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600340)
二〇二六年二月五日
会议时间:2026年2月5日(星期四)下午15:00
会议地点:河北省廊坊市固安科创中心二层会议室8
会议主持人:董事兼总裁赵威先生
会议议程:
一、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宣读本次股东会须知
二、董事会秘书黎毓珊女士报告会议出席情况
三、会议主持人宣读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
五、记名投票表决上述议案
六、监票人公布表决结果
七、会议主持人宣读股东会决议
八、见证律师宣读股东会见证意见
九、与会董事、董事会秘书签署股东会决议
十、会议主持人宣布股东会结束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会的正常秩序,根据《华夏幸福基业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和《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
订本次会议注意事项如下:
一、股东会设秘书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二、出席本次大会对象为在股东参会登记日已办理登记手续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公司董事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三、股东参加股东会应共同维护大会秩序,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
各项权利。股东要求发言必须事先向大会秘书处登记,登记后的发言顺序按其所持表
决权的大小依次进行。
四、股东发言时,应当首先进行自我介绍。每一位股东发言不超过五分钟。股东
提问时,大会主持人可以指定相关人员代为回答,相关人员在回答该问题时也不超过
五分钟。大会主持人可以拒绝回答与大会内容或与公司无关的问题。
五、为保证大会顺利进行,全部股东发言时间控制在30分钟以内。董事会欢迎公
司股东以各种形式提出宝贵意见。
六、议案表决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场记名投票的
股东在对每一项非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时,只能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之
一,并在表决票上相应意见前的方框内打“√”,如不选或多选,视为对该项议案投
票无效处理。对每一项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时,直接在“投票数”一栏中填写选举票数。
股东也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
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股份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
投票结果为准。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议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
报。股东仅对股东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
东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
决或不符合本细则上述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一:关于公司解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鉴于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中
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因个别审计业
务已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为保障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顺利开展,
经过综合评估和审慎研究,公司拟解聘中兴财光华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中兴财光华进行了充分沟通,
中兴财光华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自 2011 年起聘请中兴财光华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中兴
财光华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
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
务所的情况。
(二)拟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中兴财光华因个别审计业务已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为保障
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顺利开展,经过综合评估和审慎研究,公司拟解聘中兴财光华
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中兴财光华进行了沟通,中兴财光华明确知悉
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二、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三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截至目前,公司正在按照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相关规定,开展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
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选聘工作,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以上内容,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议案二:关于公司聘任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1 月 23 日收
到公司控股股东华夏幸福基业控股股份公司《关于提请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主要内
容如下:
鉴于公司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中兴财光华”)因个别审计业务已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为
保障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顺利开展,经过综合评估和审慎研究,公司拟解聘中兴财
光华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已就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事项与中兴财光华进行了充分沟通,中兴财光华明确知悉解聘事宜并确认无异议,该
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并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现提议聘任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瑞诚”)作为
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且其生效应以《关于公司解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通
过股东会审议为前提。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机构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9 年 11 月 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1 号楼 805#
首席合伙人:李秀峰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中瑞诚共有合伙人 51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281 人,其
中 8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中瑞诚经审计的 2024 年度业务收入总额为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 716.00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
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多个行业,中瑞诚对公司所在
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0 家。
职业风险基金及职业保险合计赔偿金额:8,000 万元。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
关民事诉讼中不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中瑞诚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
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0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2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二)项目信息
拟任项目合伙人:武栋梁,2013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拥有超过 10 年的
证券类项目的审计经验,2024 年开始在中瑞诚执业。近三年主持的证券类审计项目超
过 6 家,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永沂,2019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拥有超过 10 年的
证券类项目的审计经验,2024 年开始在中瑞诚执业。近三年主持的证券类审计项目超
过 5 家,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楼敏,2005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9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2 年开始在中瑞诚执业,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
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
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
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中瑞诚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
独立性的情形。
基于会计师事务所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
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公司拟定本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 338.0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 94.50 万元,合计 432.50 万元,
与上一年审计服务费用一致。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自 2011 年起聘请中兴财光华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中兴
财光华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
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
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中兴财光华因个别审计业务已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为保障
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顺利开展,经过综合评估和审慎研究,公司拟解聘中兴财光华
作为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
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
议。经公司控股股东华夏控股提议,拟聘任中瑞诚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中兴财光华和中瑞诚进行了充分沟通,前
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对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
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规
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聘任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过对中瑞诚的基本情况、执行资质、人员信息、业务
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等进行充分了解和审查,一致认为中瑞诚
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独立的审
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中瑞诚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
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以 8 票赞成、0 票
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同意聘任中瑞诚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自公
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且其生效应以《关于公司解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通过股东会审议为前提。
以上内容,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议案三: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华夏幸福基业控股股
份公司、王文学先生与公司股东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人
寿”)于 2018 年 7 月 10 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中的相关约定,公司股东平安人
寿现提名仇文丽女士(个人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
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及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附件:仇文丽女士的简历
仇文丽女士,1970 年出生,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历任平安资产
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企划部和风险管理部总经理、董事总经理、平安创赢资本管理
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平安创赢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任宝湾物流控股有限
公司董事、北控中科成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招商局港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董
事及中保融信私募基金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仇文丽女士未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现任平安创赢资本管理有限公
司副董事长,除此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华夏幸
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以上内容,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东在对每一项非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时,只能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之一,
并在表决票上相应意见前的方框内打“√”,如不选或多选,视为对该项议案投票无
效处理。对每一项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时,直接在“投票数”一栏中填写选举票数。股
东也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
股份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股份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
票结果为准。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议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股东仅对股东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会,
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
符合本办法上述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或填写模糊无法辨认者视为无效票。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