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莱光学: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1-28 00: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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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502                证券简称:茂莱光学
转债代码:118061                转债简称:茂莱转债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茂莱光学”或“公司”)股东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和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制定以下会议须知,请出席股
东会的全体人员遵守执行。
  一、会议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会的正常
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义务,自觉遵守股东会纪律,不得侵犯其
他股东的权益,以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二、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
下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董事会要求的人员以外,
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为确认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
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予
以配合。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
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如有)、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
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四、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会议登记应当终止,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
决。
  五、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六、股东会推选计票、监票人选,表决结果由计票、监票人员推选代表当场
公布表决结果。
  七、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会的议案采用
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
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八、股东会的各项议案列示在同一张表决票上,请现场出席的股东按要求逐
项填写,务必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多填、字迹无法辨认、没有投票人签
名或未投票的,均视为弃权。
  九、股东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参加股
东会,应认真行使、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
得扰乱会议的正常秩序。
  十、股东要求在股东会上发言的,应在会议正式召开前到会议发言登记处登
记。会议根据登记情况安排股东发言,股东发言应举手示意,并按照会议的安排
进行。
  十一、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发言或提问应
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每次发言时间不超过 5 分钟。发言或提问时
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
  十二、股东要求发言时,须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方可发言或提出问题,不
得无故中断会议议程要求发言,并不得超出本次会议议案范围。非股东或股东代
理人在会议期间未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无权发言。在会议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再
进行会议发言。股东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十三、参会人员应保持会场正常秩序,会议期间请勿大声喧哗,请关闭手机
或将其调至静音状态,未经会议主持人同意,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对干
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
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十四、本次股东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等有关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2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04)。
  十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产生的费用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
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会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会议时间:2026 年 2 月 9 日 15 点 00 分
   (二)会议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开发区铺岗街 398 号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范浩先生
   (五)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六)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6 年 2 月 9 日
                 至 2026 年 2 月 9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会议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
有的表决权股份数量,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审议以下会议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六)针对股东会审议议案,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和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监票人、计票人统计现场表决结果和网络投票结果
 (九)复会,汇总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宣读投票表决结果和股东
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与会人员签署相关会议文件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一:
  关于《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持续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中长期激励
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
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持续发展。通过持续推动中长期激励机制,进一步
完善公司薪酬激励体系,增强公司凝聚力,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的有效落地和经营
目标的高质量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了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实
施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1 月 22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二:
 关于《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保证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
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特制定《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1 月 22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三: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
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
/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
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前,可在本激励计划规定的
限制性股票数量上限内,根据授予时情况调整实际授予数量;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
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
书》等;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归属条件等进行审查
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
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
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及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
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处理,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
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
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
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
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有关的协议;
  (12)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
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
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
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
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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