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入金额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保荐人”或“国金证
券”)作为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格米特”或“公司”)
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3032 号),并经深
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1,325,851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5.01
元,募集资金总金额为人民币 2,663,010,593.51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增
值税)人民币 33,658,084.01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629,352,509.5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6 年
[2026]0056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
专户管理,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
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金额,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对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本次调整不涉及新增或减少投资范围,
不会影响该项目的正常实施及预期效果。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调整前拟投 调整后拟投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号 入募集资金 入募集资金
麦格米特全球研发中心扩展项目智能电
源及电控研发测试中心建设
合计 280,057.57 266,301.06 262,935.25
三、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情况
和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始终严
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对募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
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合法使用募集资金,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四、所履行的内部审核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
金具体投入金额。根据公司股东会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
宜的授权,本次调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6 年 1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
额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情况
调整募投项目的投入金额,符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本次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事项。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
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公司本次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投入金额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
入金额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
公司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核查意见》之签
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陈海玲 陈坚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