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城A: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1-28 19: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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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 A     公告编号:2026-07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一)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1 月 10 日刊登了《关于召开
   (二)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增加、变更提案。根据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的提案获得通过。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召开时间:2026 年 1 月 28 日(星期三)15:00,会
期半天。
   (二)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海景嘉途酒店 3
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四)召集人: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吴秉琪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
   (六)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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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会议提案表决方式为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
席 本 次 股 东 会 的 股 东 及 股 东 代 理 人 共 668 人 , 代 表 股 份 :
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共 14 人,代表股份 3,968,216,324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49.3697%;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人数共 654 人,代表股份 135,861,99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
份 1.6903%。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北京
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委托人)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审议了以下事项:
   关于更换独立董事的提案
   (一)表决情况:同意 4,099,758,196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
的 99.8947%;反对 3,717,133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0.0906%;
弃权 602,988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0.014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35,890,993 股,占有效
表决股数的 96.9188%;反对 3,717,133 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
   (二)表决结果:该提案通过。
   邓金栋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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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钟晓敏、莫婉榕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 2026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和召集人的
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
  (二)本次股东会的决议纪要;
  (三)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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