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
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 号 UDC 时代大厦 A 座 5-8 层、12 层、23 层 www.zhcpa.cn
Floors5-8,12and23,Block A,UDC Times Building,No.8 Xinye Road,Qianjiang New City,Hangzhou
Tel.0571-88879999 Fax.0571-88879000
目 录
页 次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
的鉴证报告 1-2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
的专项说明 3-5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 号 UDC 时代大厦 A 座 5-8 层、12 层、23 层 www.zhcpa.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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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
鉴证报告
中汇会鉴[2026]0081号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格米特公
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专
项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麦格米特公司为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二、管理层的责任
麦格米特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5]10 号)、《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和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麦格米特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
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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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
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
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
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
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麦格米特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规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5]10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及相关
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允反映了麦格米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报告日期:2026 年 1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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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
的专项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5]10 号)、
贵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2025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和支付发行费用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3032 号)同意注册,并经贵所同意,由主承销
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除承销和保荐费用 30,471,028.83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2,632,539,564.68 元,已由主承销商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1 日汇入本公司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
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情况业经本所验证,并出具中汇会验[2026]0056 号《验资报告》。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项目备案或核准文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额 号
麦格米特全球研发中心扩展项目智能
电源及电控研发测试中心建设
长沙智能产业中心二期项目 82,848.18 79,444.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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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项目备案或核准文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额 号
泰国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 83,563.38 80,476.60 -
麦格米特株洲基地扩展项目(三期) 17,818.97 16,585.82 -
补充流动资金 77,000.00 77,000.00 -
合 计 280,057.57 266,301.06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6 年 1 月 21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
额为 126,706,795.95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自筹资金实际 占总投资的比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置换金额
投入金额 例(%)
麦格米特全球研发中心扩展项目智
能电源及电控研发测试中心建设
长沙智能产业中心二期项目 82,848.18 5,835.21 7.04 5,835.21
麦格米特株洲基地扩展项目(三期) 17,818.97 1,880.55 10.55 1,880.55
合 计 119,494.19 12,670.68 10.60 11,263.16
四、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33,658,084.01 元(不含税),其中公司以自
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 556,603.77 元(不含税),公司拟置换金额为 556,603.77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以自筹资金已支付金额 拟置换金额
律师费用 495,283.01 495,283.01
其他费用 61,320.76 61,320.76
合 计 556,603.77 556,603.77
五、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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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制度的规定,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经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公司以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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