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 股) 粤照明 B(B 股)
股票代码:0 0 0 5 4 1 (A 股) 2 0 0 5 4 1 (B 股)
公告编号:2026-005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二)业绩预告情况
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同向下降 50%以上。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18,000.00 万元-22,300.00 万元
盈利:44,618.40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50.02%-59.66%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盈利:6,500.00 万元-9,750.00 万元
盈利:9,775.33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0.26%-33.51%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1172 元/股–0.1452 元/股 盈利:0.2905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已就
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
事务所在本次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另一方面,铜、铝、锡等大宗商品价格大幅上涨导致部分原材料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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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快速上涨;同时,因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增加,进一步
压缩了公司利润空间。
公司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星光电”)经营业
绩不及预期,经初步测算,公司预计对因收购国星光电股权形成的商
誉计提减值约 3,000 万元-5,000 万元。
万元-13,500 万元,
较上年同期 34,843.07 万元下降较大,
主要系 2025
年度公司资产处置净收益较上期减少所致。2024 年,公司因处置佛
山市禅城区汾江北路南区地块,获得资产处置净收益 29,868.11 万元;
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征收补偿款、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北路南区地块
剩余补偿款,获得资产处置净收益 9,840.87 万元,比 2024 年减少
四、风险提示
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5 年年度报告为
准。
提金额以公司聘请的专业评估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结果为准。
五、其他说明事项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正常,各项业务稳步推进,未受本次商誉
减值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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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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