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凌微: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中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说明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1-27 20:2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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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中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
           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说明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
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 STYLISH TECH LIMITED、上海芯闪企业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颂池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等 26 名交易对方
购买其合计持有的上海磐启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
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
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
               (证监会公告〔2018〕22 号)的规定,上市
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聘请的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情况如下:
中国香港:中伦律师事务所有限法律责任合伙)、经兆国际法律事务所(中国台
湾)以及 MOHAMED ELSHRBINY 为境外法律顾问。
  除上述聘请行为外,上市公司本次交易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
方机构或个人的行为。
  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中的聘请行为合法合规,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
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证监会公
告〔2018〕22 号)的相关规定。
  特此说明。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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