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88 证券简称:亚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3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江苏亚邦华尔染料有限公司
银行综合授信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 江苏亚邦华尔染料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 950 万元
担保对象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不含本次担保金额)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无
一、担保和反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邦股份”)全资子公
司江苏亚邦华尔染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邦华尔”)因日常经营发展需要,
于近日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连云港分行”)
签订《最高额综合授信合同》,申请最高额综合授信额度 950 万元,授信期限为
下简称“格斯达”)受亚邦华尔委托,为上述最高额综合授信 950 万元向江苏银
行连云港分行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同时与亚邦华尔签订《委托担保合同》,
约定向亚邦华尔按年利率 0.8%,三年共计 22.8 万元人民币收取担保费。
亚邦股份为亚邦华尔上述在江苏银行连云港分行的最高额综合授信额度
堆沟港镇化工园区新港大道北侧面积为 3987.95 平方米的不动产作为反担保抵押。
(二)内部决策程序
根据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 2025 年
围内各单位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单
位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其中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单位担
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单位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次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单位提供担保 42,850 万元,为资产负
债率 70%以上的单位提供担保 1,000 万元。亚邦股份及亚邦华尔为亚邦华尔 950
万元银行综合授信业务提供反担保及反担保抵押在上述已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
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法人
被担保人类型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 □控股子公司
司持股情况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被担保人名称 江苏亚邦华尔染料有限公司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亚邦华尔 100%股权
法定代表人 陆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7247910641309
成立时间 2006-07-28
注册地 灌南县堆沟港镇(化学工业园)
注册资本 40,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染料、染料中间体、助剂及副产品的生产(按许可文件
所列项目经营);原辅材料、化工原料、机械设备、仪
器仪表及零配件、包装制品的销售;化工产品的技术开
经营范围
发、转让、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
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76,665.11 78,851.66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负债总额 37,840.29 56,245.06
资产净额 38,824.82 22,606.60
营业收入 52,103.42 63,691.42
净利润 1,718.21 -9,042.51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出现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被担保
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第三方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 连云港市格斯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连云港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99.8286%
法定代表人 徐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700724187958L
成立时间 2000-09-22
注册地 连云港市海州区海连中路76号
注册资本 70,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融资性担保业务(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
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其他业务(诉讼保
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
经营范围 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
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
(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98,372.27 97,285.79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负债总额 24,023.95 23,705.64
资产净额 74,348.32 73,580.15
营业收入 2,555.37 2,972.84
净利润 768.16 174.52
四、担保及反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委托担保合同
委托人:江苏亚邦华尔染料有限公司(乙方)
方为其提供担保。
实际担保金额以甲方与主合同债权人签订的保证合同约定的数额为准。
为大写人民币贰拾贰万捌仟元整(小写:?228000)。在甲方与主合同债权人签
订保证合同之前一次性付清。乙方委托甲方为其提供担保期间,所发生的公证费、
评估费、鉴定费、违约金、抵押登记费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乙方提前归还债务的,债务归还之日距约定到期日之间不足 2 个月的,甲方
无须退还剩余期限的担保费;若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提前归还债务的,乙方有权
要求甲方退还剩余期限的担保费。乙方要求甲方退还剩余期限担保费的,应当提
供主合同债权人免除甲方担保责任的相关证明。退费期限按月计算,不足一个月
的不计入退费期限。
证合同约定的为准。
乙方应于每年甲方出具同意放款通知书给主合同债权人之前支付年保费柒万陆
仟元整,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为乙方提供担保。
(二)反担保合同
甲方:连云港市格斯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乙方: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反担保人)
合授信额度 950 万元提供担保,期限自主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次日起两年。乙方
对甲方前述的担保行为提供反担保。
(1)甲方履行保证义务代主债务人偿还的全部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代偿本
金、利息、违约金、其他费用和损失等;
(2)《委托担保合同》中约定的主债务人应向甲方支付的担保费、违约金、
代偿款项利息、赔偿金及其他费用和损失等;
(3)甲方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律师费、公证
费、拍卖费等一切费用。
第三人提供,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先承担保证责任,乙方承诺不因此而提出抗辩。
甲方放弃、变更或丧失其他担保权益的,乙方的保证责任仍持续有效,不因此而
无效或减免。
(三)最高额抵押反担保
抵押权人(甲方):连云港市格斯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抵押人(乙方):江苏亚邦华尔染料有限公司
平方米的不动产,产权证号:苏(2024)灌南县不动产权第 0006822 号
额度 950 万元,由甲方向主债权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间为 2025
年 12 月 16 日至 2028 年 11 月 26 日,乙方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担保。
义务代偿的全部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代偿本金、利息、违约金、其他费用和损失
等;本合同第一条第(1)至(5)项中约定的主债务人应向甲方支付的担保费、
违约金、代偿款项利息、赔偿金及其他费用和损失;甲方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费
用,包括但不限于仓储费、保管费、诉讼费、保全费、评估费、公告费、拍卖费、
差旅费、律师费、公证费等一切费用;本合同项下约定的赔偿金及其他费用。
五、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是为了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
有利于促进其业务的持续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本次担保对象亚邦
华尔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根据其资产负债率水平等情况,
本次担保事项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亚邦华尔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组织机构健全、管理机制
完善,公司对其具有充分的控制力,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担保风险
较小。对亚邦华尔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经营与管理中资金的需求,
确保其经营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以上担保不会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如下:
担保总额 担保额度占上市公 逾期担保累计
(万元)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金额(万元)
净资产比例(%)
上 市公司 及其控股 19,800.00 28.73 -
子公司的对外担保
其中:
上市公司对控股 12,300.00 17.85 -
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上市公司对控股 - - -
股 东和实 际控制人
及 其关联 人提供的
担保
特此公告。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