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73 证券简称:立高食品 公告编号:2026-008
债券代码:123179 债券简称:立高转债
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高食品”或“公司”)于2025年3月12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2025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含新增子公司)提供担保
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8亿元(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2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二、担保进展情况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申请总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的
授信额度。公司及广东立澳其他股东共同为广东立澳此次借款提供总额为人民币4,000万
元的连带责任保证,其中公司按照持股比例为广东立澳提供总额为人民币2,680万元的连
带责任保证。公司就上述融资事项与招商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
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截至目前,《最高额
不可撤销担保书》尚在执行中。
鉴于广东立澳股东李国荣先生、陈和军先生离职,冯正坤先生工作调整,公司已与
李国荣先生、陈和军先生、冯正坤先生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受让前述人员持有的全
部广东立澳股份,公司持有广东立澳的股权比例由67%上升至74.30%。截至目前,上述
股权转让已完成工商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基于上述安排,公司与招商银行于近日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之补充担保》,
协议约定公司在《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项下担保的主债权本金金额由人民币2,680.00
万元变更为人民币2,972.00万元。即公司为广东立澳向招商银行申请人民币4,000.00万元
的授信贷款额度补充提供金额为人民币292.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被担保方及担保金额在审批额度范围之内,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提供担保事项可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对广东立澳的担保额度统计如下表所示:
被担保方 本次担保前 担保金额占上
担保方 经审批的担 本次担保后对 是否
担保 最近一期 对被担保方 市公司最近一
被担保方 持股比 保额度预计 被担保方的担 关联
方 经审计资 的担保余额 期经审计净资
例 (万元) 保余额(万元) 担保
产负债率 (万元) 产比例
立高
广东立澳 74.30% 84.56% 50,000.00 18,291.00 18,583.00 7.25% 否
食品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纸制
品制造;国内贸易代理;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装卸搬运;食品销售
(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用纸包装、容器制品生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
品经营;食品销售;乳制品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调味品生产;食品生产
赵松涛、袁向华持股比例分别为10.00%、7.80%、6.90%、1.00%。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02,252,148.07 224,052,414.15
负债总额 171,016,604.41 208,883,068.18
净资产 31,235,543.66 15,169,345.97
项目 2024 年 1—12 月(经审计) 2025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45,672,331.73 105,300,065.95
利润总额 -15,784,842.51 -21,798,272.49
净利润 -11,457,047.44 -16,126,603.22
四、《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之补充担保》的主要内容
债务人/借款人:广东立澳油脂有限公司
保证人: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贵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保证范围变更为以下内容:“对于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所欠贵行的所有债务,本保
证人仅承担限额的连带保证责任,即: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所欠贵行的借款本金余额不
超过人民币贰仟玖佰柒拾贰万元的(含贰仟玖佰柒拾贰万元,下同),则本保证人对借
款人所欠贵行的所有债务承担(包括本金、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
保理费用和实现债权等其他一切相关费用)连带保证责任;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所欠贵
行的借款本金余额超过人民币贰仟玖佰柒拾贰万元的,则本保证人仅就借款余额中的人
民币贰仟玖佰柒拾贰万元(该贰仟玖佰柒拾贰万元本金未特定化,可以是借款人所欠贵
行借款余额中的任何部分)及相应的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
用和实现债权等其他一切相关费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除以上内容变更外,《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的其他事项不变。
《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主要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3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24-045)。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的已获得审批通过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
司实际发生对外担保余额为73,583.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8.70%。公
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
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之补充担保》。
特此公告。
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