 畅游中国 100 城等荣誉称号。2018 年 4 月 2 日,
入选开展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名单。2018 年 11 月,入选中国城市全面小康指数前
拉萨市地处中国西南地区、西藏高原中部、喜马拉雅山脉北侧、雅鲁藏布江
支流拉萨河中游河谷平原,是西藏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科教中心,也是藏传佛
教圣地。拉萨地理坐标为东经 91°06′,北纬 29°36′,拉萨河流经此,在南郊注入
雅鲁藏布江,拉萨海拔 3650 米,全年多晴朗天气。全年日照时间在 3000 小时以
上,素有“日光城”的美誉。拉萨境内蕴藏着丰富的各类资源,相对于全国和自
治区其他地市,具有较明显的资源优势。
截至 2020 年 11 月 1 日零时,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结果,拉萨市常住人
口为 867891 人,城镇人口 605511 人,城镇化率 69.77%。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
人口为 470353 人,占 54.19%;女性人口为 397538 人,占 45.81%。全市常住人
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 147800 人;拥有高中(含中专)
文化程度的人口为 107840 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 174689 人;拥有小学
文化程度的人口为 256544 人。全市常住人口中,藏族人口为 608856 人,汉族人
口为 233082 人,其他少数民族人口为 25953 人。
快 0.5 个百分点,高于全区 0.4 个百分点。第一产业增加值 33.20 亿元,同比增长
同比增长 5.1% [75]。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上涨 0.4%,保持平稳上涨态势。平均
劳动参与率和就业人口比分别为 68.6%和 67.2%,较上年同期分别提高 1.7 和 2.5
个百分点,城镇新增就业 1.39 万人。
截至 2022 年,拉萨市下辖 3 个市辖区、5 个县,共 64 个乡(镇、街道),269
个村委会(社区居委会)。拉萨市人民政府驻城关区江苏大道 69 号。
②自然环境
拉萨市气候属高原温带半干旱季风气候区,年日照时数 3000 小时,比四川省
成都市多 1800 小时,比中国最大的东部城市上海市多 1100 小时,在中国各城市
中名列前茅,故有“日光城”的美称。拉萨市地处喜马拉雅山脉北侧,受下沉气
流的影响,全年多晴朗天气,降雨稀少,冬无严寒,夏无酷暑,属高原温带半干
旱季风气候。历史最高气温 29.6 摄氏度,最低气温零下 16.5 摄氏度,年平均气温
光城”的美誉。年降水量为 200—510 毫米,集中在 6—9 月份,多夜雨,称为雨
季。太阳辐射强,空气稀薄,气温偏低,昼夜温差较大,冬春寒冷干燥且多风。
年无霜期 100~120 天。
③交通条件
截至 2022 年末,拉萨市农村公路(不含国道、省道)通车总里程达到 5312.4
公里。公交运营线路总长度 1057 公里,公交年客运量为 4470.4 万人次。
公路:2016 年,拉萨市建成的国内海拔最高的环城路,环绕拉萨市区,全长
近 100 千米,道路中共有 7 个隧道,27 座桥梁,跨越青藏铁路。2019 年,邦嘎隧
道、柳东大桥建成通车。
铁路:截至 2022 年,途径拉萨市的铁路有青藏铁路、川藏铁路、拉日铁路,
主要火车站有拉萨站、拉萨南站、拉萨西站等。
航空:拉萨贡嘎机场位于西藏自治区山南市贡嘎县甲竹林镇,坐落在壮丽的
雅鲁藏布江南岸,海拔 3600 米,跑道长 4000 米,宽 45 米,机场等级 4E,可供
波音 747、空中客车等大型飞机起降,是世界上海拔最高的民用机场之一。2007
年,贡嘎机场旅客吞吐量达 1187104 人次。2011 年 7 月 26 日中国西藏航空有限
公司正式首航,首航航线为拉萨至阿里。西藏航空主要从事国内航空客货运输业
务,总部设在拉萨贡嘎机场,是西藏首家本土基地航空公司,也是世界首家以高
原为基地运行的航空公司。
④基础设施
供电:区域内目前可提供 10kv,35kv,110kv 的电力供应。
供水:区域内全部实现市政自来水供应。
排水:区域内污水、雨水管网已铺设到位。
通讯:通讯设施全部到位,可提供电话、传真、无线通讯等多项服务。
因特网:区域内可提供电信 10 兆光纤接入。
场地平整:区域内场地已平整完毕,具备建造大型及多层厂房的条件。
⑤区域环境条件
拉萨市位于青藏高原的中部,海拔 3650 米,是世界上海拔最高的城市之一,
地势北高南低,由东向西倾斜,中南部为雅鲁藏布江支流拉萨河中游河谷平原,
地势平坦。在拉萨以北 100 千米处,屹立着念青唐古拉大雪山,北沿是纳木错,
山顶最高处海拔 7117 米。念青唐古拉山脉屹立在西藏高原中部,自西向东约 600
千米,它西接岗库卡耻,东南延伸与横断山脉的伯舒拉岭相接,中部略为向北凸
出,它是雅鲁藏布江和怒江两条大水系的分水岭,同时将西藏自治区分为藏北、
藏南、藏东南三大地域。大唐古拉山口海拔 5231 米,是青、藏两省区天然分界线,
也是青藏线 109 国道的最高点。“念青唐古拉”,藏语意为“灵应草原神”,这
四座山峰及其周边地区曾受到强烈的第四纪冰川作用,形成了如今较为陡峭的山
岭,尤其西北坡更是陡峭异常。
⑥产业集聚状况
待估宗地所在区域产业集聚度一般。
委估宗地形状规则,对外交通较好。开发程度为红线外“五通”(通路、供
电、供水、排水、通讯),红线内宗地为硬化地坪正在使用。地质条件较好,地形
地势较平坦。
(5)评估方法的确定
根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不动产》
(中评协[2017]38 号),同时参照《城镇土
地估价规程》,通行的评估方法有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
剩余法等。本次评估根据当地地产市场发育情况并结合委估宗地的具体特点及评
估目的,采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进行评估。
场,故不适用市场法;
估对象价格的租金资料,故不适宜采用收益法评估;
费、安置补偿费及土地开发成本等资料及数据已不适用于本次评估对象所处成熟
区域,故不适宜采用成本法评估;
资源局于 2022 年 4 月 6 日发布《拉萨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布拉萨市城区土地级别
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拉萨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成果和拉
萨市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成果的公示》基准地价可以反映估价对象所处区域地价
水平,故适用于基准地价法评估;
格评估,本次委估为企业自用工业用地,故不适宜采用剩余法评估。
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是利用城镇基准地价和基准地价修正系数表等评估成果,
按照替代原则,对待估宗地的区域条件和个别条件等与其所处区域的平均条件相
比较,并对照修正系数表选取相应的修正系数对基准地价进行修正,进而求取待
估宗地在估价基准日价格的方法。
基准地价设定开发程度下的宗地地价=基准地价×K1×K2×K3×(1+∑K)+K4
式中:K1-期日修正系数
K2-土地使用年期修正系数
K3-容积率修正系数
∑K-影响地价区域因素及个别因素修正系数之和
K4-开发程度修正
(6)评估过程
案例:土地使用权(拉城国用土登第 704-01--1)
土地使用权证编号:拉城国用土登第 704-01--1
土地使用权人:西藏拉萨啤酒有限公司
土地位置:拉萨市色拉路 36 号
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使用权类型:出让
土地面积:62,240.00 平方米
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2054 年 8 月 11 日
①地价构成
基准地价是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的熟地价格。
②基准地价的基准日
拉萨市自然资源局于 2022 年 4 月 6 日发布《拉萨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布拉萨
市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拉萨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级别与基
准地价成果和拉萨市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成果的公示》,该基准地价基准日为
③土地开发程度
五通一平(即通路、供电、供水、排水、通讯“五通”,宗地内达到土地平
整“一平”)。
④容积率
商服、办公、工业和住宅等按各用途容积率分别求取。
⑤土地使用年期为法定最高出让年期
商服用地 40 年,住宅用地 70 年,工业用地和公共服务用地均为 50 年。
⑥用地类型
依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土地用途划分以下三类:
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工矿仓储用地。本次评估用地类型为工业用地。
估价对象位于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根据企业产权证明,用途为工业用地。
根据评估人员调查并结合拉萨市土地级别图、根据查询苏州市基准地价级别
范围及价格,估价对象为工业用地,估价对象为城镇 4 级工业用地,用地级别价
格为 598 元/平方米。
根据查询地价监测网,工业用地基准地价的评估基准日为 2019 年 12 月 31
日,至本报告评估基准日 2025 年 7 月 31 日,确定期日修正系数 104.43%。
估价对象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出让,土地终止日期为 2054
年 8 月 11 日,剩余使用年限为 29.05 年,基准地价年期为 50 年,故进行年期修
正。
年期修正系数=(1-1/(1+6%)^29.05)/ (1-1/(1+6%)^50)=0.8628
工业用地,容积率不作修正。
根据基准地价修正体系,对照估价对象的区域因素及个别因素条件,确定区
域因素和个别因素修正值。
因素指
影响因素 因素说明 修正系数
标判断
区域工厂的规模 中等规模工厂 一般 0.00%
区域工厂数量及相关性 数量少,企业间基本不相关 劣 -3.00%
区域、个
公交便捷度 公交站点多但主要公交站点少 较优 1.00%
别因素修
道路通畅度 较通畅 较优 1.50%
正说明
距港口、铁路货运站距离 距拉萨站 10km 劣 -2.00%
环境优劣度 环境较好,无污染源 较优 2.00%
因素指
影响因素 因素说明 修正系数
标判断
宗地形状 较不规则 较劣 -1.00%
宗地面积 一般,可以利用 一般 0.00%
临街状况 一面临支路 较劣 -1.00%
合计 -2.50%
估价对象基础设施开发程度为“五通一平”(即通路、供电、供水、排水、
通讯“五通”,宗地内达到土地平整“一平”)。
基准地价内涵为基准日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土地基础设施开发程度为“五
通一平”(即通路、供电、供水、排水、通讯“五通”,宗地内达到土地平整“一
平”),估价对象与基准地价内涵开发程度一致,故不用进行修正。
项目 修正计算
基准地价 598.00
区域、个别因素修正说明 97.50%
期日修正 104.43%
容积率修正 100.00%
使用期限修正 86.28%
用途修正 100.00%
开发程度修正 100.00%
其它修正 100.00%
评估值 525.00
评估土地单价为 525.00 元/平方米
需考虑契税,西藏自治区国有土地出让契税适用税率为 3%。
故出让土地市场价值=土地单价×土地面积×(1+契税税率)
=525.00×62,240.00×(1+3%)
=33,656,300.00 元(取整)
(7)评估结果
本次申报评估的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共 1 宗,评估结果如下表:
项目 账面价值(元) 评估价值(元) 增减值(元) 增值率(%)
土地使用权 4,172,454.11 33,656,300.00 29,483,845.89 706.63
增减值原因分析:因企业取得土地较早,成本较低,随着周边的发展,工业
聚集度增高,土地市场价格随之上涨,因此本次评估增值。
(1)评估范围
纳入评估范围的其他无形资产为商标和作品著作权。
(2)其他无形资产概况
纳入评估范围的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为被评估单位申报评估的商标、作品
著作权。纳入评估范围的软件共计 2 项,为智慧工厂-拉啤优码、智汇数字化销售
管理系统(含软件著作权证书三份)。纳入评估范围的商标共计 6 项,商标内容为
拉萨啤酒、拉萨啤酒;LHASA BEER、拉萨青稞啤酒、药王泉等。纳入本次评估
范围的作品著作权共计 6 项,作品著作权内容为拉萨啤酒 335 绿拉罐、拉萨啤酒
无形资产名称和内容 无形资产类型 权证编号 取得日期 备注
拉萨啤酒 32 类-啤酒饮料 15182496 2015/12/7
图形 32 类-啤酒饮料 15182284 2015/10/7
拉萨啤酒;LHASA
BEER
拉萨;LHASA 32 类-啤酒饮料 4519497 2008/7/28
拉萨青稞啤酒 32 类-啤酒饮料 3311650 2004/3/21
拉萨啤酒 335 绿拉罐 美术作品 国作登字-2022-F-10270659 2004/4/1
拉萨啤酒 628 美术作品 国作登字-2022-F-10231443 1989/9/1
拉萨啤酒 3650 美术作品 国作登字-2022-F-10231444 2022/2/1
拉萨啤酒 335 美术作品 国作登字-2022-F-10231442 1998/2/1
无形资产名称和内容 无形资产类型 权证编号 取得日期 备注
拉萨啤酒 3650 箱 美术作品 国作登字-2022-F-10218903 2021/2/1
药王泉 32 类-啤酒饮料 523495 1990/7/10
拉萨啤酒 628 药王泉 美术作品 国作登字-2022-F-10218902 1989/8/1
(3)评估方法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以及评估现场所收集到的企业经营资料,通过对收益法、
市场法、成本法的适用性分析,资产评估人员根据调查、了解及访谈,被评估范
围部分商标及作品著作权对于提高公司知名度、拓展市场方面具有显著作用,可
为企业形成超额收益,故对该部分商标权及作品著作权适用于收益法评估;资产
交易市场中无可比较的交易案例,因此本次对该部分商标权及作品著作权的评估
不适宜采用市场法评估;对于商标权及作品著作权价值而言,历史取得成本并不
能反映无形资产的内在价值,故本次评估对该部分商标权及作品著作权不采用成
本法评估;对于公司未使用的商标,经访谈公司未来经营规划中也未使用该部分
无形资产,无法为企业形成超额收益,本次评估对该部分商标采用成本法评估。
评估人员采用收益法评估商标权及作品著作权,收益法是通过预测未来技术
类无形资产的收益额并将其折现来确定技术类无形资产价值的方法。经分析,技
术类无形资产未来年度的收益额及所承担的风险均可通过适当的方法合理估测,
因此本次采用收益法评估。其基本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
V──技术类无形资产评估值;
n──收益年限;
Ri──未来第 i 年技术类资产的收益额;
r──折现率。
成本法是指根据重建或重置的思路,利用重新取得全新无形资产的费用而得
到评估结论的评估方法。
评估价值=设计费+查询费+代理服务费+注册申请费+资金成本
(4)典型案例
案例一:收益法评估商标权及作品著作权
纳入本次收益法评估范围的商标共计 5 项,商标内容为拉萨啤酒、拉萨啤酒;
LHASA BEER、拉萨青稞啤酒等。纳入本次收益法评估范围的作品著作权共计 5
项,作品著作权内容为拉萨啤酒 335 绿拉罐、拉萨啤酒 628、拉萨啤酒 3650、拉
萨啤酒 335 等。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商标权的保护期限为 10 年,作品著作权的保护期
限为 50 年。商标权和作品著作权虽然有保护期限,但可办理续展,因而其使用期
限可视为与企业经营寿命一致。鉴于企业经营状况,产品市场发展前景较为乐观,
因而作为持续经营处理,预测期取定为 5.42 年,自第 6 年开始按永续计算。
对企业的收益预测是以被评估单位历史年度的经营业绩为基础,遵循我国现
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国家法规政策、国家及行业状况,企业的发展规划和
经营计划、优势、劣势、机遇、风险等,并依据企业编制的财务预算综合分析编
制的。主要的收益预测过程参见本说明“第四章收益法评估技术说明”。
商标及作品著作权的收益是指运用其带来的超额收益,本次对商标及作品著
作权超额收益的预测采用分成率法,分成率法是指以商标及作品著作权应用产品
收益的一定比例作为其超额收益的方法,该方法是目前国际和国内相关交易中常
用的一种实用方法。分成率包括销售收入分成率和销售利润分成率,本次评估采
用销售收入分成率。计算式如下:
商标及作品著作权收益=商标及作品著作权应用产品销售收入×分成率
①商标及作品著作权应用产品销售收入
本次评估范围内的商标及作品著作权应用于企业的各项收入中,未来各年对
应的收入预测主要依据管理层根据在手订单,同时考虑预计未来新接订单,并结
合公司产线设计产能对未来收入的预测。
综上分析,未来各年所对应的收入预测如下:
单位:万元
年份 2025 年 8-12 月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收入 18,801.31 41,959.26 43,914.11 45,538.28 46,610.18 47,666.14
②分成率
评估人员在充分了解商标权应用产品的实际情况、行业发展前景及企业经营
状况的基础上,通过查询网上公布的同行业商标收入分成率,整理成如下所示:
序号 上市公司 所属行业 商标内容 分成率 计费基础
公司与北京燕京啤酒集团有限公
司签订了商标使用许可协议,本
酒、饮料和精制 公司使用“燕京”商标,母公司
茶制造业 按年销售收入的 1%、子公司按
团”商标使用费。
考虑到拉萨啤酒与燕京啤酒均属于啤酒制造业,业务及产品类似,本次参考
燕京啤酒许可费率,取 1.00%。
主要影响因素 权重 100 80 60 40 20 0 分值
商标在社会中
被认可程度
商标企业规模 30% 40 40
经营状况 20% 100 100
产品类型 10% 100 100
有效融资能力 10% 60 60
主要影响因素 权重 100 80 60 40 20 0 分值
分成率调整系数 66
根据上述表格,分成率为 1.00% × 66.00%=0.66%。
折现率=无风险报酬率+风险报酬率
根据 WIND 资讯查询的距基准日近期发行的 10 年期国债的平均收益率为
②风险报酬率
对商标及作品著作权而言,风险报酬率由经营风险系数、市场风险系数及财
务风险系数组成。
产品风险系数
对于产品风险,按产品风险取值表确定其风险系数。
分值
权重 考虑因素 合计
西藏拉萨啤酒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啤酒的生产与销售。目前啤酒的生产技术处
于成熟阶段,产品生命周期及持续较强,综合考虑上述因素,确定产品风险系数
为 6.00%
经营风险系数
对于经营风险,按经营风险取值表确定其风险系数。
分值 合计
权重 考虑因素
对价格、质量、原料
供货的依赖(C)
西藏拉萨啤酒有限公司目前整体经营素质有待提高,品牌维护存在风险,企
业经营状况一般,存在诉讼事项,经营风险较大。综合考虑上述因素,确定经营
风险系数为 7.20%
市场风险系数
对于市场风险,按市场风险取值表确定其风险系数。
分值 合计
权重 考虑因素
受外界经营环境的影响
(D)
西藏拉萨啤酒有限公司主要生产啤酒且在西藏地区销售居多。所面临的风险
主要来源是啤酒行业的市场行情以及啤酒行业本身的竞争影响。综合考虑上述因
素,确定市场风险系数为 5%。
财务风险系数
对于财务风险,按财务风险取值表确定其风险系数。
分值 合计
权重 考虑因素
分值 合计
权重 考虑因素
财务风险系数主要考虑的因素有资产负债状况、企业融资能力、应收账款周
转率高低和企业项目投资额度高低情况。西藏拉萨啤酒有限公司财务状况良好,
无抵押或质押,应收账款周转率较高,项目投资状况一般。综合考虑上述因素,
确定财务风险系数为 5.4%。
风险报酬率=6.00%+7.20%+5.00%+5.40%=23.60%
折现率=1.70%+23.60%=25.30%
根据上述各参数的测算结果,测算得出该项技术类无形资产评估值如下:
年度/项目 2025 年 8-12 月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永续
销售收入
(万元)
折现期 0.21 0.92 1.92 2.92 3.92 4.92
折现率 25.30% 25.30% 25.30% 25.30% 25.30% 25.30% 25.30%
折现系数 0.9541 0.8132 0.6490 0.5180 0.4134 0.3299 1.3040
现值
(万元)
评估价值
(万元)
经评估,无形资产相关商标及著作权整体评估值为 1,329.00 万元。
案例二:成本法评估商标权
商标名称:药王泉
取得日期:1990 年 7 月
账面价值:0.00 元
评估价值=设计费+查询费+代理服务费+注册申请费+资金成本
=0+50+500+300+750
=1,600.00(元)
(5)评估结果
单位:元
科目名称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 1,131,727.16 14,424,127.16 13,292,400.00 1,174.52
其他无形资产账面价值 1,131,727.16 元,评估值 14,424,127.16 元,评估增值
著作权纳入评估范围导致。
(1)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账面值 2,090,908.48 元,核算内容为公司围墙翻新、污水站翻
新、喷水池维修、厕所及各车间维修等项目,动力(包括澡堂改办公室、厕所改
更衣室等)、酿造(品酒室、门厅、消防室等项目)、保卫(东西大门、门卫室等
项目)等维修改造费用,研发中心实验净化项目,酿造车间一层、二层走廊、墙
面、吊顶等维修改造费用等超过一年的预付费用。
对长期待摊费用的评估,评估人员抽查了所有的原始入账凭证、合同、发票
等,核实其核算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经核实,长期待摊费用原始发生额真实、
准确,摊销余额正确,长期待摊费用在未来受益期内仍可享有相应权益或资产,
按尚存受益期应分摊的余额确定评估值。
长期待摊费用评估值为 693,514.36 元,减值额为 1,397,394.12 元,减值率为
估导致。
(2)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值 13,173,331.62 元,核算内容为被评估单位计提的坏账
准备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值。
评估人员结合相关往来科目坏账准备、评估风险损失和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
位适用的所得税率,本次评估按照往来科目坏账准备、评估预计的风险损失重新
计算递延所得税资产,确定递延所得税资产评估值。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评估值为 18,250.68 元,减值额为 13,155,080.94 元,减值
率为 99.86%,评估减值的主要原因为评估基准日后部分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其
他应收款已于收回,该部分坏账导致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评估为零导致。
(3)其他非流动资产
评估基准日企业的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 2,811,846.00 元,核算内容为企
业固定资产设备款、工程款。
对其他非流动资产的评估,评估人员按照重要性原则,抽查了原始入账凭证、
合同、发票等,核实其核算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经核实,其他非流动资产原
始发生额真实、准确,本次以核实无误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其他非流动资产评估值为 2,811,846.00 元,无增减值变化。
(1)评估范围
纳入评估范围的流动负债,包括:应付账款、合同负债、应付职工薪酬、应
交税费、其他应付款、其他流动负债。上述负债评估基准日账面价值如下表所示:
科目名称 账面价值(元)
应付账款 20,250,466.12
科目名称 账面价值(元)
应付职工薪酬 105,357.68
应交税费 2,646,225.21
其他应付款 43,419,705.60
流动负债合计 66,421,754.61
(2)评估方法
评估基准日应付账款账面价值 20,250,466.12 元,核算内容为被评估单位因购
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等经营活动应支付的款项。具体包括:货款、工程款、
液化气款、设备款等。
评估人员向被评估单位调查了解了业务模式及商业信用情况,按照重要性原
则,取得大额的应付账款的函证,并对相应的合同、凭证进行了抽查。应付账款
以核实无误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应付账款评估值为 20,250,466.12 元,无增减值变化。
评估基准日应付职工薪酬账面价值 105,357.68 元。核算内容为被评估单位根
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包括应付员工工资、工会经费。
评估人员向被评估单位调查了解了员工构成与职工薪酬制度等,核实了评估
基准日最近一期的职工薪酬支付证明,以及评估基准日应付职工薪酬的记账凭证。
应付职工薪酬以核实无误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应付职工薪酬评估值为 105,357.68 元,无评估增减值。
评估基准日应交税费账面价值 2,646,225.21 元。核算内容为被评估单位按照
税法等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应交增值税、应交所得税、应缴残疾
人就业保障金等。
评估人员向被评估单位调查了解应负担的税种、税率、缴纳制度等税收政策。
查阅了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最近一期的完税证明,以及评估基准日应交税费的
记账凭证等。应交税费以核实无误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应交税费评估值为 2,646,225.21 元,无增减值变化。
评估基准日其他应付款账面价值 43,419,705.60 元,核算内容为被评估单位应
付的年度员工加班费、水资源费和保证金等。
评估人员向被评估单位调查了解了其他应付款形成的原因,按照重要性原则,
对大额的其他应付款进行了函证,并对相应的合同和凭证进行了抽查。其他应付
款以核实无误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其他应付款评估值为 43,419,705.60 元,无增减值变化。
(3)评估结果
科目名称 账面价值(元) 评估价值(元) 增减值(元) 增值率(%)
应付账款 20,250,466.12 20,250,466.12 0.00 0.00
应付职工薪酬 105,357.68 105,357.68 0.00 0.00
应交税费 2,646,225.21 2,646,225.21 0.00 0.00
其他应付款 43,419,705.60 43,419,705.60 0.00 0.00
流动负债合计 66,421,754.61 66,421,754.61 0.00 0.00
流动负债评估值 66,421,754.61 元,无增减值变化。
(1)评估范围
纳入评估范围的非流动负债包括:递延收益。上述负债评估基准日账面价值
如下表所示:
科目名称 账面价值(元)
递延收益 3,304,211.28
科目名称 账面价值(元)
非流动负债合计 3,304,211.28
(2)评估方法
递延收益账面值为 3,304,211.28 元,核算内容为设备升级改造的政府补助。
评估人员查阅了有关账簿、原始凭证以及其他相关资料,对递延收益的申请
文件、政府配套文件进行了检查和核实,递延收益对应的设备升级改造补助已完
工且无需缴税,本次评估递延收益评估为零。
递延收益评估值为 0 元,减值额为 3,304,211.28 元,减值率为 100%,评估减
值的主要原因为递延收益对应的设备升级改造补助已完工且无需缴税,本次评估
递延收益评估为零导致。
(七)收益法的评估情况及分析
(1)收益法评估对象
本次资产评估对象是拉萨啤酒于评估基准日 2025 年 7 月 31 日的股东全部权
益价值。
(2)收益法模型
本次收益法评估模型选用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法。
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对企业整体价值的评估来间接获得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企业价值由正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经营性资产价值和非正常经营活动无关的
非经营性资产价值构成。
企业价值=经营性资产价值+溢余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价值+单独评
估的长期股权投资价值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价值-有息负债
有息债务指基准日账面上需要付息的债务,包括短期借款,带息应付票据、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长期借款及带有借款性质的其他应付款等。
其中:
经营性资产是指与被评估单位生产经营相关的,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自由现金
流量预测所涉及的资产与负债。经营性资产价值的计算公式如下:
其中,企业自由现金流量计算公式如下: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息前税后净利润+折旧与摊销-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增加
额+其他
(3)预测期的确定
由于企业近期的收益可以相对合理地预测,而远期收益预测的合理性相对较
差,按照通常惯例,评估人员将企业的收益期划分为预测期和预测期后两个阶段。
西藏拉萨啤酒有限公司成立至今,经营情况趋好,无特殊情况表明其未来难
以持续经营。根据企业的未来发展规划及其所处行业的特点,管理层对企业未来
收益进行了五年一期的预测,并预计在 2031 年及以后年度企业进入稳定期。
(4)收益期的确定
由于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经营正常,没有对影响企业继续经营的核心资产
的使用年限、企业生产经营期限及投资者所有权期限等进行限定,或者上述限定
可以解除,并可以通过延续方式永续使用。故本次评估假设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
日后永续经营,相应的收益期为无限期。
(5)净现金流的确定
本次收益法评估模型选用企业自由现金流,自由现金流量的计算公式如下:
(预测期内每年)自由现金流量=息税前利润×(1-所得税率)+折旧及摊销-
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追加额+其他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期间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营业外
收支净额-所得税+折旧及摊销-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追加额+其他
(6)终值的确定
收益期为永续,终值公式如下:
终值=永续期年预期自由现金流量/折现率
永续期年预期自由现金流量按预测末年自由现金流调整确定。具体调整事项
主要包括折旧、资本性支出等。其中资本性支出的调整原则是按永续年在不扩大
规模的条件下能够持续经营所必需的费用作为资本性支出。
(7)折现率的确定
按照收益额与折现率口径一致的原则,本次评估收益额口径为企业净现金流
量,则折现率选取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公式:
权益资本成本按国际通常使用的 CAPM 模型进行求取,公式如下:
(8)溢余资产价值的确定
溢余资产是指与企业收益无直接关系的,超过企业经营所需的多余资产,主
要包括溢余现金等,采用成本法对其确认。
(9)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价值
非经营性资产、负债是指与被评估单位生产经营无关的,评估基准日后企业
自由现金流量预测不涉及的资产与负债。
(10)单独评估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外长期股权投资是指企业于评估基准日时已形成的对外股权投资。评估基
准日,被评估单位不存在长期股权投资。
(11)付息债务价值
付息债务是指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需要支付利息的负债。评估基准日,被
评估单位不存在付息债务。
评估报告分析估算采用的假设条件如下:
(1)一般假设
重大变化;
化;
等评估基准日后不发生重大变化;
其职务;
(2)特殊假设
的会计政策在重要方面保持一致;
范围、方式与目前保持一致;
出;
本评估报告评估结论在上述假设条件下在评估基准日时成立,当上述假设条
件发生较大变化时,签名资产评估师及本评估机构将不承担由于假设条件改变而
推导出不同评估结论的责任。
(1)预测期收益预测与分析
西藏拉萨啤酒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4 年,主要从事啤酒的生产和销售。公司目
前的主要产品普通瓶装啤酒、拉萨啤酒 3650、绿色易拉罐啤酒和 330ml 青稞啤酒
等系列啤酒。
管理层依据实际在手订单,同时考虑预计未来新接订单,结合公司产线的设
计产能,对未来的销售数量和销售单价进行预测。
综上分析,被评估单位的主营业务收入预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8-12 月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主营业务收入 18,801.31 41,959.26 43,914.11 45,538.28 46,610.18 47,666.14
被评估单位主营业务成本核算的是原辅料成本、制造费用、人工成本。
企业的生产成本主要核算在各产品的生产加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成本,由
原辅料、制造费用、人工成本。原材料为企业生产产品时采购的各种原辅料等;
制造费用是企业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发生的费用;人工费用是生产人员的工资薪金。
对于材料费用,主要为生产过程中的材料成本,综合分析历史年度材料费用
占收入比,结合管理层对未来材料成本的预测对未来材料费用进行预测。
制造费用主要是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大部分制造费用的变动趋势
与主营业务收入相一致,因此参考企业历年的费用水平预测未来的这部分制造费
用。
对于与产品业务收入变动不相关的项目,如:职工薪酬、固定资产折旧费等,
则按个别情况具体分析预测。对于生产人员的工资,则按照未来用工计划及职工
薪酬规划体系进行预测;对于折旧费,根据企业一贯执行的会计政策和现有固定
资产的情况进行预测,具体折旧计算详见折旧预测表。
如上分析,未来年度主营业务成本的预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8-12 月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主营业务成本 13,087.90 30,491.48 32,388.97 33,840.95 35,005.84 34,856.23
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主要涉及的税种有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
方教育费附加、印花税等,根据不同税种的特点分别进行预测。
增值税根据企业的未来购销情况,适用 13%的税率计算企业的应交增值税。
被评估单位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分别按照 5%、3%、2%
的税率,以当期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计税基数计算。
被评估单位的印花税主要涉及企业的购销合同,按当期发生金额为计税基数,
税率为 0.03%计算,但企业的采购合同金额一般都小于企业的营业成本,本次评
估中印花税按照历史印花税占收入的比计算。
被评估单位未来年度的税金及附加预测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8-12 月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税金及附加 150.16 299.78 327.16 334.47 349.60 357.45
销售费用包括工资、邮电费、应酬费、差旅费、办公费、运输费、安装费、
宣传费用、折旧摊销、咨询服务费以及其他费用。
职工薪酬主要与销售人员数量及未来薪酬的增长幅度相关。其中对于未来年
度人员工资,主要通过访谈判断未来年度职工人数需求、平均工资水平以及考虑
未来工资增长因素进行预测。未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每年将以一定比例逐年增长,
销售人员数量根据企业业务发展需求确定。
对于折旧及摊销的预测,未来年度折旧及摊销与企业目前固定资产及无形资
产的规模、购置时间、未来投资、现有资产在未来的贬值以及企业的折旧及摊销
政策相关。在企业折旧及摊销政策无变化及维持目前生产经营能力不扩能的前提
下,存量资产的折旧和摊销可以明确计算。增量资产主要考虑新增资产导致的资
本性支出形成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根据企业未来的发展规划进行测算。
对于广告宣传费,由于公司未来经营计划的调整,会加大广告的宣传力度,
未来的广告宣传费按照占收入 5%的比例预测。
除上述费用外的公司其他费用,根据企业核算方式,分析前几年费用的状况,
确定合理的费用金额,结合未来的预期收入进行预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8-12 月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销售费用 1,340.08 3,224.68 3,473.68 3,691.99 3,864.57 4,013.59
管理费用包括工资、中介费用、修理费、租赁费、折旧摊销费、办公费、业
务宣传费以及其他费用,评估人员分别根据费用的实际情况对各项管理费用单独
进行测算。
职工薪酬主要与管理人员数量及未来薪酬的增长幅度相关。其中对于未来年
度人员工资,主要通过访谈和观察实际经营效率判断未来年度职工人数需求、平
均工资水平以及考虑未来工资增长因素进行预测。未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每年将
以一定比例逐年增长,管理人员数量根据企业发展需求确定。
对于折旧及摊销的预测,未来年度折旧及摊销与企业目前固定资产及无形资
产的规模、购置时间、未来投资、现有资产在未来的贬值以及企业的折旧及摊销
政策相关。在企业折旧及摊销政策无变化及维持目前生产经营能力不扩能的前提
下,存量资产的折旧和摊销可以明确计算。增量资产主要考虑新增资产导致的资
本性支出形成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根据企业未来的发展规划进行测算。
除上述费用外的公司其他费用,根据企业核算方式,分析前几年费用的状况,
确定合理的费用金额,按一定的年增长率进行预测。
经过如上测算,被评估单位未来年度管理费用预测汇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8-12 月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管理费用 489.35 1,289.89 1,408.89 1,524.77 1,636.39 1,696.05
被评估单位历史及未来年度无研发费用支出。
被评估单位财务费用主要为借款利息、存款利息以及手续费组成。借款利息
根据公司未来的计划将不再发生,本次不予测算。存款利息由于金额较小,本次
不予测算,手续费根据收入占比予以测算。
经过如上测算,财务费用的预测汇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8-12 月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财务费用 1.44 3.21 3.36 3.49 3.57 3.65
被评估单位资产减值损失主要由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产生,信用减值损失主要
由坏账计提产生,由于无法对未来的存货价格和应收账款的回款情况进行合理预
测,本次评估对于未来的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不预测。
营业外收支主要核算与日常生产经营不直接相关的收入支出等,本次评估中
不再预测。
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企业所得税政策实施办法的
通知》
(藏政发[2014]51 号),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招商引资
优惠政策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藏政发[2018]25 号),被评估单位承担的企
业所得税税率为 9%。预测期所得税的测算根据被评估单位承担的所得税率结合
税前利润总额,并考虑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资产减值损失加回等税会差异测算未
来年度的所得税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8-12 月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所得税 330.98 593.27 562.47 546.72 510.21 599.07
对于企业未来的折旧及摊销,本次评估是以企业基准日生产、经营管理所需
的资产为基础,根据资产的类别、原值、折旧及摊销方法确定折旧率及年摊销额,
同时考虑资本性支出对资产原值的影响进行测算。
评估人员以基准日企业的资产账面原值为计提资产折旧及摊销的基数,并考
虑维持企业预测的营业能力所必需的更新投资支出及新增资产支出综合计算得出
预测期内的折旧及摊销额。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8-12 月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折旧及摊销 1,067.47 2,797.24 2,912.63 2,901.24 2,775.96 1,1124.78
被评估单位根据未来的产能扩产计划结合项目相关可行性研究报告测算。资
本性支出系为扩大经营所需的各类资产(固定资产、装修等)购买构建支出和保
障企业经营能力所需的各类资产更新支出。
本次评估首先分析标的公司的现有各类资产构成类型、投入使用时间、使用
状况以及现有技术状况,然后根据企业的运营计划为基础,考虑未来经营规模所
需资本性支出。假定各类资产更新周期为各类资产的经济寿命,到期即按现有同
等规模、同等功能资产进行更新,且到期时所需更新资金与评估基准日所需更新
资金相同。永续期更新资金按本次评估自由现金流折现率进行年金化处理后确定。
资本性支出的预测结果汇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8-12 月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资本性支出 1,331.14 1,989.06 1,182.60 1,461.42 1,000.00 1,000.00
营运资金是保证企业正常运行所需的资金,是不含溢余现金及等价物和非经
营性资产的流动资产与不含带息负债和非经营性负债的流动负债的差值。
企业不含溢余现金及等价物和非经营性资产的流动资产包括应收账款、预付
款项、其他应收款、存货等科目;不含带息负债和非经营性负债的流动负债包括
应付账款、合同负债、其他应付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等科目。
预测营运资金前,评估人员首先核实和分析各科目中各种不正常因素,必要
时进行剔除处理。在此基础上,对于与业务收入相关的应收账款、合同负债、其
他应收款等科目根据与营业收入的周转率以及业务结构的变化适当调整预测;与
业务成本相关的应付账款、预付款项、存货、其他应付款等科目根据与营业成本
的周转率以及业务结构的变化适当调整预测;对于应交税费按照每年 12 月计提未
缴纳的附加税、增值税和所得税额大致确定;货币资金保有量主要是考虑维持企
业经营周转期内应付的主营业务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期间费用以及相关
税费支出所需要保留的最低货币资金量来确定的。
营运资金等于营业流动资产减去无息流动负债,该企业营业流动资产(不含
非经营性资产及溢余资产)主要包括去除非经营性资产后的应收账款、预付款项、
其他应收款、存货、货币资金(不含溢余资产);无息流动负债主要包括去除非经
营性资产后的应付账款、合同负债、应交税费、应付职工薪酬、其他应付款等。
营运资金追加额=当年营运资金-上年营运资金。
营运资金追加额的预测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8-12 月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营运资金追加额 -3,174.07 1,479.24 964.75 800.42 573.38 463.03
企业经营性自由现金流量=息税前利润×(1-所得税率)+折旧及摊销-资本性
支出-营运资金追加额+其他
=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期间费用-所得税+利息支出×(1-
所得税率)+折旧及摊销-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追加额+其他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8-12 月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一、营业收入 18,801.31 41,959.26 43,914.11 45,538.28 46,610.18 47,666.14
减:营业成本 13,128.51 30,549.84 32,451.40 33,908.89 35,087.08 34,939.11
项目 2025 年 8-12 月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税金及附加 150.16 299.78 327.16 334.47 349.60 357.45
销售费用 1,340.08 3,224.68 3,473.68 3,691.99 3,864.57 4,013.59
管理费用 489.35 1,289.89 1,408.89 1,524.77 1,636.39 1,696.05
研发费用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财务费用 1.44 3.21 3.36 3.49 3.57 3.65
加:其他收益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投资收益(损失
以“-”号填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列)
资产减值损失
(损失以“-”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
(损失以“-”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
(亏损以“-” 3,691.77 6,591.86 6,249.63 6,074.68 5,668.97 6,656.30
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减:营业外支出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三、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以 3,691.77 6,591.86 6,249.63 6,074.68 5,668.97 6,656.30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330.98 593.27 562.47 546.72 510.21 599.07
四、净利润(净
亏损以“-”号 3,360.78 5,998.59 5,687.16 5,527.96 5,158.76 6,057.24
填列)
扣税后利息支
出
五、息前税后净
利润
加:折旧及摊销 1,067.47 2,797.24 2,912.63 2,901.24 2,775.96 1,124.78
减:资本性支出 1,331.14 1,989.06 1,182.60 1,461.42 1,000.00 1,000.00
营运资金需求
-3,174.07 1,479.24 964.75 800.42 573.38 463.03
净增加
加:其他: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六、自由现金净 6,271.18 5,327.53 6,452.44 6,167.37 6,361.34 5,718.99
项目 2025 年 8-12 月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流量
(1)折现率的确定
国债收益率通常被认为是无风险的,因为持有该债权到期不能兑付的风险很
小,可以忽略不计。根据 WIND 资讯系统所披露的信息,2025 年 7 月 31 日 10
年期国债在评估基准日的到期年收益率为 1.70%,本评估报告以 1.70%作为无风
险收益率。
被评估单位的权益系统风险系数计算公式如下:
βL ? ?1 ? ?1 ? t ? ? D E ? ? β U
βL:有财务杠杆的权益的系统风险系数;
βU:无财务杠杆的权益的系统风险系数;
t :被评估单位的所得税税率;
D/E:被评估单位的目标资本结构。
根据被评估单位的业务特点,评估人员通过 WIND 资讯系统查询了啤酒行业
的可比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的原始β,并根据上市公司的资本结构、适用的所得税率
等数据将原始β换算成剔除财务杠杆后的βu,取其平均值作为被评估单位的βu 值,
具体数据见下表:
序号 股票代码 公司简称 βu 值
序号 股票代码 公司简称 βu 值
βu 平均 0.9951
根据企业的经营特点分析,本次评估目标资本结构取企业自身资本结构平均
D/E,为 0.00%,企业所得税率按照 9%测算。
经计算,βL=0.9951
市场风险溢价是市场投资报酬率与无风险报酬率之差。其中,评估基准日市
场投资报酬率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价格指数为基础,选
取 1992 年至评估基准日的年化周收益率加权平均值综合分析确定。经测算,评估
基准日市场投资报酬率为 8.36%。无风险报酬率取评估基准日 10 年期国债的到期
收益率 1.70%。市场风险溢价为 6.66%。
企业个别风险调整系数是根据待估企业与所选择的对比企业在企业特殊经营
环境、企业成立时间、企业规模、经营管理、抗风险能力、特殊因素所形成的优
劣势等方面的差异进行的调整系数。综合考虑现有的治理结构、管理水平和抗行
业风险等方面的情况,确定被评估单位特有的风险调整系数为 3.90%。
①计算权益资本成本
将上述确定的参数代入权益资本成本计算公式,计算得出被评估单位的权益
资本成本,企业所得税率按 9%计算,则 Ke 为:
K e ? rf ? MRP ? β ? rc
②计算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无有息负债,将上述确定的参数代入加权平均资本成
本计算公式,计算得出被评估单位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WACC 为:
=12.23%
根据上述公式测算,预测期后折现率为 12.23%。
(3)预测期后的价值确定
预测期后的价值是永续期预期自由现金流量折现到评估基准日的价值。
考虑到企业 2030 年达到相对稳定的状态,故确定永续期的年现金流与预测末
年的情况基本相同,按 2030 年的现金流调整确定。具体需要调整的事项为所得税、
折旧及摊销、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追加额。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预测期后每年的所得税为 520.11 万元。
经上述分析测算,预测期后每年的折旧费为 2,002.04 万元。
经上述分析测算,预测期后每年的资本性支出金额为 2,585.34 万元。
由于预测期后企业经营相对稳定,营运资金不再发生变动,故确定永续期企
业的营运资金追加额为 0。
故永续期企业现金流=息税前利润-所得税+折旧及摊销-资本性支出-营运资
金追加额
=4,675.63 万元
(4)测算过程和结果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8-12 月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续
一、自由现金净流量 6,271.18 5,327.53 6,452.44 6,167.37 6,361.34 5,718.99 4,675.63
折现率年限 0.21 0.92 1.92 2.92 3.92 4.92
二、折现率 12.23% 12.23% 12.23% 12.23% 12.23% 12.23% 12.23%
折现系数 0.98 0.90 0.80 0.71 0.64 0.57 4.64
三、各年净现金流量折
现值
四、预测期经营价值 49,464.70
(5)其他资产和负债的评估
非经营性资产是指与该企业收益无直接关系的资产。
经分析,本次评估中非经营性资产包括关联方往来的其他应收款以及其他流
动资产;非经营性负债为关联方往来的其他应付款。经测算:
非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负债=28,043.96 万元。
溢余资产主要为货币资金减最低现金保有量,最低现金保有量主要考虑企业
经营所必须的人员工资、扣除折旧摊销后的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及财务费用等,
经测算溢余资产为 44,653.83 万元。
(1)企业整体价值的计算
企业整体价值=经营性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价值+溢余资产价值
=49,464.70+28,043.96+44,653.83
=122,162.00(万元)(取整)
(2)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计算
根据以上评估过程,被评估单位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付息债务价值
=122,162.00-0.00
=122,162.00(万元)(取整)
(八)两种评估方法结果的比较和评估结论的确定
收益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122,162.00 万元,资产基础法评估后的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119,604.61 万元,两者相差 2,557.40 万元,差异率为 2.14%。
不同评估方法的评估结果差异的原因主要是各种评估方法对资产价值考虑的
角度不同,资产基础法是从企业各项资产现时重建的角度进行估算;收益法是从
企业未来综合获利能力去考虑,导致各评估方法的评估结果存在差异。
本次评估结论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具体原因如下:
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的评估结果差异较小,收益法评估主要是从企业未来经
营活动所产生的净现金流角度反映企业价值,是从企业的未来获利能力角度考虑,
并受企业未来现金流、经营状况、资产质量及风险应对能力等因素的影响,企业
目前主要的客户和经销商为股东公司的关联公司,销售定价存在一定的不公允性
且部分销售费用也由关联公司承担,未来的经营和盈利情况也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而资产基础法对各单项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进行了评估,体现各个单项资产组合
对整个公司的贡献和各单项资产间的互相匹配和有机组合因素可能产生出来的整
合效应,能够更好反映企业的市场价值,故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根据上述分析,本评估报告评估结论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即:西藏拉
萨啤酒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结果为 119,604.61 万元。
本资产评估报告没有考虑由于具有控制权或者缺乏控制权可能产生的溢价或
者折价对评估对象价值的影响。
四、本次交易作价与评估结果是否存在较大差异
本次评估以 2025 年 7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拉萨啤酒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采 用 资产 基础法进 行 评估。 经评 估,拉萨 啤酒股东全部 权益的评估 价值为
参考前述评估结果并经交易双方充分协商,确定拉萨啤酒 50.00%股权的交易
作价为 29,200.00 万元。
五、标的公司存在评估或估值特殊处理、对评估或估值结论有重
大影响事项
标的公司不存在评估或估值特殊处理、对评估或估值结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六、评估基准日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发生的重要变化事项
及其对估值及交易作价的影响
金占用解决方案的议案》,前时任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相关主体占用上市公司资
金待偿还拉萨啤酒余额 14,616.76 万元由重整投资人代为偿还。
分红 6,000.00 万元。除此以外,标的公司未发生的重要变化事项及其对估值及交
易作价影响的事项。
七、董事会对本次交易评估事项的意见
(一)上市公司董事会对资产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评估方法与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公允性发表的意见
本次重组的评估机构为中企华评估,中企华评估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
资格,具有从事评估工作的专业资质和丰富的业务经验,能胜任本次评估工作。
公司聘请评估机构承担本次重组的评估工作,并签署了相关协议,选聘程序合规。
除正常的业务往来外,评估机构及其经办评估师与公司、交易对方、标的公
司及其关联方均无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影响其提供服务的现实及预期的利益关系
或冲突,具有充分的独立性。
本次评估假设的前提均是按照国家有关法律与规定进行,遵循了市场的通用
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未发现与评估假设前提相悖的事实存在,
评估假设前提合理。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确定标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本次重组提供
价值参考依据。评估机构采用了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标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并
最终以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次评估结果。
本次资产评估工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与行业规范的要求,遵循了独立、客
观、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标
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所选用的评估方法合理、与评估目
的的相关性一致。
(二)本次交易的定价公允性分析
本次重组的标的资产经过了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和资
产评估机构的审计和评估,本次重组定价参考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参
考由交易双方在公平、自愿的原则下协商一致确定,资产定价具有公允性、合理
性,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本次交易聘请的评估机构符合独立性要求,具有相关业务资格和胜任能力,
评估方法选取理由充分,具体工作中执行了现场核查,评估定价具备公允性。
(三)交易标的后续经营变化趋势及影响,董事会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及其对
评估的影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在经营中所需遵循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化,本次交易各方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
无重大变化,无其他不可预测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行业存续发
展的情况不会产生较大变化,标的公司在评估基准日后持续经营,不会对评估值
造成影响。
(四)交易标的与上市公司现有业务的协同效应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持有标的公司 50.00%股权,标的公司为上市公司控股
子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持有拉萨啤酒 100.00%股权,因此本次交
易标的与上市公司现有业务具有协同效应。
(五)评估基准日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发生的重要变化事项及其对估
值及交易作价的影响
金占用解决方案的议案》,前时任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相关主体占用上市公司资
金待偿还拉萨啤酒余额 14,616.76 万元由重整投资人代为偿还。
分红 6,000.00 万元。除此以外,标的公司未发生的重要变化事项及其对估值及交
易作价影响的事项。
第六节 本次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西藏发展与嘉士伯国际就转让拉萨啤酒 50%股权签署了股权转让相关协议,
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签署主体
甲方(转让方):嘉士伯国际有限公司(CarlsbergInternationalA/S)
乙方(受让方):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协议主要内容
……
目标股权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贰亿玖仟贰佰万元(人民币 292,000,000 元),
该价款系由双方参照基准日目标股权的评估值协商确定。
协议(“监管协议”)。根据监管协议,双方应以乙方的名义在监管银行开立一
个由双方共同控制的人民币账户,用于确保乙方根据本协议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
(“监管账户”)。
……。
日起三十个工作日或者双方另行书面合意的时间内,乙方应立即完成、和/或使
他人完成适用法律要求的将全部转让价款以人民币汇出中国至甲方所必须的所
有程序和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第 5.3 条项下的税务程序(在市场监督管理局并未
要求税务程序为市监局登记前置程序的情况下)和第 5.4 条项下的外汇程序。
管银行出具单方划款通知,作为转让价款的全部监管款项应立即根据第 5.5 条从
监管账户以人民币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乙方应提供必要的配合。
在且仅在乙方已适当履行本协议第 5.3 条项下所述的义务(根据适用法律的
要求及时为甲方代扣代缴税款)且已取得完税证明的前提下,完税证明所显示的
已缴纳税款可根据第 5.3 条从转让价款扣除。上述扣减后的转让价款金额按第 5.5
条的约定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视为乙方已履行完毕支付相应转让价款的
义务,其前提是,乙方应在取得完税证明后立即且在监管银行根据前述约定支付
剩余金额前将完税证明提供给甲方。为免疑义,除根据本协议第 5.3 条的约定已
缴纳的税款外,乙方不应以任何形式在转让价款中扣除或抵消任何其他款项或费
用。
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为本次交易过渡期。在本次交易完成交割的前提下,
本次交易过渡期损益由乙方所有。
交割应以下列各项先决条件(“先决条件”)达成或豁免(如适用)为前提:
就乙方而言,本协议和交易已由乙方董事会正式审议通过,且本协议已由乙方法
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乙方公章;
藏民终 26 号案(“26 号案”)出具的调解书;
监管款项已根据本协议全额存入监管账户;于提交日及交割日(视情况而定),
监管账户及监管款项未被冻结,亦未因任何原因导致监管款项的监管目的无法实
现或导致监管协议无法履行;
易文件项下作出的陈述和保证在所有重大方面均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误导性;
且在提交日和交割日(视情况而定)前甲方在任何重大方面均未违反其在交易文
件项下的义务或承诺,或即使甲方存在该等违约,该等违约已根据交易文件以令
乙方满意的方式得到补救;
为免疑义,下述视为甲方的“实质性违约”:
(a)在交易和交易文件已获得乙方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前提下,甲方未按照
本协议附件四约定的签署、交付和释放方式配合签署、交付、释放本协议附件四
明确规定的与交易相关的附属文件(前提是上述在法律允许且必要的范围内且不
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
易文件项下作出的陈述和保证在所有重大方面均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误导性;
且在提交日和交割日(视情况而定)前乙方在任何重大方面均未违反其在交易文
件项下的义务或承诺,或即使乙方存在该等违约,该等违约已根据交易文件以令
甲方满意的方式得到补救;为免疑义,乙方“实质性违约”包括但不限于:
(a)乙方未按照交易文件完成或使他人完成支付转让价款的必要程序(包
括但不限于违反第 3.2 条(转让价款的支付)、第 5.3 条(税务程序)及第 5.4
条(外汇程序)),但上述是因为甲方实质性违约而导致的除外;
(b)乙方未按照交易文件将监管款项汇入或使他人汇入监管账户或解付或
使他人解付监管款项;及
(c)其他违反合资企业章程以及合资企业股东协议实质性导致交易无法完
成的情形;及
相关的必要手续并采取必要行动:
(a)甲方应尽所有努力,尽快(但无论如何在最后期限日当日或之前)满
足第 4.1.1 条(甲方授权人士签署)和第 4.1.6 条所列的先决条件,且应在甲方授
权人士签署后立即书面通知乙方。
(b)乙方应尽所有努力,尽快(但无论如何在最后期限日当日或之前)满
足第 4.1.1 条(乙方董事会批准)、第 4.1.2 条、第 4.1.4 条、第 4.1.5 条(签署监
管协议及开立监管账户除外)和第 4.1.7 条所列的先决条件,且应在该等先决条
件满足时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c)甲方和乙方应本着诚信原则互相合作,尽所有努力尽快(但无论如何
在最后期限日当日或之前)达成第 4.1.3 条和第 4.1.5 条(仅限于签署监管协议及
开立监管账户)所列的先决条件。
完成交割前行动并遵守交割前承诺。
以下规定应适用于先决条件的豁免:
(a)本协议第 4.1.6 条项下的任何先决条件仅可由乙方豁免;及
(b)本协议第 4.1.7 条项下的任何先决条件仅可由甲方豁免。
任何该等豁免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为免疑义,豁免应仅限于本第
如果未在最后期限日前完成交割,任一方可根据第 10.1.1(d)条终止本协议。
为免疑义,如果任何一方书面通知另一方已达成或豁免任何先决条件,该等
通知或豁免并不免除另一方在本协议项下就该等先决条件的任何义务和责任。
紧临乙方股东会审议通过交易后,乙方应根据附件三促使第 4.1.3 条及第
达成日”);同时,双方应分别促使其根据第 4.2 条各自负责的其他先决条件在
先决条件达成日直至提交日继续保持达成(但经双方另行书面同意豁免的除外)。
取决于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否要求税务程序为市监局登记的前置程序,(1)
如市场监督管理局如此要求,则在甲方根据第 5.3 条获提供完税证明同日紧临其
获得该完税证明之后;或(2)如市场监督管理局未如此要求,则在先决条件达
成日紧临第 4.1.3 条及第 4.1.4 条所载的先决条件达成后:在所有先决条件均达成
或豁免(如适用)的情况下,双方应立即就提交按照附件五格式签署一份已达成
或豁免相关先决条件的证明(“交割前证明”)。
为免歧义,本协议第 5.3 条(仅在市场监督管理局未要求税务程序为市监局
登记的前置程序的情况下)及第 5.4 条的先决条件不作为双方签署交割前证明的
前提。
在交割前证明签署同日紧临其签署之后,乙方应立即并应立即使合资企业向
相关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办理市监局登记的申请(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变更、企业
类型变更、合资企业章程修订以及甲方人员辞任)并完成市监局登记,甲方应在
法律要求且不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范围内提供必要的配合。
尽管有前述规定,除非并直至双方签署交割前证明,乙方或合资企业不得将
本协议及与本协议相关的任何其他文件提交用于办理市监局登记。乙方应使合资
企业遵守上述规定。
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或延迟签署交割前证明或根据本协议规定配合办
理市监局登记,另一方有权自行选择申请强制执行调解书。
局登记。乙方应使合资企业同时取得与交易有关的其他变更的备案凭证(包括但
不限于甲方人员辞任),并立即向甲方提供经加盖乙方印章的更新后的营业执照
和备案凭证复印件的原件,上述印章应与乙方在监管协议项下在监管银行预留印
鉴的印章相同。
股东,及甲方不再是合资企业的股东,甲方作为合资企业股东而产生的所有权利、
权益和义务均转移至乙方,且甲方对上述转移至乙方的任何权利、权益和义务不
承担任何责任。
取决于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否要求税务程序为市监局登记的前置程序,(1)
如市场监督管理局如此要求,则紧临先决条件达成日在所有除税务程序及外汇程
序以外先决条件达成或豁免(如适用)之时;或(2)如市场监督管理局未如此
要求,则紧临市监局登记完成后:乙方应立即或使他方立即代表甲方(作为纳税
人)根据适用法律向相关中国税务机关申报本协议项下的目标股权转让,并及时
向甲方提供主管税局出具的应缴税凭证,载明甲方根据适用法律就目标股权转让
应付的税款。甲方于收到该等凭证后确认所载信息准确无误的前提下,应与乙方
共同向监管银行出具共同划款通知,指示监管银行根据监管协议通过监管账户代
甲方向相关税务机关缴纳该等凭证载明的与目标股权转让相关的所有适用的代
扣代缴税款。代扣代缴完成后,乙方应及时取得完税证明,并立即向甲方提供该
等完税证明。甲方应尽力在法律要求且不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范围内提供必要的配
合。
紧临税务程序完成后(在外汇程序需要以完成税务申报和/或税款代扣代缴
程序为前提的情况下),但无论如何应在乙方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的三十(30)个
工作日或者双方另行书面合意的时间内,乙方应立即完成,和/或使合资企业完
成反映交易的外汇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以及转让价款跨境汇出程序。甲方应尽力
在法律要求且不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范围内提供必要的配合。
款项应由监管银行根据甲方单方出具的划款通知立即以人民币从监管账户支付
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乙方应提供必要的配合。
甲方亦可自行选择按调解书就转让价款的支付申请强制执行,但甲方的这一
权利不应影响乙方根据本第 5.5.1 条的前款规定使监管款项得以支付的责任。乙
方应提供必要的配合。
双方应根据监管协议的规定提供监管银行要求提供的材料。
割”)。
在交割后且不迟于交割后一(1)个月内,乙方应促使合资企业根据适用法
律完成其他必要的反映本次交易的政府登记和备案程序(如有)。甲方将提供适
用法律要求的必要协助。
每一方特此陈述并保证,截至签署日和交割日(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
(a)其拥有签署本协议并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义务的必要公司权力和权限,
但本协议约定的先决条件在签署日无法满足的除外;
(b)本协议的签署、交付和履行以及交易的完成不会且将来也不会违反其
章程或任何其他组织性文件,或任何适用法律,或其作为一方或以其他方式受约
束的任何合同安排的任何规定;
(c)本协议已被正式授权、签署和交付,经乙方股东会审议通过交易和本
协议后,其应构成一份有效且具有约束力的协议,且本协议条款对每一方均可执
行;
(d)就其所知,不存在或可能发生任何影响其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的诉讼、仲裁或其他法律或政府程序;且
(e)签署或交付本协议或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均无需取得任何政
府、监管机构或其他公共机构或部门、法院或其他主体的任何授权、同意或批准,
或在任何政府、监管机构或其他公共机构或部门、法院或其他主体进行任何登记
或备案,或向任何政府、监管机构公共机构或部门、法院或其他主体发送任何通
知,但本协议另行明确具体约定的除外。
尽管有本条前款约定,如本协议签署后,在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情况下,乙
方被受理破产重整申请的,本协议的履行同时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
产法》及其他破产重整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乙方向甲方陈述与保证,自签署日起:
(a)其将及时采取所有必要措施并签署所有必要文件以促进交易完成,包
括但不限于:
(i)根据本协议申请及完成解除对目标股权的冻结;
(ii)负责向监管机构(包括但不限于证监会和深交所)办理与完成交易相
关的手续,前提是所有程序应依法进行且不得损害甲方利益;
(iii)合理通知甲方与监管机构沟通过程中的任何实质性进展(包括与证监
会和/或深交所就交易进行的任何沟通)。
(b)乙方应确保转让价款的资金来源合法且不会受到任何追索,并应保证
甲方及甲方人员免受、并向甲方及甲方人员赔偿因乙方虚假陈述前述陈述与保证
或违反前述陈述与保证而产生的或与之相关的任何索赔、损失或损害;
(c)乙方不会就甲方此前拟向道合转让目标股权事宜以及 9500 万分红差额
事宜提起新的诉讼或仲裁;
(d)监管账户及监管款项应在提交日以及交割日不受限于任何法院指令、
监管机构行为或任何第三方行为,且应不存在任何其他可能导致监管目的无法实
现,或监管款项无法根据交易文件支付至甲方的情形;
(e)乙方同意且同意使合资企业自市监局登记完成之日起永久放弃对甲方
或甲方人员采取任何法律行动要求任何赔偿的权利(无论索赔事项是否发生在上
述日期之前),并同意使甲方及甲方人员免于承担、并赔偿甲方及甲方人员与合
资企业有关的任何损失、损害或责任(如有)(为免疑义,包括第三方向甲方及
甲方人员主张的与合资企业相关的损失、损害或责任。)
甲方向乙方陈述与保证,自签署日起:
(a)在适用法律和本协议要求的附属文件范围内,甲方将根据附件四配合
签署并提交所有附属文件,且不会违反本协议不合理地拒绝签署附属文件或阻止
本协议项下交易的完成。
(b)甲方承诺,截至交割日,目标股权的权属清晰,甲方对目标股权拥有
完整的所有权,且甲方有权在目标股权解除冻结后根据本协议转让目标股权。双
方确认,目标股权将基于“现状”转让。除本款前述情形外,甲方不对目标股权
的质量、合资企业的现状或经营情况作出任何陈述或保证。除前述明确作出的陈
述和保证外,甲方不就目标股权作出任何陈述和保证,亦不应被视为已就目标股
权作出任何陈述和保证。
(c)甲方同意,自甲方根据本协议于交割日收到全部转让价款时起且在该
等款项不会受任何追索的前提下,永久放弃对乙方或其向合资企业委派/提名的
人士、合资企业就合资企业相关事宜采取任何法律行动要求任何赔偿的权利(无
论索赔事项是否发生在交割日之前)。
为免疑义,在上述前提条件未得到满足的情况下,甲方保留自行决定在本协
议终止后向乙方或向乙方在合资企业委派/提名的人士、合资企业采取任何法律
行动要求赔偿的全部权利和权益。
乙方股东会批准后,甲方与乙方及道合应共同就 26 号案向西藏自治区高级
人民法院申请调解并达成调解协议,甲、乙双方之间在调解协议项下的实质权利
义务应以交易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为准,调解协议具体形式及内容以双方达成一致
且届时经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确认的版本为准。
调解书应根据本协议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且可强制执行。调解书出具后,甲
方应有权根据调解书的条款和条件获得乙方支付的 100%转让价款,且乙方应有
权根据调解书的条款和条件获得目标股权。如果任何一方未履行其在调解书项下
的义务,另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协议经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乙方公章、且经甲方授权代
表签署后成立,并应在乙方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交易和本协议后生效。
终止本协议:
(a)任何不可抗力使另一方无法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对本协议项下交易具
有实质性影响的义务或承诺(包括但不限于第 3.2 条(转让价款的支付)、第 5.3
条(税务程序)及第 5.4 条(外汇程序)项下的义务或承诺),或其影响持续超
过六(6)个月且双方无法就此达成合理的解决方案;或
(b)另一方资不抵债、清算或破产,和/或该方已被指定破产托管人、接管
人或管理人(但乙方目前正在进行的预重整或重整程序除外);或
(c)另一方违反本协议且该等违反对本协议项下交易具有实质性影响的(包
括第 4.1.6 条及第 4.1.7 条所述的实质性违约),且在该等违反可修正的情况下,
未能在非违约方指定的期限内进行修正;或
(d)交割未能在最后期限日前完成。
终止时终止,但本协议的终止不得免除任何一方在本协议终止前已产生的任何义
务或责任。
止的情况下(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根据 10.1.1(c)条终止本协议的情况),监管账户
中的款项应由双方出具共同划款通知指示监管银行根据监管协议在本协议终止
后返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登记完成后,转让价款未根据本协议的约定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且甲方
通过调解书的强制执行亦无法取得转让价款的,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
要求乙方无偿将目标股权转回至甲方。乙方承诺将采取或使他方采取一切必要行
动和签署或使他方签署一切必要文件确保目标股权转回至甲方,并承担及使甲方
免于承担因该等转回而产生或与之相关的费用及支出(仅就该等费用及支出而言,
前提是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已开立且该账户可接受资金的汇入)。
在此情形下,无论本协议及交易文件是否任何相反约定,监管账户中根据本
协议及监管协议应退回乙方的任何款项,应只有在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将目标股权
转回至甲方,且甲方已恢复至在相关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为目标股权的股东后,
方可由监管银行根据双方出具的共同划款通知退回至乙方指定账户。
何一方有权(但无义务)向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中止审理、并恢复
审理 26 号案及/或 27 号案(视情况而定),另一方应配合申请撤销中止审理;
且任何一方有权(但无义务)通过对另一方采取任何其他法律行动等方式寻求实
现该方在合资企业中的权益。在此情形下,本协议或交易文件项下截至本协议终
止之日之前的任何作为/不作为,均不应被视为构成对任何一方前述权益的任何
补救或赔偿,或构成甲方与乙方之间就上述权益的任何和解。
本协议第 10 条至第 16 条以及根据其性质在本协议终止后应继续有效的其他
条款应在本协议终止后继续有效。
偿方”)应当赔偿另一方(“受偿方”)蒙受、发生、遭受或被主张的任何直接
或间接因赔偿方违约、虚假陈述或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陈述和保证以及任
何义务或承诺而导致的或与之相关的任何损失或损害(包括但不限于因此而支付
的任何利息、调查费用、律师费、应付费用或可预计费用),为其进行辩护,并
使其免受损害。
特别赔偿事件(“特殊赔偿事件”):
(a)乙方股东会已审议通过交易,但因非甲方原因导致未能完成交割(为
免疑义,就所有政府监管程序/手续和监管协议项下的资金监管程序而言,若甲
方未签署/提供任何文件或履行任何行动,在该等文件或行动并非适用法律明确
要求或交易文件明确具体规定的情况下,上述无论如何均不得被解释为“因甲方
原因”);尽管有本段前述规定,若非因乙方任何原因,仅因签署日后发生的乙
方无法合理预见的任何主管机关禁止或限制交易完成而导致乙方股东会审议通
过后交易无法交割完成,且尽管乙方已用尽合理努力仍无法消除该等禁止/限制,
则乙方无需承担特殊赔偿事件下的违约金;及
(b)乙方违反、虚假陈述或违背本协议项下对交易有实质性影响的任何义
务、承诺、陈述或保证(包括但不限于第 4.1.7 条所述的实质性违约)。
任一特殊赔偿事件时,乙方应根据下述约定向甲方支付金额相当于转让价款 20%
的违约金:
(a)在第 11.2.1(a)条项下特殊赔偿事件发生时,双方应在该等事件发生后
立即出具共同划款通知,指示监管银行将作为转让价款的监管款项的 20%支付至
甲方指定账户;受限于第 10.2.3 条的规定,甲方收到上述款项后,监管账户内的
剩余资金可由监管银行根据双方出具的共同划款通知返还至乙方指定账户;且
为免疑义,本协议违约金不得累加,乙方承担违约金总额最高不超过转让价
款的 20%。
(b)在第 11.2.1(b)条项下特殊赔偿事件发生时,双方应在该等事件发生后
立即共同出具划款通知,指示监管银行将作为转让价款的监管款项的 20%支付至
甲方指定账户;如果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金额,乙方应立即补足差额部分,且甲
方有权选择继续履行本协议或根据第 10.1.1(c)条通知乙方终止本协议。
为免疑义,本协议违约金不得累加,乙方承担违约金总额最高不超过转让价
款的 20%。
在该情形下,(i)如果甲方选择继续履行本协议,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
后立即补足监管账户中的资金以使监管账户中的金额不低于转让价款;(ii) 如甲
方选择终止交易,受限于第 10.2.3 条的规定,监管账户中的剩余资金应由监管银
行根据双方出具的共同划款通知返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为免疑义,只有在甲方
收到乙方支付的本第 11.2.2(b)条第一款规定的前述差额后,甲方才有配合出具共
同划款通知的义务。
生任一特殊赔偿事件后,监管账户的月度管理费用应全部由乙方承担,且双方有
义务立即共同通知监管银行该等费用承担安排。若甲方无论因任何原因(但为免
疑义,甲方无义务)垫付了上述本应由乙方支付的任何月度管理费用,乙方应立
即向甲方进行补偿。
无法根据本协议及/或监管协议执行任何解付(包括但不限于转让价款的支付、
乙方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乙方应根据本协议另行向甲方支付等同于本协议规
定金额款项的义务。
无论本协议是否有任何相反规定,甲方仅在交易和交易文件已获得乙方股东
会审议通过的前提下,且仅对其未按照本协议附件四约定的签署、交付和释放方
式签署、交付或释放本协议附件四明确规定的与交易相关的附属文件(前提是上
述在法律允许且必要的范围内且不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承担违约责任;在该情
形下,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转让价款的 20%作为赔偿,除该情形外,甲方不应承担
任何与交易或交易文件相关的情形或条件下的任何损害赔偿或违约金。
为免疑义,本协议违约金不得累加,甲方承担违约金总额最高不超过转让价
款的 20%。
在不影响任何一方在本协议下可能享有的任何其他权利或救济的前提下,双
方确认并同意,损害赔偿可能并非对本协议项下违约的充分救济,除损害赔偿外,
任何一方还可就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的任何行为寻求适用法律允许的禁令、实际
履行及其他适当的非金钱救济。
“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导致一方无法履行
或迟延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义务的客观情况,且该等客观情况并非由受影响的一
方的过错或疏忽造成,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民众骚乱
和其他类似事件,但不可抗力事件不包括下列情况:
(a)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政府行为;
(b)一方内部人员的变动;或
(c)资金短缺或一方未能支付到期款项。
如果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无法全面、及时、适当地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
任何义务,则该方应免于承担因不当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违约责任。但是,受影
响的一方必须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或通讯条件恢复后十五(15)日内向另一
方通知该不可抗力事件的详情,并提供证明该不可抗力事件存在的证据,以及该
方因该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而无法履行或无法全面、及时、适当地履行其在本协
议项下的义务的明确说明。如果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未按前述规定通知另
一方并提供证明,则该方不得主张免除责任。
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迅速尽一切合理和可能的努力消除或减轻该
不可抗力事件的不利影响,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消除或减轻后恢复履行所
有义务。如果受影响的一方未履行该等义务,则对因该方在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消除或减轻后未恢复履行该等义务而导致的额外损失,该方应承担责任。
密信息”),其应仅用于自身商业目的,未经另一方同意(该方不应不合理地拒
绝给予同意)不应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a)向一方的管理人员、职员、雇员为与本协议合理相关的目的,按照有
必要知悉的原则所进行的披露;
(b)一方独立开发的信息,或由有权披露该消息的第三方所提供给一方的
信息;
(c)基于法律、证券交易所规定或任何法院或相关机构所作的有效判决、
命令或要求而进行的信息披露;
(d)相关一方因税务目的被合理要求向任何税务机构所进行的信息披露;
(e)为与本协议合理相关的目的而在合理必要范围内以保密方式向一方的
专业顾问所作出的披露;
(f)可在公共领域获得的信息(但不包括因一方违反上述第 13.1.1 条规定
而导致的情况);或
(g)按照下述第 13.2 条作出的任何公告。
供建议的专业人员或其他顾问,或其提供保密信息的其他人,此等信息是保密的,
并应要求他们(a)对该信息进行保密;及(b)不向任何第三方(已按照本协议
的约定获得此信息的人除外)进行披露。
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或被代表作出或发表任何有关本协议的签署和本协议所约定
事项的公告或新闻稿。
出或发出任何公告,该方将在合法可行的范围内,在此等公告或新闻稿作出或发
布之前,给予另一方一切合理的机会对此发表意见,公告方应充分考虑另一方意
见并在合法可行的范围内对公告内容进行相应修改。
行的代扣代缴义务,每一方应依据适用法律承担其各自因目标股权的转让而应缴
纳的税款,依照适用法律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义务的一方应根据适用法律完成相应
义务,另一方应尽力在法律要求且不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范围内提供必要的配合。
判、签署、履行本协议及其他相关文件及交易交割而产生的成本和费用。
本协议的效力、订立、履行、违约和终止均应受在中国颁布的法律的管辖和
解释。若针对本协议项下的某一特定事项在中国没有已经颁布的法律可供遵循,
则应参照国际惯例。
利主张(“争议事项”),任一方可向另一方发出争议事项通知,说明争议事项
的性质和建议的解决方案,且双方应尽其最大努力,本着诚信原则通过协商解决
该等争议事项。
国仲”)根据其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终局裁决。
员组成。每一方有权指定一(1)名仲裁员,第三名仲裁员由深国仲主任指定。
每一方均承诺直接或通过其任命的董事和管理人员签署并履行所有必要的
文件、采取所有必要行动、行使所有表决权和受其控制的其他权力,以保证本协
议及交易文件的条款得以及时有效地履行并具有充分的效力。
……。
二、调解协议的主要内容
西藏道合实业有限公司(甲方)、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乙方)、签署了
和解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股权转让协议补充协议》而要求西藏拉萨啤酒有限公司办理股东变更的工商变
更登记,并放弃向嘉士伯国际购买其所持有的西藏拉萨啤酒有限公司的标的股权。
方式终结在(2024)藏民终 26 号案项下的争议及纠纷。
决书》(二审案号:(2024)藏民终 26 号)、(2024)藏 01 民初 10 号《民事
判决书》所涉及的纠纷达成和解;甲方认可乙方与嘉士伯国际签署的《嘉士伯国
际有限公司与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藏拉萨啤酒有限公司 50%股权之股
权转让协议》及相关配套文件(以下简称“西发与嘉士伯国际股权转让文件”),
并且应当配合完成为实现西发与嘉士伯国际股权转让文件项下标的股权转让之
目的相关且必须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配合根据西发与嘉士伯国际股权转让文件
及本协议之约定共同向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出具调解书。
啤酒有限公司 50%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及本协议经乙方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五个工作日内配合乙方及嘉士伯国际共同向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对
(2024)藏民终 26 号案进行调解;如乙方及嘉士伯国际根据双方履行西发与嘉
士伯国际股权转让文件之实际情况需调整向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申请调解
的时间,甲方应予以配合。
起 5 日内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和解金 3500 万元。
涉及事项产生的一、二审诉讼费、保全费等已经支(垫)付的费用由支(垫)付
方自行承担;相关案件的律师费由各方自行承担。
付违约金,违约金以应付未付金额为基数,按照万分之五/日的标准计算。
本协议生效之日,各方不得就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藏 01 民初 27 号《民
事判决书》所涉及的事项再行提起诉讼。
股权转让文件或甲方、乙方及嘉士伯国际三方形成之调解协议(若有另行签署的
综合版本)制作《民事调解书》,并自愿按照本协议及《民事调解书》的内容履
行。
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被解除或终止的,本协议当然终止且解除,且此情形下本协
议所载任一内容将视为自始无约束力或法律效力(“交易终止”)。但即便有本
条前述约定,如甲方未能配合根据本协议第四条之约定共同向西藏自治区高级人
民法院进行调解,甲方应当按照乙方与嘉士伯国际股权转让文件项下标的股权转
让价款的 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乙方未能配合根据本协议第四条之约定共同
向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则乙方应当按照乙方与嘉士伯国际股权转
让文件项下标的股权转让价款的 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破产重整申请的,本协议的履行同时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
其他破产重整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第七节 本次交易合规性分析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商投资、对
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主要从事啤酒的生产与销售。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4754-2017),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所属行业为“C 制造业”之“C15 酒、
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标的公司所处行业不属于国家产业政策禁止或限制的行
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从事业务不属于高能耗、高污染行业。报告期内,标的公
司在经营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因违反国家
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本次交易符合有关环境保护
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报告期内,本次交易标的公司依法取得生产经营占用土地的权属证书,不存
在因违反国家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本次交易不存
在新增违反土地管理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情形。
根据《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未达
到上述经营者集中审查的条件,不需要进行经营者集中的反垄断申报,不存在违
反国家有关反垄断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情形。
本次交易系标的公司由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变更为全内资的有限责任公司,不
涉及外商投资和对外投资,本次交易不违反《外商投资法》的规定。
本次交易为重大资产购买,上市公司将依法履行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程
序,不存在违反对外投资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1)违反《拉萨市绿化条例》的情形
①违规事项基本情况
关)城罚决字【2025】第005号)(以下简称“决定书”),决定书主要内容如
下:
“你(单位)2025年4月8日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听证要求)。你(单
位)辩称,我公司修剪树木后认识到错误,我们采取了补救措施态度诚恳接受处
分,请相关单位减轻处罚。
本机关认为,你(单位)2025年3月31日西藏拉萨啤酒有限公司在拉萨市城
关区色拉北路12号(啤酒厂)内擅自砍伐城市树木的行为,违反了拉萨市绿化条
例第四十条的规定。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②相关法律法规
《拉萨市绿化条例》第四十条规定: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砍伐城市树木的,由城市绿化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
法行为,可以并处所砍伐树木价值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
负赔偿责任。
采取截除树木主干、去除树冠等方式修剪树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独立财务顾问人员现场及电话向城关区城市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了解,对拉
萨啤酒前述违规行为的罚款为所砍伐树木价值的一倍,拉萨啤酒已按照决定书的
处罚缴纳了罚款并完成了整改,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③违规行为的整改情况
根据《“信用中国”网站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申请表》并经城关区城市管
理局确认,前述违规事项拉萨啤酒已缴纳罚款、已整改到位、决定书明确的其他
责任义务已履行到位。
综合以上,独立财务顾问及律师认为,拉萨啤酒前述违规行为的罚款为所砍
伐树木价值的一倍且未造成损失,属于《拉萨市绿化条例》规定的罚款范围的较
低范围,且拉萨啤酒已充分认识到错误、整改完毕。前述违反《拉萨市绿化条例》
的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部分房产无房产证事项
拉萨啤酒成立于2004年,设立时间较长,部分房产未取得房产证,不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相关规定。
拉萨啤酒部分厂房未能取得房产证为历史遗留问题,拉萨啤酒为上市公司控
股子公司,本次交易为收购拉萨啤酒少数股东股权,该事项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合
并报表范围内新增违法违规事项。
(二)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的条件
本次交易系以现金方式购买标的资产,不涉及发行股份,不影响上市公司的
股本总额和股权结构,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和股权分布不符合股票上市条
件。因而,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出现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符合《重
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
(三)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
合法权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进行,本次交易已聘请具有资格的
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评估机构及相关经办评估师与本次交易的标的公
司、交易各方均没有现实及预期的利益或冲突,具有充分的独立性。本次标的资
产交易价格由交易双方参考具有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结果等协商确
定,标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综上,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标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
法权益的情形,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之规定。
(四)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
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嘉士伯国际持有的拉萨啤酒 50%股权。根据标的公司的
工商登记资料及交易对方出具的承诺并经核查,交易对方持有的标的资产股权均
为实际合法拥有,不存在权属纠纷,不存在信托、委托持股或者股权代持,不存
在禁止转让、限制转让的承诺或安排,除因优先购买权诉讼纠纷上市公司主张对
交易对方持有的拉萨啤酒股权进行了司法冻结外,交易对方持有拉萨啤酒 50%
股权不存在其他质押、冻结、查封、财产保全或其他权利限制。本次交易经上市
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上市公司将向法院申请解除对标的资产的司法冻结。
同时,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股权,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仍为独立存续的法人
主体,其全部债权债务仍由其享有或承担,因此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处理事
宜。
综上,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预计不存在法律
障碍,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处理或变更事项,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
条第(四)项的规定。
(五)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重组
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本次交易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规模、盈利能力等均有所提升,
公司的综合实力得以增强,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业务规模和增强持续经营能力。
综上,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重
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
条第(五)项的规定。
(六)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
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规范且独立运营
的管理体制,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保持独立,信息披露及时,运行规范。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将继续
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
综上,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
定,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六)项的规定。
(七)有利于上市公司形成或者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设立股东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等组织机构并制
定相应的议事规则,从制度上保证股东会、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的规范运作和依
法行使职责,上市公司具有健全的组织结构和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本次交易完
成后,上市公司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
规的要求,加强对拉萨啤酒的控制,完善拉萨啤酒及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
综上,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符合《重组
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情形
本次交易系以现金方式购买资产,不涉及发行股份,不存在导致上市公司实
际控制权变动的情形,本次交易也不涉及向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购买资产。
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西藏盛邦,实际控制人均为罗希,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更。
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三、本次交易不适用《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
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本次交易系以现金方式购买资产,不涉及发行股份和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形,
不适用《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及其适用意见要求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
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
需要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的情况。本
次交易标的涉及的部分建筑物未取得相关产权证书事项已在本报告书中详细披
露,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示。
股权因优先购买权诉讼被上市公司申请冻结外,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的情形。
对于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的标的资产,交易对方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影响
其合法存续的情况;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不属于土地使用权、矿业权等资源类权
利资产。
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增强独立性、规范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
争。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
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
五、中介机构关于本次交易的明确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市公司聘请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太平
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独立财务顾问意见具体内容请
参见本报告书“第十三节 中介机构关于本次交易的意见”之“一、独立财务顾
问核查结论性意见”相关内容。
(二)法律顾问意见
上市公司聘请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上海市锦
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法律顾问意见具体内容请参见本报告书“第十
三节 中介机构关于本次交易的意见”之“二、法律顾问结论性意见”相关内容。
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分析
本节的分析与讨论系基于以下财务资料完成:上市公司 2023、2024 经审计
的财务报告和 2025 年 1-7 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标的公司最近两年及一期经
审计的财务报告;上市公司经审阅的 2024 年和 2025 年 1-7 月备考财务报表。请
投资者在阅读本节时,同时参考本报告书“第九节 财务会计信息”的相关内容。
(一)财务状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合并报表的资产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货币资金 81,814.39 67.60 61,881.45 61.85 54,442.47 58.76
应收票据 - - - - - -
应收账款 6.10 0.01 - - - -
应收款项融资 - - - - - -
预付款项 481.22 0.40 377.49 0.38 393.35 0.42
其他应收款 64.43 0.05 45.07 0.05 33.00 0.04
存货 3,146.13 2.60 3,398.29 3.40 3,038.68 3.28
合同资产 - - - - - -
其他流动资产 33.32 0.03 20.05 0.02 13.36 0.01
流动资产合计 85,545.58 70.68 65,722.35 65.68 57,920.87 62.51
其他权益工具
- - - - - -
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 17,720.09 14.64 18,198.45 18.19 18,982.15 20.49
投资性房地产 - - - - - -
固定资产 13,547.29 11.19 14,128.85 14.12 12,709.44 13.72
在建工程 1,882.95 1.56 - - 1,032.03 1.11
使用权资产 - - - - - -
项目 2025 年 7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无形资产 532.42 0.44 490.57 0.49 443.55 0.48
商誉 - - - - - -
长期待摊费用 209.09 0.17 199.57 0.20 56.60 0.06
递延所得税资
产
其他非流动资
产
非流动资产合
计
资产总计 121,036.08 100.00 100,057.15 100.00 92,655.86 100.00
万元、100,057.15 万元和 121,036.08 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
为 62.51%、65.68%和 70.68%,主要为货币资金。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
别为 37.49%、34.32%和 29.32%,主要为固定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
(1)流动资产
投资人为解决资金占用问题投入资金,且各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
大,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所致。
材料以及啤酒瓶、啤酒罐、纸箱等包装物。公司产品从生产到交货周期较短,且
通过“以需定购”合理控制原材料库存,因此存货库龄较短,周转率较高。
(2)非流动资产
为 12,709.44 万元、14,128.85 万元和 13,547.29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增加 1,419.41 万元,同比增长 11.17%,主要系子公司拉萨啤酒在建的煮沸锅热
能回收、酵母自动充氧改造、糖化 CIP 改造项目本期转固所致。
分别为 18,982.15 万元、18,198.45 万元和 17,720.09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
为 20.49%、18.19%和 14.64%,系上市公司对联营企业恒生科技和力创基金的股
权投资。
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合并报表的负债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 - - - - -
应付票据 - - - - - -
应付账款 3,203.69 8.39 2,076.65 5.56 1,915.23 5.09
预收款项 - - - - - -
合同负债 1.02 - 32.90 0.09 312.93 0.83
应付职工薪酬 165.13 0.43 573.49 1.54 562.26 1.49
应交税费 600.67 1.57 1,087.19 2.91 633.72 1.68
其他应付款 30,861.13 80.82 30,539.63 81.80 31,189.46 82.86
一年内到期的非
- - - - - -
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0.13 - 4.28 0.01 8.52 0.02
流动负债合计 34,831.76 91.22 34,314.13 91.91 34,622.12 91.97
长期借款 430.00 1.13 430.00 1.15 430.00 1.14
租赁负债 - - - - - -
长期应付款 - - - - - -
项目 2025 年 7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预计负债 2,512.27 6.58 2,512.27 6.73 2,512.27 6.67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 -
递延收益 409.33 1.07 78.90 0.21 78.90 0.21
非流动负债合计 3,351.60 8.78 3,021.18 8.09 3,021.18 8.03
负债合计 38,183.36 100.00 37,335.31 100.00 37,643.29 100.00
万元、37,335.31 万元和 38,183.36 万元,上市公司负债规模总体呈下降趋势。其
中,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重分别为 91.97%、91.91%和 91.22%,主要为其他应
付款和应付账款;非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重分别为 8.03%、8.09%和 8.78%,
主要为预计负债和长期借款。
(1)流动负债
占用造成的发展障碍,2023 年西藏盛邦控股有限公司代西藏发展时任控股股东
及关联方解决资金占用事项,形成 15,000.00 万元债务所致。
(2)非流动负债
万元、430.00 万元和 430.00 万元,系历史形成的借款:1988 年向西藏自治区财
政厅借入技改款 130.00 万元;1995 年借入中央委托基金贷款 300.00 万元。
东天易隆兴、原法定代表人及董事长王承波等人涉嫌舞弊,以上市公司名义对外
签署合同开展资金拆借等非经营活动,导致债权人向上市公司主张权利。其中,
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预计负债余额均为 2,512.27 万元,系与浙江至中实业有
限公司之间的借款诉讼事项计提的赔偿款。
合并报表口径下,上市公司报告期各期末的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偿债能力指标 2025 年 7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比率(倍) 2.46 1.92 1.67
速动比率(倍) 2.37 1.82 1.59
资产负债率(%) 31.55 37.31 40.63
注:相关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和2.46,速动比率分别为1.59、1.82和2.37,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0.63%、37.31%
和31.55%。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均呈上升趋势,主要
系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经营状况和现金流情况较好,且收回了部分对外资金占用款
项,短期偿债能力增强;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逐步下降,主要系随着控股股东对
上市公司的债务豁免,减少了负债的同时增加了所有者权益,长期偿债能力有所
改善。
合并报表口径下,上市公司报告期各期末的营运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
/2025 年 1-7 月 日/2024 年度 日/2023 年度
总资产周转率(次) 0.21 0.44 0.37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7,705.78 不适用 25.29
存货周转率(次) 4.14 8.01 11.19
注:计算公式如下:
应收账款净额为 0,该指标不适用;
收账款周转率为7,705.78次;各期应收账款周转率较高,主要系上市公司的销售
模式以经销为主,上市公司与经销商的结算较为及时且经销商的回款状况较好所
致。
降主要系随着销售规模的增长,上市公司基于生产需要,对原材料、包装材料等
进行了一定备货,存货规模有所增长。
(二)经营成果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7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营业收入 23,515.72 42,146.71 33,688.37
营业成本 13,563.09 25,789.68 23,550.32
税金及附加 152.00 385.48 125.20
项目 2025 年 1-7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销售费用 1,680.24 1,391.06 737.45
管理费用 3,115.67 4,793.57 4,125.52
研发费用 - - -
财务费用 -314.24 -37.97 2,192.03
其中:利息费用 - 56.14 2,212.66
减:利息收入 101.31 96.93 23.03
加:其他收益 897.44 36.58 29.43
投资净收益 -168.21 -783.70 -766.55
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 - - -
资产减值损失 748.64 -5.07 -132.90
信用减值损失 - 2.35 1,079.81
资产处置收益 - - -
营业利润 6,796.83 9,075.04 3,167.66
加:营业外收入 67.33 748.45 25.43
减:营业外支出 169.84 848.42 612.63
利润总额 6,694.32 8,975.08 2,580.46
减:所得税 763.43 1,265.81 872.68
净利润 5,930.88 7,709.27 1,707.77
持续经营净利润 5,930.88 7,709.27 1,707.77
终止经营净利润 - - -
加: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综合收益总额 5,930.88 7,709.27 1,707.77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东综合收益总额 2,956.27 2,619.63 -2,577.33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2,974.61 5,089.65 4,285.10
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 0.1121 0.0993 -0.0977
稀释每股收益 0.1121 0.0993 -0.0977
万元,其中2024年度营业收入、净利润呈增长态势,主要原因如下:
(1)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4.21亿元,同比增长25.11%,主要是公司加强
营销渠道建设,加大品牌宣传和重点产品市场推广力度,促进销售收入增长,营
业利润相应增加所致;
(2)公司2024年度利息费用发生额为56.14万元,上年同期为2,212.66万元,
利息费用同比大额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母公司对原汶锦债务自2023年7月25日后不
再计息,故本期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同比大额减少所致。
项目 2025 年 1-7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毛利率(%) 42.32 38.81 30.09
期间费用率(%) 19.06 14.58 20.94
销售净利率(%) 25.22 18.29 5.07
注:上述指标均以合并财务报表的数据为基础,计算公式如下:
和42.32%,呈增长趋势,主要系标的公司实际产销量提升,营业收入相应增加,
且单位成本有所下降所致。2023年度、2024年度和2025年1-7月,上市公司销售
净利率分别为5.07%、18.29%和25.22%。随着子公司拉萨啤酒产销量的不断提升
及对原汶锦债务等问题的解决,公司各类盈利指标自2023年开始逐渐提升。
二、交易标的所属行业及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参见本报告书“第四节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八、标的公司最近三年主
营业务发展情况”之“(四)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二)行业发展情况
(1)中国啤酒行业发展阶段
技术引进阶段(1900-1978 年)标志着中国啤酒行业的萌芽期。在这个时期,
啤酒市场几乎被外资企业所垄断,国内啤酒产业依赖于西方的酿造技术。新中国
成立后,随着工业的快速发展,中国开始通过合作和技术引进逐步实现啤酒酿造
技术的国产化。
进入一城一啤阶段(1979-1993 年),改革开放以及一系列经济政策的推动使
得啤酒行业迎来了快速发展的黄金期。特别是国家实施的“啤酒专项工程”,促
进了地方啤酒品牌的兴起,形成了“一城一啤”的局面,啤酒行业呈现出显著的
地域性特征。
圈地跑马阶段(1998-2013 年)是中国啤酒行业的扩张期。在这个时期,大
型啤酒企业通过并购其他啤酒厂商来扩大市场份额,形成了以华润、青岛、燕京、
百威、嘉士伯为首的行业寡头格局。并购成为企业增强竞争力和市场影响力的重
要手段。
进入存量竞争阶段(2014-2016 年)后,中国啤酒产量达到峰值,市场进入
存量竞争时期,整体产量开始出现下滑,行业增长放缓,企业开始寻求新的增长
点和竞争策略。
高端化进军阶段(2017 年-至今),中国啤酒市场开始从中成熟度转向高成熟
度市场,消费者对啤酒的需求从单一同质化向多样化、个性化转变。年轻消费群
体和女性消费者的崛起推动了消费升级,啤酒产品的高端化和种类的多元化成为
行业发展的新趋势。
(2)中国是全球啤酒产量和消费量最大的国家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24 年全国啤酒行业实现总产量 3,521.3 万千升,
同比减少 0.96%,占 2024 年全球啤酒产量的 18%左右;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
测算,2024 年全国啤酒行业实现消费量 3,668 万千升左右,我国连续多年保持全
球第一大啤酒生产和消费国的地位。
(3)啤酒产量近年来趋于稳定
近年来,我国啤酒产量趋于稳定,2020-2024 年最近五年啤酒产量 CAGR 为
业市场规模下滑明显,随后欧洲杯、奥运会等赛事观看场景激发了啤酒即饮市场
等需求端的增长,进而带动攻击端增长,2022 年啤酒产量达到高点,2023 年、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1)行业高端化战略
近年来,啤酒行业致力于高端化战略,加大力度优化产品结构。
根据 Euromonitor 数据显示,2015-2020 年,我国高端啤酒消费量占比由 7.1%
上升至 11%,高端啤酒市场规模占比由 24.6%上升至 35%,反观低价啤酒市场规
模占比逐年递减,到 2020 年占比 33%,首次低于高端啤酒市场占比。
近年来,华润啤酒、燕京啤酒、青岛啤酒为代表的巨头通过加码高端化、开
辟新场景、聚焦新人群来提升产品利润和品牌溢价。2025 年上半年,啤酒行业
的业绩增长仍依赖中高档产品,高端化进程直接影响业绩表现,其中,青岛啤酒
主品牌销量同比增长 3.9%,中高端以上产品实现销量同比增长 5.1%,增速大于
低端产品增长趋势;华润啤酒业务销量同比增长 2.2%,而普高档及以上啤酒销
量同比增长超过 10%,远超过低端产品增速;燕京啤酒中高档产品实现营收 55.36
亿元,同比增长 9.32%,占主营业务收入提升 1.57 个百分点,得益于高端化核心
单品 U8 快速增长。
结合我国消费品的通货膨胀情况,近年来啤酒高端化得以持续推进的底层逻
辑来自于过去 20 年啤酒价格上涨的步伐未跟上消费品整体的通胀水平,而 2018
年后在行业经历出清的背景下,高端化顺利推进一方面满足了消费升级的需求,
另一方面符合消费品价格通胀的节奏。
(2)啤酒吨价具备提价空间
加拿大、英国等啤酒吨价分别为 1,627.32 美元/吨、1,337.68 美元/吨、1,135.36
美元/吨、1,205.23 美元/吨,为我国啤酒吨价 2 倍以上,存在较大差距,我国啤
酒市场高端化提价空间广阔。
(三)行业竞争格局和主要竞争对手
中国啤酒行业中,拉萨啤酒的主要竞争对手包括华润啤酒、重庆啤酒、青岛
啤酒、百威、燕京啤酒等。2024 年,我国啤酒行业 CR5 市占率约为 69.1%,行
业集中度较高;其中华润啤酒、百威亚太、青岛啤酒、重庆啤酒、燕京啤酒市占
率分别为 21.47%、19.00%、18.88%、8.59%、7.76%,形成寡头格局。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证券之星、未来智库、各公司 2024 年年报数据
青岛啤酒继续实施青岛啤酒主品牌+崂山啤酒全国性第二品牌的品牌战略,
并依托强大的“青岛”主品牌进行升级,成功将大单品“经典”从 6 元主流带自
然提升至 8 元次高端带,在 8-10 元价格带占据约 30%的份额,位居第一。2024
年青岛啤酒实现产品销量 754 万吨;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321.38 亿元。
燕京啤酒持续加大中高端产品布局,坚定推进大单品战略,在稳固 U8 核心
战略地位的基础上,着力稳固塔基产品,加快提高中高档产品占比;燕京啤酒
业增速,其中燕京 U8 销量同比增长超 31%。
重庆啤酒立足于资产重组后公司产品结构、品牌的多元化,依托嘉士伯、1664、
乐堡等国际品牌组合,高档产品营收占比高达 60%左右。2024 年度实现啤酒销
量 297.49 万千升;实现营业收入 146.45 亿元。
珠江啤酒,作为华南地区的流通小龙头,深化“3+N”(雪堡、纯生、珠江
+特色)品牌战略,拓展“啤酒+”模式。珠江啤酒 2024 年实现营业收入 57.31
亿元。
惠泉啤酒和拉萨啤酒体量相当,主要集中在福建省,区域营收占比达 75%。
单位:亿元,%
项目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毛利率 净利润
珠江啤酒 159.08 105.77 57.31 15.37 8.31
燕京啤酒 231.47 157.24 146.67 10.47 13.24
青岛啤酒 514.20 298.6 321.38 15.73 44.92
重庆啤酒 109.68 24.54 146.45 21.43 22.49
惠泉啤酒 16.81 13.07 6.47 10.20 0.65
平均值 206.25 119.84 135.66 14.64 17.92
拉萨啤酒 10.21 9.51 2.14 36.62 0.59
(四)行业利润水平的变动趋势及变动原因
啤酒制造行业的利润主要来自啤酒产品的销售与成本价差。销售与成本价差
取决于原材料价格的波动、上下游的议价能力、企业成本控制能力等。根据《勤
策消费研究:2024 啤酒行业研究报告-全面高端化转向结构性升级》的有关数据,
啤酒企业的成本中原材料成本占比约 7 成;原材料主要包括包装材料、酿酒原材
料,两者分别占比约 7 成、3 成。包装材料主要涉及铝罐、玻璃瓶、瓦楞纸、PET
等;酿酒原料主要涉及麦芽等。以青岛啤酒为例,2024 年包装材料、酿酒原料
和能源占采购额的比重分别为 65.89%、27.86%和 6.25%。
酿酒原料主要涉及麦芽等,我国大麦种植面积少,对进口的依赖度很高,是
全球第一大大麦进口国,大麦进口量总体呈上升趋势。近年来大麦价格受外部因
素影响明显,全球大麦价格持续上涨推动中国大麦进口价格随之增长,2022 年
在俄乌冲突、法国大旱等原因的影响下,全球大麦价格涨至历史高位。2023 年 8
月 4 日,商务部发布《关于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大麦所适用反倾销措施和反补
贴措施复审裁定的公告》显示,鉴于中国大麦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对原产于澳大
利亚的进口大麦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已无必要,自 2023 年 8 月 5 日起,
终止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大麦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对比历史大麦进口
价格,澳大利亚大麦整体价格水平较其他国家更低,而短期内乌克兰大麦受战争
因素影响价格或仍处于高位。
包装材料中主要涉及铝罐、玻璃瓶、瓦楞纸、PET 等,铝罐、玻璃瓶、瓦楞
纸、PET 等为主要材料。以铝锭、瓦楞纸价格为例铝锭价格 2023 年以来波动抬
升,2023 年 1 月均价约为 18,150 元/吨,2024 年 6 月出现高点,达 21,065 元/吨,
截至 2025 年 7 月铝锭价格稳定在 20,697 元/吨左右;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3
年 1 月上旬瓦楞纸(AA 级 120g)价格降至 3,263 元/吨,截至 2025 年 7 月下旬
瓦楞纸价格(AA 级 120g)降至 2,515.9 元/吨,相比年内高点(2931.4 元/吨)下
降了 14.17%。
啤酒企业向上议价能力较弱,对主要材料价格波动尤为敏感。
(五)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1)国民经济快速增长
中国宏观经济在过去几年取得了快速发展。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初步核算,
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 660,536 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 5.3%;2025 年
上半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1,840 元,比上年同期名义增长 5.3%,扣除
价格因素,实际增长 5.4%。分城乡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8,844 元,比
上年同期名义增长 4.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 4.7%;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
收入 11,936 元,比上年同期名义增长 5.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 6.2%。中
国宏观经济的持续增长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持续提高,为啤酒等快速消费品行业
的增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出口趋势良好
收与利润增速下滑,减少招聘、冻结起薪、劳务外包替代正式岗等,导致世界范
围内的年轻群体成为劳动力“缓冲垫”,在失业率居高、预期减弱的环境下,年
轻人心理健康风险随之升高,啤酒成为年轻男性缓解压力的主要方式之一。从国
际看,与我国经济联系较为密切的东南亚等一些国家和地区回升较快,有利于啤
酒工业出口稳定增长。2024 年啤酒工业对一带一路沿线的亚洲与欧洲国家的出
口已经有所显现,啤酒产品出口趋势良好。
(3)消费结构升级
消费升级浪潮的到来催生了纯生啤酒和中高端熟啤酒市场的扩张,啤酒产品
的品种结构持续优化。目前我国啤酒行业产品结构呈金字塔型,预计 6 元以下经
济型产品占比超 40%左右,6-8 元中档型产品占比约 20-30%,8-10 元次高档产
品占比约 10-20%,10 元以上高档及超高档型产品占比接近 20%。在行业高端化
发展趋势下,啤酒厂商的推广资源主要向 8 元以上核心产品集中。经过前期持续
投入与培育,目前我国消费者对 8-10 元价位的接受度已有明显提高,此价位产
品具备进一步向低线城市渗透的势能;10-12 元价位部分产品已成功树立高端产
品形象,消费场景亦在逐步拓宽,同样具备较大的成长潜力;12 元及以上产品
目前消费场景具有局限性。城市化是推动中国啤酒消费向高端发展的因素。根据
国家统计局数据,2024 年末,我国城镇常住人口达 94,350 万人,比 2023 年增加
年上半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1,840 元,比上年实际增长 5.4%;城镇居
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8,844 元,比上年实际增长 4.7%;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入的双重增长赋予城市人群巨大的啤酒消费潜能,为啤酒产业高端化提供了人口
和购买力基础。
(4)环境保护的严格要求
目前节能减排成为国家宏观调控的重点,国家加大对啤酒行业的污染控制将
加速行业汰弱留强,促使业内企业走循环经济模式,降低污染物排放,实现可持
续发展。
(5)政策推动,啤酒产业迎来机遇
协会发布的《中国酒业“十四五”发展指导意见》提到,到 2025 年,啤酒行业
产量 3,800 万干升,比“十三五”未增长 11.4%,年均递增 2.2%;销售收入达到
多部门多举措助力市场恢复信心。
序号 会议名称 时间 主要内容
“‘战略之举’,凸显做强国内大循环的重要性和
紧迫性。”国家发展改革委宏观经济研究院研究员
国务院常务会
张林山说,面对更趋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要把做
议:研究做强国
内大循环重点政
规模市场的活力潜力,以国内大循环的内在稳定性
策举措
和长期成长性对冲国际循环的不确定性,牢牢把握
发展主动权
国务院总理李强在会上强调,要把发展的战略立足
国务院做强国内
点放在做强国内大循环上,以国内大循环的内在稳
定性和长期成长性对冲国际循环的不确定性,推动
会
我国经济行稳致远,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
序号 会议名称 时间 主要内容
国家发展改革委研究室主任金贤东指出,今年以
国新办就宏观经 来,我国消费市场总体恢复良好。从年初的“冰雪
行发布会 “假日经济”,消费新热点新潮流不断涌现,持续
带动消费平稳增长
会议强调,当前我国经济运行好转主要是恢复性
中共中央政治局
会议
需求是当前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关键所在。
(1)原材料价格波动
啤酒生产的原料啤酒大麦需要进口,其价格受国际市场行情的影响较大,近
年来,原材料价格上涨,导致生产成本增加,一定程度影响行业发展。
(2)消费者存在口味偏好
啤酒市场存在一定区域性,对啤酒企业进入新市场带来难度,也使得啤酒消
费者对 啤酒的口味和风格存在消费偏好,形成长期消费习惯后较难转变为其他
啤酒品牌和口味。
(六)行业进入壁垒
中国啤酒行业呈现出高度集中的寡头竞争格局,由华润啤酒、青岛啤酒、百
威英博等几大企业主导。这些头部企业通过规模优势、品牌影响力和渠道控制能
力,在市场上形成了强大的竞争壁垒。
啤酒产品的营销网络是啤酒企业竞争中的重要因素之一。啤酒企业通常采取
经销商代理或直销等方式,经过长期布局和下沉,形成了遍布主要销售区域终端
的销售网络。新进入者缺乏相应的销售渠道和网络支持,较难将自己的产品顺利
送达销售终端,新市场的进入成本较高。
随着消费者需求的升级,个性化消费需求提升,啤酒企业需要不断开发新产
品以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新进入者通常缺乏对市场趋势的长期认知、对技术发
展的长期积累,较难具备新产品开发能力。
啤酒企业需要先进的生产设备,稳定、经验丰富的生产技术管理团队,完善
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措施,以保证持续生产品质稳定的啤酒产品。以纯生啤酒为例,
纯生啤酒需要在酿造和灌装过程中不采用高温杀菌处理,这对生产全过程的控制
以及啤酒厂的质量保障体系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对中高档熟啤酒而言,优异的产
品品质主要依靠先进的设备、良好的工艺过程控制来保障。啤酒相关的生产工艺
和技术对新进入者带来一定行业壁垒。
不同的啤酒产品具有各自不同的口味,如消费者长期饮用某种口味的啤酒,
就会对该种口味的啤酒形成消费习惯,养成消费偏好,较难转换其他口味的啤酒,
由此对该种啤酒产生较高的消费忠诚度。
(七)行业技术水平、技术特点和周期性、区域性或季节性特征
中国啤酒行业经过长期高速发展,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和自主创新,我国
啤酒酿造技术逐步达到国际同行业的先进水平。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0 年 7 月至 2025 年 7 月我国近五年啤酒产量月度
走势图,啤酒行业具有明显季节性。受天气、居民饮食习惯等因素影响,啤酒行
业通常第二、三季度是行业旺季,第一、四季度是行业淡季,啤酒厂商产量在 6、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choice 金融数据
啤酒行业存在一定区域性特征。由于啤酒保质期较短,消费者对啤酒新鲜度
的要求较高,考虑到玻璃酒瓶的运输成本,啤酒具有区域性销售的特点。但近年
来,随着技术进步和物流运输行业的发展,啤酒企业的市场半径逐渐扩大,部分
发展至全国性市场。
(八)所处行业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及其对本行业的影响
啤酒行业的上游主要由麦芽、大米、玉米淀粉等酿造材料供应商以及包材供
应商构成。优质啤酒大麦主要集中于欧洲、北美和澳大利亚等地,我国西北地区
也有种植。我国啤酒生产所需大麦部分需要自国外进口,由此导致国内啤酒企业
的生产成本受到国际啤酒大麦市场的影响。根据国家统计局和海关总署公布的数
据显示,2025 年 1-7 月我国累计进口大麦 596 万吨,同比减少 38.68%,小麦主
要进口贸易伙伴国主要为加拿大、澳大利亚和俄罗斯。
麦芽是啤酒酿造的核心原料,主要来源于大麦,而为了降低成本,部分工业
啤酒生产中会使用大米或玉米淀粉作为替代品。这些原材料的价格波动直接影响
到啤酒的生产成本。此外,包装材料如玻璃瓶、易拉罐、瓦楞纸等也占据了成本
的一大部分。由于原材料相对单一且供应商众多,啤酒企业在上游的议价能力相
对较弱,对原材料价格的波动极为敏感。
啤酒为快速消费品,啤酒行业的下游市场包括线上和线下销售渠道以及直接
面向终端消费者的市场,终端客户为普通消费者。啤酒消费受到消费者收入、消
费结构、消费习惯等多方面影响。
随着啤酒市场进入存量竞争时代,啤酒企业为了实现高端化转型,多次尝试
提价。消费者对高品质啤酒的接受度日益增强,展现出较高的价格弹性。尽管啤
酒企业面对终端市场具有一定的议价能力,但这种能力的发挥需要依托于品牌力、
产品差异化以及市场营销策略的有效执行。
三、交易标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分析
(一)财务状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拉萨啤酒资产负债表中资产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货币资金 48,844.83 47.83 51,979.50 52.00 53,449.13 59.37
应收票据 - - - - - -
应收账款 14,646.96 14.34 10,770.31 10.77 - -
应收款项融资 - - - - - -
预付款项 481.22 0.47 377.49 0.38 365.06 0.41
其他应收款 17,425.37 17.06 17,425.29 17.43 17,427.22 19.36
存货 3,142.05 3.08 3,398.29 3.40 3,038.68 3.38
合同资产 - -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
- - - - - -
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 - - - - -
流动资产合计 84,540.43 82.79 83,950.88 83.98 74,280.09 82.51
其他权益工具投
- - - - - -
资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固定资产 13,355.44 13.08 14,007.40 14.01 12,706.05 14.11
在建工程 1,882.95 1.84 - - 1,032.03 1.15
使用权资产 - - - - - -
无形资产 530.42 0.52 488.03 0.49 440.09 0.49
开发支出 - - - - - -
商誉 - - - - - -
长期待摊费用 209.09 0.20 199.57 0.20 56.60 0.06
递延所得税资产 1,317.33 1.29 1,317.32 1.32 1,317.22 1.46
其他非流动资产 281.18 0.28 - - 194.00 0.22
非流动资产合计 17,576.42 17.21 16,012.32 16.02 15,745.99 17.49
资产总计 102,116.86 100.00 99,963.21 100.00 90,026.08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拉萨啤酒的总资产分别为 90,026.08 万元、99,963.21 万元和
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82.51%、83.98%和 82.79%,主要为货币资金、
其他应收款和应收账款;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 17.49%、16.02%和
(1)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货币资金的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7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库存现金 24.15 44.59 51.66
银行存款 48,820.68 51,934.91 53,397.46
合计 48,844.83 51,979.50 53,449.13
截至 2023 年末、2024 年末及 2025 年 7 月末,拉萨啤酒货币资金分别为
币资金中不存在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有潜在回收风险的情形。
报告期各期末,拉萨啤酒应收账款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 2025 年 7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小计 14,646.96 10,770.31 -
减:坏账准备 - - -
合计 14,646.96 10,770.31 -
①2025 年 7 月 31 日
单位:万元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比例 计提比例 账面价值
金额 金额
(%)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
- - - - -
失的应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
损失的应收账款
其中:账龄组合 - - - - -
关联方组合 14,646.96 100.00 14,646.96
合计 14,646.96 100.00 - - 14,646.96
方为西藏藏红花,为上市公司合并范围内的关联方,因此未进行计提坏账准备。
②2024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万元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比例 计提比例 账面价值
金额 金额
(%)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
- - - - -
失的应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
损失的应收账款
其中:账龄组合 - - - - -
关联组合 10,770.31 100.00 10,770.31
合计 10,770.31 100.00 - - 10,770.31
方为西藏藏红花,为上市公司合并范围内的关联方,因此未进行计提坏账准备。
③2023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万元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比例 计提比例 账面价值
金额 金额
(%)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
- - - - -
失的应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
- - - - -
损失的应收账款
其中:账龄组合 - - - - -
关联组合 - - - - -
合计 - - - - -
报告期内,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款项性质 2025 年 7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往来款 32,050.04 32,049.76 32,049.76
其他 12.37 12.39 10.87
合计 32,062.41 32,062.15 32,060.63
报告期内,其他应收款按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分类披露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2025 年 7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
失的其他应收款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
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其中:账龄组合 7.76 0.02 5.71 73.60 2.05
关联组合 17,423.33 54.34 - - 17,423.33
合计 32,062.41 100.00 14,637.04 - 17,425.37
续:
单位:万元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
失的其他应收款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
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其中:账龄组合 7.50 0.02 5.54 73.86 1.96
关联组合 17,423.33 54.34 - - 17,423.33
合计 32,062.15 - 14,636.86 - 17,425.29
续:
单位:万元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
失的其他应收款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
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其中:账龄组合 6.68 0.02 2.79 41.75 3.89
关联组合 17,423.33 54.34 - - 17,423.33
合计 32,060.63 - 14,633.41 - 17,427.22
报告期内,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占其他应收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账龄 款期末余额
日账面余额 期末余额
的比例(%)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往来款 49.45
深圳市金脉青枫投资管 往来款-应
理有限公司 退回分红款
西藏远征包装有限公司 往来款 15.96
西藏藏红花生物科技开 1,270.00 4-5 年
往来款 4.90 -
发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300.00 5 年以上
其他(遗留运费) 其他 9.01 5 年以上 0.03 9.01
合计 32,049.09 99.96 14,625.76
续:
单位:万元
占其他应收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账龄 款期末余额
的比例(%)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往来款 49.45 -
深圳市金脉青枫投资管 往来款-应
理有限公司 退回分红款
西藏远征包装有限公司 往来款 357.81 4-5 年 15.96 357.81
西藏藏红花生物科技开 1,270.00 3-4 年
往来款 4.90 -
发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300.00 4-5 年
其他(遗留运费) 其他 9.01 5 年以上 0.03 9.01
合计 32,049.09 99.96 14,625.76
续:
单位:万元
占其他应收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账龄 款期末余额
的比例(%)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 600.00 1-2 年
往来款 49.45 -
公司 2,388.15 2-3 年
深圳市金脉青枫投 往来款-应退回
资管理有限公司 分红款
西藏远征包装有限 357.81 3-4 年 357.81
往来款 15.96
公司 453.00 4-5 年 453.00
西藏藏红花生物科 1,270.00 2-3 年
技开发有限公司四 往来款 4.90 -
川分公司 300.00 3-4 年
其他(遗留运费) 其他 9.01 5 年以上 0.03 9.01
合计 32,049.09 99.96 14,625.76
报告期内,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分别为 32,060.63 万元、32,062.15 万元和
告书“第十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之“二、本次交易对关联交易的影响”之
“(三)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拉萨啤酒存货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占比(%)
原材料 777.31 - 777.31 24.74
在产品 523.32 - 523.32 16.66
库存商品 370.21 - 370.21 11.78
周转材料 40.92 - 40.92 1.30
包装物 1,430.28 - 1,430.28 45.52
项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占比(%)
合 计 3,142.05 - 3,142.05 100.00
项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占比(%)
原材料 755.97 - 755.97 22.25
在产品 570.02 - 570.02 16.77
库存商品 290.01 - 290.01 8.53
周转材料 55.08 - 55.08 1.62
包装物 1,727.21 - 1,727.21 50.83
合 计 3,398.29 - 3,398.29 100.00
项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占比(%)
原材料 883.31 2.35 880.96 28.99
在产品 459.92 - 459.92 15.14
库存商品 243.83 - 243.83 8.02
周转材料 52.59 - 52.59 1.73
包装物 1,401.39 - 1,401.39 46.12
合 计 3,041.04 2.35 3,038.69 100.00
报告期内,拉萨啤酒的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3,038.68 万元、3,398.29 万元和
啤酒罐、纸箱等包装物。公司产品从生产到交货周期较短,且通过“以需定购”
合理控制原材料库存,因此存货库龄较短,周转率较高。报告期内,公司存货不
存在长期积压、呆滞情形,也不存在期后原材料价格大额下跌的情形。报告期各
期,公司啤酒产品的产销率分别为 99.22%、99.74%、98.96%,产销率水平较高,
不存在库存积压的问题。
(2)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拉萨啤酒的固定资产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电子设备及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设备 合计
其他
账面原值 9,824.20 20,494.51 568.32 487.91 31,374.94
累计折旧 5,865.81 11,383.49 316.38 453.81 18,019.50
减值准备 - - - - -
账面价值 3,958.39 9,111.01 251.94 34.10 13,355.44
电子设备及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设备 合计
其他
账面原值 10,445.50 20,644.57 408.74 484.99 31,983.81
累计折旧 6,365.28 10,847.00 320.18 443.94 17,976.40
减值准备 - - - - -
账面价值 4,080.22 9,797.57 88.56 41.06 14,007.40
电子设备及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设备 合计
其他
账面原值 17,103.22 20,387.74 422.20 462.81 38,375.98
累计折旧 12,305.17 12,605.39 318.06 441.30 25,669.93
减值准备 - - - - -
账面价值 4,798.06 7,782.35 104.14 21.50 12,706.05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12,706.05 万元、14,007.40
万元和 13,355.44 万元,相对稳定。2024 年末拉萨啤酒固定资产原值相较于 2023
年末小幅减少,主要系拉萨啤酒对糖化车间、发酵车间、卫生管道系统项目等进
行改造转入在建工程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拉萨啤酒在建工程分别为 1,032.03 万元、0 万元和 1,882.95
万元。
单位:万元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其中:
其中:
期初余 利息
工程名称 转入固 其他 利息资
额 金额 资本 余额
定资产 减少 本化金
化金
额
额
酿造冷区发酵罐 - 663.72 - - - 663.72 -
区扩建和技术升级改 - 592.04 - - - 592.04 -
造项目
瓶装生产线厂房改造
项目
电气工程 - 426.59 - - - 426.59 -
- 126.90 - - - 126.90 -
气自控配套、清酒罐
ERP 系统 - 37.80 - - - 37.80 -
麦汁冷却板 - 26.11 - - - 26.11 -
酿造糖化楼彩钢雨棚
- 9.80 - - - 9.80 -
项目
合计 - 2,397.49 - 514.54 - 1,882.95 -
单位:万元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其中: 其中:
期初余
工程名称 利息资 转入固 其他 利息资
额 金额 余额
本化金 定资产 减少 本化金
额 额
发酵罐(6 个) 688.11 69.44 - 757.55 - - -
清酒罐(2 个) 160.79 8.46 - 169.25 - - -
麦汁充氧系统(包括过
滤槽洗糟水调节温度 50.44 2.65 - 53.10 - - -
系统)
宁波乐惠水处理设备 132.69 372.70 - 505.39 - - -
制冷改造项目 - 522.77 - 522.77 - - -
固定污染源烟气在线
- 31.86 - 31.86 - - -
监测系统
蒸汽系统改造 - 47.22 - 47.22 - - -
煮沸锅热能回收、酵母 - 914.98 - 914.98 - - -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其中: 其中:
期初余
工程名称 利息资 转入固 其他 利息资
额 金额 余额
本化金 定资产 减少 本化金
额 额
自动充氧改造、糖化
CIP 改造
路面改造 - 91.83 - 91.83 - - -
糖化车间项目(墙面、
地面、雨水管、窗、水 - 927.62 - 927.62 - - -
沟等)
发酵车间项目(围墙、
内外墙瓷砖、地面水沟 - 543.50 - 543.50 - - -
/石材等)
管道系统改造项目(污
水管道、雨水管道、雨 - - - - -
水棚、厂区雨水井等)
合计 1,032.03 4,612.44 - 5,644.47 - - -
单位:万元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期
其 其中:
初 其中:利
工程名称 转入固 他 利息资
余 金额 息资本 余额
定资产 减 本化金
额 化金额
少 额
发酵罐(6 个) - 688.11 - - - 688.11 -
清酒罐(2 个) - 160.79 - - - 160.79 -
麦汁充氧系统(包括过
滤槽洗糟水调节温度 - 50.44 - - - 50.44 -
系统)
二氧化碳储气罐(包含
- 114.77 - 114.77 - - -
风冷汽化器)
清酒过滤过程 CO2 填
- 24.34 - 24.34 - - -
充系统
宁波乐惠水处理设备 - 132.69 - - - 132.69 -
合计 - 8,054.63 - 7,022.60 - 1,032.03 -
报告期各期末,拉萨啤酒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可抵扣暂时 递延所得税 可抵扣暂时 递延所得税 可抵扣暂时 递延所得税
性差异 资产 性差异 资产 性差异 资产
信用减值
准备
资产减值
- - - - 2.35 0.21
准备
合计 14,637.04 1,317.33 14,637.04 1,317.32 14,635.76 1,317.22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分别为 1,317.22 万元、1,317.32 万元和
异形成。
报告期各期末,拉萨啤酒的负债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 - - - - -
应付票据 - - - - - -
应付账款 2,025.05 29.04 1,626.01 58.74 1,873.58 62.24
预收款项 - - - - - -
合同负债 - - - - 312.93 10.40
应付职工
薪酬
应交税费 264.62 3.80 649.03 23.45 294.88 9.80
其他应付
款
一年内到
期的非流 - - - - - -
动负债
其他流动 - - - - 8.52 0.28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负债
流动负债
合计
长期借款 - - - - - -
租赁负债 - - - - - -
长期应付
- - - - - -
款
长期应付
- - - - - -
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 - - - - -
递延收益 330.42 4.74 - - - -
递延所得
- - - - - -
税负债
其他非流
- - - - - -
动负债
非流动负
债合计
负债合计 6,972.60 100.00 2,768.17 100.00 3,010.33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拉萨啤酒总负债分别为 3,010.33 万元、2,768.17 万元和
月 31 日,拉萨啤酒其他应付款金额相较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大幅增加,主要系
(1)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拉萨啤酒的应付账款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7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设备款及工程款 587.81 179.95 618.73
应付货款及材料款 1391.74 1,420.00 1,120.95
应付电费、运费及其他 45.50 26.07 133.91
合计 2,025.05 1,626.01 1,873.58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 1,873.58 万元、1,626.01 万元
和 2,025.05 万元,系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采购麦芽等啤酒酿造原材料、包装物等货
物、支付设备工程款等所形成。2025 年 7 月末应付账款余额有所增长,主要系
应付的工程款和货款有所增加所致。
应付账款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7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合计 2,025.05 1,626.01 1,873.58
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应付账款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沧州欧联玻璃容器有限公司 200.56 产品质量问题未结算
合计 200.56
(2)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拉萨啤酒的应交税费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7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增值税 104.95 218.48 50.99
企业所得税 113.34 341.65 217.91
个人所得税 2.62 0.38 0.25
城市维护建设税 7.58 15.29 3.57
教育费附加 3.25 6.55 1.53
地方教育附加 2.17 4.37 1.02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9.99 29.99 19.51
印花税 - 20.81 -
水资源税 0.69 - -
环境保护税 0.03 11.49 0.11
项目 2025 年 7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合计 264.62 649.03 294.88
报告期各期末,应交税费主要系由应交增值税和应交企业所得税构成。报告
期各期末,应交税费余额有所波动,主要系受各期销售规模及税收缴款进度影响。
(3)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拉萨啤酒应付职工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7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短期薪酬 10.54 430.63 431.29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
- - -
存计划
合计 10.54 430.63 431.29
报告期各期末,拉萨啤酒应付职工薪酬主要为短期薪酬,2023 年末、2024
年末的应付职工薪酬余额较高主要系计提年度加班费影响。
(4)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拉萨啤酒其他应付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7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股利 4,000.00 - -
其他应付款 341.97 62.50 89.13
合计 4,341.97 62.50 89.13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其他应付款报表项目金额分别为 89.13 万元、62.50
万元和 4,341.97 万元。2025 年 7 月末拉萨啤酒其他应付款大幅增长,主要系 2025
年 1-7 月拉萨啤酒新增对嘉士伯国际的应付股利 4,000.00 万元所致。
偿债能力指标 2025 年 7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比率(倍) 12.73 30.33 24.68
速动比率(倍) 12.25 29.10 23.67
资产负债率(%) 6.83 2.77 3.34
偿债能力指标 2025 年 1-7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
润(万元)
利息保障倍数 / / /
注:相关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4)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净利润+企业所得税+利息支出+折旧费用+无形资产摊销;
(5)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费用化的利息支出)/利息支出,报告期内,拉萨啤酒的利
息支出为 0,该指标不适用。
拉萨啤酒 2023 年末、2024 年末和 2025 年 7 月末的流动比率分别为 24.68、
标的公司的短期偿债风险和长期偿债风险很小。
报告期各期,拉萨啤酒的营运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
/2025 年 1-7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总资产周转率(次) 0.21 0.41 0.40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69 7.24 25.29
存货周转率(次) 4.15 8.01 11.19
注:计算公式如下:
(1)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总资产期初期末平均余额;
(2)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的期初期末平均净额;
(3)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期初期末平均净额;
(4)2025 年 1-7 月数据未经年化。
报告期各期,拉萨啤酒的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 0.40 次、0.41 次和 0.21 次,
随着营业收入的稳定增长,总资产周转率呈上升趋势;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以经销为主,与经销商的结算较为及时且经销商的回款状况较好所致;存货周转
率分别为 11.19 次、8.01 次和 4.15 次,存货周转率整体较高,最近一年存货周转
率有所下降主要系随着销售规模的增长,标的公司基于生产需要,对原材料、包
装材料等进行了一定备货,存货规模有所增长。
(二)盈利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占比 占比 占比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主营业务收入 21,357.00 99.70 38,851.43 99.69 33,602.70 99.75
其他业务收入 63.67 0.30 121.50 0.31 85.67 0.25
合计 21,420.67 100.00 38,972.92 100.00 33,688.37 100.00
以上,主营业务突出。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销售酒糟、原辅料等,占营业收入比
例分别为 0.25%、0.31%及 0.30%。
(2)营业收入按区域分类
按照区域划分,标的公司营业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占比 占比 占比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西藏地区 21,420.67 100.00 38,972.92 100.00 33,688.37 100.00
非西藏地区 - - - - - -
合计 21,420.67 100.00 38,972.92 100.00 33,688.37 100.00
报告期内,拉萨啤酒营业收入集中在西藏地区,其销售收入占当年营业收入
的比例均为 100.00%。
(3)营业收入按销售模式分类
①营业收入按销售模式分类
公司的销售模式是根据不同的产品分为直销模式和经销商模式。通过两种模
式的融会贯通,争取实现财务效益最大化。直销模式可以实现单位产品利润最大
化,但是销售量难以形成规模效应;经销模式可以高效拓宽市场销售渠道,实现
规模效益。按照销售模式划分,拉萨啤酒营业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占比 占比 占比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直销 14.88 0.07 6.57 0.02 42.26 0.13
经销 21,405.79 99.93 38,966.35 99.98 33,646.11 99.87
合计 21,420.67 100.00 38,972.92 100.00 33,688.37 100.00
报告期内,拉萨啤酒经销模式的销售收入与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9.87%、
①销售方式与销售渠道
标的公司与所有经销商均签署正式的《经销合同》,授权经销商代为销售公
司的啤酒产品。公司与客户签订框架合同后,按照客户的月度订单由标的公司根
据订单并结合产成品的库存情况,下达销售需求计划,并制定生产计划及材料采
购计划,组织生产及发货。
公司经销模式的运行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产品销售,即公司的产品
主要通过卖断方式直接面向经销商销售,再由经销商向零售终端商销售,最后由
零售终端商直接销售给消费者;二是服务于产品销售,公司对经销商指导、支持
与管理,公司的指导、支持与管理覆盖包括经销商、零售终端商的整个销售渠道。
注:图中的产品流向表示公司的产品逐级销售的过程;人员派遣流向表示销售网络各环
节派出业务人员对下属渠道逐级跟踪管理过程。
②收入确认政策
经销商客户为买断式销售,经销商负责到标的公司指定处提货,经销商提货
后,标的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标的公司既没
有保留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相
关的收入、成本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商品销售收入可以实现,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的规定。
(4)营业收入按季度分类
按照季度划分,标的公司营业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占比 占比 占比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一季度 9,392.99 43.85 8,487.84 21.78 9,031.32 26.81
二季度 8,506.62 39.71 9,461.58 24.28 5,710.09 16.95
三季度 3,521.06 16.44 9,585.34 24.59 9,846.66 29.23
四季度 - - 11,438.16 29.35 9,100.30 27.01
合计 21,420.67 100.00 38,972.92 100.00 33,688.37 100.0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部分季度营业收入降幅明显,主要系受主要生产设备更
新等影响导致阶段性停工停产,实际产量明显下降所致。除上述因素外,公司营
业收入不存在明显的季度性特征。
拉萨啤酒 2023 年第二季度营业收入 5,710.09 万元,低于其余三季度营业收
入水平,其主要原因为公司 2023 年第二季度因主要生产线设备改造部分时间停
工所致。
拉萨啤酒 2024 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 11,438.16 万元,高于其余三季度营业收
入水平,主要系标的公司 2024 年第四季度加大促销力度所致。
(5)主营业务收入的产品类别构成
按照产品类别,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占比 占比 占比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普通瓶装啤酒 10,398.75 48.69 21,442.04 55.19 20,653.28 61.46
绿色听装啤酒(355ml) 3,996.58 18.71 8,981.37 23.12 10,430.27 31.04
小瓶啤酒“3650” 6,415.70 30.04 7,631.52 19.64 2,295.88 6.83
“拉萨啤酒-青稞系列” 527.69 2.47 759.83 1.96 223.27 0.66
白听装啤酒(500ml) 10.57 0.05 36.67 0.09 - -
绿听装啤酒(500ml) 7.71 0.04 - - - -
合计 21,357.00 100.00 38,851.43 100.00 33,602.70 100.0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由普通瓶装啤酒、绿色听装啤酒
(355ml)、小瓶啤酒“3650”、
“拉萨啤酒-青稞系列”、白听装啤酒(500ml)、绿
听装啤酒(500ml)组成。拉萨啤酒系列产品是以优质麦芽、泉水、啤酒花为原
料,利用西藏“水质纯净、无工业污染、原料上乘”三大自然优势和传统酿制。
报告期内,普通瓶装啤酒、绿色听装啤酒(355ml)、小瓶啤酒“3650”合计
收入分别为 33,379.43 万元、38,054.93 万元及 20,811.03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
比例分别为 99.33%、97.95%及 97.44%,为标的公司的主要业务来源。
报告期内,小瓶啤酒“3650”收入分别为 2,295.88 万元、7,631.52 万元及
幅度较大,主要系其为拉萨啤酒 2022 年新开发产品,通过前期的稳定生产及市
场开拓,收入规模增长所致。
(1)营业成本构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营业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占比 占比 占比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主营业务成本 13,576.27 100.00 25,789.60 100.00 23,549.25 100.00
其他业务成本 0.23 0.00 0.08 0.00 1.07 0.00
合计 13,576.49 100.00 25,789.68 100.00 23,550.32 100.00
以上,主营业务成本占比与主营业务收入占比的趋势一致。
(2)主营业务成本按项目构成
按照成本项目划分,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原材料及包材 9,831.52 72.42 19,633.42 76.13 17,192.47 73.01
直接人工 1,795.01 13.22 2,912.53 11.29 2,820.46 11.98
折旧 784.41 5.78 1,464.78 5.68 1,571.86 6.67
动力能耗 957.24 7.05 1,566.19 6.07 1,698.78 7.21
委外生产成本 - - - - 30.19 0.13
其他 208.09 1.53 212.67 0.82 235.49 1.00
合计 13,576.27 100.00 25,789.60 100.00 23,549.25 100.00
报告期内,拉萨啤酒由原材料及包材、直接人工、折旧及动力能耗等构成,
其中,2023 年度、2024 年度和 2025 年 1-7 月,分别达到 98.87%、99.18%和 98.47%。
(3)主营业务成本的产品类别构成
按照产品类别划分,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占比 占比 占比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普通瓶装啤酒 6,826.69 50.28 15,303.54 59.34 15,614.29 66.30
绿色听装啤酒 2,286.22 16.84 4,973.99 19.29 6,095.72 25.88
小瓶啤酒“3650” 4,019.19 29.60 4,950.74 19.20 1,683.72 7.15
“拉萨啤酒-青稞系列” 424.78 3.13 526.34 2.04 155.52 0.66
白听装啤(500ml) 10.10 0.07 35.00 0.14 - -
绿听装啤(500ml) 9.29 0.07 - - - -
合计 13,576.27 100.00 25,789.60 100.00 23,549.25 100.00
啤酒、绿色听装啤酒、小瓶啤酒“3650”、
“拉萨啤酒-青稞系列”、白听装啤(500ml)、
绿听装啤(500ml)组成。报告期内,普通瓶装啤酒、绿色听装啤酒、小瓶啤酒
“3650”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 23,393.73 万元、25,228.27 万元及 13,132.10 万元,
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分别为 99.34%、97.82%及 96.73%。
(1)营业毛利的主要来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营业毛利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占比 占比 占比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主营业务毛利 7,780.74 99.19 13,061.82 99.08 10,053.45 99.17
其他业务毛利 63.44 0.81 121.42 0.92 84.60 0.83
合计 7,844.18 100.00 13,183.24 100.00 10,138.05 100.00
利的主要来源。
(2)主营业务毛利的产品类别构成
按照产品类别划分,主营业务毛利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占比 占比 占比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普通瓶装啤酒 3,572.06 45.91 6,138.50 47.00 5,038.99 50.12
绿色听装啤酒(355ml) 1,710.36 21.98 4,007.38 30.68 4,334.55 43.12
小瓶啤酒“3650” 2,396.51 30.80 2,680.78 20.52 612.16 6.09
“拉萨啤酒-青稞系列” 102.91 1.32 233.49 1.79 67.75 0.67
白听装啤酒(500ml) 0.47 0.01 1.67 0.01 - -
绿听装啤酒(500ml) -1.58 -0.02 - - - -
合计 7,780.74 100.00 13,061.82 100.00 10,053.45 100.00
报告期内,拉萨啤酒主营业务毛利主要来源于普通瓶装啤酒、绿色听装啤酒
(355ml)、小瓶啤酒“3650”的销售,合计毛利贡献占比为 99.33%、98.20%、
(3)主要产品毛利率分析
单位:元/吨
项目
数值 变动(%) 数值 变动(%) 数值
单位价格 4,548.04 0.41 4,529.34 1.80 4,449.18
单位成本 2,985.75 -7.64 3,232.67 -3.89 3,363.67
单位毛利 1,562.29 20.48 1,296.68 19.45 1,085.51
毛利率(%) 34.35 5.72 28.63 4.23 24.40
报告期内,普通瓶装啤酒毛利率分别为 24.40%、28.63%和 34.35%,呈逐渐
增加趋势,主要系普通瓶装啤酒近年产销量稳步增加,规模效益凸显,单位产品
分摊固定成本有所下降。
单位:元/吨
项目
数值 变动(%) 数值 变动(%) 数值
单位价格 6,765.48 -0.11 6,772.90 -0.57 6,811.61
单位成本 3,870.15 3.18 3,750.91 -5.78 3,980.88
单位毛利 2,895.33 -4.19 3,021.99 6.76 2,830.73
毛利率(%) 42.80 -1.82 44.62 3.06 41.56
报告期内,绿色听装啤酒毛利率分别为 41.56%、44.62%和 42.80%,毛利率
波动较小。
单位:元/吨
项目
数值 变动(%) 数值 变动(%) 数值
单位价格 7,280.60 -0.05 7,283.90 1.48 7,177.71
单位成本 4,561.01 -3.48 4,725.24 -10.23 5,263.88
单位毛利 2,719.58 6.29 2,558.67 33.69 1,913.83
毛利率(%) 37.35 2.22 35.13 8.47 26.66
报告期内,小瓶啤酒“3650”毛利率分别为 26.66%、35.13%和 37.35%,呈
上升趋势,主要原因为小瓶啤酒“3650”系公司 2022 年新开发产品,自 2023
年起进入稳定生产期,单品规模增长,单位成本下降幅度较大所致。
单位:元/吨
项目
数值 变动(%) 数值 变动(%) 数值
单位价格 5,730.01 -14.87 6,731.12 1.61 6,624.76
单位成本 4,612.53 -1.08 4,662.69 1.04 4,614.61
单位毛利 1,117.48 -45.97 2,068.42 2.90 2,010.15
毛利率(%) 19.50 -11.23 30.73 0.39 30.34
报告期内,拉萨啤酒-青稞系列毛利率分别为 30.34%、30.73%和 19.50%,2025
年 1-7 月毛利率下降较多,主要原因为标的公司 2025 年为拓展市场对该产品打
折促销所致。
单位:元/吨
项目
数值 变动(%) 数值 变动(%) 数值
单位价格 5,683.56 -0.73% 5,725.27 不适用 不适用
单位成本 5,431.38 -0.61% 5,464.56 不适用 不适用
单位毛利 252.17 -3.28% 260.71 不适用 不适用
毛利率(%) 4.44 -0.11 4.55 不适用 不适用
毛利率较为稳定。
单位:元/吨
项目
数值 变动(%) 数值 变动(%) 数值
单位价格 4,954.16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单位成本 5,967.83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单位毛利 -1,013.67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毛利率(%) -20.46%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绿听装啤酒(500ml)为标的公司 2025 年新增产品,2025 年 1-7 月毛利率
为-20.46%,主要系该产品为 2025 年首次生产,试机材料损耗较大,耗用工时较
长,总体成本偏高。
(4)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分析
拉萨啤酒啤酒业务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
项目 2025 年 1-7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珠江啤酒 51.06 45.06 41.29
项目 2025 年 1-7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燕京啤酒 45.66 42.61 38.89
青岛啤酒 43.67 40.11 38.51
重庆啤酒 51.32 49.71 49.75
惠泉啤酒 34.45 30.66 29.12
平均值 45.23 41.63 39.51
拉萨啤酒 36.43 33.62 29.92
注 1:可比公司未披露 2025 年 1-7 月的毛利率数据,上表中采用了 2025 年 1-6 月的啤
酒业务毛利率。
注 2:拉萨啤酒的啤酒业务毛利率为主营业务毛利率。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啤酒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29.92%、33.62%及 36.43%,呈
增长趋势,与可比上市公司的毛利率增长趋势一致。标的公司毛利率水平与惠泉
啤酒相差不大,但标的公司毛利率水平整体低于其他上市公司,主要原因为公司
营收规模相对较小及高档啤酒收入占比相对不高;且地处西藏地区导致的采购、
运输等成本整体略高所致。但总体而言,公司产品毛利率水平和变化原因符合实
际经营状况,具有合理性。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期间费用金额及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
销售费用 868.45 4.05 833.68 2.14 737.45 2.19
管理费用 574.90 2.68 895.49 2.30 1,171.95 3.48
财务费用 -221.58 -1.03 -87.58 -0.22 -19.43 -0.06
合计 1,221.77 5.70 1,641.59 4.21 1,889.97 5.61
报告期内,拉萨啤酒期间费用分别为 1,889.97 万元、1,641.59 万元及 1,221.77
万元,期间费用率分别为 5.61%、4.21%和 5.70%,整体趋势较为稳定。
(1)销售费用
单位:万元
项目 占比 占比 占比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职工薪酬 324.10 37.32 553.63 66.41 444.26 60.24
商品损缺 44.19 5.09 35.54 4.26 65.13 8.83
广告宣传费 349.69 40.27 23.33 2.80 55.55 7.53
车辆使用费 4.36 0.50 8.12 0.97 29.66 4.02
促销费 12.74 1.47 16.15 1.94 24.52 3.33
折旧费 50.87 5.86 42.70 5.12 22.96 3.11
差旅费 5.94 0.68 27.05 3.24 20.41 2.77
业务招待费 8.02 0.92 27.34 3.28 13.86 1.88
运费 - - - - 3.05 0.41
技术咨询费 24.35 2.80 8.49 1.02 0.84 0.11
检测、化验费 9.83 1.13 - - - -
其他 34.36 3.96 91.34 10.96 57.21 7.76
合计 868.45 100.00 833.68 100.00 737.45 100.00
报告期内,拉萨啤酒销售费用分别为 737.45 万元、833.68 万元和 868.45 万
元,主要由职工薪酬、广告宣传费和商品损缺等构成。其中,2025 年 1-7 月广告
宣传费增幅较大,主要系拉萨啤酒加强品牌建设,加大产品宣传推广所致。商品
损缺系公司对啤酒销售、运输过程中发生货物损毁进行补货而形成的损失。
(2)管理费用
单位:万元
项目 占比 占比 占比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职工薪酬 310.14 53.95 473.91 52.92 633.67 54.07
诉讼及相关费用 0.01 0.00 82.62 9.23 164.43 14.03
折旧费 12.24 2.13 9.06 1.01 113.79 9.71
中介费 90.63 15.77 37.81 4.22 34.59 2.95
安全生产费 54.72 9.52 107.21 11.97 25.31 2.16
环境保护费 37.15 6.46 73.23 8.18 73.29 6.25
项目 占比 占比 占比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办公费 15.14 2.63 6.02 0.67 7.66 0.65
业务招待费 2.71 0.47 - - - -
其他 52.14 9.07 105.63 11.80 119.21 10.17
合计 574.90 100.00 895.49 100.00 1,171.95 100.00
报告期内,拉萨啤酒的管理费用分别为 1,171.95 万元、895.49 万元和 574.90
万元。报告期内,管理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诉讼及相关费用、中介费等组成。
诉讼受理费用较大所致。报告期标的公司中介费分别为 34.59 万元、37.81 万元
和 90.63 万元,2025 年 1-7 月增幅较大,主要原因为标的公司当期技术升级开支
增加所致。
(3)财务费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7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利息支出 - - -
减:利息收入 222.77 89.52 21.54
利息净支出 -222.77 -89.52 -21.54
银行手续费 1.19 1.94 2.11
合计 -221.58 -87.58 -19.43
报告期内,拉萨啤酒不存在借款,因此未发生利息支出。利息收入分别为
系标的公司 2025 年购买了结构性存款所致。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7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一、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
助
其中: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
政府补助
项目 2025 年 1-7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二、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且
- 0.03 -
计入其他收益的项目
其中:个税扣缴税款手续费 - 0.03 -
合计 195.80 35.03 28.74
报告期内,拉萨啤酒其他收益分别为28.74万元、35.03万元和195.80万元,
主要由政府补助构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7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 140.24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0.17 -3.45 1,691.67
合计 -0.17 -3.45 1,831.91
报告期内,拉萨啤酒信用减值损失分别为1,831.91万元、-3.45万元和-0.17万
元,主要为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和应收账款坏账损失。拉萨啤酒2023年度信用减
值损失为1,831.91万元,主要系拉萨啤酒2023年度收回大额应收款项43,932.16万
元,减值损失大额转回所致。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7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存货跌价损失 - 2.35 -2.35
合计 - 2.35 -2.35
报告期内, 标的公司资产减值损失分别为-2.35 万元、2.35 万元和 0 万元。
其中 2023 年度标的公司存货跌价损失为-2.35 万元,主要系拉萨啤酒基于可变现
净值与账面价值比较的原则,当期计提原材料跌价损失所致。公司 2024 年存货
跌价准备转回系当年将上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耗用所致。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7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政府补助 - - 10.00
其他 12.60 17.56 15.16
合计 12.60 17.56 25.16
报告期内,拉萨啤酒营业外收入金额分别为 25.16 万元、17.56 万元和 12.60
万元,主要系废旧物资等收入。其中 2023 年度,政府补助 10.00 万元系拉萨啤
酒收到西藏自治区商务厅零余额账户转来“老字号”奖励资金所致。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7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42.40 28.12 563.47
捐赠支出 100.00 9.63 -
其他 7.44 10.56 -
合计 149.84 48.31 563.47
报告期内,拉萨啤酒营业外支出合计分别为 563.47 万元、48.31 万元和 149.84
万元,主要系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或捐赠支出等组成。
(三)非经常性损益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7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
-42.40 -28.12 -538.31
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
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
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
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
-94.84 -2.63 -
和支出
非经常性损益金额小计 58.56 4.25 -509.57
所得税影响额 5.27 0.38 -45.86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53.29 3.87 -463.7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26.64 1.93 -231.86
项目 2025 年 1-7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净额
标的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主要系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政府补助等构成,
具有偶然性和不可预见性。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分别为-231.86
万元、1.93 万元和 26.64 万元,与各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占比分别为
-2.71%、0.02%和 0.45%,标的公司对非经常性损益不存在依赖,不会对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的稳定性构成重大影响。
(四)盈利能力的变动情况及其可持续性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7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一、营业收入 21,420.67 38,972.92 33,688.37
减:营业成本 13,576.49 25,789.68 23,550.32
二、营业毛利 7,844.18 13,183.24 10,138.05
税金及附加 141.79 314.66 125.20
销售费用 868.45 833.68 737.45
管理费用 574.90 895.49 1,171.95
研发费用
财务费用 -221.58 -87.58 -19.43
加:其他收益 195.80 35.03 28.74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
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 -0.17 -3.45 1,831.91
资产减值损失 2.35 -2.35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
项目 2025年1-7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6,676.25 11,260.92 9,981.19
加:营业外收入 12.60 17.56 25.16
减:营业外支出 149.84 48.31 563.47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
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589.79 1,050.88 872.68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5,949.22 10,179.29 8,570.20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
填列)
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
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净亏
损以“-”号填列)
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
列)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5,949.22 10,179.29 8,570.20
拉萨啤酒2023年、2024年、2025年1-7月营业收入分别为33,688.37万元、
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营业毛利、净利润呈增长态势,主要原因如下:
(1)2024年度营业收入同比增加5,284.55万元,同比增长15.69%,主要系自
小瓶啤酒“3650”、“拉萨啤酒-青稞系列”推出后,市场反馈较好,2024年其产
能、销量均大幅提升所致。
(2)2024年度营业毛利增加3,045.19万元,主要系:1)高附加值产品拉萨
啤酒3650,自2022年推出后,销售增长较为良好,该品规销售收入占比大幅度提
高,对公司整体毛利率提高影响较大;2)本期销量增长,但固定成本相对稳定,
因销售收入增加产品分摊的单位固定成本相对下降所致。
(3)2024年度净利润增加1,609.09万元,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及营业毛利增
加较大所致。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盈利主要来源于营业利润,具有可持续性,主要原因如
下:
(1)具有核心竞争力
公司是西藏第一家现代化啤酒生产企业,作为西藏地区历史最悠久的啤酒生
产企业,拥有坐落在世界上海拔最高的啤酒厂,公司啤酒产品采用当地无污染的
优质泉水酿造而成,其品质优良,工艺独特,形成了长期的口感美誉度。
公司利用30多年的酿造技术,进行市场调研及新品研究,公司现有的啤酒生
产线采用国外高端进口设备,灌装封口一体机拥有全国首台高速灌装机专利,近
几年,公司在立足于西藏区域较为成熟的销售体系基础上,建立并不断完善覆盖
西藏区域外的经销网络,强化市场推广及品牌营销,巩固提高现有市场的优势地
位和新市场的占有率。
(2)具有较强的品牌建设能力
公司拥有的“拉萨啤酒”系西藏本土品牌,在西藏自治区具有较大的品牌影
响力和知名度,经过多年的发展形成一定的品牌优势,深受当地消费者的喜爱。
公司在立足现有品牌“拉萨啤酒”基础上,持续聚焦公司核心产品,进行产
品差异化设计,以产品、渠道、市场为主要方向,采取多种措施,调整产品结构,
发力中高端市场,加强品牌塑造和管理水平的提升,不断提升品牌影响力,在巩
固现有市场的基础上,通过构建数字化连接能力,连接消费者,激活线下渠道,
赋能经销商服务体系;构建数据沉淀应用能力,打通全链路营销闭环,沉淀数据
资产,精细化运营,建立多维度销售渠道。
未来,公司拟将主要通过两方面提升公司品牌的建设,一是渠道建设,拉萨
啤酒在辐射其他藏族同胞区域的基础之上,会与更多的优秀经销商合作,提升市
场占用率;二是优化产品结构,对现有的部分产品升级,去满足不同地区对啤酒
市场的需求,进一步突出产品差异化。
(五)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7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252.88 1,008.98 8,403.5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87.56 -2,478.61 37,511.2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000.00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134.67 -1,469.62 45,914.79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7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0,303.92 32,893.87 40,960.80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86.82 141.85 315.1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1,090.74 33,035.72 41,275.9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2,335.64 24,405.09 23,520.47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526.79 3,896.74 3,675.29
支付的各项税费 2,271.84 3,125.25 1,640.5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03.58 599.65 4,036.1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7,837.85 32,026.73 32,872.4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252.88 1,008.98 8,403.52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8,403.52 万元、
量净额相对偏低,主要系标的公司与西藏藏红花的应收账款(2025 年 7 月 31 日
余额 14,646.96 万元、2024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10,770.31 万元)未收回。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7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净利润 5,949.22 10,179.29 8,570.20
加:信用减值损失 0.17 3.45 -1,831.91
资产减值准备 - -2.35 2.35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
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使用权资产折旧 - - -
无形资产摊销 21.79 18.10 14.43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55.62 59.51 7.94
资产处置损失(收益以“-”号填
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
- - 563.47
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
- - -
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 -19.43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
-0.02 -0.10 164.66
号填列)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
- - -
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256.24 -359.60 -1,870.84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
-4,022.27 -10,770.45 43,203.43
“-”号填列)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
“-”号填列)
其他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252.88 1,008.98 8,403.52
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润的差额
现金流量净额之间的差异分别为 166.68 万元、9,170.31 万元和 2,696.34 万元,主
要系信用减值损失、资产折旧与摊销、应收款项增加等导致,不存在经营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异常偏离的情形。
(1)2025 年 1-7 月
流量净额 3,252.88 万元,差异金额为 2,696.34 万元,主要系本期新增与西藏藏 红
花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 3,876.65 万元所致。
(2)2024 年度
量净额 1,008.98 万元,差异金额为 9,170.31 万元,主要系本期新增与西藏藏红花
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 10,770.31 万元所致。
(3)2023 年度
量净额 8,403.52 万元,本期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为匹配。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拉萨啤酒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
司经营业务发生变化。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将有所增加,盈利能力以及抵御风险的能力将进
一步增强。同时,能进一步优化控股子公司拉萨啤酒的股权结构,加强对标的公
司的管控力度,有利于上市公司对啤酒业务进行整体整合,推进公司发展战略、
提高决策效率。
(1)上市公司未来经营中的优势
上市公司未来经营中的优势体现在区域市场优势、技术优势和品牌优势,具
体内容详见“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交易标的所属行业及经营情
况的讨论与分析”之“(九)本次交易标的核心竞争力及行业地位”。
(2)上市公司未来经营中的劣势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从上市公司的经
营和资源配置等角度出发,上市公司将对双方的业务分工、管理团队以及资金运
用等方面进行优化整合实现协同发展。但若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无法随发展相匹
配,无法带领标的公司突破区域限制、提高市场占有率,则将一定程度上降低上
市公司的经营效率,对上市公司业务的正常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1)盈利能力变动分析
根据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盈利能力指标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交易后 变动比例 交易后 变动比例
交易前 交易前
(备考) (%) (备考) (%)
营业收入 23,515.72 23,515.72 - 42,146.71 42,146.71 -
营业成本 13,563.09 13,563.09 - 25,789.68 25,789.68 -
营业利润 6,796.83 6,796.83 - 9,075.04 9,075.04 -
利润总额 6,694.32 6,694.32 - 8,975.08 8,975.08 -
净利润 5,930.88 5,930.88 - 7,709.27 7,709.27 -
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净 2,956.27 5,930.88 100.62 2,619.63 7,709.27 194.29
利润
基本每股收
益
本次交易前,拉萨啤酒已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本次交易后,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发生变化,且相较于交易前提升幅度较大。
(2)资产结构变动分析
根据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交易后 变动比例 交易后 变动比例
交易前 交易前
(备考) (%) (备考) (%)
项目 交易后 变动比例 交易后 变动比例
交易前 交易前
(备考) (%) (备考) (%)
流动资产 85,545.58 85,545.58 - 65,722.35 65,722.35 -
非流动资产 35,490.50 35,490.50 - 34,334.80 34,334.80 -
资产总计 121,036.08 121,036.08 - 100,057.15 100,057.15 -
流动负债 34,831.76 73,531.76 111.11 34,314.13 77,014.13 124.44
非流动负债 3,351.60 3,351.60 - 3,021.18 3,021.18 -
负债总计 38,183.36 76,883.36 101.35 37,335.31 80,035.31 114.37
所有者权益 82,852.72 44,152.72 -46.71 62,721.84 20,021.84 -68.08
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权 30,937.22 43,809.35 41.61 13,780.94 19,678.46 42.79
益
本次交易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将增加。
(3)财务安全性分析
项目 交易后 变动比例 交易后 变动比例
交易前 交易前
(备考) (%) (备考) (%)
流动比率(倍) 2.46 1.16 -52.85 1.67 0.85 -49.10
速动比率(倍) 2.37 1.12 -52.74 1.59 0.81 -49.06
资产负债率(%) 31.55 63.52 101.33 37.31 79.99 114.39
本次交易完成后,截至 2025 年 7 月 31 日,上市公司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
分别为 1.16、1.12,资产负债率为 63.52%,公司不存在到期应付负债无法支付的
情形,上市公司偿债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处于合理可控水平。
本次交易采用现金购买资产的方式。截至 2027 年 7 月 31 日,上市公司账面
货币资金为 81,814.39 万元,占公司资产总额的 67.60%。鉴于上市公司在资本市
场拥有良好的融资渠道,可通过债权或股权融资等多种形式筹集公司未来发展所
需资金,本次交易未对上市公司的财务安全性造成重大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拉萨啤酒由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变为全资子公司,不会
导致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上市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前,标的公司是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已纳入上市公司合并
财务报表,执行上市公司在业务方面的战略规划。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
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其对标的公司的控制力,有利于上市
公司发挥在资金、市场、经营管理方面的协同,支持标的公司扩大业务规模、提
高经营业绩。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影响的分析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盈利能力、资产负债情况以及偿债能力指标等影响,详
见本节“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之“(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
持续经营能力及财务状况的影响”之“3、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盈
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交易为上市公司现金收购股权,不涉及其他资本性支出。上市公司未来
将根据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自身的资产负债结构及融资成本等多方面因素,根
据实际情况制定资本性支出计划。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劳动关系不会因本次交易而发生变化,本次交易不涉及职
工安置事宜。
本次交易涉及的税负成本由相关责任方根据协议约定承担,中介机构费用均
按照市场收费水平确定,上述交易成本不会对上市公司造成较大影响。
第九节 财务会计信息
一、交易标的财务会计资料
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标的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计报告》。
(一)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25 年 7 月 31 日
日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488,448,317.19 519,795,037.36 534,491,254.51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146,469,610.71 107,703,143.70 -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 4,812,221.63 3,774,913.07 3,650,609.64
其他应收款 174,253,739.60 174,252,867.94 174,272,172.75
存货 31,420,459.93 33,982,884.67 30,386,849.98
合同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 - -
流动资产合计 845,404,349.06 839,508,846.74 742,800,886.88
非流动资产: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权益投资工具
固定资产 133,554,422.79 140,074,025.33 127,060,506.81
在建工程 18,829,522.54 - 10,320,297.72
无形资产 5,304,181.27 4,880,314.35 4,400,916.95
商誉
项目 2025 年 7 月 31 日
日 日
长期待摊费用 2,090,908.48 1,995,692.90 565,957.09
递延所得税资产 13,173,331.62 13,173,177.67 13,172,185.00
其他非流动资产 2,811,846.00 - 1,940,00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175,764,212.70 160,123,210.25 157,459,863.57
资产总计 1,021,168,561.76 999,632,056.99 900,260,750.45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 - -
应付账款 20,250,466.12 16,260,110.82 18,735,819.06
预收款项 - - -
合同负债 - - 3,129,333.37
应付职工薪酬 105,357.68 4,306,320.18 4,312,875.44
应交税费 2,646,225.21 6,490,266.25 2,948,815.61
应付股利 40,000,000.00 - -
其他应付款 3,419,705.60 625,004.66 891,296.10
其他流动负债 - - 85,165.54
流动负债合计 66,421,754.61 27,681,701.91 30,103,305.12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长期应付款
递延收益 3,304,211.28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3,304,211.28 - -
负债合计 69,725,965.89 27,681,701.91 30,103,305.12
所有者权益:
股本 380,000,000.00 380,000,000.00 380,000,000.00
资本公积 17,695.00 17,695.00 17,695.00
盈余公积 137,532,222.56 137,532,222.56 127,352,931.58
未分配利润 433,892,678.31 454,400,437.52 362,786,818.7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951,442,595.87 971,950,355.08 870,157,445.33
项目 2025 年 7 月 31 日
日 日
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951,442,595.87 971,950,355.08 870,157,445.3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021,168,561.76 999,632,056.99 900,260,750.45
(二)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25 年 1-7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一、营业收入 214,206,699.83 389,729,212.78 336,883,697.71
减:营业成本 135,764,919.52 257,896,797.11 235,503,161.88
税金及附加 1,417,880.49 3,146,645.04 1,251,978.84
销售费用 8,684,510.33 8,336,802.89 7,374,466.78
管理费用 5,748,959.54 8,954,910.94 11,719,480.49
研发费用 - - -
财务费用 -2,215,799.83 -875,830.66 -194,293.50
其中:利息费用 - - -
利息收入 2,227,683.51 895,193.61 215,357.91
加:其他收益 1,957,988.72 350,323.44 287,380.49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 - -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 - -
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 -
终止确认收益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
- - -
“-”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 - -
“-”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1,710.51 -34,509.64 18,319,131.73
号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 23,480.00 -23,480.00
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 - -
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 66,762,507.99 112,609,181.26 99,811,935.44
项目 2025 年 1-7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126,014.48 175,614.60 251,624.82
减:营业外支出 1,498,426.87 483,125.87 5,634,723.53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5,897,854.81 10,508,760.24 8,726,847.08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 - -
“-”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
- - -
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 59,492,240.79 101,792,909.75 85,701,989.65
(三)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25 年 1-7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03,039,185.74 328,938,698.97 409,607,983.88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868,164.55 1,418,471.34 3,151,871.3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10,907,350.29 330,357,170.31 412,759,855.2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23,356,365.19 244,050,905.86 235,204,654.53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22,718,429.01 31,252,485.67 16,405,617.2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035,801.49 5,996,506.23 40,361,474.8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78,378,501.69 320,267,321.19 328,724,640.4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2,528,848.60 10,089,849.12 84,035,214.7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
项目 2025 年 1-7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 - -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438,346,624.15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500.00 87,800.00 438,774,162.1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 - -
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3,878,068.77 24,873,866.27 63,661,438.5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875,568.77 -24,786,066.27 375,112,723.5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0,000,000.0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0,000,000.00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
- - -
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1,346,720.17 -14,696,217.15 459,147,938.3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19,795,037.36 534,491,254.51 75,343,316.1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88,448,317.19 519,795,037.36 534,491,254.51
二、上市公司备考合并财务报表
根据经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
(久
安专审字[2026]第 00007 号),按照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架构编制的上市公司最近
一年及一期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如下:
(一) 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25 年 7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货币资金 818,143,872.12 618,814,547.60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61,034.00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4,812,221.63 3,774,913.07
其他应收款 644,266.54 450,725.38
存货 31,461,264.50 33,982,884.67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333,157.78 200,454.23
流动资产合计 855,455,816.57 657,223,524.95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177,200,941.05 181,984,509.9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135,472,930.80 141,288,491.50
在建工程 18,829,522.54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5,324,164.94 4,905,678.29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项目 2025 年 7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长期待摊费用 2,090,908.48 1,995,692.90
递延所得税资产 13,174,661.67 13,173,584.56
其他非流动资产 2,811,847.0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354,904,976.48 343,347,957.16
资产总计 1,210,360,793.05 1,000,571,482.11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32,036,904.62 20,766,549.32
预收款项 -
合同负债 10,176.11 329,040.21
应付职工薪酬 1,651,255.93 5,734,855.74
应交税费 6,006,687.42 10,871,852.33
其他应付款 695,611,252.91 732,396,271.97
其中:应付利息 -
应付股利 856.39 856.39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1,322.89 42,775.23
流动负债合计 735,317,599.88 770,141,344.80
长期借款 4,300,000.00 4,300,000.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25,122,712.00 25,122,712.00
递延收益 4,093,252.69 789,041.41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项目 2025 年 7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非流动负债合计 33,515,964.69 30,211,753.41
负债合计 768,833,564.57 800,353,098.21
股东权益: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
计
少数股东权益 3,433,764.14 3,433,764.14
股东权益合计 441,527,228.48 200,218,383.90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1,210,360,793.05 1,000,571,482.11
(二)备考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25 年 1-7 月 2024 年度
一、营业收入 235,157,223.61 421,467,107.89
减: 营业成本 135,630,918.93 257,896,797.11
税金及附加 1,520,003.59 3,854,752.51
销售费用 16,802,386.10 13,910,591.53
管理费用 31,156,650.40 47,935,696.22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3,142,407.46 -379,672.35
其中:利息费用 280,700.00 561,400.00
利息收入 3,441,536.41 969,283.85
加: 其他收益 8,974,354.55 365,755.47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682,111.00 -7,837,017.8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1,682,111.00 -7,837,017.80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
- -
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7,486,382.27 -50,735.61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3,480.00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67,968,297.87 90,750,424.93
加: 营业外收入 673,293.78 7,484,542.14
项目 2025 年 1-7 月 2024 年度
减: 营业外支出 1,698,426.87 8,484,177.87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66,943,164.78 89,750,789.20
减: 所得税费用 7,634,320.20 12,658,051.94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59,308,844.58 77,092,737.26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59,308,844.58 77,092,737.26
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59,308,844.58 77,092,737.26
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59,308,844.58 77,092,737.2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59,308,844.58 77,092,737.2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59,308,844.58 77,092,737.26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249 0.2923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249 0.2923
第十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本次交易对同业竞争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主要从事啤酒的生产、销售。本次交易系上市公司以
现金方式购买控股子公司拉萨啤酒 50%股权,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持有拉萨啤酒
的关联方之间均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上市公司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不存
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
就本次交易完成后避免与上市公司涉及同业竞争事宜,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以
及实际控制人均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承诺如下:
“1、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均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上市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相同或相类似的业务。
业保证不以任何形式从事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届时正在从事的业务
有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经营活动,并保证不通过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控制任何
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届时正在从事的业务有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经济
实体。
如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可能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
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机会,本公司/本人将尽最大努力,促使该等业务机会转
移给上市公司。若该等业务机会尚不具备转让给上市公司的条件,或因其他原因
导致上市公司暂无法取得上述业务机会,上市公司有权选择以书面确认的方式要
求本公司放弃该等业务机会,或采取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许可
的其他方式加以解决。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损失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二、本次交易对关联交易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的对手方为嘉士伯国际,根据《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
的交易对手方不属于上市公司的关联方。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注册资本 对本公司的持
母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万元) 股比例(%)
西藏发展 拉萨 啤酒生产 26,375.8491 50.00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对控制的定义,第七条“控
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
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上市公司和嘉士伯国际各持有拉萨啤酒 50%的股权,但拉萨啤酒董事会由五
名董事构成,上市公司派出三名,表决权占多数,同时上市公司派出总经理、财
务总监及管理人员,从而拥有并实现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拉萨啤酒的日常经营管
理由总经理等管理人员负责安排实施,采购、生产、销售等日常经营管理由总经
理具体负责统一安排,上市公司通过所持有的股权享有拉萨啤酒经营成果,承担
风险和收益;上市公司有能力根据被投资方的经营情况通过行使管理权力影响拉
萨啤酒的经营成果并享有股权收益的可变回报。综上,根据上市公司历年来一直
在实际有效对拉萨啤酒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事实,实际主导拉萨啤酒的经营管
理,上市公司能够控制拉萨啤酒,将其认定为标的公司的母公司具有合理性。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关系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关系
嘉士伯国际有限公司(Carlsberg International A/S) 持股 50%的股东
西藏藏红花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同一母公司
日喀则圣源啤酒有限公司 同一母公司
西藏银河商贸有限公司 同一母公司
西藏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西藏盛邦控股有限公司 间接控股股东
成都众志道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西藏好利得实业有限公司 间接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西藏盛邦发展有限公司 间接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西藏启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西藏好物商业有限公司 受控制人影响的其他企业
成都麦芽堂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受控制人影响的其他企业
四川成电大为科技有限公司 受控制人影响的其他企业
西藏天创实业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担任董事的企业
西藏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西藏工程管理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担任董事的企业
四川省赛特电子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四川省盛邦投资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四川花间堂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担任董事长的企业
北京万博智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担任董事的企业
成都志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担任董事的企业
四川百年伟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四川九天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担任执行
西藏志合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事务合伙人)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2023 年 5
西藏赛特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月注销)
姓名 关联关系
罗希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控股股东董事长
唐逸 西藏发展委派董事;控股股东董事、财务总监
廖川 西藏发展委派董事;控股股东董事
姓名 关联关系
杨秉峰 西藏发展报告期内曾经委派董事
马高翔 西藏发展报告期内曾经委派董事
柯俊财(Or Chn Choy,中国香港) 嘉士伯国际委派董事
王守仁(Soren Ravn,丹麦) 嘉士伯国际委派副董事长及董事
齐婧 西藏发展委派监事
黎启基(中国香港) 嘉士伯国际委派监事
蔡明 拉萨啤酒总经理
尼玛次登 拉萨啤酒副总经理
陈婷婷 控股股东董事、总经理
周文坤 控股股东董事
朱孝新 控股股东董事
奉兴 控股股东独立董事
李天霖 控股股东独立董事
周佩 控股股东独立董事
韩海清 控股股东监事会主席
王强 控股股东监事
肖舒 控股股东职工监事
张亚婷 控股股东职工监事
宋晓玲 控股股东董事会秘书
臧险峰 间接控股股东监事
吴晓艳 间接控股股东财务负责人
(三)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情形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采购内容 2025 年 1-7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四川成电大为科技 软件开发技
- 66.04 -
有限公司 术服务
合计 - 66.04 -
关联方 采购内容 2025 年 1-7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采购总额 12,404.11 22,951.52 28,689.65
关联采购与采购总
- 0.29 -
额的占比(%)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向关联方采购金额与各期采购总额的占比分别为 0%、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实际业务需求,为加强存货库存的溯源及串货等管理,
向关联方采购拉萨啤酒智慧工厂-拉啤优码软件开发技术服务,具有必要性。
标的公司对四川成电大为科技有限公司采购的拉萨啤酒智慧工厂-拉啤优码
软件开发技术服务,经与非关联方询价,标的公司综合考虑选择向四川成电大为
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其服务。上述关联采购价格具有公允性。
(2)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销售内容 2025 年 1-7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西藏好物商业有限
啤酒销售 795.34 27,804.23
公司
西藏藏红花生物科
啤酒销售 17,589.95 29,510.67 -
技开发有限公司
合计 17,589.95 30,306.01 27,804.23
营业收入 21,420.67 38,972.92 33,688.37
关联销售与营业收
入的占比(%)
拉萨啤酒近年来对销售管理及销售政策进行了规范调整,将原来分散的经销
商进行了逐步集中,重点培育总经销商或一级经销商等主要客户。在销售客户管
理策略方面,结合拉萨啤酒产品市场的实际情况,对经销商建立健全了评价体系,
如将经销商销售能力、货款支付能力、销售渠道拓展及对下游客户的管理能力作
为评价指标来评价衡量经销商。由于拉萨啤酒产品主要销售地区为西藏地区,与
同行业公司比较,区域市场较为狭窄,销售商选择空间较为有限,以及公司的销
售政策符合经营管理需要,在西藏地区拉萨啤酒分散经销商及底层经销商相对成
熟稳定、渠道丰富,因此为便于对经销商的服务指导和规范,选择西藏好物、西
藏藏红花等总经销商合作再分级销售分级供货下游经销商,符合公司当时实际的
经营需要,上述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对关联方与非关联方销售啤酒的平均单价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元/箱、%
项目 关联 非关 差异 关联 非关 差异 关联 非关 差异
方 联方 率 方 联方 率 方 联方 率
普 通 瓶 装 啤 酒
(628ml*12)
绿色听装啤酒
(355ml*24)
小瓶啤酒“3650”
(330ml*24)
“拉萨啤酒-青稞系
列”(330m1*24)
易拉罐啤酒白听
(500ml*12)
易拉罐啤酒绿听
(500ml*12)
总体来说,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关联方与非关联方的销售单价不存在明显异
常。其中 2023 年度、2024 年标的公司对非关联方销售小瓶啤酒“3650”的平均
单价高于关联方,主要原因系小瓶啤酒“3650”为 2022 年新开发品种,主要向
关联方西藏好物、西藏藏红花销售。而非关联方大多为个人及区外零散客户,采
购量较小,根据销售政策及行业销售惯例,其结算价格高于经销商客户具有合理
性。2025 年 1-7 月,标的公司对非关联交易销售小瓶啤酒“3650”金额极小,与
关联方销售单价无明显差异。
综上所述,标的公司各期的平均销售价格相对稳定,无异常波动;标的公司
对西藏好物、西藏藏红花的销售价格具有公允性。
(1)资金拆借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拆借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期初余额 额 金额 期末余额
西藏藏红花生物科技开发有
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2,488.15 3,365.18 - 15,853.33
合计 14,058.15 3,365.18 - 17,423.33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期初余额 增加金额 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
西藏藏红花生物科技开发
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5,853.33 - - 15,853.33
合计 17,423.33 - - 17,423.33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期初余额 增加金额 减少金额 余额
西藏藏红花生物科技开发
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5,853.33 - - 15,853.33
合计 17,423.33 - - 17,423.33
截至 2025 年 7 月 31 日,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合并范围内的资金往来款项余
额合计为 17,423.33 万元,其中与上市公司的其他应收款余额为 15,853.33 万元,
与西藏藏红花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的其他应收款余额为 1,570.00
万元。
(2)关联担保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不存在关联担保的情形。
(1)应收关联方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收关联方款项及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往来科目 关联方名称 2025 年 7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西藏好物商业
应收账款 -
有限公司
西藏藏红花生
应收账款 物科技开发有 14,646.96 10,770.31 -
限公司
应收账款小计 14,646.96 10,770.31 -
西藏藏红花生
物科技开发有
其他应收款 1,570.00 1,570.00 1,570.00
限公司四川分
公司
西藏发展股份
其他应收款 15,853.33 15,853.33 15,853.33
有限公司
其他应收款小计 17,423.33 17,423.33 17,423.33
(2)应付项目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付关联方款项及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往来科目 关联方名称 2025 年 7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西藏好物商业
合同负债 - - 260.89
有限公司
(四)与受前实际控制人影响的其他利益相关方的交易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关系
西藏合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受前控制人影响的其他企业
西藏远征包装有限公司 受前控制人影响的其他企业
西藏青稞啤酒有限公司 受前控制人影响的其他企业
西藏福地天然饮品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受前控制人影响的其他企业
西藏福地天然饮品包装有限责任公司 受前控制人影响的其他企业
西藏天地绿色饮品发展有限公司 受前控制人影响的其他企业
四川省大川高新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受前控制人影响的其他企业
深圳市金脉青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受前控制人影响的其他企业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向受前实际控制人影响的其他利益相关方采购商品、接
受劳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采购内容 2025 年 1-7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西藏天地绿色饮品 绿听啤酒委
- - 14.95
发展有限公司 托生产
西藏合兴环保科技
纸箱等采购 - - 583.51
有限公司
合计 - - - 598.46
采购总额 12,404.11 22,951.52 28,689.65
关联采购与采购总
- - 2.09
额的占比(%)
①交易的必要性
标的公司与绿色饮品的采购内容为绿听啤酒委托生产,其主要原因为拉萨啤
酒最初使用的罐装生产线过于老旧导致无法使用,建立新的生产线需要大量资金
和耗时较长的建设周期。为确保罐装啤酒的及时供应和市场份额,2010 年,拉
萨啤酒当时考察市场具有同类生产能力的生产企业,因受限于西藏当地可选择加
工方有限以及公司听装产品特色和质量要求,结合绿色饮品具有本地加工生产能
力和相对优势,综合考虑最终选择确定绿色饮品进行听装啤酒代加工并与其达成
了长期的委托加工关系并延续至今。但随着拉萨啤酒 2023 年自身投资改建听装
线投产后,取消了与绿色饮品外购合作。综上所述,标的公司与绿色饮品的交易
符合标的公司自身实际生产条件和现实选择,具有合理性及必要性。
标的公司与合兴环保的采购内容为“普通瓶装啤酒 628ml*12”纸箱等,其
为啤酒销售的包装材料,采购频率较为频繁,运输成本及服务便捷性是选取供应
商的重要因素,而合兴环保位于拉萨地区,具有地域优势,标的公司与合兴环保
的交易具有合理性及必要性。
②交易的公允性
标的公司与绿色饮品绿听啤酒(355m1*24)委托生产价格为 52.21 元/箱(不
含税单价)。由于绿听啤酒属于订制类业务,其定价依据主要为生产成本、加成
利润率、交易双方市场地位等多方面因素相关,双方的交易定价具有公允性。
标的公司与合兴环保采购“普通瓶装啤酒 628ml*12”纸箱不含税采购单价
为 1.94 元/箱;非关联方紫祺包装的“普通瓶装啤酒 628ml*12”纸箱不含税采购
单价为 1.91 元/箱,向其他第三方采购纸箱的单价差异不大,不存在显失公允的
情形。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不存在向受前实际控制人影响的其他利益相关方销售商
品/提供劳务的情形。
(2)资金拆借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与受前实际控制人影响的其他利益相关方的资金拆借明
细情况如下:
①2023 年度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期初余额 额 金额 期末余额
西藏远征包装有限公司 5,116.76 - - 5,116.76
西藏青稞啤酒有限公司 27,634.42 - 27,634.42 -
西藏福地天然饮品产业发展
有限责任公司
西藏福地天然饮品包装有限
责任公司
西藏天地绿色饮品发展有限
公司
深圳市金脉青枫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
合计 58,548.91 - 43,932.15 14,616.76
②2024 年度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期初余额 金额 金额 期末余额
西藏远征包装有限公司 5,116.76 - - 5,116.76
深圳市金脉青枫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
合计 14,616.76 - - 14,616.76
③2025 年 1-7 月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期初余额 增加金额 减少金额 余额
西藏远征包装有限公司 5,116.76 - - 5,116.76
深圳市金脉青枫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
合计 14,616.76 - - 14,616.76
根据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
先告知书》(〔2024〕78 号),其中被受前实际控制人影响的其他利益相关方
的资金拆借情况如下:王坚及关联方主要系通过西藏青稞、福地产业、绿色饮品
等与拉萨啤酒的往来款形成的占用;金脉青枫通过 2018 年拉萨啤酒分红形成的
资金占用及远征包装与拉萨啤酒签订供应纸箱合同,支付保证金及预付款形成的
间接占用。
啤酒之间因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承诺为青稞啤酒、福地产业、
福地包装、天地绿色涉及拉萨啤酒合计 4.55 亿元的债务承担还款责任。2022
年 5 月,西藏盛邦、罗希向拉萨啤酒出具承诺函,承诺自愿对上述欠款的支付承
担无限连带责任(含连带责任保证)。截至 2025 年 7 月 31 日,上述资金占用尚
未归还的款项共计为 14,616.76 万元,其中金脉青枫退回分红款为 9,500.00 万元
及远征包装往来款 5,116.76 万元。
上市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3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资金占用解决方案的议案》,对上述资金占用事项拟采取措施如下:由重整投
资人提供现金 14,616.76 万元代资金占用主体偿还给西藏拉萨啤酒有限公司。盛
邦控股及重整投资人承诺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包括但不限于西藏发展退市、
未进入正式重整程序、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人民法院批准、因任何原因重整不成
功或因任何原因导致损失上述款项,均无权以任何理由向西藏发展、拉萨啤酒要
求偿还该等款项或向该等主体主张承担赔偿、补偿或任何其他义务及责任。
上市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5 日召开了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资金占用解决方案的议案》,并于当日重整投资人对标的公司拉萨啤酒
已履行完上述偿还义务。
经过上述清偿整改措施,上市公司原控股股东、时任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
占用问题已整改完毕,标的公司已不存在资金占用情形。
三、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一)本次交易后增加的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完成前,上市公司已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和深
交所的相关规定,建立了完善的规范关联交易的规章制度,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
的原则、关联人和关联关系、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关联交易的披露等均制定了
相关规定并严格执行。本次交易的实施并未造成上市公司和标的资产在原有关联
交易之外新增其他关联交易。
(二)本次交易后减少的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不会减少关联交易。
四、本次交易完成后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一)本次交易前的关联交易相关的内部控制情况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盛邦控股与西藏好物存在关联关系。西藏好物为标的公司
报告期内主要销售客户,标的公司对主要销售客户西藏好物的合作销售,事前未
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上市公司未及时披露因该业务导致的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情
况。针对上述事项,拉萨啤酒已根据整改要求,于 2024 年 1 月 10 日终止与西藏
好物的销售合作并结清全部销售货款,原向西藏好物的销售调整为对上市公司全
资子公司西藏藏红花销售,原西藏好物的下级分销客户已同步平移到藏红花公司,
并由藏红花对西藏好物的原有下游分销商进行对外销售。
标的公司及上市公司在以往年度规范运行方面存在因关联方占用等历史遗
留问题,主要形成原因为:
(1)标的公司及上市公司当时未能及时判断认定存在
股东资金占用的情形;
(2)相关未结诉讼的复杂性,部分案件涉及刑事调查,且
相关责任人员无法有效联系,致使无法直接有效及时判断是否构成资金占用,上
市公司股东未严格按照内控要求,履行关联关系等相应股东告知义务,导致其内
部控制程序未能有效防范前述事项的发生。
针对上述内控方面出现的问题,标的公司已经于发现时积极进行了整改及解
决,标的公司将不断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完善内部控制治理体系建设,并进一步
强化对控股股东的督促,持续督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诚实守信,严格按照《证券
法》《深交所上市规则》及相关规范性指引要求,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切实履行股东义务,维护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西藏发展拟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嘉士伯国际持有的拉
萨啤酒 50%的股权,交易完成后,拉萨啤酒将成为西藏发展的全资子公司。本次
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均系日常生产经营所致,关联交易不会影响上市
公司独立性。为减少和规范可能与西藏发展发生的关联交易,充分保护上市公司
的利益,西藏发展的控股股东西藏盛邦及实际控制人罗希现就规范与上市公司关
联交易的相关事宜出具了《关于规范与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1、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或影响的其他企业将尽量避免和减少与
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能够通
过市场与独立第三方之间发生的交易,将由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与独立第三
方进行。本公司/本人控制或影响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避免向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
公司拆借、占用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资金或采取由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代垫款、代偿债务等方式侵占上市公司资金。
属子公司之间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将严格遵守市场原
则,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原则,公平合理地进行。本公司/本人及本
公司/本人控制或影响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将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市公司
公司章程等公司治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
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制或影响的其他企业的关联交易事项时主动依法履行回避义务,且交易须在有权
机构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
其下属子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如果因违反上述承诺导致上市公司或其下
属子公司损失的,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损失由本公/本人司承担。
有约束力的责任,且在本公司/本人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
有效。”
第十一节 风险因素
一、本次交易相关风险
(一)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本次重组存在如下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能缩小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按时登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但无法完
全排除某些机构或个人滥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可能性,本次交易存在因上市公
司股价的异常波动或涉嫌内幕交易而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易的条件;此外,监管机构的审核要求也可能对交易方案产生影响。在本次交易
审核过程中,交易双方可能需要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不断完善交易方案,如交易
双方无法就完善交易方案的措施达成一致,本次交易存在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
风险。
任一条款若无法满足,则有可能导致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取消或者后续步骤
无法进行。
(二)本次交易的审批风险
本次重组尚需履行若干审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
次交易方案等,上述程序均为本次重组实施的前提条件。本次交易能否获得上述
批准,以及最终成功实施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三)资金筹措风险
本次交易中交易双方已就本次交易价款的支付进度及违约条款进行了明确
约定。但是,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所需资金主要来源于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若上
市公司在约定时间内无法筹集或支付足额资金,则本次交易价款存在不能及时、
足额支付的风险。
(四)标的资产未能完成交割导致的履约风险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交易双方已签署相关协议对本次交易双方需履行的义
务、交割相关条件等作出了明确的约定和安排,但是未来如出现标的资产因法律、
政策、质押或其他原因而无法完成过户手续或其他交割程序或者其他影响本次交
易的事项,仍存在标的资产无法交割履约的风险。
二、与标的公司经营相关的风险
(一)啤酒行业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集中精力与资源,在发展啤酒生产与销售主业
的基础上,持续巩固核心竞争力。上市公司将充分利用行业发展机会和自身优势,
不断优化经营管理及风险管控,逐步调整战略发展方向。
标的公司虽然拥有技术领先优势和卓越的产品质量,在西藏地区具有较高的
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消费者也对标的公司产品有较强的忠诚度,但啤酒行业竞
争形势日趋激烈及啤酒行业的整合发展,可能会给标的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一定压
力。我国啤酒产业品质化消费需求不断升级,啤酒企业面临产品结构调整和迭代
升级的压力,西藏区域市场内新兴啤酒企业的崛起以及其他啤酒品牌的影响可能
对标的公司保持区域内优势地位构成一定的冲击。
(二)市场较为集中导致业绩发展不及预期的风险
由于消费者对啤酒新鲜度的要求较高,啤酒产品运输成本高,啤酒具有明显
的区域性销售特点,有一定的销售半径。标的公司啤酒销售市场区域主要集中在
西藏市场,虽然近年来标的公司拟通过持续完善全国营销网络,提升标的公司在
其他地区的影响力。但若标的公司不能持续有效地拓展西藏地区以外市场,将对
公司未来收入的可持续增长产生不利影响。
(三)部分房屋建筑物未取得所有权证的风险
拉萨啤酒房屋所有权证(房权证字第009912号)证载房屋建筑面积合计
建筑物,除了证载房屋外,拉萨啤酒公司内的房屋建筑物均未办理房产证。拉萨
啤酒承诺上述房产均为合法取得,无第三方对上述房产权属存在争议。拉萨啤酒
部分房屋建筑物未取得所有权证,对其生产经营活动的合法合规性构成风险。
(四)存货发生减值损失的风险
价格大幅下降,或者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存货可能出现积压、滞销
等情况,使得存货面临较大的跌价损失风险,进而导致大额存货减值风险并对公
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税收优惠取消风险
报告期内,拉萨啤酒依法享受国家和西藏自治区规定的所得税税收优惠政
策,实际承担的所得税税率为 9%。如果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者
公司不再具备享受相应税收优惠的资质,则拉萨啤酒可能面临因税收优惠取消或
减少而盈利降低的风险。
(六)本次交易完成后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根据上市公司财务数据以及深圳久安会计师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本次
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 2024 年及 2025 年 1-7 月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和基本每股收益将有所上升。后续若上市公司业务的经营发展不达预期,则存在
即期回报被持续摊薄的风险。
三、其他风险
(一)预重整及重整的风险
院提交了对公司的预重整及重整申请,拉萨中院已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法院
是否受理债权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具有不确定性;即使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
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
(二)重整失败等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法院尚未裁定受理债权人对上市公司的重整申请,
重整投资人已出资 103,173.74 万元用于避免上市公司股票退市、增厚资本公积
和解决资金占用。
若重整失败等,投资人可能对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诉讼等,
可能会对盛邦控股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申请冻结、处置等,从而导致上市公司
控制权不稳定。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三)股票价格波动的风险
股票市场投资收益与投资风险并存。股票价格的波动不仅与本公司的经营业
绩和盈利水平相关,还受到国家宏观经济政策、金融政策调控、市场投机行为和
投资者情绪等因素的影响。本次重组交易的实施完成需要一定的时间,这期间上
市公司的股票价格可能会受到市场的不确定性和投资者情绪的影响,导致价格出
现较大波动,提请投资者注意本次交易中股票价格波动导致的投资风险。
(四)不可抗力风险
本公司不排除因政治、经济、自然灾害等其他不可控因素受到不利影响的可
能性。
第十二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
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以及为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提供担
保的情形
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西藏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中
兴财光华审专字(2025)第213046号),截至2024年12月31日,前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深圳市金脉青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西藏远征包装有限公
司合计占用拉萨啤酒资金余额14,616.76万元;前任实际控制人储某晗及其关联方
合计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余额18,522.31万元。
资金占用解决方案的议案》。解决上述资金占用事项拟采取措施如下:
藏发展现享有的 150,000,000.00 元债权代资金占用主体抵偿 150,000,000.00 元占
用;
由重整投资人提供现金 146,167,566.02 元代资金占用主体偿还给西藏拉萨啤酒
有限公司。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前述资金占用已解决完毕。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
用的情形。
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负债结构情况及是否存在因本次交易大量增加负债
的情形
根据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及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备
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交易后 变动比例 交易后 变动比例
交易前 交易前
(备考) (%) (备考) (%)
资产总计 121,036.08 121,036.08 - 100,057.15 100,057.15 -
负债合计 38,183.36 76,883.36 101.35 37,335.31 80,035.31 114.37
资产负债率
(%)
截至2025年7月31日,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为31.55%。本次交易完成后,上
市公司备考的2024年末和2025年7月末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9.99%和63.52%,资
产负债率大幅上升,但仍在合理可控范围内。综上,本次交易不会对上市公司的
偿债能力和负债结构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上市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资产交易情况
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上市公司未发生对标的资产同一或相关资产购买或
出售情形,亦未发生其他重大资产交易。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前,上市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治理准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设立了股东会、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等组织机构,并制定了完整的议事、决策机制。上市公司具有
健全的组织结构和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依然为盛邦控股,实际控制人依然为罗希。
上市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治理准则》和其它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
治理结构与决策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确保股东合法行
使权益,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五、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及相应安排
(一)公司现行的利润分配政策
上市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中规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1)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
续发展,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2)如股东发生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形的,公司在分配利润时,先从该股
东应分配的现金红利中扣减其占用的资金。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应当优先采用
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方式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以股东合理
现金分红回报和维持适当股本规模为前提,并综合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
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1)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半
年度利润分配按有关规定执行);
(2)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法定
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
续持续经营;
(3)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
(4)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
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且发放的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的比
例符合本章程的规定时,可以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1)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
原则上每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且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
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2)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
期现金分红或发放股票股利。
(3)如因公司经营需要,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
集资金项目除外),当年暂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
独立董事应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4)公司发放分红时,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
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不同情形,提出差异
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
前项规定处理。
(1)公司实现盈利符合利润分配条件时,公司董事会应认真研究和论证公
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
(2)董事会制订的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董事会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后,提交
股东会审议。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方案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
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应对董事会
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
(3)公司实现盈利符合利润分配条件而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分红预案的,公
司应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未用于现金分红的利润留存
公司的用途。
公司应严格执行本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股东会审议批准的利润分
配具体方案,分红政策确定后不得随意降低对股东的回报水平。公司根据投资规
划、企业经营实际、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股东意愿和要求,以及生产
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因素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当满足公司章程规定
的条件,经过详细论证后,由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
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且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
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
子邮件、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方式),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
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及现金分红安排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约定,
实行稳定、可持续的利润分配政策,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政策导向和市场意愿,
不断提高公司运营绩效,完善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增加分配政策执行的透明度,
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六、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主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
(一)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
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在筹划本次交易期间,上市公司采取了如下保
密措施:
为了保证本次交易的保密性,在商议筹划阶段参与本次交易商谈的人员仅限
于上市公司及交易相关方核心人员,以缩小本次交易的知情范围;相关人员被要
求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履行保密义务,在上市公司敏感信息披露前,不得公开或
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上市公司及交易对方在公司内部严格控制知情人员范围,尽量缩短信息流传
路径,缩小信息扩散的范围,指定专人报送和保管相关材料。在本次交易中,上
市公司以交易进程备忘录形式,记载了筹划过程中重要环节的进展情况;同时,
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履行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自查工作。
(二)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情况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自查
期间为上市公司首次披露本次交易前六个月至重组报告书披露之前一日止。
核查范围具体包括:
(1)上市公司及其董事、报告期内的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
(2)交易对方及其经办人等相关知情人员;
(3)本次交易标的公司及其主要负责人、经办人员;
(4)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相关中介机构及其具体业务经办人员;
(5)其他知悉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法人和自然人;
(6)前述(1)至(5)项所述自然人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
父母及成年子女。
上市公司将于本报告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提交上述核查对象买卖股票记录的查询申请,并在查询完毕后补充披露查询
情况。
(三)交易各方关于不存在泄露内幕信息或进行内幕交易的承诺
为保障本次交易的保密性,上市公司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保证在本次交易涉及的信息披露前持续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
情人的范围,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在内幕信息公开前,没有泄露该信息或利用
该信息买卖或者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
(2)本公司保证在本次交易事宜进行初步磋商时,立即采取了必要且充分
的保密措施,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本公
司与聘请的中介机构签署了保密协议,明确约定了保密信息的范围及保密责任,
并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等相关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编写、整理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交易进程备忘
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等相关材料。
(3)本公司保证督导提示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履行保密义务和责任,在内幕
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或者建议他
人买卖公司股票,确保没有内幕交易情形的出现。”
的承诺
为保障本次交易的保密性,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保证就本次交易进行可行性研究时,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在
参与制订、论证本次交易等环节严格遵守保密义务。
(2)本人保证在内幕信息公开前,没有泄露该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买卖或者
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内幕交易情形。”
易的承诺
为保障本次交易的保密性,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本人保证在本次交易涉及的交易披露前持续严格控制内幕信
息知情人的范围,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在内幕信息公开前,没有泄露该信息或
利用该信息买卖或者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
(2)本公司/本人保证在本次交易事宜进行初步磋商时,立即采取了必要且
充分的保密措施,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
(3)本公司/本人保证督导提示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履行保密义务和责任,在
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或者建
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确保没有内幕交易情形的出现。”
关于不存在泄露内幕信息或进行内幕交易的承诺
为保障本次交易的保密性,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本公司保证在本次交易涉及的交易披露前持续严格控制内幕信
息知情人的范围,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在内幕信息公开前,没有泄露该信息或
利用该信息买卖或者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
(2)本人/本公司保证在本次交易事宜进行初步磋商时,立即采取了必要且
充分的保密措施,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
(3)本人/本公司保证督导提示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履行保密义务和责任,在
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或者建
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确保没有内幕交易情形的出现。”
为保障本次交易的保密性,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上述
主体控制的机构均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
内幕交易的情形。
体控制的机构均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即:不存在因涉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
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息或进行内幕交易的承诺
为保障本次交易的保密性,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
交易的情形。
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的情形。即:不存在因涉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或者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
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的情形。
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西藏盛邦控股有限公司与实际控制人罗希已就上市公司
本次重组发表原则性意见如下:
“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的方案公平合
理、切实可行,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本公司/本人原则同意上
市公司实施本次交易,将全力促成本次交易的顺利进行。”
八、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
本次重组预案公告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罗希和控股股东西藏盛邦控股有限公司已出具承诺: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本公司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
毕期间,不存在股份减持计划或安排。如未来在本次交易实施完毕之前,本人/
本公司新增减持上市公司股份计划或安排的,本人/本公司届时将严格按照有关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若违反上述承诺,由
此给上市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本公司承诺将向上市公司或其
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承诺;“本人保证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起
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不存在股份减持计划或安排。如未来在本次交易实施
完毕之前,本人新增减持上市公司股份计划或安排的,本人届时将严格按照有关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若违反上述承诺,由
此给上市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承诺将向上市公司或其他投资者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九、本次重组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主要采取如下安排和措施,以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一)及时、公平披露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
本次交易涉及上市公司重大事件,上市公司已经切实按照《证券法》《重组
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
司将继续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公平、公开地向所有投资者披露可能对
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与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并保证
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并防止本次交易对股价造成异
常波动,交易双方在开始筹划本交易时依照保密协议,采取了严密的保密措施。
本报告书披露后,上市公司、交易对方、标的公司以及相关责任人员将严格要求,
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
为保障本次交易各方与相关机构所提供的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上
市公司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的信息、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本公司已向参与本次交易
的各中介机构提供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
本材料和口头证言等),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均真实、准确、完整,所提
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其正本、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
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
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说明及确认时,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仍然符合真实、准
确、完整、有效的要求。
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
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律责任;如违反上述保证,将承担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交易各方及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造成
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和完整性的承诺
为保障本次交易各方与相关机构所提供的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上
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息、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本人已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
介机构提供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
和口头证言等),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均真实、准确、完整,所提供的文
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其正本、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名、
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要求。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责任;如违反上述保证,将承担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交易各方及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造成损
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
本人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
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人向证券
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
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
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人的身份
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
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
排。”
性和完整性的承诺
为保障本次交易各方与相关机构所提供的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上
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本人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人所提供的信息、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本公司/本人
已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提供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和口头证言等),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均真实、
准确、完整,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其正本、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
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
效签署该文件,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关信息、说明及确认时,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下属企业保证继续提供的信
息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要求。
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该
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担法律责任;如违反上述保证,将承担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投资者、交易各方及参与本次交易的各
中介机构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
本公司/本人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
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
公司/本人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
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公
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
构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直
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本人承诺锁定股
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理人员关于本次提供材料、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
为保障本次交易各方与相关机构所提供的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本
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作出
如下承诺:
“1、本公司将及时提供本次交易相关信息,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信息的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同时承诺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包括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会计师、评
估师等)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
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
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司所出具的文件及引用文件的相关内容已经本公司审阅,确认本次交易申请文件
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司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要求。如本次交易因
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本公司不转
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的承诺
为保障本次交易各方与相关机构所提供的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本
次交易的标的公司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的信息、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本公司已向参与本次交易
的各中介机构提供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
本材料和口头证言等),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均真实、准确、完整,所提
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其正本、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
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
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说明及确认时,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仍然符合真实、准
确、完整、有效的要求。
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
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律责任;如违反上述保证,将承担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投资者、交易各方及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
介机构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的承诺
为保障本次交易各方与相关机构所提供的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本
次交易的标的公司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公司已提供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说明及确认,并保证本公司所提
供的信息、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本公司已向参与本次交
易的各中介机构提供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
副本材料和口头证言等),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均真实、准确、完整,所
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其正本、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
料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
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根据本次交易进程,需要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补充提供相关信息、
说明及确认时,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仍然符合真实、准
确、完整、有效的要求。
(4)在本次交易期间,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
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5)本公司对所提供的信息、说明及确认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法律责任;如违反上述保证,将承担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投资者、交易各方及参与本次交易的各
中介机构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严格执行相关审议及表决程序
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进程中严格遵守《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积极履行法定程序,并进行表决和披露。本报告书已获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本次交易及其相关事宜未来将提交股东会进行进一步讨论和表决。
(三)股东会表决及网络投票平台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有
关规定,为给参加股东会的股东提供便利,上市公司就本次资产重组方案的表决
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直接通过网络进行投票表决,行使股东权利。关联
股东将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不计入出席股东会的表决权总数。
(四)确保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公允
上市公司已聘请独立的第三方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审计、评
估,确保标的资产的定价公允合理。上市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将
对本次交易的实施过程、资产过户事宜和相关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及风险进行核查,
并发表明确的意见。
(五)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采取的措施
根据上市公司财务报表以及经会计师审阅的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本次交易前
后,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营业收入 23,515.72 23,515.72 42,146.71 42,146.7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121 0.2249 0.0993 0.2923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在总股本不变的情况下,2024年及2025年1-7月
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将有所上升,2024年及2025年1-7月的基本每股
收益将有所上升。除非后续上市公司业务经营发展不达预期,否则不存在即期回
报被持续摊薄的风险。
(1)不断完善上市公司治理,为上市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上市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日常经营管理运作规范,具备
完善、高效的股东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管理层的运行机制,设置了与上市
公司经营相适应的、独立高效的组织机构,并制定了相应的岗位职责,各职能部
门之间职责明确、相互协同。上市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合理、运行有效,股东会、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管理层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衡、运作良好,形成了一套
合理、完整、有效的公司治理与经营管理框架。上市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资本市
场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
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权益,为上市公司持续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2)积极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完善公司利润分配制度,推动上市公司建立更为科学、合理的利润分配和
决策机制,更好地维护股东和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22]3号)的要求及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上市公司在《公司章程》中已经建
立健全有效的股东回报机制。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有
效维护和增加对股东的回报。
(3)专注主营业务领域,积极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
公司主营啤酒的生产与销售。公司将积极开展各项应对措施,立足主营业务,
持续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积极推动完成生产技术的升级改造,提高生产效率,
努力降低运营成本,提振公司经营业绩,提高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通过内部培
养及外部引进的方式汇集优秀人才,不断提高公司管理水平,优化企业的人员结
构,满足企业可持续发展需求;积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相关成本费用;
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企业提高经营效率,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
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为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上市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
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动。
定的薪酬制度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全力促使上市公司筹划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
定时,本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
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
为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本次重组后上市公
司控股股东西藏盛邦控股有限公司与实际控制人罗希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本人承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行使股东权利,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以任何形式侵占上
市公司的利益。
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
且本承诺相关内容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上述监管
部门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
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
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十、其他能够影响股东及其他投资者做出合理判断的、有关本次
交易的所有信息
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交易的有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除已披露事项
外,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能够影响股东及其他投资者做出合理判断的有关本
次交易的信息。
十一、上市公司披露重组信息前的股票价格波动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2 日披露了《关于交易处于筹划阶段的提示性公告》
(以
下简称“提示性公告”),提示性公告披露前 20 个交易日的区间段为 2025 年 6
月 23 日至 2025 年 7 月 21 日,该区间段内公司股票、深证成指(399001.SZ)、
中证申万食品饮料指数(000807.CSI)的累计涨跌幅情况如下:
提示性公告披露前第 21 个 提示性公告披露前第 1 个交
项目 涨跌幅
交易日(2025 年 6 月 23 日) 易日(2025 年 7 月 21 日)
公司收盘价(元/股) 8.17 8.81 7.83%
深证 综合指 数收盘
指数(点)
中证 申万食 品饮料
指数收盘指数(点)
剔除大盘(深证综合指数)因素影响涨跌幅 -1.71%
剔除同行业板块(中证申万食品饮料指数)因素影响涨跌幅 5.68%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公布前 20 个交易日期间,西藏发展股票价格累计上
涨 7.83%,同期深证成指(399001.SZ)累计上涨 9.54%,中证申万食品饮料指数
(000807.CSI)累计上涨 2.15%。剔除上述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
西藏发展股票价格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公布前 20 个交易日期间内的累计涨
跌幅未达到 12%。
综上,上市公司股价在首次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信息之日的前20个交易日
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12%。
第十三节 中介机构关于本次交易的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核查结论性意见
本公司聘请太平洋证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太平洋证券出具
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太平洋证券认为:
“1、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市公司聘请了中企华就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出具了评估报告,评估结果对
应股权价值不存在较大差异。本次交易涉及资产评估的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方法
选择适当,参数选择合理;
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问题;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进一步规范管理、完善治理结构、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
理结构,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继续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的相关协议的情况下,不存在上市公司支付对价后不能及时获得标的公司股份的
情形;
二、法律顾问结论性意见
本公司聘请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根据锦天城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锦天城律师认为:
“1、本次交易的方案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
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履行了相应的批准和授权程序,该等批准和授权合法、有效;
不存在法律障碍;
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产生同业竞争的情形;
易进展情况,按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持续履行相关信息披
露义务;
具备担任本次交易证券服务机构的合法资格。”
第十四节 中介机构及有关经办人员
一、独立财务顾问
机构名称: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926号同德广场写字楼31楼
法定代表人:李长伟
电话:010-88321818
传真:010-88321819
项目主办人:陈萧、殷亮、李綦安
项目协办人:吴燕、郭子午、马立
二、法律顾问
机构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大厦11/12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经办律师:张东晓、叶沛瑶
三、审计机构
机构名称: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四道18号创维半导体设
计大厦西座1001-1005
执行事务合伙人:刘洛
电话:0755-26996149
传真:0755-26996149
经办注册会计师:李程、郭立颖
四、备考审阅机构
机构名称: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四道18号创维半导体设
计大厦西座1001-1005
执行事务合伙人:刘洛
电话:0755-26996149
传真:0755-26996149
经办注册会计师:李程、郭立颖
五、资产评估机构
机构名称: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青龙胡同35号
法定代表人:权忠光
电话:010-65881818
传真:010-65882651
经办资产评估师:揭健生、朱嘉伟
第十五节 公司及各中介机构声明
一、上市公司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承诺,保证《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
(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罗希 廖川 陈婷婷
唐逸 朱孝新 袁媛
奉兴 李天霖 周佩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二、上市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保证《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
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以及本公司所出具的所有相关申请文件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陈婷婷 唐逸 宋晓玲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三、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经办人员同意《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
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引用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
问报告的内容,且所引用内容已经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经办人员审阅,确
认《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
前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本次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李长伟
财务顾问主办人签字:
陈萧 殷亮 李綦安
项目协办人签字:
吴燕 郭子午 马立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四、法律顾问声明
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同意《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
案)》及其摘要引用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且所引用内容已经本所及本
所经办律师审阅,确认《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前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本次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所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字:
沈国权
经办律师签字:
张东晓 郑建军 叶沛瑶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五、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本所经办注册会计师同意《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
书(草案)》及其摘要引用本所出具的西藏拉萨啤酒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
表(久安专审字[2026]第00006号)、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审阅报告及备考合
并财务报表(久安专审字[2026]第00007号)的内容,且所引用内容已经本所及
本所经办注册会计师审阅,确认《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
案)》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前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本次重组申请文件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所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字:
刘 洛
经办注册会计师签字:
李 程 郭立颖
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六、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及经办资产评估师同意《西藏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引用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
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26)第8022号)的内容,且所
引用内容已经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及经办资产评估师审阅,确认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前
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本次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
任。
资产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字:
权忠光
资产评估师签字:
揭健生 朱嘉伟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第十六节 备查文件及备查地点
一、备查文件
(一)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的相关董事会决议;
(二)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相关协议;
(三)太平洋证券出具的关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四)锦天城律师出具的关于本次交易的法律意见书;
(五)深圳久安会计师出具的关于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审计报告;
(六)深圳久安会计师出具的关于本次交易的备考审阅报告;
(七)中企华出具的关于本次交易的资产评估报告。
二、备查地点
投资者可在本报告书刊登后至本次交易完成前,于下列地点查阅本报告书和
有关备查文件:
(一)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 966 号 4 号楼西藏发展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28-85238616
传真:028-65223967
联系人:宋晓玲
(二)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 926 号同德广场写字楼 31 楼
电话:010-88321818
传真:010-88321819
联系人:陈萧、殷亮
三、查阅网址
指定信息披露网址:深圳证券交易所 http://www.szse.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