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2026-7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6 年 1 月 27 日(星期二)上午 11: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 年 1 月 27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1 月 27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1 月 27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澎湖路 33 号北新
大厦 22 层公司会议室;
(4)召开方式: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张斌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58 人,代表股份 681,596,414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41.3395%。
(2)现场投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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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607,431,67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36.8413%。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57 人,代表股份 74,164,74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4.4982%。
(4)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人员列席
了会议,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公司持续督导机构保荐代
表人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8,353,6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242%;
反对 2,155,3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62%;弃权
股份总数的 0.15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0,922,0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2.9061%;弃权 1,087,4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66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
上通过。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1 月 9 日公司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
论意见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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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