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72 证券简称:万辰集团 公告编号:2026-018
福建万辰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彭德建先生、范鸿娟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1.0322%)的股东彭德建先生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女士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方式减持股份股份不超过 1,2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6353%)
以上股东在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的总数,
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以上股东在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
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公司近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彭德建先生及其配偶范鸿娟女士出具的《股
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股东彭德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0,838,855 股,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11.0322%,范鸿娟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1,2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羞草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泽宁先生的一致行动人。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缴纳税款、偿还贷款及股东自身其他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股权激励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3)减持数量及减持方式: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
过 1,2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6353%)。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2026 年 2
月 27 日至 2026 年 5 月 26 日)。
(5)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1)减持原因:缴纳税款、偿还贷款及股东自身其他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股权激励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3)减持数量及减持方式: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
过 1,2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6353%)。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2026 年 2
月 27 日至 2026 年 5 月 26 日)。
(5)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东拟减
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彭德建先生、范鸿娟女士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
第八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股东承诺情况
简称“前次协议转让”)已经完成过户登记。彭德建先生于 2025 年 5 月 9 日在
前次协议转让中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三)》中承诺:“标的股份
过户登记后,未来的减持行为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协议转让的受让
方彭德建先生在标的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后十二个月内不减持通过本次协议转让
受让的万辰集团的股份。”
除此之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
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二条,彭德建先生、范鸿娟女士作为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应当遵守上述指引中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
彭德建先生、范鸿娟女士的减持计划符合其作出的上述承诺。本次拟减持事
项与减持主体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身情况、市场情况和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公司将持续关注减持进展情况,督促股东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制人的一致行动人。上述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情况。
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
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未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 30%。作为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彭德建先生、范鸿娟女士的减持计划符合相关要求。
五、备查文件
股东关于减持计划的书面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万辰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