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76 股票简称:三丰智能 编号:2026-004
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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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位于泰国的孙公司鑫
燕隆(泰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国鑫燕隆”)近日收到泰国罗勇府税务局
(以下简称“泰税局”)的税务检查意见。根据检查结果,泰国鑫燕隆需依法补
缴 2017 年至 2024 年税款及滞纳金。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事项基本情况
根据泰税局于 2025 年对泰国鑫燕隆开展的税务检查,泰国鑫燕隆被认定需
补缴 2017 年至 2024 年期间的税款及滞纳金。依据泰税局的检查结果,补缴金额
初步确定为税款 2,094.72 万泰铢、罚金 1,826.67 万泰铢、滞纳金 1,888.44 万泰铢,
附加罚息 156.85 万泰铢,合计 5,966.68 万泰铢,约合人民币 1,327.59 万元。目
前泰税局根据《税收法典》规定,已对泰国鑫燕隆在中国银行(泰国)有限公司
的银行账户采取了临时冻结措施。
泰国鑫燕隆在境外经营期间,所有税务申报工作均通过当地专业财务机构按
期合规办理,此前泰税局从未提出异议。此次补税认定系泰税局对泰国鑫燕隆
的行为。目前,公司与泰税局在税收优惠政策和具体税务认定事项上仍存在理解
差异。为妥善处理本事项,公司已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公司正积极与泰税局及相
关政府机构沟通及反映情况,并提交相关材料,希望通过双方的沟通减少税企理
解偏差。同时,公司将在必要时依法采取法律措施,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争取最大程度降低对公司的影响。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
规定,本次补缴税款及滞纳金等不构成前期会计差错,不涉及对以往财务数据进
行追溯调整,公司补缴上述税款及滞纳金等将计入 2025 年当期损益。
目前,公司正在就补缴金额及履行期限与泰税局进行沟通,最终结果以税务
部门的审批裁定为准。预计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